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清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之尽调清单
关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尽职调查事项应提供的文件清单致:就贵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之相关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贵司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供本所律师履行对该申请登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工作,从而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下同)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下同)设立至今全套工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自工商部门调取,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骑缝章)。
注:中工商资料由律师自己调取,贵司不用提供。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如有,请提供相关协议、资料。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等。
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并请提供相关文件。
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已登记,请提供相关登记文件。
二、公司股东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图,结构图应披露至各个股东的最终权益持有人(实际控制人),即披露至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采用竖状结构图)。
请提供各股东现行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一并提供该股东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自然人股东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调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学历院校名称、文化程度、职称、基金从业资格、工作经历、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中若含有境外投资股东的,除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请一并提供境外投资机构还须提供材料有: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投资股东的全套注册资料、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详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1.经营证照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现行有效的证照。
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外汇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国有控股的基金管理人提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有决策权权限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
2•工商简档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目前基本情况的基本信息查询单(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3.工商详档请提供基金管理人自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
4.经营场所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经营场所,包括与基金管理人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证明。
若是自有产权,则提供产权证明;若是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完税证明。
5.经营资本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实缴的历次验资报告(包括出资原始凭证)。
6.特殊证照、许可、批复请提供基金管理人任何有关特殊行业或业务的政府批复、证书或许可(如有)。
7.财务状况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8荣誉和奖励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若有),并请提供相关文件。
(二)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的基本情况(如适用)9.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其他企业。
关联机构: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
10.工商简档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目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股东及出资情况、股权是否质押或被查封等)的基本信息查询单。
私募基金尽职调查清单
尽职调查问卷关于公司尽职调查文件收集的说明敬启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就其拟参股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公司”)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之目的进行尽职调查。
为了顺利推进本项目,我司编制了本尽职调查问卷(以下称“本问卷”),烦请按本问卷的内容收集、整理相关法律资料。
随着本项目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司将适时对本问卷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本问卷调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以下合称“被调查单位”)。
请被调查单位根据本问卷的内容,答复其中的各项问题,并提供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相关的协议、文件及材料(包括任何附件和附录)的完整、齐全的原件或复印件。
如因任何原因无法提供的项目请注明并说明原因。
如果本问卷的问题不适用于或者所要求文件将稍后提供,请相应注明“不适用”或“待提供”。
若本问卷完成后,在本次拟议交易进行期间出现任何新的协议、材料或文件,且该等新情况或文件对本问卷已作出的任何答复起到说明、补充、修改、肯定或否定作用的,亦请及时完整地补充说明该等新情况或提供有关文件。
尽职调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我司将随着尽职调查的深入,针对需进一步明确、补充或者新发生的事项,提供尽职调查补充清单。
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为高效开展本次尽职调查,请被调查单位于年月日前将本问卷所涉文件全部准备齐全。
非常感激各方在本次尽职调查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公司尽职调查问卷一、被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1.请提供包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在内的相关组织结构图和股权结构图或类似的信息,包括所有被调查单位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权益的公司、合伙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或者其他实体或权益,并请注明准确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及经营范围,或说明权益的性质和大小。
2.如被调查单位为注册在中国境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公司或机构,请提供经公证的《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内部细则或其他组织文件、批复或批准文件、股东出资证明、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对前述任何文件的历次变更文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盈科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致:【】有限公司
感谢贵公司的信任,委托本所担任贵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的专项法律顾问。
备案登记过程中,需要贵公司提供下述文件和信息,以进行相应法律尽职调查。
敬请理解本尽职调查文件清在进行尽职调查审阅的过程中,还有可能进行调整和补充。
请贵公司依照下述说明提供相应的文件、信息.
