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的法律法规
风景园林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风景园林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为加强对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本标准提出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属基本要求,不影响项目设计合同提出的其他要求。
1.0.4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遵守下列规定:1)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2)应满足各专业设计的平衡与协调;3)应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4)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0.5在设计中须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图集,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及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选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可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园林建筑的设计文件应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执行。
1.0.7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须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的要求;并积极提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2 初步设计3.1一般规定3.1.1设计文件内容1、目录。
2、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如绿化、给排水、园建和电气专业等。
3、设计图纸:按设计专业汇编。
4、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苗木表、设备或材料表、。
3.1.2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
5、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单独成册)。
3.1.3只有经设计单位审核和加盖初步设计出图章的设计文件才能作为正式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署名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国家有关旅游景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旅游景区设施设计与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一、旅游综合类1 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3;2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2007修订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7;3 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7;4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5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 18005-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6 海洋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7504-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7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3;8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点规划建设与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5;9 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10 国家生态旅游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11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3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1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2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29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30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 87-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3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32 建筑气象参数标准JGJ 35-1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3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二、旅游食宿设施类34 旅游度假区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4-2006;35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3;36 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SB/T 1035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2;37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3;38 旅游公寓别墅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39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SB/T 1024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7;40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41 旅游购物场所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42 饭店服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43 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44 旅游建筑设计规范JGJ 6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45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46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47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48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49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三、旅游康体娱乐设施类50 旅游娱乐场所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51 旅游滑雪场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52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53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1988;54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55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0-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7;5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57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58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5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60 商店建筑设计规规范JGJ 48-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8;61 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JGJ/T 131-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62 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63 游泳馆与滑冰场设计手册;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6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65 酒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6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6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67 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WH 01-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93;68 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WH 0201-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94;四、旅游交通设施类69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70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 37-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71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 002-1995;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95;72 旅游汽车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73 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74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6;75 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 11-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76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 15-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77 汽车加油加汽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78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79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80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6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8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82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83 机动车清洗站工程技术规程CJJ 71-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84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 77-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85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JGJ 3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86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JGJ 99-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87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层技术规程CJJ/T 80-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88 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T 108-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89 游览船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90 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5731-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5;9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92 客运架空索道设计规范GB 1235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0;93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设计规范GB/T 13676-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2;94 单线拖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设计规范GB/T 13678-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2;95 客运地面缆车技术规范GB/T 1940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五、旅游导识设施类9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1;97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2;98 旅游咨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9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050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1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10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9;六、旅游基础设施类102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95-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 103 国家灌溉水质标准;GB/T5084-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保局,1992;10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10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 106 海洋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1997;10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 108 生活引用水水质量标准GB 5749-198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5;109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 1-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1989;110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1;11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11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11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1997;1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 14-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 115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2001; 11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 13-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6; 117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9; 118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 -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9;119 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1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19-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1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 18920-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2;1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回灌水质GB/T 19772-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5;1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2;124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 31 -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25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 60 -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126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27 城镇给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 41-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28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129 城市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 68-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6;13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13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13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13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134 给水排水工程管理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35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36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 137 小型水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71-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 13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13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140 110~5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41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 142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 143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 144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145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2-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46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147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4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 14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JGJ/T 16-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50 电力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 5029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151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T 5003-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5; 152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 -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 153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 -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 154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155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56 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157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58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5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60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94-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161 城市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 104-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62 供热工程制图标准CJJ/T 78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163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 /T8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164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 14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65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6-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 