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C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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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C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O一三年十一月
1 总论
1.1项目由来
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C区项目是由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郭杜镇西北侧长安产业园内,北临信息大道、西太路东侧、南临创汇路。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2.518亩,总建筑面积204160平方米,包含5栋高层住宅楼,2栋多层商业楼、1个幼儿园,1座地下汽车库。
其中住宅总户数3913户,地面地下车位总数共1066个,项目总投资约8.5亿元。
1.2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2.1评价目的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和推行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对项目拟建地和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收集现有监测资料和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掌握评价区的空气、水、声环境现状和特征。
(2)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入住后的污染源源强,污染物排放方式及处理方法等,对本项目实施后给所在地区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同时评价外环境对项目产生的影响,并提出防范措施。
(3)根据环境特征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论证项目建设的选址合理性、环境相容性及主要环境问题,预测建设项目对自然、生态、景观、社会环境以及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范围和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状况,从而提出消除或减少不利影响的对策建议。
(4)根据环境容量及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项目规划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可行性,为项目的优化设计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2评价指导思想
环评工作首先按照已批准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环境规划,根据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工程特点以及地区环境特征和环境保护对象,在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有效背景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预测和评价项目对周围
环境的潜在影响和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提出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工程的生态、噪声、废水和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具体的思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体现“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周边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以及二者之间的制约与促进作用,促进生态与环境协调发展;
(2)倡导人文与自然的和谐共存,遵循生态规律,合理利用环境资源;
(3)坚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4)建设开发行为必须与当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协调一致。
开发计划应符合西安市总体发展规划,并符合当地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保证区域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1.3评价思路
建设项目属房地产开发项目,与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相比,项目的污染因素单一,且环境对其具有较好的接纳能力,各类污染源不占主导位置,评价的重点应以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鉴于此,本评价确定如下的评价思路:(1)分析建设项目与该地区总体规划的相容性;
(2)调查拟建地周围的自然、社会环境现状;
(3)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
(4)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环保建议。
1.4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
(2)环境噪声
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见表2。
(3)地下车库内空气环境
满足GBZ2.1-2007《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见表3。
(4)日照
住宅区日照要求执行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日照满足大寒日不得低于2小时。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生活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见表4。
表4 污水排放标准
(2)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应满足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①施工噪声
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见表5。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②运行期噪声
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见表6。
(4)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GB20891-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Ⅰ阶段)》。
(5)施工扬尘执行市政发[2011]3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环保局关于西安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固体废物执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发[2010]73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1.5评价工作等级
1.5.1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为房地产(普通住宅及综合配套设施)开发,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源强较小,且采用机械通风装置处理,依据HJ/T 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大气评价工作确定为三级。
1.5.2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所排废水属城市生活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西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渭河。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情况见表7。
依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分级判据”,确定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等级低于三级。
1.5.3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依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评价分级判据确定。
按照《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市政发〔2007〕41号),项目处于2类声功能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活配套设施的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其次为生活噪声和小区内车流噪声,项目建成后区域噪声增量小于3dB(A),且受项目噪声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位于2类声功能区,因此将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1.5.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项目拟建地处于正在建设开发的区域,基本无野生动植物在此繁衍生息,因此生物种类和数量极少。
项目建成后,随着规划项目生态恢复,以及对项目四周、内外空地和道路两侧环境绿化措施实施,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依据(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判定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6污染控制与保护目标
1.6.1污染控制目标
(1)施工期主要控制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污染控制内容与目标见表8。
(2)运行期主要控制“三废”和噪声的排放。
具体污染控制内容与目标见表9。
1.6.2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内容是项目拟建地及周围人群相对集中的居民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日照等。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详见附图2—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项目周围区域主要环境保护对象及其保护目标详见表10。
