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湾减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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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评价范围
取、弃土场、主要运输道路、清淤河段两侧 200m 范围。 青龙湾减河清淤工程区域河道水环境,自工程起点上游 500m 至工 程终点下游 500m 的河道水环境。 河道两侧、弃土场周围、主要运输道路两侧 200m 范围。在靠近居 民区的地方,评价范围适当调整放宽到敏感点附近。 河道两侧、弃土场周围、涉及保护区道路两侧 200m 范围内。 河道两侧、施工场地、排泥场、弃土场周边 100m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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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0]63 号); 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第 167 号令); ⒅《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法》([1995]国土[法]字 117 号令); ⒆《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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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论 1.1 评价目的
⑴调查评价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 ⑵预测工程建设对当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⑶依据环保等专业法规、标准和当地环境规划功能目标要求,制定防治、减 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措施,使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⑷从环境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工 程环保设计提供依据; ⑸制定环境管理规划、监测计划,估算环境保护投资,确保环保措施得以落 实。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 ⑸《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 ⑺《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津政发[2003]第 6 号); ⑻《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津政发[2004]第 58 号); ⑼《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津政发[2004]第 67 号); 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11); ⑾《天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3.11); ⑿《市环保局关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行动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 通知》(2013.10); ⒀《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 号); ⒁《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津政发[2006]100 号);
本报告书中涉及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缓冲区,位于工程起点 约 500m(桩号 L18+643)至庞家湾扬水站(桩号 L20+562)范围,长度 1919m。 该段工程内容为堤防加高加固,设计在迎水侧堤肩修建浆砌石防浪墙,并在墙后 修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虽然工程涉及保护区,但仅在原有提防上施工,没有占压 保护区土地。同时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期损毁的林木进行补植。工程对保护区内 环境没有破坏,不影响保护区的防风固沙功能及生态功能。
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初步资料调研和听取建设工程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写完成了工作大纲,简本见附件 1。2013 年 11 月 6 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青龙湾减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 纲》进行了技术审查,见附件 2。根据大纲技术评估纪要,本次评价细化了现状 调查、施工方案等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编写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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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评价等级与评Leabharlann Baidu范围 1.3.1 评价工作等级
⑴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建成后的运营期无废气排放,废气主要产 生于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淤泥恶臭的无组织排放。本工程施工期为 8 个月, 影响范围为 150m 左右,施工期扬尘和恶臭均为无组织、不固定、间歇性的排放, 仅在土方开挖、回填和排泥时产生,影响程度较轻。工程区域位于宝坻区农村地 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定为 简化三级。 ⑵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运行期不产生污水,废水排放主要为施工围堰积水和排泥场出水。这 些水分均为青龙湾河道水体,最终导回青龙湾减河河道,主要污染成分为悬浮物 (SS)。青龙湾减河的现状水质为 V 类,因此,将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 三级。 ⑶声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运行期无噪声排放。噪声主要产生在施工期,即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等产生的噪声会对附近的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 着施工结束,影响立即消失。工程区所处声功能区为 2 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定 为三级。 ⑷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该段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扩挖、堤防加高加固和穿堤建筑物改造,性质为改 扩建。工程新增占地为施工临时占地,包括取土场、排泥场、施工营区和临时道 路,合计 2776.77 亩,约为 1.85km2。工程所区域内的部分堤防(约 2km)涉及 青龙湾固沙林保护区的实验区和缓冲区,该段工程不新增临时占地。该保护区是 2006 年 3 月 27 日天津市政府批准建立的市级保护区,以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为 主的固沙林,可视为重要生态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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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这些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青龙湾减河的过流能力。狼尔窝分洪闸以上河 道现状过流能力为 1100m3/s,狼尔窝分洪闸以下河道现状过流能力为 500m3/s。
