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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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卫生部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卫生部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卫生部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卫生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XX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质量控制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了做好全县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特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一、对死亡报告卡报告、审核、查重、订正、监控制度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亡信息管理专职人员要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下午及时、完整、准确报告死亡卡片,对直报系统内的死亡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审核过程中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办理。

3、每天查重。

各报告单位间重复报告的卡片和经订正报告或个案调查后否定的卡片。

二、对死亡报告报告信息定期分析、应用和反馈制度1、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死亡报表、汇编、分析图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等载体资料进行归类、编目、集中保管。

2、《死亡报告卡》、死亡登记簿、和死亡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要归类整理,保存3年。

死亡月报表及其电子报表,保存5年。

3、《死亡报告卡》的电子文件,死亡年报表,月、年死亡动态分析,定期趋势分析,死亡管理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和死亡漏报调查结果通报等,及其电子文件),应永久保存。

4、定期进行死亡分析:按月作出动态分析简报,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反馈到各医疗机构。

6、年度死亡分析: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对全年死亡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特征及流行趋势、防治对策和效果。

分析应有文字材料和统计图、表。

三、死亡病例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检查人制度1、每年对辖区死亡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并撰写工作通报,及时反映评估结果。

2、同时开展不定期进行督导、质控,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督导记录。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人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人员工作职责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人员工作职责
一、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熟悉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

二、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对医院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三、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前,需先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一)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二)发现以下情况时,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1.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国家卫健委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2.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3. 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 3 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 5 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四、每日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六、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七、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
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篇一: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XXXXXXXXXXX医院死因管理XXXXXXXXXXX医院死因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院长 XXX副组长:业务院长 XXX后勤院长 XXX组员:医教科主任 XXX防保科主任 XXX质控科主任 XXX信息科主任 XXX职责:1、负责研究制定我院死因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协调各科工作。

2、医教科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的领用、发放、收集、登记工作。

3、防保科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的审核、网报、检查、奖惩工作。

4、病案室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疾病编码、病历及存根等原始资料的保存。

5、统计室负责死因统计工作。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居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死亡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西安市居民死亡证明书管理办法》及《西安市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报告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院死亡证明登记报告制度。

二、居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

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在服务区域内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卫生部,公安部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查医生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

对非经治疗的死亡原因不明者,或经诊查仍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病史、症状、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记录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栏目中。

五、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医疗专用章。

六、诊治医生须在死亡后7日内开具证明书报医务科,同时填写我院死亡信息卡报防保科信息管理网络直报人员处。

七、对住院死亡者所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须粘贴在死亡者的病案中,随其病案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急诊留观死亡者所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须粘贴在死亡留观病史中,随其病案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来院已死亡者及急诊抢救过程中死亡者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由急诊科登记造册,交病案室保存,期限2年。

医院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检查方案

医院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检查方案

医院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检查方案为全面了解我院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为制定卫生工作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划(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死亡病例,了解人群的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健康因素,并分析收集的相关资料,确定全院的主要卫生问题,通过采取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干预措施和卫生发展战略,提供群众需求的卫生服务,为制定和评价卫生规划提供依据。

二、监测目标与指标1、目标全面开展死因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漏报调查,按时上报出生人口和死亡监测资料,上报资料的准确、完整。

2、指标⑴《死亡医学证明书》项目填写完整率≥95%,项目填写正确率≥95%。

⑵以院为单位网络报告覆盖率达100%;各级报告单位从填卡至网络报告及时率≥95%⑶医疗机构按时限网上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率应为100%;《死亡医学证明书》计算机录入率≥98%,月、年报表的差错率≤5%。

三、机构与职责1、医院职责⑴公共卫生科为承担监测工作任务科室,成立死因监测工作小组,组织医院各科室开展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⑵负责收集科室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登记后进行网上填报,对死因部明或主项填写不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入户调查。

⑶每月与公安、民政、妇幼和计生等有关部门掌握的死亡资料核对,及时补报。

⑷对科室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按质控要求定期检查指导科室的死因报告工作。

⑸负责本辖区的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作,相互提高所需的死亡信息资料。

四、范围与内容2011年起范围实施,内容如下:1、监测对象及责任报告人⑴检测对象:对卫生机构进行死因监测⑵责任报告人: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内容⑴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

