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表式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
第三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教学管理。
第四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设立教务部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和教师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档案,并定期更新学生信息和学习情况。
第六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开展教学评估,评估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
第二章教学目标和要求第七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学生的年龄、学习能力和特长等特点,制定适宜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第八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学科知识和实践能力。
第九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组织学科竞赛和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竞争意识。
第十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课程。
第三章教学管理和保障第十一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配备合格的教师,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第十二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严格审查和选用教材,确保教材内容的准确性和教学的科学性。
第十四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辅导和指导。
第十五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步。
第四章课程设置和教学环境第十六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和学习目标。
第十七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施,保障教学资源的充足和稳定。
第十八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保障教学设备和器材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五章学生管理和安全保障第十九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第二十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的出勤情况。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目录表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目录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学校的管理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教育权利,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凡进入学校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的各项管理事务,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中,应秉承为学生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宗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一节入学管理第四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到,经学校审核录取后方可注册入学。
第五条学生入学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应当认真履行入学手续,按照学校规定完成相关注册手续。
第二节学籍管理第七条学校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真实、准确。
第八条学生在学校的学籍管理中,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参加各类考试和评比,如有作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第九条学生在学校的学籍管理中,如有休学、退学等情况,应当提前与学校沟通,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行为管理第十条学生在学校内应当遵守学校规定,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尊敬教师,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不得有欺凌他人、造谣生事等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在学校内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意损坏学校的设施设备。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一节师德第十三条教师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学生的榜样,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修养。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思想和个性,激励学生发展潜能,提高学术成绩。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师德评价和自我评价,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节教学管理第十六条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认真备课,精心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耐心指导学生学习,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学生的学术成绩。
托管班教务规章制度表格
托管班教务规章制度表格第一章总则1.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托管班教务管理工作,旨在规范教务工作的进行,保障学生权益,维护教育秩序。
1.2 托管班教务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各班级设置班主任负责具体执行。
1.3 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学生考勤管理2.1 学生须按时到校,迟到早退者需填写迟到早退表,并由班主任签字。
2.2 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请假。
2.3 学生旷课将受到警告、扣分等处罚。
第三章学科学习管理3.1 学生须按时参加各科目的学习,不得旷课、逃课,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班主任请假。
3.2 学生需要参加考试,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或作弊,一经查实将受到处罚。
3.3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抄作业,如发现抄袭行为,将受到警告、扣分等处罚。
第四章活动管理4.1 学校将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学生需积极参与,不得擅自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班主任请假。
4.2 学生在参加活动过程中需文明礼貌,不得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严肃处理。
4.3 学生在活动中需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发生校园欺凌等行为,如有发现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教务处报告。
第五章奖惩管理5.1 学校将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5.2 学校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惩罚,包括警告、扣分、停课等。
5.3 学生的奖惩记录将存档,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第六章其他规定6.1 学校将定期进行学生考核评估,以及教学质量评估,以保障教育质量。
6.2 学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6.3 学校将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并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
6.4 学校将加强家校沟通,保证家长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与参与。
以上为托管班教务规章制度表格,学生应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学习计划表
