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名单汇总表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名单汇总表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名单汇总表

日期:年月日

审批人:制表人:

(国内标准)GBZ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前言 本标准除第2章外均为强制性条款。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德国、前苏联、日本等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TJ36—79相比变化如下: ——分为两个标准 ——修订了原111项有毒物质和9项粉尘的标准值 ——纳入后颁布的119项国家标准 ——增订119项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维皑、吕伯钦、梁友信、孟德山、谷京宇、刚葆琪、傅慰祖、杨磊、于永中、于冬梅、庞应发、程秀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GBZ2-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9—87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 3.1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3.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3.1.2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3.1.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3.2 工作场所(workpl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3 工作地点(Work Site)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

职业病体检汇总报告

( 2018 )职检字(年度)第( 63 )号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 用人单位:********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体检类别:□上岗 □√在岗 □离岗 复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盖章) 2018年 11 月 12 日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说明 一、对本报告书有异议的,请于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单位提出。 二、本报告书无主检医师、审核人及批准人签字无效,本报告书无本单位盖章无效。 三、本报告书涂改无效。 四、本报告书不得部分复制。 五、本报告书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附后)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 ( 2018 )职检字第(年度- 2018) 63 号共5 页第 3 页 用人单位:************* 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体检日期: 2018 年 11 月 01 日 体检地点:***************** √在岗期间□离岗时 体检类别:□上岗前□ 应检人数: 25人受检人数: 23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锡及其无极化合物粉尘、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粉尘、苯及其化合物 体检项目:询问个人一般情况、职业史、职业接触史、既往史、用药史、家族史、吸烟饮酒史、相关症状史等,测量血压、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胸片,双耳纯音电测听检查、腹部彩超、空腹血糖、血铅 体检与评价依据: 1、GBZ1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2、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3、GBZ68-2014《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4、GBZ37-2014《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 5、GBZ70—2015《职业性尘肺诊断标准》 6、GBZ48-2014《金属烟热诊断标准》 7、GBZ292-2017《职业性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的诊断》 8、GBZ76-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医学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于2018年11月01日对*************有限公司23名接触职业危害在岗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0 人,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代码检索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代码范围生产性粉尘FC1~FC14 化学毒物金属及其化合物HX1~HX16 类金属及其化合物HX17~HX21 刺激性气体HX22~HX30 窒息性气体HX31~HX35 酸、碱HX36~HX40 有机溶剂HX41~HX53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HX54~HX65 酚、醇、醚类化合物HX66~HX73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HX74~HX82 油类、合成树脂HX83~HX93 农药及药物HX94~HX103 其他HX104~HX113 物理性因素WL1~WL9 生物性因素SW1~SW5 表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代码粉尘 FC1 矽尘FC2 煤尘(游离SiO2含量<10%) FC3 石墨尘FC4 炭黑尘 FC5 石棉尘FC6 滑石尘 FC7 水泥尘(游离SiO2含量<10%)FC8 云母尘 FC9 陶瓷尘FC10 铝尘(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FC11 电焊烟尘FC12 铸造粉尘 FC13 棉尘FC14 其他粉尘 代码化学毒物 HX1 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HX2 汞及其化合物 HX3 锰及其化合物HX4 镉及其化合物 HX5 铍及其化合物HX6 铊及其可溶性化合物 HX7 钡及其化合物HX8 钒及其化合物 HX9 铀及其化合物HX10 铬及其化合物 HX11 镍及其化物(不含羰基镍)HX12 四乙基铅 HX13 羰基镍HX14 氧化锌

