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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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技术保密管理办法一、总则1、技术的定义:是指真实记录和反映公司技术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2、保密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劳动成果,使公司的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管理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筹建、试生产、生产等全过程的技术文件的管理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等活动内容的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件三、技术资料保密管理办法 5、对生产原料的保密办法、大料可不设保密权限;聚酯、聚醚、聚己内酯等多元醇原料要进行保密处理→外购聚酯包装桶上要求无供应商,原料名称使用我方指定代号→自产聚酯也使用代号,代号要有一定的复杂性,不得有规律可循 6、助剂保密办法:敦促供应商使用白包装,包装标识使用我方指定的代码;有供应商的包装在进仓后要立即涂改,掩盖原及标识,贴上指定的代码标签7、原料及助剂代码的管理:代码由技术经理命名指定;代码实行权限管理:仅限于技术经理、采购经理、仓库主管、副总、总经理及董事长有知情权 8、生产管理:任何人不得未经上级同意私自生产资料,将公司生产资料带出公司;生产工艺单上所有助剂、原料使用代码管理;跟配方相关的计算方法不得显示 9、采购及销售管理:采购及销售信息要向非相关人员保密;制定销售生产采购计划时,要注意将价格、客户、付款方式信息保密 10、研发管理:研发人员要注意平时技术资料的保密,个人技术资料要保管好;实验、试产资料、工艺资料要对非相关人员保密 11、管理:要实行权限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看到生产、供应商信息;上的原料或助剂有代码的均实行代码管理,不得出现实名 12、项目筹建管理:项目筹建过程中涉及的调查报告、设计资料和图纸要对项目组以外的人员保密;项目合同、建设方案仅限于项目组经理级以上人员有知情权 13、保密协议的签订:凡接触公司技术文件的人员,包括技术人员、生产主管、生产助理、仓库主管、QC主管、采购经理及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均要求同劳动合同一起,签订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要求履行保密协议的要求在职期间不得向外人透露任何技术资料否则,依保密协议条款处理 14、保密管理:对在职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组织学习保密知识与法规,加强保密意识,做到内外有别,对无关人员、来访者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提供的不能提供人员流动时,严禁任何人带走技术资料技术部研发实验室实施保密管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车间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也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场所,夜间办公室须锁好门窗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和陪同不得进入公司车间、仓库、车间办公室等需要保密的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外来人员进入非接待场所须佩戴通行卡,园区内各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须穿工作服戴胸卡,便于出入管理;园区内各单位员工不得擅自串岗四、管理部门与人员15、当年技术资料档案由各部门主管分开管理,历年技术资料档案汇总至行政部专人集中管理,电子文档的管理由公司网管协助管理16、各部门主管或统计人员作为技术资料的收集人,遵守公司规定,做好本部门的资料保管保密工作,并定期向行政部汇总原始技术资料五、技术资料的归档与认定 17、技术资料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书、各类合同、设备制造商信息等;。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格式规范)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格式规范)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技术管理,杜绝由于信息外泄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技术保密工作,技术研发部为公司技术保密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成果、实验原始数据、操作规程、操作记录、项目设计资料、生产数据、市场技术、分析方法等技术文件,以及所有与公司技术相关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技术保密原则(一)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必须由专人陪同,在对外交流过程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料接收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交由第三方使用,建立资料提供记录。

(二)除直属上级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打探他人项目技术内容。

(三)任何人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技术机密,不得在私人交往及通信或其它方式中泄露公司技术机密。

(四)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技术资料带出公司,严禁私自拷贝、存放、转发公司技术资料,纸质文本严禁随意复印、拍照。

(五)所有技术资料需专人保管,放置场所应有安全性和固定性,使用结束后需及时收回,不得随意放置。

(六)凡涉及技术保密人员离职、辞退、调动需办理交接手续,技术资料图纸等与项目相关文档(书面、电子)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经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七)拥有公司协同账号人员负责自己账号保密工作,对于公用账号密码不得随意告知他人,仅限职权人员使用。

第五条研发技术保密管理(一)小试记录和总结、中试方案及中试总结等文件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技术研发部负责人。

(二)所有技术总结资料必须在加密电脑上存档。

(三)电子版实验总结对集团内协同转发时需设为PDF版本文件,由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发。