166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67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68 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计量单位及符号GB/T 16732-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69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JGJ 24-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保护部,1986; 17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 171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DL/T5080-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172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 -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七、旅游环境设施类173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7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CJ/T 34-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175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176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 17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6;178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79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 18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 27-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9;181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T 65-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82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 -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3;183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 14-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184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 47-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185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 17-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8; 186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 17-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8; 187 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 3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88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18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 190 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WH0301-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93;19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192 汽油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842-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193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GB 1495-197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1979;194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 3096-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 195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华管理委员会,2004;196 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GB/T 24004-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197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技术规范GB/T 1957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198 环境管理术语GB/T 24050-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199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200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201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 50121 -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2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1;八、旅游风险安全类203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 1676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7;204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GB 840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205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 1235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0;206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CGJ 50-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88;207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20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209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 5011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2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50166-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21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BJ 98 -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212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21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2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215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4; 2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2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218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21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220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22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222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5;22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 224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0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225 防洪标准GB 50201-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226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 50-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2;227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8;228 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GB 50181-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 229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23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23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232 地震震级的规定GB 1774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 23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23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九、旅游管理类235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6766-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7;236 旅行社资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37 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38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LB/T 005-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2; 239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 004-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7;240 导游服务质量GB /T 15971-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5;241 旅游区点服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42 旅游电子商务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43 旅游饭店计算机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44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4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24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监理协会,2000;247 城市园林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 20-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9; 248 环卫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 25-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9;249 城市建设档案着录规范GB/T 50323-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指对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所从事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内容和范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资质认定和管理。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和提高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质量,促进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资质标准的基本要求。
1.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具有相应的法定资格,并具备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并能够保证设计成果的质量和效果;3.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4.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能够保证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二、资质标准的认定程序。
1. 提出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向主管部门提交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2. 资料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其资质条件和实践经验;3. 考核评定,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考核评定,包括技术能力、设计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评估;4. 发放证书,对通过考核评定的申请单位或个人颁发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并在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资质标准的管理措施。
1. 定期审查,对已取得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应定期进行资质审查,以确保其设计能力和实践经验的持续符合要求;2. 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单位或个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3. 惩罚机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主管部门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吊销其资质证书。
四、结语。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和提高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园林设计法规体系
一、概述法制化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制定完善的园林法律和法令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与管理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胡盾,2009)。
园林法制是园林绿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园林法规就是通过对园林行为的预测为行业发展清除障碍,同时通过执法保证园林建设的顺利实施。
所以,客观地讲,园林法制为园林事业的发展和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园林设计法规体系”是指我国园林设计行业全部法规、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规范领域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园林设计法规体系是园林设计行业制度的核心,为园林设计行业执业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韩笑,2004)。
本文所言的法规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在城市建设系统中,《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分别规范着与园林设计相关的建设活动。
城市建设系统外的园林设计法规相关法,有与城市物质环境的公共管理相关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所依据的法律,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房地产管理法》、《知识产权法》等园林设计法规体系应保持与相关法的协调性,从而使园林绿化建设能够更为顺畅、高效的开展。
园林设计涉及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法律上涉及各相关法律关系的制约和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张丹,2013)。
我国园林法规发展概况(韩笑,2004;林广思,杨锐,2010)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一1952年)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的覆灭和社会主义新制度的诞生。
从此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1951年发布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一1957年)1956年的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将城市绿化工作的重点放在普遍植树上:增加城市的绿色,逐渐改变城市的气候条件,重点进行街坊绿化。
中国园林景观设计及规划设计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中国园林景观设计及规划设计行业相关政策汇总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园林景观设计及规划设计行业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园林景观设计及规划设计行业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大类(代码:74)、“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中类(代码:748),包括“工程设计活动”小类(代码:7484)、“规划设计管理”小类(代码:7485)和“土地规划服务”小类(7486)。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与监管体制(1)行业主管部门显示,园林景观设计及规划设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和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住建部主要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
住建部的主要职能包括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1.0.1 为加强对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1.0.3 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阶段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必要时,可增加可行性研究阶段,其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
本标准提出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属基本要求,不影响项目设计合同提出的其他要求。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方案设计文件1)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2)应能据以编制工程估算;3)应满足项目审批的需要;2初步设计文件1)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2)应满足各专业设计的平衡与协调;3)应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4)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1)应满足施工、安装及植物种植需要;2)应满足施工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3)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须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图集,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及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选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可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园林建筑的设计文件应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执行。
1.0.7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须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的要求;并积极提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方案设计2.1一般规定2.1.1设计文件内容1目录2设计说明书应包含项目概况、设计依据、总体构思、功能布局、各专业设计说明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3设计图纸应包含区位图、用地现状图、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景观分区图、竖向设计图、园路设计与交通分析图、绿化设计图、主要景点设计图及用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其它图纸。
园林设计执业规范——法律规范
• 由于涉及技术和管理的相关规范内容前面已有 较多阐述,在此以详细说明园林设计涉及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执业规范。
• 就目前的研究而言,园林设计相关领域的知识 产权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设计作品,设计软件 和学术著作三类[8] 。
[3] 张丹. 关于规范园林设计行业的思考[J]. 江西建材. 2013(02).
• 二、我国园林立法现状 • 我国现阶段对于园林相关法律法规来自三 个层次:
• • • •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行业规范 3.地方性法规、条例 4.其他法律法规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 • • • •
• [8] 沈静. 当前我国园林规划设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D]. 四川农业大学, 2008.
园林设计作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建筑物或 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属于建筑作品。 因此,园林设计中具有审美意义的建筑作品或者构筑物, 不仅应该受到工业产权的保护,还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 园林设计作品强调独创性,但并不排斥作品的相似性, 因为任何作品的创作,往往都是在前人文化遗产的基础 上,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他人的启发、影响而进行的。然 而针对一些园林规划设计采取不法的手段,不适当地 引用国内同行甚至外国作品,改头换面进行抄袭或照 抄照搬,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9]。
[6] 刘飏,苏泽林,张常韧.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M]. 中国 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361.
