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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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乡(镇)协管员由本乡(镇)“两网”建设协管小组推荐,县药监分局审查后报县政府聘任,必须在乡(镇)“两网”建设协管小组和县药监分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熟悉本(镇)药品经营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为乡镇“两网”建设协管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三、主动和村级食品药品信息员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全乡药品方面的信息和动态;收集各类问题,了解群众的呼声;捕捉假劣药品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为净化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献计献策。

四、不断学习药品管理的工作职责各项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五、做好涉药人员及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本乡(镇)药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的法规政策培训,指导、帮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营、使用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六、组织开展争创“放心药店”、“示范性药店”等活动,抓点带面,推动全乡。

七、及时向县药监分局上报信息,积极完成乡(镇)协管小组和县药监分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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