(四)新课题开发前,必须对本课题所涉及的重点原料进行编码及备案,实验记录中凡涉及重点物料必须以代码形式体现。

(五)中试方案保密执行操作规程管理办法,中试结束后由相关车间交回技术研发部存档。

第六条生产技术保密管理(一)生产技术资料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相应部门负责人。

技术研发中心保密管理办法

技术研发中心保密管理办法

技术研发中心保密管理办法技术研发中心保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技术信息、营销信息、生产信息、管理信息的监督、控制、管理、保密,特制定本办法。

一、技术信息保密管理办法1.技术信息的内容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方案、思路、图纸、文件、资料、程序以及开发设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知识产权、记录、总结等。

2.适用范围技术信息管理办法适用于技术研发中心所有科室及全体员工。

3.技术信息管理1) 传播途径管理A。

技术研发中心的任何部门和任何人不得私自收集、存储、窃取其他人(部门)的技术信息。

也不能随意把技术信息交付、转告、复印、拷贝给与技术信息内容无关的人员。

B。

除职能部门以外,技术研发中心其它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公司以外的其它人员传递技术信息。

C。

新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进行试用。

D。

员工离职时根据个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岗位,视重要程度签订《禁业协议》。

2) 职责与权限A。

技术信息持有人必须对该信息的完整性负责,并有义务跟踪信息的使用及传播情况。

对于需要保密的信息,持有人必须对信息进行保密。

B。

任何人(部门)不得以保密为借口而拒绝工作之间的相互配合及资源共享。

C。

日常工作中,技术信息是否需要保密,一项重要原则就是看是否与工作有关。

对于一件特定工作来说,与工作内容相关的人员(部门)之间必须相互配合、资源共享,而对无关的人员则实行保密。

D。

资料室及管理者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往往持有较多技术信息。

一方面必须对信息的完整性负责,同时必须对各项信息进行保密。

3) 技术信息保密级别A。

绝密:保密级别中的最高级,是指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一般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B。

机密: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一般针对公司核心技术、重大营销策划等。

C。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一般针对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购销合同等。

【保密制度】化工技术秘密保护管理办法(暂行)

【保密制度】化工技术秘密保护管理办法(暂行)

集团公司技术秘密保护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技术秘密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专业公司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带来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各种技术、设计、设备、材料、结构、工艺及流程、数据、配方、诀窍等。

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来源是:(一)经自行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获得。

(二)以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合作、技术引进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获得。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专业公司应对拥有的技术秘密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一)对技术秘密明确划定密级和范围;(二)与知悉或者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及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者提出书面的保密要求并经签名确认;(三)对技术秘密的存放、使用、转移等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控制手段。

(四)属于国家技术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部是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技术秘密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所属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协助集团公司监事部、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对侵犯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技术秘密案件中的技术问题进行鉴定。

第二章管理与保护第六条各专业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有关技术秘密保护的规章制度,使技术秘密管理制度化。

自行开发或者委托他人开发的科研项目,应当在立项时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及技术秘密归属。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专业公司技术秘密按其性质、技术水平、经营价值、保密级别及对企业经济利益、技术权益的影响程度分为允许、控制、禁止提供三种:(一)国家秘密级和集团公司机密级以上的技术项目(含军工项目)及我国特有的具有重大经济利益的传统工艺和专有技术禁止向外提供。

(二)在国家、行业内具有首创或领先水平的技术,具有潜在用途或较大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的技术,公司特有的传统工艺和专有技术及一旦向外提供后将给公司贸易、竞争带来不利影响的技术、经营信息为控制向外提拱。

保密管理措施3篇

保密管理措施3篇

保密管理措施3篇保密管理措施1篇技术保密管理制度目的:建立技术保密管理的制度。

范围:技术资料的保密。

责任者:技术人员及技术档案保管人员。

程序:1、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有实用价值的,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技术秘密的范围(1)科研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2)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3)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4)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5)与主管部门的往来文件、信函等。

(6)其他的技术信息。

3、技术秘密的等级(1)绝密级:凡属于技术秘密范围中前四项的技术信息为绝密技术信息。

(2)机密级:凡属于技术秘密范围内后二项的技术信息为机密技术信息。

4、应对技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组织学习保密知识与法规,加强保密意识,做到内外有别,对无关人员、来访者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提供的不能提供。

5、科研开发计划、技改计划、研究资料、工艺技术资料及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等绝密级技术秘密,须控制涉及人员与资料份数,严格保密。