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学习计划表一、培训目标1.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2. 增强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理念;3. 帮助教师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能;4. 培养教师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教学管理能力。
二、培训内容1. 教育教学理论- 探讨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心理学、教学设计等相关理论知识,帮助教师建立正确的教学观念和方法论。
- 学习国内外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了解教育教学最新动态,做好教学改革和创新。
2. 教学方法与技能- 学习各科教学方法与技能,包括课堂管理、教学设计、评价标准等,培养多样化的教学策略和能力。
- 探讨教育信息化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和教学效果。
3. 班级管理与团队合作- 学习班级管理与团队合作的理论与实践,包括学生心理健康、家长沟通、班级活动组织等,提高教师的管理和协作能力。
- 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学习如何与同事合作,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4. 个人成长与发展- 帮助教师全面发展,包括心理素质、专业素养、职业规划等,提高教师的专业修养和职业素养。
- 学习如何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建立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点。
三、培训方式1. 线上课程学习- 通过网络课程学习,包括视频教学、在线直播、网络讨论等,帮助教师随时随地学习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
- 制定线上学习计划,设立学习目标和任务,进行网络课程学习和学习评估。
2. 实际案例研讨- 安排教师参观学习,邀请优秀教师和专家进行案例分享和研讨,让教师践行理论,学以致用。
- 进行教学案例分析和讨论,探讨成功的教学案例和失败的教学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
3. 走班观摩学习- 安排教师参与走班观摩学习,到其他班级进行观摩学习,了解其他教师的教学方式和特点,借鉴其他教师的优点,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 开展校际交流,邀请其他学校的教师进行交流访问,共同探讨教育教学问题,促进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
四、培训评估1. 学习评估- 设立学员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过程和收获,形成学习成果,促进学习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规范用表
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规范用表(表3—表11为教学管理用表)1、开班审批表2、入学登记表3、教学计划呈报表4、教研活动记录5、教研活动计划6、教学日志7、教案8、听课记录9、教学检查记录10、学生意见反馈表11、学生学籍档案12、毕(结)业备案表13、招生广告审批表14、变更(延续)审批表15、职种增项审批表16、教学点审批表17、自评表18、年检报告表注:电子版登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栏下载开班审批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审批机关备案,一份为办学机构验收时备查。
2、申报开班审批时,应将学员名单和教学计划呈报表作为附件报上。
3、培训结业后申请参加鉴定人员以开班时所报学员名单为准。
学员入学登记表培训专业:培训等级:开学日期总人数:4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计划呈报表呈报单位:培训职业:培训等级:培训期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理论教学计划分解表技能操作教学计划分解表部门:教学日志学校专业类型任课教师1112教案学校专业任课教师审批部门意见1314听课记录学校二O年月日------二O年月日1516教学检查记录学校名称时间1718学生意见反馈表学校名称专业19授课教师:专业:20学生学籍档案学校名称年月日至年月日毕(结)业备案表编号: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招生广告审批表申报单位:申报日期: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广告发布范围广告发布形式广告刊播单位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广告内容(全文):盖章(签字)年月日填表说明1.该备案表不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章无效。
2.超过有效期及广告内容有变的,广告须重新备案。
3.按办学审批的招生范围发布范围和刊播单位。
4.招生广告内容应包括: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开设课程、开课时间、学习时间;招生对象、人数及范围;收费标准、招名手续、报名地点等。
5.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广告刊播单位、审批单位各一份。
变更(延续)审批表说明: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审批机关备案,一份报主管部门备案,一份为办学机构验收时备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2.14•【字号】冀人社发[2010]61号•【施行日期】201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61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社会竞争力,省厅在2002年《河北省社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纲要》(试行)的基础上,经充分调研论证,重新制定了《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新《规范》在内容和结构形式上更加符合新形势下职业培训特点,并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范》下发后,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结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工作,将《规范》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依据《规范》要求,尽快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行为,重视教学文件的审批,使教学管理工作真正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规范》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反馈。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出《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二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社会生产、建设和服务一线需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技术应用性人才。
培训机构及规章制度表
培训机构及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员学习行为,保障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培训机构职责为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帮助学员提升自身能力,增强竞争力。
第三条学员参加本机构培训,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培训机构安排,配合培训教师教学。
第四条学员应尊重培训机构教职工和其他学员,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损害培训机构声誉。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保障学员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学员个人信息。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定期评估培训效果,不断完善培训课程和教学方法。
第二章培训机构招生管理第七条培训机构招生名额有限,学员需提前报名,按时缴纳培训费用才能确定报名资格。
第八条学员报名成功后,需签订培训协议,遵守培训机构相关规定。
第九条学员如需退课,需提前与培训机构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课手续。
第十条学员拒绝按时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通过审核的学员,可以参加培训课程。
第三章学员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学员需遵守培训机构学习时间和规定,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学员需认真听讲,参与课堂互动,积极完成作业。
第十四条学员不得在培训机构内吵闹,打闹,影响其他学员学习。