请注意,本清单中所述“公司”是指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请真实、完整、准确地回答本清单所列载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文件。
注1:请在“提供情况”中说明“已提供”、“待提供”或“不适用”。
对于“待提供”的文件,请注明预计提供的时间。
注2:如无法提供有关栏目文件,请提供书面说明理由。
注3:请按照本清单顺序装订文件,并在文件上注明与本清单对应的序号;复印件请保证日期、印鉴、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的清晰可辨。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徐海舰律师
138******** 138********@163。
com
未尽事宜,我们将以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形式协调贵公司提供。
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清单样本
附件2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清单编制指引1、本尽职调查清单是为贵公司(筹)入驻贺胜金融小镇私募梦工场准备,重要目是理解拟新设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及其股东基本状况,贵司在回答问题和提供材料时应保证真实、精确并力求完整。
2、需要撰写内容,由贵司组织熟悉状况业务骨干编写;需填报数据表格,请按清单提供数据表样式提供相应数据;需要提供已有材料作为附件且非原件,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3、贵司据此清单提供材料,除身份证等仅须本人签字材料和可以公开查询信息外,均应有全体股东或合伙人签章。
4、在提供书面材料同步,请提供一份电子版材料,且需保证提供电子版与书面内容完全一致。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状况:1、概况(1)请填写下表:(2)请提供公司筹建方案,(全体股东(合伙人)订立)(3)请提供组织构造图2、股权构造:(1)请填写下表(2)请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文献;(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况:如为自然人,请提供自然人股东基本如为法人,请提供该公司简介,加盖公章。
(如有,请提供该公司成立至今所有工商底档)。
(4)请提供实缴资本验资报告(如尚不能提供,请阐明提供时间)。
3、高管状况:(1)请填写下表(2)请提供各高管简历、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明(3)请提供公司别的员工简历or劳动合同(除高管外)。
二、管理能力:1、请阐明高管股权或证券投资经验,并提供必要证明文献,如公开信息截图等。
(请尽量详细描述,例如其参加历史项目名称、规模、退出状况(如有尚未退出或退出失败请阐明因素)、回报率等。
)2、请提供公司投资和内控有关制度(涉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控制度、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审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募集制度等)三、法律意见书(如有,请提供):四、财务状况(如有,请提供):1、请填写财务数据:2、请提供审计报告:五、业务状况:1、产品列表①如股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请阐明其过往产品发行状况;②如该拟入园私募管理人已经成立并存续,本次系迁入,请阐明其过往产品发行状况;③如无,请阐明产品发行筹划。
1-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清单_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之
尽职调查清单
致:XX公司(以下简称“申请机构”)
根据申请机构的委托要求,并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规定,为出具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请申请机构回复清单中的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对于清单中的每项内容,均需作出具体且明确的答复。
清单中列示的材料请按照各部分的先后顺序分别单独整理提供,如有重复,请提供一份即可。
除非特别明示,应提供的复印资料包括该资料的全部内容,即包括自首页至末页的全部内容,不要少印、漏印。
请申请机构将答复后本清单及答复所对应的文件打印、盖章(骑缝);相关资料复印件亦盖章。
本所律师将根据调查进度和核查情况需要,进一步提出其他调查要求。
同时,本所律师将恪守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对贵司提供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尽职调查清单
安排填写对象如实填写后签字确认,并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如超过一页,应加盖骑缝章)后提交给承办律师。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之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之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事项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分)公司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1.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国有控股的基金管理人提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有决策权权限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
2.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目前基本情况的基本信息查询单(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3.请提供基金管理人自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4.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经营场所,包括与基金管理人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证明,若是自有产权,则提供产权证明;若是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完税证明。
5.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实缴的历次验资报告(包括出资原始凭证)。
6.请提供基金管理人任何有关特殊行业或业务的政府批复、证书或许可(如有)。
7.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二)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的基本情况(如适用)8.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目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股东及出资情况、股权是否质押或被查封等)的基本信息查询单。
10.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自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如为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请提供其商业登记证、历年周年申报表、公司章程等。
11.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机构是否已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是,请予以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基金管理人登记文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尽职调查清单(详细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尽职调查清单(详细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尽职调查清单(详细版)特别提醒【适用于全文,下文不重复说明】1、营业执照、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均须提供复印件(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版)各一份,要求与原件信息一致;2、身份证扫描件可用照片替代,要求从身份证正上方拍摄,无斜角、无阴影、无反光,保证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被覆盖;3、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须写上日期,并在日期上加盖公章;4、所有需签字的文本信息,均须确认文本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后再进行盖章、签字,禁止乱签、代签,后续有律师当面确认签字信息。