6、建立、健全借阅制度,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技术资料不经允许外借、丢失。

7、对外合作、交流时,须注意进行保密,不得涉及技术秘密部分。

8、人员流动时,严禁任何人带走技术资料。

9、技术秘密解密后,应妥善处理好解密后的资料、文件。

10、发生泄密事件,须尽快采取补救措施,设法将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

并对泄密事件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保密管理措施2篇一、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保住秘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把保密工作做实、做优。

二、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局机关实际情况,今年我局将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完善保密相关制度,主要针对涉密文件资料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大力推进保密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法制化水平,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保密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的服务作用。

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作为公司重要资产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效益,鼓励员工不断创造并自觉维护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积极性,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总则》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管理目标;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是本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是公司的重要资产。

要在公司内牢固树立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管理贯穿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

明确商业秘密的界定和保护。

第三条公司内的相关文件、合同、记录等文献中出现的“专有技术”、“技术诀窍”、“技术秘密”、“经营管理诀窍”,“实际知识”、“实践经验”均是本制度中“商业秘密”的表达形式。

第二章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定义、确立和管理机制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员工在职务范围内创造或履行职务产生的、经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并采取了保密措施、只在公司一定范围内流传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所有信息或成果。

这些信息或成果以各种纸质材料、照片、录像和计算机等数字存储设备为载体而能够为人所感知。

具体包括:1、技术秘密。

包括: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或经过技术创新确定不宜于申请专利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以及产品开发计划等;及其存在形式:资料和图纸、样品、手册文档、工具模具、计算机软件等承载物;2、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方案、销售方法、供应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服务网络以及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经营项目等信息及其承载物;3、依据法律和有关协议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确定为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及其承载物,归公司所有。

第六条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确定程序:1、由参与技术创新或经营管理的部门或员工就某一项或几项信息或成果,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2、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接到申报后采取:a) 指定参与者中一人专门保管成果或信息的承载物,可以采取加密措施。

XXXX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XXXX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技术秘密管理办法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之间经常存在转化、平衡取舍等问题,因此,在企业里具有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双重背景人才的专利管理部门也是管理商业秘密的最佳部门。

专利管理部门应充分了解和分析技术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协调处理商业秘密、专利间的关系,统筹管理与技术相关的各项企业知识产权。

现将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技术秘密管理办法(已做成企业标准格式)公布如下,并提供WORD版本供下载参考,希望能抛砖引玉,供各位企业界同仁评议:注意:1.为避免麻烦,其中隐去了具体的公司名称和起草人(本人)、修订人(相关领导)名称。

2.由于本论坛不支持表格、流程图等格式,部门内容可能在页面显示不出,详情请参见附件word格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技术秘密的定义、管理机构和职责、认定流程、保密管理、奖惩规定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技术中心各部门,尤其是模具中心和制造工艺设计部。

2 目的为有效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杜绝员工因泄露公司技术秘密而损害公司利益,并鼓励员工不断创造并自觉维护技术秘密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3 名词术语技术秘密是指由员工在职务范围内创造或履行职务产生、采取了保密措施、只在公司一定范围内流传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成果。

技术秘密包括不宜于申请专利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工装(模具)设计、材料配方等。

公司内的相关文件、合同、记录等文献中出现的“专有技术”、“技术诀窍”、“实践经验”均视为本标准中“技术秘密”的等同表达形式。

我公司将技术秘密分为备案的技术秘密和未备案的技术秘密。

备案的技术秘密是指通过申报、审批后认定产生的技术秘密。

公司仅对备案的技术秘密进行奖励。

本标准除特别声明外,所述的技术秘密均指备案的技术秘密。

每位员工对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不管是备案的技术秘密还是未备案的技术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

4 管理机构及职责4.1 技术秘密所属部门4.1.1 申报人申报人应完成对技术成果相关资料的整理并提交技术交底资料,进行各审批部门的沟通,办理相关技术秘密申报审批程序。

集团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办法01.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企业技术秘密,维护企业的利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阳光集团知识产权管理规定》、《阳光集团技术秘密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第二层级,其上一级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各子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护集团公司技术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应对以下风险:(一)技术秘密保护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损害集团公司经济利益或影响发展;(二)技术秘密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

02,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在集团公司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集团公司对技术秘密的管理实行集团战略管理和所属单位具体负责的两级管理模式。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为集团公司技术保密工作的总负责。

