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培训机构员工合同(教育培训机构劳动就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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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公司地址: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户口所在地:
紧急联系人姓名:与乙方关系: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延长合同期限、并办理本合同续签手续。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乙方愿意服从并接受。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公司业务的相关地区。若因经营需要,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地点的,乙方愿意服从安排,并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制定的岗位标准。
四、工作、休假时间及培训安排
第七条:鉴于本行业特殊性,乙方具体作息时间为:
学期时间内为周一休息,周二至周五工作时间为下午14:30-18:30;19:30-21:00,周六、周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寒暑假内原则上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但乙方必须服从课程安排,周日有课要按时上课,周六可适当调休。甲方有权依据工作需要调整上班时间并提前通知乙方。但坐班时间以外的时间里乙方应保证随时可以给学生上课。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进行必要的学习及统一培训,主要由公司内部组织,有条件可以聘请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五、劳动薪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基本工资,每月30号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课时工资。以转账形式存入员工银行账户(如逢节假日则相应顺延到最近工作日支付)。新入职员工当月工作时间不足10日的,其工资可累计到下月一并发放。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在上班期间乙方有义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及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学生答疑、前台工作、对外宣传等)。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每月为乙方提供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依法承担自身社保费用,自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若由乙方原因不愿缴纳或由自身原因拒绝办理社保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因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乙方患病或负伤、死亡的,无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乙方均不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待遇,甲方也无须承担给付乙方工作报酬以及补偿、赔偿等责任:
1.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的;
2.自伤、醉酒、斗殴、打闹的;
3.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
4.自杀的;
5.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及驾驶或乘车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
6.其他有悖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的情形;
7.其他有违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情形。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甲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安全制度,严禁违章、违纪工作,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八、保密规定
第十五条: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2.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学生档案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培训资料,内部使用的一切资料。
第十六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合同规定的秘密和信息。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教学活动,把所获取的学员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学员的档案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第十九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包含会议纪要、文件、制度、运作流程、规范等资料。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的工资保密制度,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内部员工薪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的数据和资料、员工的劳动合同和有关协议、各类薪资及福利待遇的有关资料等。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同事的档案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特别是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等均归甲方所有,若前等载体是甲方配备的,甲方需要使用该已经记录需要保密对象的载体或乙方离职的,乙方应返还该载体。若该载体由乙方自备,且该需要保密的对象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