5、所有申请机构提供的文件均需盖公章,超过一页需盖骑缝章。
001机构基本信息1、申请机构工商登记信息的内档和外档一份,首页盖上工商局档案查询章,所有资料盖上工商局的骑缝章(包括申请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全部的存于工商局的档案,即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出资人信息表等全部资料)。
注:①公司章程要求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并加盖公司红色公章;②股东(出资人)信息表需要加盖工商局章。
2、申请机构最新营业执照;若公司发生变更,提供历次营业执照;3、公司年检报告(公司成立1年以上需要)4、公司成立前签署的出资协议、合作协议等(如有)5、公司股权结构图,即实际控制人关系图,结构应披露至各个股东的最终权益持有人。
6、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股东会、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如有)、合规/风控负责人、风险管理委员会(如有)、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各部门),人员安排和组织结构图(包括所有部门及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及各部门职责7、公司设立以来发生的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及价款支付证明(例如银行流水、收据凭证等)8、公司最近1年的前十大合同(如有,以合同大小标的为依据)9、公司主营业务及业务流程图和相关说明(公司成立较久需要提供)10、公司签章样式(公章、法人章、合同章;员工、股东签名)002制度文件1、提供申请机构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员工个人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2、股权类需增《项目估值尽调制度》;3、填写制度执行和落实表格,与申请机构的人员相匹配。
私募基金管理登记项目尽职调查清单模版
私募基金管理登记项目尽职调查清单模版尽职调查清单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用于帮助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
这一清单包含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条目,以帮助管理人更好地了解他们所管理的基金。
以下是一份私募基金管理登记项目尽职调查清单模板。
1、管理团队•管理团队经验及背景•管理团队持股比例•管理团队成员离任情况•管理团队完整组成情况•管理团队成员是否有私募基金管理经验•管理团队成员是否有金融相关背景2、投资决策制定程序•投资决策制定程序及流程•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控制措施•独立投资委员会的作用•投资策略是否被完全落实•投资委员会的背景及进入程序•投资委员会有无内部人员占据优势地位•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纪律性3、业绩历史及战略规划•基金业绩历史•基金业绩的比较基准•投资策略是否始终如一•基金规模及其变化•业绩取得的重大变化是否有充分解释•基金业绩是否优于同类基金•基金战略规划及其执行情况•投资策略的长期成果是否稳健4、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制度及流程•风险控制的政策与程序•风险测度及管理的方法•私募基金的风险分散程度•风险分散层次及其分布程度•风险管理行动的速度及其效果•风险管理措施的引入及其坏账的管理5、投资组合信息•投资组合管理团队•投资组合的运作方式•投资组合的资产类型及其比例•投资案例•投资组合是否符合管理条款要求•投资组合的收益和风险的测度与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和交易成本6、管理方•管理方的背景及经验•管理方的业绩历史•管理方的法律风险•管理方的人员流动•管理方的内部控制•管理方与同行业的差距•管理方对基金资金的运作风险7、合规及法律事务•私募基金合规运作的制度•合规责任的区分及其执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反洗钱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财务报告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公示制度•管理公司的能否履行监管机构要求8、其它•投资目标及其执行情况•投资策略的可持续性•基金风险的可接受性•基金管理费用与合理性•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风险•投资组合的风险接受程度根据上述尽职调查清单,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解和分析,并有效地评估风险和决策,以确保其投资的可持续性和可接受性。
尽职调查清单(私募基金-详细版)
尽职调查清单(私募基金-详细版)为了确保私募基金合规运作和避免投资风险,尽职调查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私募基金尽职调查清单的详细版本:一、基金公司背景调查1. 基金公司注册情况:确认基金公司是否在当地正式注册,并核对相关证照的真实性。
2. 基金公司历史与业绩:调查基金公司成立时间、历史业绩,以及公司管理层的经验与能力。
3. 基金管理团队:了解基金管理团队的组成,关注是否有核心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况,以及新人员入职的情况。
4. 基金管理团队的业绩和创新能力:核查基金管理团队的业绩表现及其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方式和创新能力。
5. 基金公司上述内容(1.4)的备案情况:确认基金公司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并核对备案情况。
二、基金产品及投资方案调查1. 基金产品说明书:核对私募基金产品说明书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等。
2. 投资方案:核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方案相关信息,包括资金投向、资产规模、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等。
3. 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了解基金产品本身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以及如何规避和防范风险。
4. 基金产品关键要素比较分析:与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分析基金产品的优劣及风险收益情况。
5. 基金财务情况:分析基金产品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三、投资人情况调查1. 投资人背景:了解投资人经验、投资主张、偏好、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投资目的等。
2. 投资人出资情况:确认投资人是否已实际出资,并核对出资金额、方式等信息是否符合投资协议的要求。
3. 投资人限制:了解投资人约定的投资限制、出资方式限制等。
4. 投资人代理人:了解投资人是否授权代理人代表其进行投资和出资,并核实其代理人资质和授权情况。
四、基金运营情况调查1. 基金管理机构规模和结构:了解基金管理机构的运营规模、结构和制度体系等情况。
2. 公司治理:核对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机构的包容性、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结构等。
律师事务所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之法律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律师事务所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之法律尽职调查资料清单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以非公开方式集合有限的投资者资金,由其指定特定机构管理,以获取经营性收入和资本利得为目的的一种金融工具。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是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过程中,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要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之一是法律尽职调查,即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的符合登记条件,如有任何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需要及时发现并告知监管部门。
