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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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2.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热情为顾客服务。
4.从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营业、验收、保管、养护的工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和培训档案。
5.建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组织体系,配备与保健食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
6.建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档案,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一年,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具备与保健食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柜台、货架等设施,布局合理。
8.要有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储存设施设备和管理规定。
9.质量管理部门(员)要按规定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登记。对在库和柜台的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养护,保证保健食品质量。
10.设顾客意见薄和公开监督电话(其中,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2187186),对顾客的意见或问题及时处理。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生产或经营的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按照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进行审核。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须审核其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应向供货方索取加盖供货方红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购进的进口保健食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供货方红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口岸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复印件;保健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 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应提交本单位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应与供货单位联系核实。
5.购进保健食品,需与供货单位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明确保健食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必须明确有效期。
6.质量管理人员有权拒收不合格保健食品。
7.购进保健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加盖供货方红印章的销售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保质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价格、日期等项内容;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证照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人员应熟悉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及适宜人群,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视力在0.9或0.9以上(包括矫正后),无色盲,并经过专业培训后持
证上岗。
2.验收保健食品应按购进票据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保质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等。票货相符。保健食品标志、外包装是否完整。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应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的内容一致。
3.验收保健食品,应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验收进口保健食品,应有《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口岸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
4.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品种不得购进和入库,并作出退货等处理。
5.对销售退回、配送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逐批进行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依法定处理。
6.经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做好验收记录,并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名。
保健食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1.企业设有专职保健食品养护员,隶属于质量部管理。
2.养护人员负责对保健食品进行养护,指导保管人员对库存保健食品进行保管。保健食品按照规定的温、湿度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冷藏库(2℃—8℃)、阴凉库(10℃—20℃)、常温库(20℃—30℃)。
3.仓库划分为待验区(黄色)、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各区应放置明显标识,完善色标管理。储存保健食品应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通风、防潮等措施。
4、保健食品应离墙离地放置,按照生产批号分别存放,不同批号的保健食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少于5cm,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
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保健食品严禁与放射性物质、有毒物、不洁物同室、同仓库储存。仓库应保持卫生、干燥、整洁、无污染。储存保健食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保质期先出原则出库销售。
5.仓库的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每日上午九点、下午两点按时测定店堂内、库内温湿度,并做好记录。
6.养护员对养护设施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
7.对库存保健食品必须进环质量检查,每季度循环检查一次,做好养护记录。对储存时间长、保质期短、易变质的,每月检查一遍。
8.建立健全养护档案,将养护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记录在档案内。养护档案内容包括保健食品的基本情况: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每月的检查情况、检查日期、批号、保质期、数量、产品质量情况。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
1.首次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业务部要对其合法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对企业的生产厂房、设备、生产能力、质量标准或经营状况进行实地考核。
2. 对首次供货企业,企业采购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其法定资格后方可经营:审查供货企业是否具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物价部门的物价批准文件;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样品及该批号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3.质量管理部门应收集首营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首营品种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物价批文等,做好首营企业的质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