HX15 有机锡HX16 磷及其化合物(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除外) HX17 磷化锌HX18 磷化铝 HX19 氰化钠、氰化钾HX20 砷及其化合物(不含砷化氢)HX21 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 HX22 甲醛 HX23 氮氧化合物HX24 碳酰氯(光气) HX25 二氧化硫HX26 氨气 HX27 氯气HX28 硫酸二甲酯 HX29 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 HX30 一甲胺 HX31 硫化氢HX32 磷化氢(膦) HX33 一氧化碳HX34 砷化三氢(胂) HX35 氰化氢HX36 氟化氢 HX37 硫酸HX38 硝酸 HX39 盐酸HX40 氢氧化钠 HX41 苯HX42 甲苯 HX43 二甲苯HX44 正己烷 HX45 汽油HX46 二硫化碳 HX47 二氯乙烷HX48 三氯甲烷(氯仿) HX49 氯乙烯HX50 氯丙烯 HX51 三氯乙烯HX52 氯丁二烯 HX53 四氯化碳HX54 苯胺 HX55 N-甲基苯胺HX56 N-异丙基苯胺 HX57 对硝基苯胺HX58 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 HX59 二苯胺HX60 二甲基苯胺 HX61 联苯胺HX62 硝基苯 HX63 二硝基苯(全部异构体) HX64 二硝基甲苯 HX65 三硝基甲苯HX66 苯酚 HX67 对苯二酚HX68 多氯酚(含五氯酚) HX69 硫氯酚HX70 甲醇 HX71 乙醇HX72 醚类化合物 HX73 氯甲醚HX74 多氯联苯 HX75 氯化萘HX76 多氯萘 HX77 醌HX78 蒽醌 HX79 吖啶HX80 菲 HX81 荧光素HX82 荧光增白剂 HX83 油彩HX84 柴油 HX85 煤油HX86 蒽油

职业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1: 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 GBZ 2.1-2007代替GBZ 2-2002 2007-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7-11-01 实施 前言 此次修订将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自本部分 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a)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卫生标准所采用的概念及其定义,并增加了以下内容: ——超限倍数及其应用; ——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和空气动力学直径的定义; ——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参考分类、标识及其应用;

——致敏性物质的标识及其应用; ——经皮标识的应用。 b)对某些标准值进行了调整: ——修订了乙腈、乙酸甲酯的接触限值; ——增订了百草枯、毒死蜱、氯乙酸、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萤石混合性粉尘呼尘的接触限值。 c)删除了GBZ2-2002中47种粉尘的PC-STEL值和164种化学物质的带*号的PC-STEL值。 d)增加参考致癌性标识59项、致敏性标识9项、经皮标识10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志、李涛、梁友信、杨磊、王生、张敏、吕伯钦、吴维皑、徐伯洪、刘占元、郑玉新、闫慧芳、陈卫红、谷京宇、杜燮祎、周志俊、夏昭林、何丽华、赵一鸣、黄汉林、缪剑影、刘晓延、张幸、雷玲、朱菊一。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 2-2002。

职业健康检查汇总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受检单位:山西宏强煤焦有限公司体检机构:乡宁县西坡镇中心卫生院 体检时间:2011年04月20日-2011年04月28日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岗前检查□在岗期间检查□ 离岗时检查□应急检查□ 受贵单位委托,根据贵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 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4月20日对贵单位委托的接触粉尘等 作业人员共150人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相关项目检查,实检139人,现将检查结果总结报 告如下: 一、体检目的: 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是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其重要性表现在,能及 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同时能筛选职业危害易感人群;并及时发现职业性健康损害,评价健康 变化与职业危害的关系;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有利于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为职业危 害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进行目标干预提高科学依据。二、体检内容: 询问个人一般情况、职业史、职业接触史、既往史、用药史、家族史、吸烟饮酒史、相 关症状史等,测量血压、心电图、彩超、视力、血常规、尿常规、肝功、乙肝表面抗原、 胸片、双耳纯音电测听检查、肺功能、耳鼻喉科常规检查。三、检查结果: 1、一般情况:应检人数150人,受检人数139人。 2、职业性损害检查情况:本次未检出职业病,检出职业禁忌症2例。 3、非职业性损害 检查情况:窦性心律不齐2例,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1例,窦性心动过缓2例,高血压2 例,脂肪肝3例,肝功能异常5例. (具体人员名单及个人体检结果见附表)。四、意见和 建议: 1、请将以上结果通知本人、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为确保企业生产建设符合职业卫生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 规。应重点加强工作场所和个人防护工作,对有可能出现尘肺的工作场所要进一步改善工作 环境、加强除尘、除异味、通、排风的配 套建设。加强个人防护、防护装具与场所要确实符合国家标准。 3、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和不定期的 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指导工人进行正确的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以提 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和各项操作规程。 4、制定和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噪声超标岗位职业健康体检周 期为每年一次;今后组织体检包括所有接害因素的工作人员,保证公认的受检率达到96%。 5、每个员工都应提高身体保健意识,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提倡科学的生活方 式,合理饮食,戒烟限酒。对于本次检出有异常的人员应定期复查;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的, 如高血压病,应到医院就诊。 报告编制人(签名):日期:2011.5.6 报告审核人(签名); 日期:2011.5.6 报告签发人(签名):日期:2011.5.6 报告日期: 篇二: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山职检字第2011-05-c0160号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用人单位:樱达生活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发表时间:2015-04-22 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 评论:0 顶:0 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3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 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