下面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中的法律尽职调查资料清单: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料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企业证照复印件(含三证合一);2.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文件,包括备案申报书、基金合同备案表和基金合同等;3.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等相关资料;4.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规模、管理基金数量、管理基金规模等相关资料;5.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管理等相关资料;6.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历史业绩、盈亏情况及投资者回报情况等相关资料;7.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业务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8.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反洗钱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资料1.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2.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3.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的个人经济状况证明。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资料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范围与数量,以及投资者构成排名前10位的资料;1 /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尽职调查清单与表格模板
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尽职调查清单致:【】(以下简称“贵司”)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托担任贵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需要对贵司进行尽职调查。
向贵司查证所有与本次申请登记有关的重要情况是本所律师进行有效工作的基础,故请贵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本问卷清单及其所附表格填写回复相关容并收集、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贵司对本问卷清单所涉问题的答复和提供的文件资料应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述和重大遗漏。
提供的证照、批文、合同等文件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应在复印件上加盖贵司印章,并提供原件供本所律师核对。
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本所律师将根据工作进展程度和情况向贵司出具补充备忘录,提交需要贵司进一步补充提供的文件清单、反馈相关情况,并就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同贵司和其他有关机构共同协商解决。
请贵司予以支持,!特别提示:1、请贵司指定专人负责就本调查问卷项下全部问题按问卷所列顺序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提供所需文件的完整、齐全的复印件。
2、在贵司提交上述答复和相关文件资料后,如果在本项目进行期间,有任何涉及该等答复和文件资料的变动情况出现或任何信息或数据发生变动,并对贵司已提交之答复和文件资料有任何影响,或解释、补充、修正贵司已提交的答复和相关文件资料的,请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所律师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涉及到附件中表格容的,请按照表格填写。
4、所有上述书面答复和相关文件资料,敬请按下列调查问卷所列问题之标题序号和顺序装订成一个或几个文件夹,并在总册首页附上目录。
顺颂商祺!大成律师事务所2016年7月日关于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注:请根据实际情况以“√”选择“有”或“无”;选择“有”的请提供相关文件。
填表人:填报日期:2016年月日一、贵司的基础资料二、贵司的历史沿革文件资料三、贵司的专业化经营五、贵司的关联方六、贵公司的从业条件九、贵司的高管人员及高管岗位设置十、贵司的合法运营及诚信情况十一、诉讼、仲裁十二、申请登记报送材料审查。
业务干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尽职调查清单详解
业务干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尽职调查清单详解业务干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的尽职调查清单详解赵三康律师京师私募基金部副主任XX年x月x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指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应当提交法律意见书本文仅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进行解读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的尽职调查清单进行整理,若有不详之处,还望补充一、相关解读 1相关背景与目的由于此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不做实质性审查,近年以来,在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问题和风险也不断凸显,且对私募基金行业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及了私募行业的长远发展和全局利益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法律意见书,引入法律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是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私募基金行业守法合规经营,防止登记申请机构的道德风险外溢一方面,目前大量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欠缺诚信约束,提交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面临较高道德风险前期,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做事前的实质性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高度依赖于申请机构的自身承诺实际中,私募申请机构材料中大量存在瞒报、漏报甚至虚假陈述的情况在我国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的现状下,这种做法很难真正实现对申请机构的诚信约束,甚至滋长了一些不法机构铤而走险,不断测试协会登记工作的底线,造成后续自律管理、行政监管和司法办案上的被动和无奈另一方面,引入法律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约束,本身就是私募基金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律师事务所是持牌的专业法律服务提供者,独立性高,法律合规意识强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进行第三方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意见书,可提高申请机构的违规登记成本和社会诚信约束,有助提升申请材料信息质量和合规性,提高协会登记办理工作效能2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相关事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具体适用情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4提交法律意见书的其他要求法律意见书应在提交申请前一个月内出具,且在提交后未经同意不得更改申报材料《指引》强调了法律意见书的时效性,即出具时间必须在提交申请登记前的一个月内;同时规定法律意见书报送后申报材料便不可再更改,若确实需要补充和更改,则需要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同意的基础上,由原经办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出具补充性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必须明确,不可使用含糊措辞《指引》要求法律意见书的结论应当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等含糊措辞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设立至今全套工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如有,请提供相关协议、资料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证、税务登记证、*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并请提供相关文件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已登记,请提供相关登记文件:申请机构是否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相关字样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