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燃气工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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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燃气工程技术要求
一、燃气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1、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2、CJJ 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3、CJJ 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1.4、GB 15558.1—200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
1.5、GB 15558.2—200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
1.6、《PE管可探警示带、电子标签及保护板敷设技术指引》Q/SR J03.21-2005
1.7、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技术规程SJG20-2011
1.8、设计图纸要求的所有有关规范要求。
二、本工程技术要求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燃气管用PE100聚乙烯SDR17.6系列,管件选用燃气用对应管件,
钢材与管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应具备出厂合格证。
2.1.2 选用设备、材料需经供气单位认可,端口钢管采用内堵板封堵,PE管
采用管帽封堵。
2.1.3 套管材料选用钢筋砼套管(II级)。
2.1.4 PE100聚乙烯管储运过程中应避免材料划伤,不得抛摔、沿地拖拽;室
内存放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温度低于40℃的仓库内,室外临时堆放时,必须有
遮盖物,避免日晒雨淋;应放置于平整场地上,堆放高度不能超过规范要求,以
免造成管材不圆度超标;远离热源,避免受到油品和化学品污染;从生产到使用
的存放期,管材不宜超过1年,管件不宜超过2年。使用前应核对规格、标准尺
寸比(SDR11、SDR17.6)、材质等级(PE80、PE100);检查材料表面是否有磕、碰、划伤,划伤深度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10%,否则应予切除;检查存放时间,若超
期,应重新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1.5 用户中压燃气管道应选用薄壁不锈钢管,低压燃气管道应选用薄壁不锈
钢管或不锈钢波纹管。地下室等特殊场所的燃气管道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要
求执行,选用无缝钢管的外防腐层应采用环氧防腐漆涂覆的特加强级防腐。
用户管道工程施工应按附录B.2《燃气用户管道工程施工要求》执行。
2.1.6 选用薄壁不锈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薄壁不锈钢管的壁厚不得小于0.8mm(DN15及以上),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12771的规定。
2)薄壁不锈钢管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卡压式管件》GB19228.1 的规定。
2.1.7 选用不锈钢波纹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锈钢波纹管的壁厚不得小于0.2mm,其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燃气用不锈
钢波纹软管》CJ/T197的规定。
2)不锈钢波纹管主要分为定长、非定长两类,定长不锈钢波纹管主要用于连接燃气用具,非定长不锈钢波纹管仅适用于居民用户室内的低压燃气管道维修改造工程。
3)不锈钢波纹管的接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7307《55°非密封管螺纹》的规定,并采用橡胶圈进行密封。
2.2 薄壁不锈钢管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2.2.1 薄壁不锈钢管应采用双卡压粘接式或其他可靠的方式连接,其中接口可采用厌氧胶密封或其他可靠的方式密封。厌氧胶应符合现行标准HG/T 3737《单组份厌氧胶粘剂》的规定。
2.2.2 管道直径为DN50及以下的薄壁不锈钢管与其它管材设备连接时可采用螺纹连接或法兰连接;管道直径为DN65 及以上的薄壁不锈钢管与其它管材设备连接时应采用法兰连接。
2.2.3 薄壁不锈钢管道工程建设的设计要求详见附录A.4《燃气薄壁不锈钢管道工程设计技术指引》。
2.2.4 薄壁不锈钢管道工程建设的施工要求详见附录A.5《燃气薄壁不锈钢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指引》。
2.3 不锈钢波纹管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 居民用户室内工程用非定长不锈钢波纹管的公称直径DN≤32mm,可采用
明设或暗封的敷设方式,安装时应考虑燃气表的支撑与固定。
2.3.2 非定长不锈钢波纹管与管接头等应采用同一制造商提供或经试用认可的配套产品,严禁将不同品牌的非定长不锈钢波纹管与管接头混合使用。
2.3.3 非定长不锈钢波纹管应通过支架、管夹等配件固定支撑在墙壁、地面或其它固定的构筑物上,固定支撑间距不应大于1.8m,弯曲部位两侧0.3m范围内应分别设置固定支撑各一个。
2.3.4 不锈钢波纹管弯曲时,弯曲起止点与不锈钢波纹管接头处应有不小于5倍公称直径的直管段;弯曲半径应不小于2倍的管道内径。
2.3.5 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不锈钢波纹管,不得划伤包覆层,或压扁、损坏管材。
2.4 楼栋总阀上下两端应设DN25放散管及球阀。
2.5 安装在室外的阀门应设置阀门保护箱。
2.6 室内外燃气管道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按附录A.6《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色及警示标志设置技术指引》执行。
2.7 用户燃气支管应明设;居民用户室内的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经出具设计方案
后,可以采取暗埋方式。
2.8 居民用户燃气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2.8.1 调压器应采用具有超压切断安全保护功能的设备;末端旋塞阀应采用具有
过流切断保护功能的设备,旋塞阀与燃具应采用不锈钢波纹管螺纹连接。
2.8.2 燃气表宜采用具有切断功能和智能抄表功能的设备,供应商应确保抄表系
统寿命不低于燃气表使用寿命,抄表系统应与深圳现有系统相兼容。
2.9 工业和商业用户燃气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