⑵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医院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死亡病例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尖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二、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报系统有尖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得转让泄露,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6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居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死亡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院死亡证明登记报告制度。

二、居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

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在服务区域内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卫生部,公安部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查医生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

对非经治疗的死亡原因不明者,或经诊查仍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病史、症状、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记录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栏目中。

五、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医疗专用章。

六、诊治医生须在死亡后7日内开具证明书报医务科,同时填写我院死亡信息卡报防保科信息管理网络直报人员处。

七、对住院死亡者所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须粘贴在死亡者的病案中,随其病案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急诊留观死亡者所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须粘贴在死亡留观病史中,随其病案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来院已死亡者及急诊抢救过程中死亡者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由急诊科登记造册,交病案室保存,期限2年。

八、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九、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十、医教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领用、发放制度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收集由医务科负责管理,医务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医务科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登记记录。

死因网络直报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网络直报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死因网络直报工作,我院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国家疾病检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对每一位死亡病人规范填写好死亡病例报告卡,并交给我院防疫科。

二、防疫科设置兼专职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临床医生报告的死亡报告卡后,在7天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得迟报。

三、为保证报卡质量,网络直报人员在对死亡报告卡有疑问或发现卡片填写不规范、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报卡的临床医生联系,与报卡医生取得一致意见后,将死亡报告卡及时、准确上报。

四、直报人员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等。

五、网络直报人员应管理好报告的用户名和密码,确保死亡报告系统能正常运行。

六、对每一份死亡报告卡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

莞城医院
2014年1月2日。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第一篇: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网络直报人员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证》,并在7天内完成审核和网络报告。

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证》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3、死亡报告人员应对收到的《死亡证》)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证》)必须及时向填报人员进行核实。

4、对已审核确认的报告信息,如发生报告死亡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时,要及时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予以订正。

5、配合疾控部门核实发现的死亡漏报情况进行及时补报。

6、定期下载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7、网络直报人员应管理好报告的用户名和密码,确保死亡报告系统能正常运行。

如发现账号信息泄露,须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超过24小时)通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以及时处理。

8、对每一份死亡病例报告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

9、每年有针对性的对临床医生、《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填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0、对死亡病例迟报、漏报、不正确上报的科室和责任报告人给予通报批评/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二篇: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制度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制度1.由诊治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2.病案室按照 I C D-10要求统一进行死因编码;3.医疗机构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4.死因编码人员应对医生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填写不清或不完整、死因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逻辑错误等)应及时向诊治医生进行核对。

5.报告卡交医务科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第三篇:传染病管理和传染病及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经验交流传染病管理和传染病及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经验交流一、传染病管理:1、院领导高度重视传染病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传染病管理科,专职人员5人,其中中心医院3人,南、北院各1人。

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1.要积极参加本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班,熟练掌握网络直报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2.按要求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本年度,要力争24小时报告及时率达到100%,6小时报告及时率达到99%以上。

3.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并根据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及时进行订正报告。

4.要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法定传染病病例分类与分型、报告程序与方式,明确报告时限,增强依法报告的法律意识,及时发现、报告疫情。

5.要经常对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杜绝不报、漏报、迟报疫情现象的发生。

6.要对本单位报告的疫情每月进行一次核对,提高传染病的报告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

7.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未经领导批准,严禁私自通报、泄漏疫情信息。

8.要落实每月更换密码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

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9.《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必须保存3年备查。

10.要及时做好疫情数据实时备份和查询审批,保证数据安全。

11.要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所报疫情的复核工作。

12.在网络直报中遇到技术问题,立即与市防疫站联系,及时解决。

13.若因玩忽职守造成零报、漏报、不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将视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责任。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单位名称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做好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特制定死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如下:例会制度1、组织本单位死亡病例报告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村医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存在问题、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2、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死亡报告质量讨论会,使《死亡病例报告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填写规范、符合要求,死因链命名准确,使死亡报告工作得到不断的完善。

3、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每次例会均完整的会议记录。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1、发现辖区内有死亡病例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

2、接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后,在死亡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展开对死亡信息的核实,信息无误后由具有执业医师证的临床医生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规范、全面,死因链命名准确。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调查记录〉一栏填写死亡病例的症状、体征。