2 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C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J72-74房地产业
建设地址:西安市长安产业园内,创汇路以北,信息大道以南,西太路以东。
建设单位: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2地理位置及交通
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产业园内,创汇路以北,信息大道以南,西太路以东。
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四邻关系见附图2。
该处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无地裂缝穿过,地质条件稳定,四周交通便利且市政设施配套齐全。
2.3 工程建设内容
2.3.1建设规模
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C区项目总投资8.5亿元,总用地面积82.518亩,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04160m2。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71010m2,地下总建筑面积33150m2,规划总户数3913户,预计居住人口15652人,地面地下机动车车位总数共1066个,自行车车位1500个。
小区规划以高层公租房、廉租房为主,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用房、物业以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道路等)。
2.3.2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幢12-16层1#综合体大楼、1幢29-31层宿舍楼、2
幢33层宿舍楼、1幢32层宿舍楼、2幢3层商业楼、1幢2层幼儿园以及配套商业建筑;此外在小区内建设相应的公用、辅助工程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给排水管网、化粪池等。
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组成见表11。
2.4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规划设计,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
表12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2.5项目市政设计规划
(1)给水
项目给水由城市自来水公司通过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用水标准按照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设计(90L/d·人),可以满足生活用水要求。
项目日用量为1847.70m3/d,其中新鲜用水量1556.63m3/d,中水用量291.07m3/d。
项目新鲜水主要供给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建商用设施用水,中水主要供给绿化、道路清洁及景观用水等。
(2)排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形式。
小区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日排水量为1473.52m3/d,全年排水量为53.8万t/a。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西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渭河。
(3)中水回用
小区铺设中水管网,预留中水管网接口,日中水用量291.07m3/d,年中水用量9.4万t/a。
小区建成后,中水由市政中水管网引入西南郊污水处理厂所产中水。
中水主要用于绿化、景观、道路、广场清洁、洗车用水。
(4)热力
小区内部各住宅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暖,热源为西安高新区热力公司。
夏季制冷系统分户设计预留空调位置,制冷设备由用户自备分体式电空调。
商业场所全部采用多联机和分体式空调,夏季供冷风,冬季送热风。
(5)燃气
项目幼儿园及商业楼使用天然气,公寓楼内不通天然气(本项目的设计参考公司蓝博B区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开会决定的公寓楼内不通天然气,见附件)。
(6)电讯
电信管线由城市管网就近引入小区,经过分线盒后进入各用户。
(7)电力
项目供电方式采用二路高压,一路为主供电源,一路备用保障电源。
2.6项目场地现状及建设进度
(1)场地现状
项目场地为空地,场内地势平坦。
(2)建设进度
本次扩建项目于2013年8月开始施工,预计2016年4月全部完工。
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为了解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3年1月6日至1月12日对陕西永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永利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对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本项目位于监测点位西南侧约4km处。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见附件。
3.1.1 空气环境现状监测
(1)监测项目
监测因子为SO2、NO2及PM10。
(2)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12日。
(3)监测分析方法
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14。
表14 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
(4)监测结果
空气环境监测结果见表15。
表15环境空气监测数据汇总单位:mg/m3
3.1.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从表15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监测期间,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日均浓度值均未超过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PM10日均值范围为0.276-0.312mg/m3,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为1.08。
PM10在监测期不同程度的超标主要与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干燥气候有关,此外也与项目工地及附近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有一定的关系。
3.2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的布点原则,委托西安市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建设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分别进行了现场监测。
监测报告见附件。
3.2.1 声环境现状监测
(1)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2)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采用AW A6218型噪声分析仪,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进行。
(3)监测结果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表16。
3.2.2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从表16可以看出:项目东、南场界监测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均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西场界监测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均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北场界监测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均超标。
3.3 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场地在建设前为空地,植被和野生动物种类均很少,只有少量昆虫及麻雀等鸟类存在,区域无保护动植物。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地下车库尾气环境影响
本次项目设置1个集中式地下车库,拟设置停车位760个,地下车库建筑层高为4.8m,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9800m2。
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经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每小时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经2.5m高的15个排气筒排放后,CO、NOx的浓度可满足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生活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废气主要为民用炊事油烟,排放方式为间歇式,主要集中于中午和晚上就餐时间,属分散多点源。
小区主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每个房间设有简易的厨房,居民做饭主要靠电磁炉,会产生油烟。
居民家庭在做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由于产生量小并且分散,一般不进行集中处理,由各住户自行安装抽油烟机将油烟通过预留的排烟竖井从楼顶排放,楼顶安装免电力通风仪和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烟道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③商场油烟分析
针对项目内商业裙楼、综合商业楼若引进餐饮也会产生餐饮油烟,建设单位应预先建设公共排烟通道和油烟净化设施,划定噪声防护距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油烟通过公共烟道收集,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饮食业单位边界与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15m,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
④幼儿园厨房油烟分析
