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孵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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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昆明吉格列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概述: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商项目孵化,针对淘宝店铺_______________,对甲方的店铺进行搭建及团队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三类服务:

1、品牌市场调研及策划

2、品牌整体视觉定位及制作

3、电商培训及咨询

合作细则见合同附表

费用概述:

1、品牌市场调研及策划:乙方为甲方提供孵化前期对于市场环境分析及品牌策划定位(详见协议附表1),费用为9000元/次,周期为15-30个工作日。

2、品牌整体视觉定位及制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店铺装修设计(详见协议附表2),费用为精品详情页设计800元/副,详情页日常排版完善280元/副,店铺首页设计1500元/副,手机店铺首页1500元/副。

3、电商培训及咨询: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商培训及咨询服务(详见协议附表3),费用为32000元/期,自开始培训日起,培训时间3个月,培训结束后继续提供3个月咨询服务。

协议条款:

1.交付和验收

1.1乙方制作的作品,是否符合本合同的交付标准,以甲方验收为准。

1.2乙方每完成制作完成后应交给甲方验收,验收完毕视为交付完成。

1.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设计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

1.4对于设计制作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1.5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

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1.6甲方需对乙方的培训课程进行验收和反馈,培训学员需在课程结束后签字确

认。

1.7甲方对已验收的设计稿进行书面或邮件的确认。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制作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制作的界面设计作品更

符合甲方的项目需求。

2.2对于验收合格的作品,甲方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项目进度需求,优先进行某一部分设计制作工

作。

2.4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设计制作费用。

2.5甲方因模特肖像权及品牌所有权纠纷,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单方面承担。2.6制作过程中如涉及到版权,甲方需要对乙方给出相应的授权书。

2.7对甲方的培训内容及服务内容细节进行保密,不得向竞争对手及其他第三方泄

密。

2.8培训人员组织及场地由甲方提供及执行。

2.9甲方对服务过程中的数据收集、任务执行、课程复习等项目进行人员上的支持和配合。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设计制作工作所需的参考资料和设计数据。

3.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作品设计与制作,并接受甲方提出的修改要

求。

3.3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4.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4.1本合同所涉及的设计制作费用按月均结算,月底30号结算费用,甲方需在结

算完成后5天内支付。

6. 违约责任

6.1 若因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乙方可告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乙方方可选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不

用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保留追诉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6.2 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甲方可告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甲方可选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不用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因乙方未履行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保留追诉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6.3 甲方若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的设计制作工作产生的费用,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

6.3 乙方若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所委托全部的设计制作工作,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

7.保密条款

7.1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

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7.2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

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协议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协议终止后,将商业秘密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销毁。

7.3获取方应只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并且,获取方已促

成或将促成其被告知商业秘密的雇员和顾问签署内容与本协议本条规定相类

似的保密协议,否则提供方有权就获取方雇员和顾问的泄密行为向其追究违约责任。

7.4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以各种有形或无形形式存贮的观点、计划和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商业性质的信息、标语口号、版权物品、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技术诀窍、数据、营销企划、摘要、报告及邮件列表等。但并不包括:(a)一方可以证明,在另一方披露有关资料之前,本方已经循合法的途径持有有关资料;(b)公众普遍知道的资料,而且专指并非因为违法行为而使公众普遍知道的;(c)并非因为一方违约而使公众普遍知道的资料;(d)一方其后从其他来源合法获得的并不附带保密限制的资料;(e)法院或有强制传唤权利的政府部门命令披露的资料(但是,该方须已预先向另一方提供有关该等命令的通知,使其余各方有机会提出反对或采取其他可以采取的行动);

7.5本协议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8不可抗力

8.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给

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15)日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本协议不能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其相关义务的事件应与不可抗力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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