职业健康管理台账汇总资料全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使用指南

前言 《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以来,各地虽然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然而能真正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去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公司甚少,许多公司未能认识到防治职业病的关键在公司,未能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以致职业危害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职业病事故时有发生。 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责任在公司。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其自身管理是控制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的关键,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与我国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一套可操作、易实施的公司职业健康自身管理体系。为更好地指导用人单位运用标准化管理体系中文件化的管理方法与原理,提出职业危害控制的管理措施与方法,组织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档案使用指南》,用尽可能采用简单易行的方法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有机地融入到职业健康管理台帐之中,指导并帮助公司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职业健康管理机制,通过自律行为,以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目的。

目录 一、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1、建设项目职业健康档案 (1) 03、职业卫生三同时与申报管理档案 (4) 0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档案 (8) 05、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实施管理档案 (12) 0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档案 (20) 02、职业健康监测档案管理台帐 (23) 06、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管理档案 (26) 二、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样例(供参考)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职责 (33) 2、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35)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8) 4、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39) 5、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40) 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4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我中心已与2004年12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2004〕第0002号。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A4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检测时间,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委托的检测项目及检测点可按照A方式或B方式确定: A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用人单位应向我中心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材料等,必要时我中心需到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识别。 B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用人单位确定,我中心只对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如因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的错误而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导致职业病相关事件(纠纷),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对于我中心无能力检测的委托项目,用人单位可委托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也可委托我中心进行现场采样,样品由我中心委外检验,并由检验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书。 四、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五、在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确保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六、我中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于现场检测采样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书。 七、用人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八、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将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并告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荣明、杜成 联系电话:5738318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

职业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一、职业健康检查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按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制度》实施。 二、主检医师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汇总、评价、编制和审核; 2、检查结束后,对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阳性结果做出检查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检验报告上签名; 3、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4、组织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记录讨论结果; 5、负责出具各类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检查结论规范,处理意见准确; 6、作好各类检查结论的汇总统计工作; 7、热情接受职业健康咨询,检查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职业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三、检查报告质量审核人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 2、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3、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上签全名;

4、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四、健康检查受理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单位联系,约定检查时间; 2、组织、实施检查; 3、协调受检单位(人员)的具体要求; 4、协调临床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 5、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综合评价和分析工作; 6、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向县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7、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8、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9、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健康检查资料分析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主检医师对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阳性结果和职业健康状况做出详细的分析报告; 2、填写复查通知和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六、健康检查资料汇总、归档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将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受检人员名单一览表、职业健康检查协议书、影像资料、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其他能证明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的其它一切资料备份件(原件)按要求汇总整理好。暂放于职业健康检查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docx