第十五条学员需爱惜培训机构设备和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第十六条学员需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有作弊行为。
第四章教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培训机构招聘资历优秀的教师,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十八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成功选好教学方法,保障教学效果。
第十九条教师要与学员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员的学习和生活。
第二十条教师不得有辱骂、体罚学员行为,不得有性骚扰行为。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定期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学员在课堂表现突出,完成作业优秀,培训机构将进行表彰。
第二十三条学员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培训秩序,培训机构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学员有严重违纪行为,培训机构有权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五条教师对学员进行表彰或处罚,应经过培训机构审核。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构管理办法全文、附表及解读-V1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构管理办法全文、附表及解读-V1【导言】: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确保民办职业技能培训许可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下文将对该文件进行全文、附表及解读。
【全文】: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促进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参训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的管理,包括培训机构的许可、监督检查、违规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
第三条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教育厅)对本办法中的培训机构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负主要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域内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原则,实行“谁许可、谁管理;谁发证、谁负责”原则,确保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培训机构许可第五条依法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培训场所、设备、器材和相应的管理人员,人员师资力量能够完成所提供的培训服务,可以申请办理民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许可。
第六条设立民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教育、管理、经济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二)依法设立,并有实际经营场所;(三)有完整的内部管理机制,并有专门从事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教职工;(四)有适当的课程设置,有详细的「学期计划、教学大纲」,选聘主讲教师要求专业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有教职工资格证书;(五)认真采用招生程序,注册学员并签订合同,规定学费标准,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列明退还或向学员赔偿的财产的合理清单;(六)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管理检查表
字迹工整,内容书写有条理,空间回话合理
课前热身
课前励志小故事或者是课前领读;轮流领读小班长,提前十分钟维护秩序领读,要求声音洪亮整齐
课前测试
铃声一响便开始,时间为10-15分钟,提前准备好测试内容。
《点名册》
使用情况
正确填写并真实反映出勤,课前测试成绩,课后测试成绩,作业完成等信息。
课程内容与
强调各种重要通知
再次强调保证每一个班级里学生和家长记住停,加,调课,冬令营夏令营,家长会等通知,学生负责转达没来做助教的家长。
下课时间
按照各校区的铃声上下课,严禁提前下课和延迟下课
课
后
补课学生安排
及时合理安排请假学生,当堂测试未过关学生,有更高期望优等生的补课方式,时间,内容
《阶段性学习情况分析表》和《个性辅导计划》的提交
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管理检查表
负责人:任课老师:班级:
日段
检查实现
具体要求
得分
课
前
请假/调课
对于定好的时间不能随意更换或是请假,尤其是第一次上课时间更不能随意调换。有事请假,至少提前三天向教务老师提出申请,经研究决定后批准方可执行,不经允许,不按时授课则视为旷课。
着装礼仪
上课要穿正装,干净整洁,不要穿得太随意,口气要清新。
《教案》一致情况
上课流程,内容,作业与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统一
学生关注频率
根据学生积分情况,尽量平均分配对学生的关注频率。避免出现学生积分差距过大的情况。
课堂气氛是否活跃
通过游戏,提问等方式与学生进行积极互动,讲课语言生动,肢体语言丰富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上课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课后测试
合理设计当堂测试题目,时间安排在15-30分钟,批改完将成绩正确填写到《点名册》上。
教育机构规章制度公式表
教育机构规章制度公式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机构的管理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机构的管理原则是依法治校、德育为先、热爱教育、服务学生、严格管理、追求卓越。
第三条教育机构的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第四条教育机构的组织形式包括学校、学院、班级等,每个学校设校长、副校长、教师、学生等职务。
第五条教育机构的管理层应当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形成工作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
第六条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七条教育机构应当重视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思想引领,促进全体成员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第八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督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师生评议,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第九条教育机构应当使各项规章制度公之于众,依法管理,确保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第二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条教育机构应当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师资招聘、选拔、培训、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水平。
第十一条教育机构应当重视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意识。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遵守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批改作业,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十三条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评价,评定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学术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先进,惩戒落后。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教育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学生管理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环境,争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六条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品德修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民办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学习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师、管理人员及学员。
