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办公楼管理制度 征询意见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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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

管理规定(暂行)

东营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是东营市人防办、东营市城市资产有限公司、东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集中办公的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体现工作人员优秀的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容仪表规定

1、楼内办公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衣冠不整的服饰上班,不准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2、楼内办公人员应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

3、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二、人员与物品进出管理

1、进出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进入办公楼时,应自觉接受检验。如人证不符,保安人员有权收回证件。若未佩带工作证,需由本单位办公室主任下楼带领。

2、办公楼内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由市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制定规范要求,使用单位负责制发。

3、办公楼内因维修安装等临时施工时,施工人员需要办理临时出入证,出入证由城发物业办公室统一制作。

4、人员工作证、临时出入证,车辆蓝牙卡及门禁卡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发现涂改、转借者,一经查实,除收回证件及门卡外,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外单位人员进入大楼联系公务,须向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单,经与到访单位确认后,方可入内。进入大楼人员,应接受门卫对携带物品的检查。

6、认真执行24小时安保值班规定,未经各单位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大楼留宿。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应服从大楼综合协调小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7、严禁衣冠不整者进入办公区;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推销产品、收购废旧物品。大楼内各单位可回收废旧物料,定期由备案单位进行统一收购。

8、进入办公区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和安全防范要求,并自觉接受大楼门卫登记检查。否则,门卫值班人员有权阻止。

9、车辆蓝牙卡、门禁卡、人员工作证、临时出入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办公室挂失,由管理单位

有偿补发。

三、车辆管理

1、车辆进入办公区,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办公楼内禁止一切车辆(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进入。私家车统一停放在地上停车厂停车位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统一指定停放处。

2、车辆进入办公区内应主动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杂物、使用明火,保持好地上、地下停车场的清洁卫生。

3、进入停车场的司机,按指定的车位停放,严禁随意乱停。车辆停好后,必须锁好车门,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防止丢失。

4、上级部门来访公务车辆,经人防办公室同意后,可停放地下机动车位。

5、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排污、排风设备。严禁在车库入口和通道上停放车辆,确保停车场道路畅通;办公楼大楼正门坡道、平台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四、安全保卫管理

1、办公楼内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办公区和办公楼的工作秩

序,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保安人员开展工作。

2、严格实行凭证出入和来客登记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自觉佩带工作证,不佩戴、不出示证件者,保安人员有权询问和检查。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将亲戚、朋友带入办公楼。确需进入的由各单位办公室作出安排,保安人员不得擅自放入。

3、由城发物业公司对办公大楼内的消防、电梯等各种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定期对电梯维保单位、消防维保单位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因设备检修需要,各使用单位要予以配合,确保各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4、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参观、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事先向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通知物业,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活动期间负责配合门卫搞好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5、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办公区内工作人员应熟悉、了解大楼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及火警按钮等具体位置和基本性能,一旦发生险情能迅速报警、扑救、控制。要自觉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和引导,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对办公区内重要部位实行治安、消防动态监控并24小时进行实时录像。

7、楼内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妥善保管财产、物品和文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制度

(1)入驻办公楼的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法》,增强防火意识,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不准在办公区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给予500—1000元罚款。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办公区。如施工需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设立相应警示标志,定人、定点、定措施,严格管理。

(4)临时动用明火(含焊接、切割),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禁在楼内焚烧文件、纸张等物品。

(5)会议室、文印室、档案室等重点场所禁止烟火,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2、消防、安保设施的使用管理

(1)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淋头属敏感装置,不得烟熏、火烤、

碰撞。

(2)送风口、排烟口和防火卷帘门,应保持正常状态,不得随意操作。

(3)手动报警按钮为火灾确认报警装置,非紧急状态不得打碎玻璃。

(4)楼道、车库配置的灭火器不得擅自移位、开封使用。

(5)不得随意操作消防用水管网的各类阀件;平时不得使用消防水,以保持管网压力。

(6)不得触摸监控摄像机、防盗报警器,以保证监控效果。如发现楼内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破或影响大楼设备运行的,根据录像回放确认后,处以100—500元罚款。

(7)应急灯须保持正常状态,不得挪作它用。

六、用电、制冷、取暖及设备管理

1、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办公室乱拉乱接电源线,以防超载负荷,发生安全问题。

2、办公楼高低压配电室、机械设备主控室、空调风机操作室、安全及消防监控室等专门设备室设定提示标识,并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设备室;不准随意触摸、按动安全消防报警开关和按钮,以免引起设备联动,出现喷淋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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