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标准与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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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国家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1.2 广东省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1.3 惠州市VOCs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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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法规
2015年1月3日,由广东省第十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 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1.2.2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标准
政府如何控制VOCs:一是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二是严格环 境准入。三是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四是强化环保监管,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征收排污费等。
前言
一、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1.1 国家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1.2 广东省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1.3 惠州市VOCs相关政策
控制指标 苯、甲苯、二甲苯 苯系物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单位涂装面积 VOCs 排放量限值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总VOCs
控制形式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1.2.3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政策
《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

控制指标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单位涂装面积 VOCs 排放量限值
2014 年 2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20142017 年)》(粤府2014 6 号),提出“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着力控制臭氧污
染。”的工作任务。
1.2.3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政策
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废气 治理技术指南
1.1.3 国家VOCs防治政策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2014 年 12 月,环境保护部印发《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
[2014]177 号),要求“全面开展石化行业 VOCs 综合整治,大幅减少石化行业 VOCs 排放。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漏、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 损失、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等环节及非正常工况排污“。
石化行业VOCs污染防治相关 法规、标准与政策要求
2017.05
主要内容
一、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二、石化行业相关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政策要求
三、VOCs“一厂一策”综合整治工作要求 四、LDAR工作要求
五、下阶段VOCs污染防治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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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什么是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 缩写 :是指在标准大气压下,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工业 VOCs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 业,油类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 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 VOCs有什么危害:一是臭氧的重要前驱物。在夏季阳光灿烂的高温天气条 件下,NOx和VOC与氧发生化学反应,形成臭氧。臭氧已经成为我市首要 污染物,2015年我市全年超标9天均为臭氧超标,2016年超标12天中有10 天为臭氧超标。二是PM2.5的重要组成。三是VOCs臭气成为环境投诉的热 点难点问题。
计划》(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提出“推进促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
减,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到 2018 年,工业行业 VOCs 排放量比 2015 年削减 330万吨以上”。
《VOCs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部公告 2013年 第31号 )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2013)。
1.3 惠州市VOCs污染防治政策
《惠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惠州市环保局印发了《惠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惠市环〔2016〕166号),按照省的要求落实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治理工作。
3月2日,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市省控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培训会 议,邀请华南理工大学和广东省环科院专家进行培训,从政策法规、治理技术及企业经验等方面 进行宣讲培训。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
2010
家具制造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4-2010)
我国首批区域性典型工业行业VOCs排放标准
2010
印刷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5-2010)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6-2010)
以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带动全省开展重点企业VOCs达标
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控制和废气治理。
全省VOCs重点企业全部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企
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
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重点行业 VOCs排放总量比2013年明显下降,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 准要求。
2010
2010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 标准
制鞋行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817-2010)
集装箱制造业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 44/1837-2016)
2016
2016
电子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1.2.2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标准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
1.1.1 国家VOCs污染防治法规
共九条对VOCs的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第2条、第13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第74条、 第103条、第104条、第10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1号) 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1.2 国家VOCs排放标准
已经发布的国家固定源VOCs排放标准
2012年3月,广东省环保厅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 VOCs )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对“加强对现役工业源的 VOCs污染整治”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石油加工行业全过程控制。推广使用设备和管阀件泄漏检测维修
程序(LDAR)技术,强化VOCs的泄漏监管,防范管道排放和散逸排 放。
1.2.3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政策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
2016年9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粤环函〔2016〕1054号),提出规范
企业VOCs治理工作,全面提升VOCs综合整治水平,大力削减固定源VOCs排放量。 俗称“VOCs‘一厂一策’ 综合整治”
二、石化行业相关标准、政策要求
2.1 全市石化行业相关企业数量
2.2 石化行业相关标准、政策要求
2.1 VOCs企业行业分布状况
根据省厅组织2015年VOC调查,全市共有涉及VOC企业713家。2016年省控重点企 业名单中,全市共有111家(含6家LDAR企业)。从行业来看,我市涉VOCs企业主 要分布在电子元件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 制造业、制鞋业、印刷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皮革制 造业、炼油与石化行业等9大行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标准名称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 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标准类型 行业 行业 行业 行业 行业 行业 行业 行业 行业 综合 通用 综合项目 VOCs(不含DMF) NMHC NMHC NMHC NMHC NMHC NMHC NMHC NMHC NMHC ——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
收费试点办法》(财税 [2015]71 号),对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征收 VOCs排污费。
1.1.3 国家VOCs防治政策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2016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
粤环〔2013〕79号
粤环〔2014〕116号
粤环〔2015〕4号
指导印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制鞋、家具四个行业VOCs污染排放控制
1.2.3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政策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
2014年12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2014-2017 年)》(粤环〔2014〕 130号),提出关于全省重点行业VOCs治理的工作要求。
各县区环境监测部门应对列入名录的重点企业每年进行一 次监督性监测 环境监察部门要将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治理设施耗材 的采购、更换流转等列为现场执法重点。 重点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监 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采用活性炭颗粒吸附治理 技术的重点企业须加装VOCs处理的其他设施或者安装总 挥发性有机物(TVOCs)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确保有效 治理效果。
全省共1434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其中包括579家已治 理的企业和855家未治理的企业。另外,31家需要开展 LDAR技术应用的企业,涉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 江门、惠州、中山、湛江和茂名。 名单中,惠州市共105家省控重点监管企业,其中包括75 家已治理的企业和30家未治理的企业。另外,还有6家需 要开展LDAR技术应用的石化企业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1.2.2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标准
广东省VOCs排放标准

控制指标 苯、甲苯、二甲苯 总VOCs 控制形式 排气筒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控制指标

抓好印刷、家具、制鞋、汽车制造业达标治理。全面贯彻执行我省印
刷、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制鞋行业四个 VOCs 地方排放 标准。
加强其它行业 VOCs 排放的控制。开展集装箱、船舶、电子设备、金
属容器制造等涉及表面涂装工艺企业的整治。
1.2.3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政策
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整治范围包括炼油与石化、印刷、制鞋等13个重点行业。
1.2.3 广东省VOCs污染防治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
2016 年 5 月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印 发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重 点 监 管 企 业 名 录
(2016年版)》(粤环函〔2016〕525号),印发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和 需要开展LDAR技术应用的企业名单。
附件1: 附件2:
1.1 国家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1.2 广东省VOCs相关法规、标准、政策 1.3 惠州市VOCs相关政策
1.3 惠州市VOCs污染防治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
2016年6月,惠州市环保局印发 《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管理
的通知》(惠市环〔2016〕72号),针对省控VOCs重点监管企业提出具体管 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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