第三条本机构教学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员为中心,关注学员需求,确保教学质量;2. 教学内容科学、系统、全面,符合教育规律;3.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员学习兴趣;4. 教学过程严谨规范,确保教学秩序;5. 教师队伍专业、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实施第四条教学计划1. 教学计划应根据教育部门要求,结合学员需求,由教学管理部门制定;2.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内容;3. 教学计划应报教育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修订。
第五条教学实施1. 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科学、系统、全面;2. 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员学习兴趣,提高学员综合素质;3. 教师应遵循教学规律,合理分配教学时间,确保教学进度;4. 教师应关注学员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六条教师聘用1. 教师聘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验;3. 教师聘用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相关规定。
第七条教师培训1. 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2. 教师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置、教学资源等;3. 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八条教师考核1. 教师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2. 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教学态度、学员满意度等;3. 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九条学员招生1. 学员招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学员招生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相关规定;3. 教学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学员及合作伙伴。
二、机构管理第三条机构应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机构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机构高效运转。
第五条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财务、资产、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合规性。
三、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确保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和进度。
第九条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关注学员学习效果。
第十条机构应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学策略。
四、学员管理第十一条学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机构应建立健全学员档案,妥善保管学员信息。
第十三条学员享有选择课程、教师和教学方式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员应遵守机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课程学习。
第十五条学员对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向班主任或教务处反映。
五、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机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机构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六、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学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机构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无隐患。
七、其他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董事会或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书法班老师规章制度表格模板
书法班老师规章制度表格模板序号条款内容级别1 准时上课 - 上课前五分钟到达教室,准时开班基本规定2 服装规范 - 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或引人注目的服装基本规定3 课前准备 - 每节课要提前准备教案、草书纸、墨水等基本规定4 课堂纪律 - 保持课堂安静,听从老师指挥,不得私自离开座位基本规定5 作业要求 - 每堂课结束前布置书法练习作业,按时提交基本规定6 课后辅导 - 提供学生课后辅导服务,解答学生问题重要规定7 资料整理 - 教学资料要整理妥当,保持教室桌面整洁重要规定8 交流互动 - 鼓励学生之间交流、分享心得体会重要规定9 个性服从 - 学生需服从老师的教学安排和要求重要规定10 备课计划 - 每周制定备课计划,提前准备相关资料重要规定11 创新教学 - 鼓励老师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重要规定12 评分标准 - 按照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公平公正重要规定13 学员管理 - 管理学员纪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重要规定14 资料归档 - 教学资料要定期整理归档,便于查阅重要规定15 礼仪规范 - 老师要带头遵守礼仪规范,树立榜样重要规定16 提高素质 - 老师需继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进步重要规定17 教师培训 - 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水平重要规定18 安全管理 - 注意课堂安全,杜绝任何安全事故重要规定19 教学质量 - 保证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书法水平重要规定20 奖惩制度 - 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重要规定21 考核评估 - 定期进行教学考核评估,改进教学质量重要规定22 热心服务 - 对学生热心、耐心,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重要规定23 违规处理 -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或处罚重要规定24 师德规范 - 老师要遵守师德规范,言行得体重要规定25 教学改进 - 定期进行教学改进,提高教学效果重要规定注:以上表格为书法班老师规章制度参考模板,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设置相应的培训课程,并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2. 教师管理:建立教师资格认证和评价制度,选拔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的教师,并提供持续的培训和激励。
3. 学生管理: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籍管理、考勤管理、成绩管理等,确保学生能够获得优质的教育服务。
4. 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5. 培训效果评估:制定培训效果评估标准和方法,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和认证,确保培训质量。
6. 设施管理:建立健全的设施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制度,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和教学资料的安全。
8. 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培训机构的财务状况清晰、合规。
9. 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事件,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10. 持续改进:定期对教学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以上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的一些关键要素,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相互支持,共同保障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权益。
教学管理制度(校外民办培训机构)
教学管理制度一、以德育人、学艺精湛,管理严明,是我们的教学宗旨。
各专业教员和家长都希望学生有实质性的进步和发展,为保证教员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定以下条例:1、上课时间一课时为60分钟,每节课教室可根据学生的情况安排课件休闲10分钟。