精品文档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 岗位人数接触 部门(工段)危害来源 号时间 1制造部喷砂工岗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危害因素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铝尘(铝、 氧化铝、 除尘系统口罩、耳塞铝合金粉 尘)、噪音 2制造部粘碳岗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其他粉 口罩、耳塞尘、噪声 3制造部磨配组装 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岗 4制造部冲压岗20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5制造部冲碳条岗1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其他粉 口罩、耳塞尘、噪声 6制造部检包岗5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序 部门(工段)岗位人数接触 危害来源危害因素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号时间 7制造部光饰清洗 18设备运行噪音噪声耳塞岗 8制造部加工中心 28设备运行噪音噪声耳塞岗 9制造部磨床岗28设备运行噪音噪声耳塞10制造部电火花岗28设备运行噪音噪声耳塞11制造部线切割岗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12制造部机加岗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序 部门(工段)岗位人数接触 危害来源危害因素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号时间 13制造部磨削岗2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14制造部钳工岗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15制造部中间环机 12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加岗 渗碳岗 一氧化 16制造部(连续3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产与噪音废气处理系统口罩、耳塞 碳、噪声 炉) 17制造部锻压岗24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其他粉 废气处理系统口罩、耳塞尘、噪声 18制造部冲压岗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噪声耳塞

序 部门(工段)号 19制造部20制造部21制造部22制造部23制造部 岗位人数 接触 危害来源 时间 热前机加 2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 岗 去毛刺作 2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与噪音 业位 超声波清 2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与噪音 洗岗 渗碳岗 (渗碳4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与噪音 炉) 渗氮岗28设备运行时使用辅料与噪音 精品文档 危害因素工程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 其他粉 口罩、耳塞 尘、噪声 氢氧化 口罩、耳塞 钠、噪声 一氧化 口罩、耳塞 碳、噪声 氨气、噪 口罩、耳塞 废气处理系统 声 一氧化 碳、甲醇、口罩、耳塞 噪音 其他粉 24制造部压淬岗88设备运行时产生的粉尘与噪音废气处理系统口罩、耳塞 尘、噪音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范本)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范本)(检查机构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范本) [20 ] 职健检第号 (用人单位名称): 受您单位委托,根据贵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和日对贵单位委托的接触粉尘、铅、含苯化学物(苯和二甲苯)和放射(X射线)等作业人员共人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相关项目检查,实检人,现将检查结果总结报告如下。 一、检查项目 1(粉尘作业: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2(粉尘和铅混岗作业: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高千伏胸片,肺功能,血铅。 3(粉尘和含苯化学物(苯和二甲苯)混岗作业: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胆脾B超,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4(含苯化学物(苯和二甲苯)作业: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胆脾B超。 5(铅作业: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铅。 6(放射(X射线)作业:内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视力、色觉和晶体裂隙灯检查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片,肝胆脾双肾B超。 7(粉尘、含苯化学物(苯和二甲苯)和铅混岗作业: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肝胆脾B超,高千伏胸片,肺功能,血铅。

第1页 (共4页) 二、检查结果汇总 1(本次体检委托检查的粉尘作业人员共人,实检人,检出可疑粉尘作业观察对象即肺部见少量点状小阴影人,其余人员中除人检查项目不全外均未发现尘肺病和粉尘作业职业禁忌证。 2(本次体检委托检查的粉尘和铅混岗作业人员共人,实检人,检出铅作业观察对象即血铅偏高人、可疑粉尘作业观察对象人,其余人员均未发现尘肺病和职业性慢性铅中毒及粉尘和铅作业职业禁忌证。 3(本次体检委托检查的粉尘和含苯化学物(苯和二甲苯)混岗作业人员共人,实检人,检出可疑苯类化学物作业职业性损害即白细胞 9偏低人、可疑苯类作业观察对象即白细胞数为4.0,4.5x10/L的人,其余人员中除人检查项目不全外,均未发现尘肺病和职业性慢性苯中毒及粉尘和苯作业职业禁忌证。 4(本次体检委托检查的含苯化学物(苯和二甲苯)作业人员人,实检人,均未发现职业性慢性苯中毒和苯作业职业禁忌证。 5(本次体检委托检查的铅作业人员人,实检人,除人血铅和内科未查外,未发现职业性慢性铅中毒和铅作业职业禁忌证。 6(本次体检委托检查的放射(X射线)作业人员人,实检人,未发现放射作业职业禁忌证。 7(本次体检委托检查的粉尘、含苯化学物(苯和二甲苯)和铅混岗作业人员 人,实检人,未发现尘肺病和职业性慢性苯中毒及苯作业职业禁忌证(因血铅和肺功能未查)。 8(本次体检另外还检出血压偏高、脂肪肝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和心电图异常等一些其他疾病或检查指标异常(具体检查结果见附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样板