各子公司、分公司总工程师为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的主管领导。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是技术秘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设知识产权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技术秘密的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技术秘密管理办法,并对员工开展技术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二)负责组织技术秘密评审和办理技术秘密转让;(三)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技术秘密工作;(四)负责组织评价技术秘密有无更新技术、市场前景,对需解密的技术秘密进行审批;(五)负责组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效益评审;(六)协助处理集团公司技术秘密的权属、侵权等纠纷以及有关技术秘密的仲裁和诉讼等事宜。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职责:(一)负责本单位技术秘密的管理。

1.责组织相关技术领域的评审专家对员工申报技术秘密材料的初步审查;2.责对认定的技术秘密进行动态跟踪,适时把已被更新技术取代或没有市场前景的技术秘密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进行解密审查;3.项目受委托单位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明确受委托单位对技术秘密及共同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技术秘密或欲申请专利的技术须承担的保密责任。

科学技术保密规章制度

科学技术保密规章制度

科学技术保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的保密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学技术保密是指对科学技术中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的信息、资料、数据等内容进行保护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遵循科学性、合法性、效率性、秘密性、安全性和公平性原则。

第四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科学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科技信息的保密等级、重要性和风险程度确定保密措施、管理要求和责任分工。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六条科学技术保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研究方案、研究报告、实验数据等资料信息;(二)科研人员的成果、专利、论文、著作、发表的文章等知识产权信息;(三)科技设备、工艺、技术实施方案、研究成果等技术信息;(四)科研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情况、装备设施等管理信息;(五)其他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

第七条对属于保密范围的科学技术信息,应当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等级设定不同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保密。

第八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共享,保护科技人员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

第九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十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保密机构,配备保密人员,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设立科学技术保密档案和数据库,对重要科技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备份和应急处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二条建立保密信息系统,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研发、实验数据等信息进行安全加密和防泄露处理,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和传播。

第十三条对参与科研项目的科技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和教育,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保密能力和自律意识。

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技术秘密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技术秘密的管理职责和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技术秘密指由公司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在工业化生产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等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虽尚未获得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4 职责4.1 技术部4.1.1 负责制定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4.1.2 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技术秘密的管理情况。

4.1.3 负责查处公司技术秘密泄密事件的诉讼。

4.1.4 负责协助事务部门处理涉诉技术秘密泄密事件。

4.2 企管部负责处理涉诉技术秘密泄密事件及纠纷。

4.3 各部门4.3.1 负责所涉及技术秘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4.3.2 负责按规定审查发出的涉及技术秘密的文件。

4.3.3 负责本部门技术秘密的申报工作。

4.3.4 负责组织本部门保密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4.3.5 负责本部门技术秘密相关材料归档的组织工作。

4.3.6 负责本部门员工入司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以及入司、离职涉及公司技术秘密人员的管理工作。

5 管理要求5.1 技术秘密的范围5.1.1 包括以下内容:a)影响公司先进程度的技术;b)使公司技术丧失其独有性的技术;c)影响公司产品、技术市场竞争力的技术;d)使公司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的技术;e)损害公司形象、声誉、权益和对外关系的技术。

5.1.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公司技术秘密的范围:a)已经公开的技术;b)已经流传或相关单位已基本能够掌握的传统工艺;c)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秘密性无法保证的一般技术。

5.2 技术秘密的密级5.2.1 绝密级a)公司自行研发的具有领先水平的专有技术;b)公司现有产品的核心技术;c)能够整体保障和提升产品质量的专有技术;d)能够导致在高新技术领域突破的专有技术。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