若有,请说明情况及其子公司、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公司股东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图,结构图应披露至各个股东的最终权益持有人,即披露至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请提供各股东现行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请一并提供该股东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自然人股东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调查表公司中若含有境外投资股东的,除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请一并提供境外投资机构还须提供材料有: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投资股东的全套注册资料、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等公司中有实际控制人的,请一并提供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工商注册信息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说明,包括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是否有到期未偿还债务等情况;是否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若是,请提供相关资料: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申请机构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外股东,若有,请说明穿透后其境外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申请机构是否具有实际控制人;若有,请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册信息,以及实际控制人与申请机构的控制关系,并说明实际控制人能够对机构起到的实际支配作用3公司治理与运营制度公司组织架构图及部门职责公司现行有效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制度:如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岗位隔离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申请机构是否已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经根据其拟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包括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模版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模版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仔细地审查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财务、税务、经营等方面。
本文提供一份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模版,希望对相关人士提供帮助。
一、基本信息1. 私募基金管理人全称、注册地及经营范围。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股东情况。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基金产品的名称、投资策略、规模和份额情况。
4.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历史经营情况、经营范围变更及经营风险。
5. 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属行业的现状、市场前景、竞争情况等。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团队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及手续是否完善。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团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资格证书等。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在其他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任职的情况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4.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的离职风险及应对措施。
三、法律合规1.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合规情况,是否有违规行为。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情况,是否存在未备案或备案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3.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团队的法律风险,包括涉诉情况、违反合同、违法经营等情况。
4. 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的法律事务的状态,包括合同拟定与履行、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5. 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的影响。
四、运作流程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流程、风控流程及其他程序是否合理、有效。
2.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流程和制度是否合理、有效。
3.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合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投资者是否严谨详尽。
4.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持有、转让及清算资产时的流程、制度、程序是否规范。
5. 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的流程、制度、程序是否规范。
五、财务状况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状况、资金情况、利润水平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完整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备注1公司自成立至今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最新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档案材料需加盖工商局骑缝印章。
2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方成立至今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如有)工商登记档案材料需加盖工商局骑缝章;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其他关联方指: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金融服务机构。
3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股权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如有提供股权转让协议)。
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如有)、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如有)、公积金开户证明(如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
同上5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证书(如有)。
同上6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已登记,提供相关登记文件。
同上7法人股东现行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法人股东最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法人股东的股东及出资金额、持股比例明细表、董监高人员任职名单。
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包含每一次工作任职的职责描述)。
同上8境外股东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投资股东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如有)。
同上9实缴注册资本的银行对账单或验资报告。