附件1 封面: XX单位XX年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第次) 报告编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章)

封面内页 技术服务机构声明 1. XX机构是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本着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的原则,承诺对检测结果负责,并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2. 本次检测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 号)第二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委托范围内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开展检测前调查、样品采集、和各项检测工作,保证调查全面、检测数据真实。 3. 本报告检测结果仅对被测地点、对象及当时情况有效。 4. 本报告涂改无效,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摘用或更改本报告,复印件未加盖本机构检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5. 本次检测结果等未经本机构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及商品宣传。 6. 委托方如对本报告检测结果有疑问,请于报告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7. 本报告无检测人员、签发人签名,或者存在涂改,或者未加盖 本机构公章或部分复制等均视为无效。

封二 XX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项目组成员名单 封三 (本页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

正文: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委托范围和检测时间: 1. 委托范围: 2. 委托时间:年月日 3. 检测时间:年月日 三、主要原、辅材料、畐庐品和产品调查: 样表主要原辅料及产品表 四、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建议采用方框图) 五、车间平面和主要设备布置简介 1. 车间平面布置

例表车间平面布置情况一览表 2. 主要设备布置 例表主要设备一览表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调查 例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一览表 七、检测条件 1. 检测时气象条件描述: 2. 检测时生产状态描述: 3. 采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 例表米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4. 检测布点: 例表检测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分享到一键分享 QQ空间新浪微博百度云收藏人人网腾讯微博百度相册开心网腾讯朋友百度贴吧豆瓣网搜狐微博百度新首页QQ好友和讯微博更多... 第2部分:物理因素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2: Physical agents

GBZ 2.2-2007代替GBZ 2-2002 2007-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7-11-01 实施 前言 本部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此次修订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减少了高温作业分级和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 ——增加了非电离辐射的工频电场、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微波辐射接触限值和噪声的接触限值。

——调整了高温、手传振动的接触限值。 ——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方法修订成为独立的标准GBZ/T 189-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3章、第14章及第15章改为推荐性条款 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奎思特技术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梁友信、杨磊、吴维皑、李涛、张敏、何丽华、徐伯洪、舒国华、张绍栋、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

DRZYYY职健字第2012-001号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 受检单位: 体检机构:达拉特旗达仁中医医院 2011年**月**日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说明 (一)本报告仅对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负责。 (二)本报告必须加盖承担单位公章后有效。 (三)报告中有涂改、增删或缺页视为无效。 (四)对本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受检单位: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分公司 体检时间:2011年**月**日-**月**日 体检机构:达拉特旗达仁中医医院 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岗前检查□在岗期间检查□√ 离岗时检查□应急检查□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002年5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列》国发第105号、1987 (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4)、《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49-2007 (5)、《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3号令2002 正文: 一、体检目的 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是职业病防治法大的主要内容之一。其重要性表现在,能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同时能筛选职业危害易感人群;并及时发现职业性健康损害,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的关系;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有利于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为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进行目标干预提高科学依据。 二、体检内容 询问个人一般情况、职业史、职业接触史、既往史、用药史、家族史、吸烟饮酒史、相关症状史等,测量血压、心电图、彩超、视力、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血糖、血脂、乙肝表面抗原、胸片、双儿纯音电测听检查、肺功能、耳鼻喉科常规检查。 三、检查结果 1、一般情况:应检人数**人,受检人数**人。 2、职业性损害检查情况:本次未检出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 3、非职业性损害检查情况:白细胞减少症14例、高尿酸血症27例、前列腺增生症21例、脂肪肝38例、肝血管瘤?5例、胆囊息肉?9例、高脂血症59例、肺炎5例、右肺大叶性肺炎?1例、右肺中叶占位性病变1例、甲状腺腺瘤?8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9例、陈旧性肺结核1例、尿路感染11例、窦性心动过缓21例、血尿素氮升高10例、右耳耳蜗损伤1例、血小板减少症7例、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5例、心律不齐5例、血总胆红素升高23例、肾积水1例、左侧甲状腺静脉曲张1例、肾囊肿3例、前列腺囊肿10例、消化性溃疡1例、甲状腺结节?21例、支气管炎8例、左肺下野结节1例、无症状性血尿1例、甲状腺囊肿6例、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3例、先天性右肾缺如?1例、转氨酶升高2例、糖尿病1例、糖尿病?