本项目设有幼儿园,幼儿园教师与学生共计200人,每年工作255天,每人消耗动植物油按30g/d计,则年消耗食用油1530kg/a,按挥发损失约3%计算,则厨房油烟产生量约45.9kg/a。
安装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预计幼儿园厨房油烟排放量11.48kg/a,油烟排放量很小,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13mg/m3,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的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油烟排放方式为间歇,集中点源排放。
厨房油烟经幼儿园厨房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效率不低于75%)处理后,通过所在建筑预留的排烟竖井从楼顶排放。
环评建议幼儿园边界与相邻住宅楼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9米。
厨房油烟排放口与周围住宅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米,油烟排放口高度不得低于幼儿园最高位置(幼儿园共2层,高度小于15米),油烟排口朝向避开住宅楼。
4.2声环境影响预测
4.2.1 内部噪声源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等配套系统。
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等设备设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
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
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和减震垫,以减振降噪;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震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震钩固定,以防刚性振动引起的噪声。
经过对噪声源采取以上方式处理后,可将声源噪声减低20~40 dB(A)左右,使场界噪声达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对小区内部以及外部的声环境基本不构成污染影响。
设备间应置于公共绿地下的地下室,避免低频振动噪声对居民生活产生噪声振动影响。
4.2.2 外部噪声源环境影响分析
外环境对项目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项目西侧西太路、北侧信息大道的交通噪声对住宅的影响。
根据预测模式,结合确定的各种参数,计算出道路沿线2016年的交通噪声预测值。
本评价对道路两侧距中心线20~200m范围内的作出预测,预测在无遮挡、地势平坦的混合路面交通噪声影响。
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见表17。
表17 交通噪声影响结果单位:dB(A)
由预测结果可知:2016年,项目建成时,在无遮挡、地势平坦、平路基的情况下,西太路在120m范围外昼间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200m 范围内夜间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敏感点噪声预测与评价
本次评价选取1个典型敏感建筑进行预测。
由表18可知,在项目建成后,由于现状噪声值较高,根据交通噪声的预测
结果,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四周临路住宅均有一定影响,昼、夜噪声值均超出2类区标准。
建设单位仍应优化建筑设计、加强住宅室内隔声设计或采取加装双层隔声窗等措施,使室内夜间达到50dB(A)以下,满足正常生活要求,保证居民的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
环评建议项目各地块与道路之间应设城市绿带,种植高大乔木,项目区边界可采用实心围墙,根据经验,树木和围墙一般可降噪3-4dB(A),经过这些措施后,道路对项目的影响基本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3水环境影响分析
小区排放的污水主要来自公寓、住宅的厕所、厨房、淋浴、洗衣、盥洗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商业等公建设施清洁、地下车库地面清洁、洗车等产生的污水。
扩建完成后,污水排放系数按用水量80%计,估算日排放量约为1473.52m3/d,年排放量约53.8万t/a。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水质可达到评价标准的要求。
所排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南郊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对接纳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占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份额很小,废水水质简单,废水可生化降解性较好。
废水排入后对西南郊污水处理厂的影响较小。
由于西安水资源短缺,城市供水水价持续上涨,按照西安市节水的有关规定,项目中水利用应占到排水的40%。
中水回用节约了水资源,可减轻污水排放对接纳水体的污染,符合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符合国家及地方实现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中水回用方式可采用利用城市中水或自建中水回用处理设施两种方式。
本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区内中水管网及中水管道接口,引入市政中水进行利用,保证小区中水回用量不低于排水量的40%。
项目在小区内建设中水管网及预留中水管道接口,待中水管网敷设到小区附近后,引入市政中水用于商业楼冲厕、小区绿化、道路广场浇洒、车库清洗、洗车及其他用水等方面。
4.4固体废物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扩建完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少量的商业办公垃
圾、植物的枯枝败叶等绿化垃圾,年排放生活垃圾共6540.82t/a。
在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
居民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处理,由保洁员分类收集,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运送至西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小区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主要受地理条件、生活习惯、居民生活水平和民用燃料结构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表现为有机物增加,可燃物质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
建设项目属普通住宅区,垃圾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垃圾、集团垃圾和街道保洁垃圾三大类。
居民生活垃圾主要由易腐有机物、塑料、纸类、渣土等构成,这类垃圾在小区垃圾中数量占居首位,而且成分最为复杂,其构成受时间和季节影响变化大。
商业垃圾来自商业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其成分随产生源不同而变化。
这类垃圾与居民生活垃圾相比,具有成分单一稳定、平均含水量较低,易燃物热值高等特点。
街道保洁垃圾来自小区道路、街道、绿地、花园的清扫。
这类垃圾泥沙、枯枝落叶和商品包装较多,易腐有机物较少,平均含水量较低,低位热值略高于居民生活垃圾。
4.4绿化建设评述
本项目现有工程绿化面积为11613m2,绿化率为29.4%。
5 环境保护措施
5.1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5.1.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5.1.1.1 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西安市关于控制施工扬尘的相关规定,文明施工。
施工扬尘的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
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采用湿法作业。
(2)各类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应当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3)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
(4)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冲洗设施到位并保持完好。
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5)施工场地的主要道路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场地内其它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
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6)建筑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撤。
(7)建筑和拆迁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8)遇干旱季节、连续晴天天气,对弃土表面、道路和露天地表洒水,以保持其表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量。
每天洒水1~2次,扬尘排放量可减少50~70%。
(9)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
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染污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辖区环保部门举报电话等内容。
(10)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占地面积较大,前期施工、清运土方的扬尘污染问题需特别重视。
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扬尘控制措施,进行场地硬化、注意运输道路的清扫,洗车要规范,洒水要到位,并建立健全的施工扬尘管理制度。
5.1.1.2 室内装修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室内装修空气污染物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放射性等污染物超标,对人体的健康会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在装修时,应尽量购买环保型板材、瓷砖、石材、油漆等装修装饰材料,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