10实际控制人(如有),提供实际控制人对外出资、任职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最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明细、董监高人员任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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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清单
致各基金管理公司:
结合中国基金业协会于上海、北京的重要培训会内容,根据法律意见书指引,为确保本所快速、规范严格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请贵司尽快按如下清单
准备相关材料:
1.关于申请机构是否依法成立的主体
1.1申请机构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1.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如有),外汇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等。
1.3申请机构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
2.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
2.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特别注意:
1)应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
不含的应特别提示,同时建议申请机构变更经营范围。
2)其他业务是否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
比如: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
对于可能存在冲突的,应特别提示。
3)投资咨询概念有一定的重叠之处,暂行办法中的投资咨询概念是典型的卖方业务,这类投资咨询本身就是一个牌照,需要证监会的许可。
广义上的投资咨询本身在性质上就涉及到卖方业务,比如你是做股权的、做创投的,同时做投资咨询,给所投资的企业提供一些建议,我认为这个是合理的。
如果律师认为存在风险,就在法律意见书中提出来。
倾向于去掉投资咨询经营范围。
经营范
围本身就是一个参考性的内容,去掉投资咨询,更有利于专业化运营的明晰。
去掉投资咨询经营范围,并不影响证券基金的运行。
3.申请机构是否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
3.1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看主营和兼营业务收入)3.2公司近12个月重大经营合同。
3.3公司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等。
4.申请机构的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4.1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图。
结构图应披露至各个股东的最终权益持有人(实际控制人),即披露至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采用竖状结构图)。
4.2各股东现行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3法人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
4.4自然人股东的调查表(律所提供模板)和对外投资情况。
4.5公司中有境外投资股东的,应核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境外投资机构的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投资股东的全套注册资料,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商务部门批准证书等。
4.6公司出具的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的情况说明。
对于存在前述情形的,请提供相关协议、资料。
4.7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5.关于申请机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5.1申请机构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
5.2申请机构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财务报表(针对法人)。
5.3申请机构出具的是否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承诺书。
5.4申请机构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是否控制其他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的承诺书。
6.申请机构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
6.1 高管人员情况调查表(律师出具模板),同样适用于普通员工
6.2与公司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证明,若是自有产权,则核查产权证明;若是租赁,则核查租赁合同及完税证明。
6.3申请机构缴纳实际缴纳注册资本金的证明材料。
7.申请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7.1申请机构拟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的说明。
7.2申请机构的相关制度: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
(主要是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参见内部控制指引和信息披露办法)
7.3申请机构的基本制度:如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岗位隔离制度等。
8.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的情况(潜在风险分析主体资格、协议真实性、协议内容等方面确定)
8.1申请机构出具的关于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含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的承诺书。
8.2对于已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的,核查基金外包服务协议,以及外包机构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申请机构对外包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
9.高管人员所受各种各类处罚和信用记录情况
9.1申请机构出具的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是否受到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承诺函。
9.2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出具的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的承诺函。
9.3受到各类各种处罚的,应提交相关刑事判决书、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及罚款缴纳凭证等。
9.4申请机构出具的关于是否被审计、税务、金融、工商、海关、行业和其它监管机构调查或询问(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的承诺书。
被询问的,提交相关材料或说明。
10.申请机构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的情况
10.1申请机构关于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情况的承诺。
10.2对于存在诉讼及仲裁等案件的,应核查资料包括: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上诉状、双方证据、代理意见、答辩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款项支付凭证、案件最新进展情况的简要介绍、对诉讼或诉求结果的预计(包括预期所需的时间等)、索赔金额、采取措施的详细说明。
11.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11.1申请机构的报送材料清单,包括:申请机构基本资料;会员代表信息;相关外包业务机构信息表;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表;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上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股东基本信息表;合伙人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基本信息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正在运作的基金基本信息;正在运作的基金基金信息表。
11.2申请机构出具的对其所报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