2、教师上课严格按照安排的“课程表”准时上课,教师课程表一式两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学生上课时间。
3、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随意调换学生课时,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给学生放假,休课,导致学生不能正常上课。
4、教师不得将学生带回家上课,经查实有该情况者按带走一个学生扣除押金200-500元处理。
5、凡是学生上课时,必须带上有统一印制的“学生记事本”具体授课内容由教师填写并安排回家练习,然后签字,学生回家练习由家长督促并将一周复习的情况写上,上第二课时方便教师了解学生复习情况,以便更快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6、教师积极参与配合社会各界组织的社会活动。
二、上课的基本要求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文化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特制订以下上课要求:1、学生上课、下课家长必须按时接送。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上课时间由机构与家长商定。
3、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学习,每天至少一小时复习,按时完成教师留下的作业,教师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的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复习。
4、本机构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机构会提前通知家长。
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请假。
5、请注意文化培训不一定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6、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7、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8、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家长请调静音模式或到教室外接打电话。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培训质量和学生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机构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四条本机构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废止本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条本机构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招生与入学第七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和本机构招生简章进行。
第八条学生入学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签订培训协议。
第九条本机构对招生、入学、退学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规范操作。
四、教学管理第十条本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需求,设置专业和课程。
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应科学合理,课程设置应满足学生就业需求。
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第十三条教学过程应注重实践操作,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定期检查、随机听课、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
五、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六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课。
第十七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可向班主任或相关部门反映。
六、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九条本机构财务工作应遵循国家财务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审计监督。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七、奖惩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和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民办培训机构学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学科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学科教学活动,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教学质量评估等。
第三条本机构学科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公平原则:保证所有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 质量优先原则: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确保教学活动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3. 开放创新原则:鼓励教师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4. 学生为本原则: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第二章学科设置与教学计划第四条本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学科,确保学科设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学科教学计划由教务部门根据学科特点、学生需求和教师能力制定,经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学科名称、学时、学分;2. 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3.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资源;4. 教学考核方式、评价标准。
第三章教学实施与教学方法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教师应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如讲授、讨论、实验、实践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第九条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第十条教师应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教学质量评估第十一条本机构建立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评估包括以下内容:1. 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科学、系统;2. 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创新,是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3. 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创新能力等;4. 教师素质: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等。
第五章教师管理与培训第十三条本机构建立教师管理制度,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管理。
职业培训机构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员以及学校各项工作。
第三条我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工作是我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应确保教学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第五条学校实行教学计划管理,各专业课程设置应科学合理,符合市场需求。
第六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授课,关心学员学习,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第七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对教学成果进行评估,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
第八条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努力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员入学时,应签订入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学员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学员反映的问题。
