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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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燕涉嫌谋杀李春一案的
审查起诉报告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张燕,河北省刑江市临江县人,1983年8月17 日生,中专文化水平,2002年到2011年间在我县正定镇计生指导站工作,与被害人李春于2009年经当地媒人介绍结婚,婚后无子女,工作收入一般,李春婚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家庭生活条件比较贫困。居住在临江县正定镇常山路幸福胡同26号。
二、案件由来:
临江县公安局第二刑侦大队
三、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
2011年7月14日(周四)晚上十点多,犯罪嫌疑人张燕被其丈夫李春在醉酒后争吵后又遭到李春对张燕施行家庭暴力,张燕无力反抗,一直求饶,李春没有任何理会继续殴打张燕,从而造成张燕面部、胳膊及背部多处伤痕,当夜11点30分前,张燕趁李春酒后入睡,刻意报复,找来布条数条,将其丈夫李春平躺在床的左侧床边上后又将其颈部、左手、双脚系住,绑在床头上,然后睡去。第二天早上,李春睡醒翻身下床时被系在颈部的布条等物勒住动脉,窒息而死。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燕抱有报复心理,将李春绑在床边,刻意制造过失致死的杀人方式,已涉嫌故意杀人。
现有证人李大同,李芳芳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作案动机及作案时间,证据有案发现场的照片、法医尸检文件等附录在证据部分。
四、经审查查明的犯罪事实及证据
2011年7月14日(周四)晚上十点多,犯罪嫌疑人张燕被其丈夫李春在醉酒后争吵后又遭到李春对张燕施行家庭暴力,张燕无力反抗,一直求饶,李春没有任何理会继续殴打张燕,从而造成张燕面部、胳膊及背部多处伤痕,当夜11点30分前,张燕趁李春酒后入睡,刻意报复,找来布条数条,将其丈夫李春平躺在床的左侧床边上后又将其颈部、左手、双脚系住,绑在床头上,然后睡去。第二天早上,李春睡醒翻身下床时被系在颈部的布条等物勒住动脉,窒息而死。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燕抱有报复心理,将李春绑在床边,刻意制造过失致死的杀人方式,已涉嫌故意杀人。
五、审查意见:
通过审查、无异议、准予提起公诉
检查员: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