3、在进行网络直报前,死因报告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死亡病例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死亡信息核实无误后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输入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死亡信息等,输入项目要全面、准确,不得有漏填项。

5、输入完成后做好原始《死亡病例报告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保存与管理。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1、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的准确性。

2、安排专人及时收集辖区内的死亡信息,对有疑问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时向填报医生进行核实。

疾病控制科死因上报管理岗位职责

疾病控制科死因上报管理岗位职责

疾病控制科死因上报管理岗位职责
一、在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死因上报、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每天收集院内《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包括院内死亡、院前死亡及太平间临时停放尸体), 在填写《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死亡证》15日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直报。

三、对《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项目检查。

核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性别、死亡日期及时间、死亡原因、医师签名等。

如实填写死因链及死亡调查记录,有疑问的《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必须及时向报卡(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确保填写与上报的死亡信息一致。

四、负责建立居民死亡报告登记册。

“行政区划代码”和“编号”原则上从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系统获取,以确保唯一性。

五、已审核确认的报告信息,如发生报告死亡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时,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及时订正。

六、每月对太平间及急诊院前急救死亡进行查漏。

如发现漏报,应及时通知医生补报,并网络补报。

七、建立人口死亡信息保存制度。

《居民死亡原因报告卡》原始资料须长期保存,录入后的数据应使用电脑及硬盘双备份保存。

八、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系统应用平台及数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安全保护制度要求,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

九、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按时参加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组织的例会和培训,积极落实会议精神。

十、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按时完成各级疾控部门下发的指令性任务。

制定部门:疾病控制科。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对死亡病例的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死亡医学证明和死亡登记信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是指医疗机构在接诊患者死亡后,通过网络将死亡医学证明和死亡登记信息报告给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死亡病例的网络直报工作。

第四条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报告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报告以下死亡病例:(一)就诊死亡的;(二)在医疗机构抢救无效死亡的;(三)回家死亡的;(四)身份不明的;(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死亡病例。

第六条死亡病例报告内容包括:(一)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二)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三)医疗机构信息: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编码等。

第三章报告程序和时间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将死亡医学证明和死亡登记信息报告给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收到医疗机构报告的死亡病例信息后,应进行核对、分析,对有疑问的病例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将核实结果反馈给医疗机构。

第九条医疗机构在报告死亡病例时,应确保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虚假报告,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数据管理和使用第十条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数据作为国家疾病监测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信息资源,应当受到严格保护。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应依法使用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数据,不得泄露、买卖、篡改、删除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数据。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数据进行分析,掌握全国死亡情况和疾病流行趋势,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和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定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定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单位名称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做好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特制定死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如下:例会制度1、组织本单位死亡病例报告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村医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存在问题、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2、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死亡报告质量讨论会,使《死亡病例报告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填写规范、符合要求,死因链命名准确,使死亡报告工作得到不断的完善。

3、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每次例会均完整的会议记录。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1、发现辖区内有死亡病例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

2、接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后,在死亡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展开对死亡信息的核实,信息无误后由具有执业医师证的临床医生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规范、全面,死因链命名准确。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调查记录〉一栏填写死亡病例的症状、体征。

3、在进行网络直报前,死因报告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死亡病例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死亡信息核实无误后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输入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死亡信息等,输入项目要全面、准确,不得有漏填项。

5、输入完成后做好原始《死亡病例报告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保存与管理。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1、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的准确性。

2、安排专人及时收集辖区内的死亡信息,对有疑问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时向填报医生进行核实。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报告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传染病管理科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1、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死亡后,处置医生须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指定专业人员按照ICD-10要求完成死因编码。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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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及科长的管理下,做好院内死亡病例报告工作及管理工作。

(一)每天到各科室收集《死亡病例报告卡》(含节假日)。

(二)负责死亡病例报告的审核,包括《死亡病例报告卡》及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副卡的错、缺、逻辑关系的审核。

(三)按规定时限审核收集卡片填写的完整率和准确率。

(四)负责死亡病例的卡片网络直报和录入的正确率的审核。

(五)负责做好资料及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信息科专业人员完成ICD-10编码完成。

三、各科室临床诊治医生,应负责门、急诊及住院病人的死亡病例的报告,认真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的各项内容,并进行根本死因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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