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定密管理办法

有关传统乐器的英语作文Title:The Harmonious Tapestry: Unveiling the World of Traditional Musical InstrumentsIn the grand symphony of global culture, traditional musical instruments play an essential part, resonating with history and heritage. These instruments, often seen as the guardians of cultural identity, encapsulate the artistic expression of their origin lands. Just as a picture paints a thousand words, traditional instruments communicate volumes about the civilization they represent. This essay delves into the significance of these musical treasures, exploring their unique attributes and the stories they narrate.Traditional instruments embody the ingenuity and creativity of their creators. Each instrument, from the strident violin of the Baroque era to the sonorous didgeridoo of Australia's Indigenous people, boasts distinctive characteristics that reflect the geography, sociology, and philosophy of its homeland. The sitar, with its twanging strings and intricate body, does not merely provide music; it transports the listener to the bustling bazaars of Old Delhi. Similarly, the haunting melodies produced by the Japanese koto, with its long neck and delicate bridges, evoke images oftranquil Zen gardens and serene mountain landscapes.The process of creating these instruments often mirrors the artisanal skill and availability of materials native to the region. The African djembe, carved from a single piece of wood and adorned with animal hide, echoes the rhythm of tribal drums in village gatherings. Its creation involves not just woodworking but also the traditions of hunting and honoring the animal spirit, encapsulating a philosophical belief system that respects nature.These instruments serve as a conduit for cultural practices and connect generations through the preservation of traditional music. In many societies, music is not just an entertainment form but a sacred ritual, deeply intertwined with religious ceremonies and significant life events. The gamelan orchestra of Indonesia, with its array of percussive and metallic sounds, is not merely the accompaniment for a dance performance; it is the musical representation of the country's mythological and historical narratives. Parents often introduce these instruments to their children at a young age, ensuring continuity in the rich tapestry of their cultural heritage.Furthermore, traditional instruments provide an avenuefor cross-cultural dialogue and understanding. In today's globalized world, music festivals and cultural exchanges offer platforms where musicians from different backgrounds can collaborate, blending diverse sounds into a harmonious whole. Such interactions foster mutual respect and appreciation, dispelling stereotypes and promoting peace. The Irish whistle, with its unassuming shape, has found its way into various musical genres, becoming a symbol of cultural fluidity and adaptability.In conclusion, traditional musical instruments are more than mere tools for producing sound; they are the keepers of culture, emblematic of human innovation, and bridges between diverse societies. They encompass the essence of tradition while also evolving to fit into contemporary contexts. As we continue to explore the nooks and crannies of our vibrant world, let us cherish these musical relics, for they are the melodious threads that bind humanity's colorful quilt together.。

技术资料保密细则

技术资料保密细则

技术资料保密细则本细则主要针对技术中心,包括研发部、技术部、质检部、资料室。

技术总工负责技术资料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成员做好各自保密工作。

一、技术秘密的范围1.科研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2.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3.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4.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5.与主管部门的往来文件、信函等。

6.其他的技术信息。

二、管理办法三、保密环节(一)文件打印1.打印文件需由原稿提供单位或部门填写打印清单,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并由相应领导签字确认,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

2.打印文件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相应人员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二)文件发送1.打文件打印完毕,由技术中心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文件发放,并做好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人员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包括:发放时间、发放人、发放文件编号、接收部门等)。

3.保密文件应由技术中心指定人员发放,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三)E-mail使用1.技术中心专门邮箱由专人负责,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

2.发送保密级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原则上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如有需要,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

(四)文件复印1.原则上技术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印。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交于专职人员即时销毁。

(五)密级文件借阅制度1.属公司秘密级及以上的技术文件的文档的借阅,需经总经办批准,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后方可借阅。

2.签收手续应写明借阅目的、借阅范围和使用方法,经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期限为30天,如需延长借阅期限须在借阅期满前1-2天内办理续借手续;对遗失档案、文件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研发保密管理办法

研发保密管理办法

1目的为保护研发中心的技术秘密,提高市场竞争中的优势,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和公司相关的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技术秘密。

2.2各研发组要重视本部门的关键技术的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职责研发中心设立保密工作小组,由研发中心总监任组长,研发中心办公室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研发组组长兼管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3.1保密工作小组职责3.1.1制订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并组织实施;3.1.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3.1.3对各研发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3.1.4组织职工学习保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3.2保密工作者职责3.2.1组织职工学习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3.2.2贯彻执行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2.3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3.2.4建立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

4保密范围本办法所称的秘密,是指不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设备信息、技术标准、工艺、配方、原料、样品、生产记录、中试试验报告、产品检测方法、产品质量控制记录、产品检测数据、计算机程序、外来的行业资料、科技信息、技术资料、产品图样、用户传真图纸等。

5保密管理规定5.1研发中心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5.2对本部门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防止泄露技术机密的管理办法

防止泄露技术机密的管理办法

防止泄露技术机密的管理办法在当今信息时代,技术创新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核心。

然而,技术机密的泄露无疑对企业的利益和声誉造成巨大威胁。

因此,为了有效防止技术机密的泄露,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几种防止技术机密泄露的管理办法,旨在帮助企业确保技术创新的安全性。