第十二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需退学,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尊重同事,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五条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公开、透明。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表
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建设和谐校园,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规章制度适用于教育培训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规章制度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四条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五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校园,不得骚扰他人。
第六条学生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违法活动,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组织或参与违规社团。
第七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不得欺负同学,不得辱骂老师。
第八条学生应爱护学校财产,珍惜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学校物品,不得乱扔垃圾。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不得在课堂上讲话,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第十条学生应保持个人卫生,注重修养,不得携带违禁品,不得随意涂写乱画。
第三章师生关系规范第十一条师生之间应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师德高尚,学生尊重师长。
第十二条师生之间应相互尊重,不得互相侵犯,不得恶意攻击。
第十三条师生之间应合理沟通,及时解决问题,不得冷漠对待,不得推诿责任。
第十四条师生之间应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不得竞争对抗,不得挑拨离间。
第十五条师生之间应遵守校规校纪,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得私下交易。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学校实行班主任制,每班设置一名班主任,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辅导活动,关心学生心理健康。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全面记录学生学习、成长情况。
第十九条学校安排定期体检,关注学生身体健康,提供健康指导。
第二十条学校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第五章举报投诉第二十一条学校鼓励师生积极举报违规行为,维护校园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学生投诉进行认真核实,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三条学生如有违规行为,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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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质量体系,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升教务、教学管理质量,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根据近年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结合区县及各方建议,我们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表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文件下发区县,供区县工作参考。
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2011年7月29日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上海市职业培训研究发展中心沪职培中心(2011)15号关于下发新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表式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完善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质量体系,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升教务、教学管理质量,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根据近年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表式(以下简称“表式”)使用情况,以及本市对职业培训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对表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按要求启用新表式:1、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职业院校和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二、使用说明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表式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班级、教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本市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表式使用是否规范直接反映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1、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可统一参考此表式,也可根据本区县职业培训管理工作实际作适当调整后下发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并在启用前报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备案。
2、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应做好启动新表式的培训工作,确保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尽快适应并启用新表式。
同时,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使用新表式的管理和指导,在督导、专项检查等相关工作中,增加对新表式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后续指导。
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应在班级、教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做好表式的填写、整理和归档工作,不断规范和提升办学质量。
新表式相关档案归档期限应为三年以上。
同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也可在新表式的基础上增加反映自身办学特色的相关内容。
4、对校企合作、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高师带徒培养、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市确定的专项培训项目的管理,相关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或按要求参照本表式进行教学管理。
5、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教务管理须知》2、教务管理表册3、《班级管理须知》4、班级管理表册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上海市职业培训研究发展中心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主题词:职业培训教学管理表式通知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办公室2011年7月22日印附件1:教务管理须知(供参考)一、配备专人全权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严肃审慎地编制《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落实确定并安排授课教师。
三、按下达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审定各授课教师《授课计划》、《教案》的编制情况,并在指定部位签署审定意见。
四、积极认真地做好整个培训过程教学质量的跟踪监督;检查、了解并掌握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及动态教学资料积累归类情况。