目前天津正处于大发展时期,经济的发展、人口的集聚,武清区及宝坻区城 市地位的提升,对防洪安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青龙湾减河洪水出现险情, 将严重威胁两岸地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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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9-2011)判别标准,工程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1.3.2 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各评价内容的评价工作等级,确定青龙湾减河各具体评价因子范
围如下:
⑴大气环境:本工程为线性工程,评价范围为取、弃土场、主要运输道路两
侧、清淤段河道两侧 200m 内。评价因子为 TSP、PM10、臭气浓度。 ⑵水环境:清淤工程范围内青龙湾减河河道,自起点上游 500m 至终点下游
500m 的河道水环境。评价因子为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 氨氮、总 氮、总磷。
⑶声环境:施工期声源为线状声源,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施工场界外 200m 范
围。施工营地、生产加工厂、弃土场周围 200m 范围,主要运输道路两侧 200m
范围。评价因子确定为 LAeq。 ⑷固体废物:河道两侧、弃土场周围 100m 范围。
因此,为保障当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考虑项目的实施难度、可 操作性以及地方积极性和资金配套能力,本次拟对青龙湾减河进行治理。治理工 程涉及河道长 33.24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扩挖 19.025km,堤防加高 加固 42.279km(左堤 22.949km,右堤 19.33km),8 座穿堤建筑物的维修加固、 拆除重建以及堤顶路面硬化。具体位置见附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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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青龙湾减河位于北运河与潮白新河之间,是承泄北运河系洪涝水的主要行洪 尾闾河道,河道上起河北省香河县土门楼泄洪闸,在天津市武清区刘皮庄附近进 入天津境内,下至天津市宝坻区里自沽入潮白新河,全长 51.7km,我市境内青 龙湾减河长约 45km。 青龙湾减河始挖于 1731 年,是分泄北运河洪水的一条人工河道,原入宁河 县七里海。1974 年,青龙湾减河重新整治,并新建土门楼泄洪闸。下游八道沽 以下原河道废弃,改道向东,于大刘坡附近入潮白新河,改道段称引青入潮。此 后我市境内青龙湾减河未进行过大规模的治理,仅武清区和宝坻区对所属堤防及 路面进行了一定的治理。 2012 年,天津市加大了青龙湾减河的治理力度。2013 年 3 月《中小河流治 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天津市武清区青龙湾减河河西务镇项目区、下 伍旗镇项目 1 区、下伍旗镇项目 2 区实施方案》,主要工程内容为主要处于武清 区境内、上部河道(右堤 R5+914~ R32+340 长 26.426km)的堤防、险工整治以 及穿堤建筑物改建;2013 年 5 月《青龙湾减河(八道沽桥~大杨庄桥段)左堤应急加 固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工程内容为主要处于宝坻区境内、末端河道(左堤桩号 41+147~46+440 长 5.293km)的堤防加高加固,均获得水务局已批复。上述三个 项目区和左堤八道沽桥~大杨庄桥段目前已按 50 年一遇标准进行治理完成。 现状天津市境内青龙湾减河宝坻区其余各河段不同程度存在着堤防超高不 足、断面不达标等问题,部分堤防堤顶无硬化路面,不利于防洪抢险,这些状况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青龙湾减河的行洪能力。 根据《海河流域防洪规划》,青龙湾减河防洪标准由原设计 20 年一遇提高到 50 年一遇,设计行洪流量为 900m3/s~1680m3/s,狼尔窝分洪闸以上设计流量为 1680m3/s,狼尔窝分洪闸以下设计流量为 900m3/s,剩余 780m3/s 分洪入大黄堡洼。 采用加堤与疏挖河道结合的治理措施,按原设计河底高程和纵坡疏挖主槽,狼尔 窝分洪闸以下河道主槽按原设计断面清淤,狼尔窝分洪闸以上河道较原设计底宽 增加 10m~20m。 但是经过多年运用,现状青龙湾减河下游段主槽淤积严重,两岸堤防标准偏
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委托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进行 青龙湾减河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完成,立项文件 见附件 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的环 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制定环保措施。为此,受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 托,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作为主持单位,在天津市水利 勘测设计院协助下承担了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4 年 3 月 4 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青龙湾减河治理工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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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见附件 3。按照技术评估纪要要求,报告书对补 充取、弃土场概况,细化排泥场析出水排放去向及影响并补充其设置合理性,明 确保护区级别及影响,完善水质及恶臭监测方法,完善编制依据、公众参与内容 及环境监测计划,完善附图等,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修改,现呈报有关部 门。
[1999]177 号) ⒇《印发天津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宝坻政发
[2007]2 号)等。 1.2.2 技术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 ⑺《开发技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T50433-2008); ⑻《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等。 1.2.3 有关文件及技术报告 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年)》; ⑵《海河流域综合规划》; ⑶《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北三河系防洪规划》; ⑷《天津市排涝总体规划》; ⑸《青龙湾减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⑹《青龙湾减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⑺《天津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天津青龙湾固沙林自然 保护区科学考察组,2005.09),等。
⑸生态环境:按照三级评价的要求,评价范围定为河道两侧、弃土场周围、
涉及保护区道路两侧 200m 范围内。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为林业、土地利用、水
土保持。
工程评价等级、范围见表 1.3.2-1。
表 1.3.2-1
序 号
环境要素
1 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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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
3
声环境
4 生态环境 5 固体废物
1.4 评价标准
评价等级、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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