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管理编号:LX-FS-A25385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a) 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b) 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c) 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d) 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e) 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大声喧哗。

f)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g) 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

h) 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