一、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要确保技术机密的安全,企业首先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

该制度应覆盖从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到销售等整个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准确明确各个岗位的保密责任和权限。

制度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 机密信息的分类标准:根据技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将机密信息划分为不同级别,明确标示其保密等级。

2. 保密人员的职责义务:明确保密人员的权责和职责,包括保密责任的条款、违规行为的处罚以及安全管理的要求等。

3. 机密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建立起严格的技术控制措施,包括加密技术、访问权限的限制、网络安全的加强等,确保机密信息的存储和传输的安全性。

4. 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与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技术交流和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义务,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监督和管理。

5. 信息安全培训和评估: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企业能够明确保密管理的标准,提高保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控制技术人员的访问权限技术人员作为企业的核心资源,他们掌握着重要的技术机密。

因此,控制技术人员的访问权限至关重要。

以下几点是有效控制技术人员访问权限的方法:1. 严格控制物理访问权限:通过实施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和访客登记制度等措施,限制技术人员进入技术研发和生产现场等敏感区域。

2. 完善的网络安全系统:建立强大的网络安全系统,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数据加密技术等,以防止内部人员通过网络获取机密信息。

3. 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根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需要,对技术人员的访问权限进行细分和管理,确保每个人只能访问其工作职责所需的信息。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技术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研发、使用过程中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技术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任何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公司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技术秘密的管理与保护,各部门特别是技术研发、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四条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三章技术保密管理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应当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

第六条公司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公司可以与知悉核心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七条在职员工和新调入员工拒不签署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的,相关部门应将其调离涉密岗位或者不予聘用。

第八条凡员工在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发现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即构成公司技术秘密,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保密员报告,并不得泄露上述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条对公司技术秘密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内兼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技术人员保密制度

技术人员保密制度

技术人员保密制度一、保密范围1.技术人员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研发计划、机密文件、知识产权、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等与企业技术和商业利益相关的信息。

2.技术人员要求保密的范围包括:实习期、在职期间和离职后。

二、保密责任1.技术人员有保护企业技术信息的责任,必须对掌握的技术信息进行保密,并禁止将其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保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3.技术人员必须保证个人账号和密码的安全,禁止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三、保密措施1.技术人员应使用安全可靠的电脑、网络设备和软件,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防止病毒和黑客的侵入。

2.技术人员在处理技术信息时,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包括加密、备份、门禁、员工权限管理等。

3.技术人员离开工位时,应将电脑锁屏或关机,防止他人非法操作和篡改。

4.技术人员在对外公开展示或演讲时,需提前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不泄露关键技术。

四、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对于有泄露技术信息的行为,企业将采取严肃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解雇等。

2.如涉及法律责任,企业将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保密知识培训1.企业将定期组织保密知识培训,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技术人员保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新员工入职时,将组织保密知识培训,并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六、保密协议和保密责任书1.技术人员入职时,需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和责任。

2.技术人员在离职前,需签署保密责任书,确认自己已经清除或交接所有的技术信息,不再持有任何公司机密资料。

总结:技术人员保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保护企业核心技术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通过建立完善的技术人员保密制度,可有效防止技术泄露和知识产权侵权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利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保密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保密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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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有限公司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研发、使用过程中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技术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任何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公司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技术秘密的管理与保护,各部门特别是技术研发、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四条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三章技术保密管理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应当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

第六条公司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公司可以与知悉核心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七条在职员工和新调入员工拒不签署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的,相关部门应将其调离涉密岗位或者不予聘用。

第八条凡员工在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发现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即构成公司技术秘密,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保密员报告,并不得泄露上述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条对公司技术秘密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内兼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条对参与公司重大科研计划项目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科研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公司再签保密承诺书,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

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向该员工重申其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二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应当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未征得本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员工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保密委员会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公司员工接受采访、发表公开出版物以及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有关员工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以及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公司的技术秘密,不得透露公司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提供载有技术秘密信息的的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十五条在国内外各类展览会参展的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须经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参展,办理参展工作的员工应严格保守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在公司进行改制、重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过程中,从事工作的员工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提供、透露公司的技术秘密。

第十七条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项目和本公司技改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对合作方和外来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离休、退休或辞职的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必须将在公司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和产品等交还,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或转让载有公司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依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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