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2019年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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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年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
目实施方案
目录
第一章方案概述
第二章项目建设目标
第三章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第四章项目进度安排
第五章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第六章效益分析
第七章附表
第一章方案概述
一、方案编制背景
按照中央和省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脱贫攻坚规划和贫困发生情况,紧密围绕“六个精准”,加快推进我区脱贫攻坚“六大工程”,实现巩固提升目标。现根据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年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自财农〔〕号)精神,为打造贡井区特色农业、培育贫困户增收支柱产业、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精准扶贫的要求,特编制本方案。
二、方案编制依据
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号).《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开展“区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的通知》(国开办发〔〕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号)、《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自委发〔〕)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
.《贡井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通知》(川府发〔〕号)
.《四川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省级财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年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自财农〔〕号)
.《贡井区委贡井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贡委发〔〕号)《贡井区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贡脱贫领发〔〕号)
.贡井区农业农村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提供的基础资料。
三、项目实施区域
.到户项目实施对象为成佳镇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
.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为莲花镇葛麻村,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
四、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年月—年月,其中到户项目实施时间为年月至月;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时间为年月至月。
第二章项目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扶贫开发建设目标,以促进贫困户增收为突破口,通过政策统筹、机制创新,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与其它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新路子,探索整村推进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新途径,按照“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的总体要求,将项目落实到村、规划到户、扶贫到人,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六改三清”切实提高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提升贫困户脱贫成效。
二、总体要求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扶贫开发为抓手,解决扶贫对象最迫切的民生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实现贫困户向小康户的转变。
三、建设目标
利用年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是结合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对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六改三清”;二是投入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道路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效。
第三章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一、建设内容
对成佳镇个村户贫困户按每户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共万元,用于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投入专项扶贫资金万元用于莲花镇基础设施建设。
二、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万元,占总投资的;其中投入万元用于贫困户“六改三清”,占财政资金的,投入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占财政资金的。
三、建设方式
(一)总体原则
一是“六改三清”到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实行农户自建和联户建设等建设方式。二是物资购买由镇、村指导农户自行通过比较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具体环节
.到户项目的建设和补助方式
“六改三清”到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采取农户自建或联户建设等建设方式,“自建”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行改造,经
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兑现到户;“联户建设”即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联户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人员或施工单位按照改造标准组织实施,经验收合格后,在乡镇监督下将补助资金支付给受委托的施工人员或单位。补助到户的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打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账户上或受委托的施工人员或单位,以银行回单为证。
.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区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区交通局负责道路建设规划设计指导、工程质量监督,包括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进度质量造价的监督等。
.公示公告
项目实施乡镇以村为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项目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在镇务、村务公开栏的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天。区政府将实施方案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告。
.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并上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立即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检查验收
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进行验收。由项目村组织帮扶责任人、村组干部、监督小组成员等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项目实施乡镇要组织扶贫、纪检、财政、农业、村建等部门人员
组成验收组,进行复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过程必须有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农户全程参与。验收意见书要有村民监督小组或理财小组代表等签字同意,区财政局依据验收意见书拨款。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抽查验收。
四、资金管理
(一)成立理财小组
项目实施乡镇分村成立人村民代表组成的资金监管组、质量监督组、检查验收组等自治组织,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管理、质量监管等,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并组织农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
(二)技术指导
项目实施乡镇以农业中心、村建中心、扶贫办等力量为主,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适时深入项目村加强指导和落实规划,指导农户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把质量关。
(三)资金监管
项目实施乡镇成立由扶贫、纪检、财政、农业、村建等部门及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成立监督小组,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四章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时间: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