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慎重地做好专业教学内容调整以及教师变更申请的审核;并及时办妥有关手续。
六、按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组织听课,并结合《听课纪录》、《学员评议》综合考察教学效果等途径,对任课教师作出考核评价。
七、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制订“班级管理工作流程”和“教务管理工作流程”。
八、按班级管理规程和流程做好班级管理资料、教学管理资料汇总归类和归档工作。
九、接受各级教学督导组督导,做好迎接督导的组织工作。
附件2:教务管理表册培训机构__上海公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章)培训职业(工种)__汽车维修___________培训等级_____中级/四级____________班主任_______徐霞萍______________起迄日期2014年04月-2014年06月教务管理表册目录一、教学任务书(J1表)二、教师业务档案(J2表)三、考核评价记录(J3表)四、师资变更情况记录表(J4表)五、教师试讲评估表(J5表)J1表教学任务书培训机构__上海公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培训职业(工种)汽车维修培训等级_____中级/四级____________实施期2014年04月09日-06月16日教学任务书制定要求1、本教学任务书在开班前由教务长下达给任课教师,受聘教师根据专业(职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与规定课时,培训机构的教学日程,并结合教材、教学设施条件及学员的实际情况编制教学任务书。
2、各栏目填写要求:(1)课次:以连续授课4课时为1个授课时间单位,每个授课时间单位为1课次。
(2)教学内容:理论教学:本次授课的章、节名称。
实训教学:本次实训的课题(项目)、分课题(分项目)名称。
J2表教师业务档案培训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教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制教师基本情况表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注明专业或学科,如“电气工程师”、“数学讲师”;“技术等级”注明工种,如“维修电工高级工”、“中式烹调技师”;“任教经历”:系指本期应聘前一年经历。
听课评议表听课时间:年月日午(晚)课时听课教师(签名):职务:注:按任课教师的50%组织安排听课。
考核评价记录J3表注:1、“考核与评价”,可结合学员评议、听课评议、考察教学效果等途经对任课教师作出综合性评价。
2、每次记事均应由记录人签名,并注明记录日期。
师资变更情况记录表J4表教师试讲评估表J5表班级管理须知(供参考)一、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按招生条件及核定的收费标准做好招生报名工作。
三、适时做好开班前(包括置办教材等各类教学必备用品)各项准备工作,填写《班级教学管理册》相关表册,按招生(缴费注册)人数编班。
四、认真负责地组织安排开班典礼,明确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培训要求、培训目标、教学日程和有关考勤及考核要求,介绍任课教师。
五、认真细致地做好“班主任工作记录”及有关班级管理和学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六、全程跟踪教学进度,了解和掌握学员学习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对专业教学内容提出调整申请;认真负责地组织学员对任课教师授课质量进行评议。
七、适时做好学员鉴定申报、组织、办理鉴定前和鉴定结束后所有相关工作,减少差错率。
八、认真细致地整理并装订相关班级管理资料,确保归档资料的齐全和完整,并办妥培训结束后相关后续工作。
班级管理表册培训机构上海公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章)班级编号标号214040353983培训职业(工种)汽车维修培训等级三级/高级班主任徐霞萍起迄日期2014年07月01日-2014年09月27日班级教学管理表式目录一、课程安排表(B1表)二、学员培训鉴定报名表※(B2表)三、学员信息表※(B3表)四、培训协议书(B4表)五、学员出勤记录表(B5表)六、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B6表)七、授课计划(B7表)八、教案(B8表)九、教学日志(B9表)十、学员评议表(B10表)十一、学员评议汇总统计表(B11表)十二、培训结果统计表(B12表)注:带※为输入信息后从网上下载,以从网上下载的版本为准;《培训协议书》表式根据提供的《补贴培训协议》修改。
B1表课程安排表班级编号:214040353983B2表学员培训鉴定报名表(从网上下载)1、﹡是必填项;2、“户口性质”、“人员类别”、“参加培训类别”、“培训等级”、“鉴定等级”栏目的填写时,请在相应的项目上打“√”;3、“人员类别”中的“其他”项要求具体写明类别;4、如培训和鉴定只参加一项的,必须在“培训信息”和“鉴定信息”中对不参加的项目注明“不参加”。
学员信息表(从网上下载)B3表20B4表编号:______________培训协议书(供参考)甲方:(培训学员姓名)乙方:(培训机构全称)为确保甲、乙双方权益,明确双方在补贴培训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0]1号)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培训基本情况1、甲方以(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职从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非本市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外省市生源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退役士兵/其他)身份(以甲方申请培训项目时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职业介绍部门认定的为准),自主选择参加乙方实施的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周期拟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理论课授课地点为,实训课授课地点为。
2、乙方属于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B级/C级/其他)培训机构,甲方参加的培训项目(属于/不属于)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示范性培训项目。
二、培训收退费1、收费方式根据乙方报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并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参加培训应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人,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2、退费方式若发生甲方中途退(转)学情形的,双方约定的退费方式如下:。
三、补贴标准根据本市相关规定,甲方参加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元(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查询),补贴标准包括培训和鉴定两部分补贴费用,其中,鉴定费补贴包括鉴定场地设备材料能源费和鉴定考核费。
甲方培训后参加鉴定,鉴定合格的,可享受%补贴,鉴定不合格的,可享受%补贴。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参加鉴定的,不予补贴。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可以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在完成培训和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应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费补贴。
2、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教学计划及协议约定参加培训,遵守乙方的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
3、甲方应依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要求,配合乙方做好鉴定申报。
甲方应在培训结束后,按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4、甲方对乙方在培训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约的,可以致电12333或乙方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投诉电话:)维护自身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根据培训规律和工作实际,对招收的学员及时组班,安排培训。
2、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开具由财税部门监制的培训发票或收据。
3、乙方应严格按照该职业(工种)等级的培训计划、大纲实施培训,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培训课时。
4、乙方应组织甲方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并组织有补考意愿的甲方参加补考。
对鉴定合格的学员,及时通知领取相应证书。
六、补充约定甲乙双方的补充约定如下:1、;2、;3、。
…七、其他1、本市补贴培训相关政策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应认真阅读附件,理解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