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 常用名称解释

卫生标准职业接触限值 ——常用名称解释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OELs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 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超限倍数excursion limits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工作场所workplace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 工作地点work site 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作业地点。 化学有害因素chemical hazards 本标准所指化学有害因素除包括化学物质、粉尘外,还包括生物因素。 总粉尘total dust 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技术上系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空气动力学直径aerodynamic diameter,d ae 某颗粒物(任何形状和密度)与相对密度为1的球体在静止或层流空气中若沉降速率相等,则球体的直径视作该颗粒物的空气动力学直径。 呼吸性粉尘respirable dust 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简称“呼尘”。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DOC)

焦作煤业集团中央医院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整洁,并早期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人。 二、适用范围:不同类型企业或其它用人单位员工接触粉尘、毒物、物理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应急检查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图 工作年度体检计划 ↓通知 用人单位 → 联系 接待←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动联系 ↓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确定体检项目,形成体检协议(确定体检时间、费用等) ↓ 向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表》,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填写有关内容,签章或 签字确认 ↓ 体检结果汇总及核查→复查 个人体检的,体检结论发给劳动者本 人 ↓ ← 主检医师做出体检结论,审核后进行分析,制作《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书》,报单位领导审批 ↓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 ↓↓疑似职业病 归档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告知用人单 位或劳动者 (二)制定体检工作计划 每年,由负责体检责任科室统一安排职业体检工作计划并列出各种 用人单位体检日程表,随同体检通知书发至各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 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 术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商定检查项目、经费和日程表。 (三)体检工作准备 1、要求各受检单位在体检前20日向我单位提供该单位有关资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 和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资料:受检人员花名册(即工人休检一览表),写明受检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车间、岗位、危害因素种 类和工龄。 2、体检科根据名册进行统一编号,填在每位受检者的职业健康 检查表、化验单、检查报告单上,交用人单位发给每位受检者。 3、做好体检场所和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相关仪器设备,备好 相关器材。下厂检查时预先布置好体检场所,以及车辆安排等。 (四)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 凡来我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在体 检表上贴上本人近照。经核实后才可体检。按照体检流程,进行各项 检查项目,体检表的各项内容及各项检查结果用医学术语客观、真实、 规范的描述或记录。每项体检结果必须有检查医生签名,注明检查日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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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除第2章外均为强制性条款。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德国、前苏联、日本等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TJ36—79相比变化如下: ——分为两个标准 ——修订了原111项有毒物质和9项粉尘的标准值 ——纳入后颁布的119项国家标准 ——增订119项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维皑、吕伯钦、梁友信、孟德山、谷京宇、刚葆琪、傅慰祖、杨磊、于永中、于冬梅、庞应发、程秀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原标准GB3869—1983,GB/T4200—1997,GB8773~8780—1988,GB10328~ 10333-1989,GB10434~10439—1989,GB11516~11522—1989,GB11524~11532—1989, GB11719~11726—1989,GB16182~16250—1996,GB3869—1997,GB17052~17055—1997,GB18528~18563—2001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GBZ2-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9—87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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