园林设计软件
•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信息技术逐步渗透到 包括园林规划设计在内的各个领域,计算机软件作 为设计的辅助工具在园林规划设计中的运用已经十 分普遍,其中常用软件包括3dsMax、AutoCAD、 Photoshop等。 •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入以计算机普及应用为 标志的新兴产业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计算机软件 侵权纠纷现象日益严重,设计软件也是如此。因此, 园林规划设计中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已不容 忽视[12]。
园林设计资质挂靠相关法律
园林设计资质相关法律汇总一、相关资质要求(一)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资质标准参见《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参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二、适用法律法规及挂靠资质涉及的法律法规(一)园林设计应适用《建筑法》及其相关规定。
1、禁止性规定:《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挂靠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行为。
《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位阶为法律、法规,其关于资质的规定为强制性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的合同无效。
”据此,挂靠资质的行为将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自始无效,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归到签合同之前的状态。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资质出借方,应当按照《建筑法》的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挂靠方民事责任方面,应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
如合同签订方提出合同无效的起诉,面临签订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的风险。
3、涉及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1)《建筑法》:“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风景园林法规
风景园林法规风景园林法规的应⽤学院:风景园林学院专业:园林学号:姓名:指导⽼师:摘要:园林法规,属国家经济技术法规,是⾃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法规的组成部分。
内容包括城市绿化、园林和风景名胜区三个⽅⾯,性质上分为⾏政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两种。
园林作为⼀项公益事业与城市规划、城市的绿化和美化,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物保护、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
园林的⽣产和建设作为⼀项产业,不可避免的与⼀些经济政治环境等⽅⾯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相联系。
关键词:风景园林法规案例分析城市绿化条例正⽂风景园林法规的研究范围⽐较⼤,主要包括与风景园林密切相关的⼀些法律,如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环境法、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建设法等。
案例内容近年来,青海省加⼤⼒度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等活动,然⽽,屡屡出现的毁坏绿地和砍伐树⽊事件,给城市留下了不少伤痕。
该事件主要是破坏绿化事件屡禁不⽌。
进⼊4⽉份后,栽植树⽊的场景在青海⼀些市区随处可见,然⽽,这个⽉青海⼀些市区频频出现破坏园林绿化事件。
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园林派出所了解到,4⽉1⽇⾄25⽇,园林派出所出警超过30次,出警⼈数超过60⼈次。
另外提供⼀些实际案例。
4⽉9⽇,贾某在城西区五四西路未经许可擅⾃移植绿篱22.7⽶,使得这部分绿地受到损伤,并砍伐直径8厘⽶榆树1棵。
同⽇,北京中福通信⼯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六处在城北区海西西路维修⽹通线路时,未经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批,擅⾃毁坏绿地20平⽅⽶。
4⽉13⽇,青海省协联商贸商业有限公司在城中区南川东路55号院内进⾏危房改造时,未按审批规定,擅⾃砍伐树⽊8棵。
4⽉20⽇左右,城东区郊区村民⼀夜之间将今年新栽植在开发区附近南绕城快速路绿化带的100多棵⼩丁⾹移⾛,⽤来绿化⾃家的庭院。
4⽉22⽇,市政公司在没有任何⼿续的情况下将南川东路13号院中的100多棵榆树砍伐,引起这个院住户的强烈不满。
风景园林法规规常识
二、制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
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 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 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 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一、法律的本质 (一)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三)内容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 (一)具有国家意志性 (二)具有国家强制性 (三)具有普适性 (四)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由国家 制订和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 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人们权利与义务的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法规——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
——违法了吗? ——很抱歉,确实违法了!
03风景园林法规知识
第三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 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单位接 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 览活动。
第七条 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 源。 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 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 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协调。
第八条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化过程和重大历史
第二十条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 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 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 划,服从规划管理。 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 建设活动。
第十六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十七条 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按照经审定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和 保护目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
第八条 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 理体制。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 理。 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 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评定的依据,是保障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质量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技术能力。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扎实的技术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各种设计软件进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独立完成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各项工作。
二、专业知识。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包括植物学、园林规划、景观设计、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根据项目要求进行合理的植物配置和景观设计,并具备对设计方案进行合理评估和调整的能力。
三、项目管理能力。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地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技术和管理问题。
四、法律法规意识。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法律法规意识,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障设计方案的合法合规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五、服务意识。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充分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设计方案和专业化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最大的价值和满意度。
六、创新能力。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设计创新,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持续性的设计理念和方案,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推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行业从业人员都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为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园林景观专业现行规范标准
园林专业现行标准、相关文件及标准图集目录
注:地方标准只适用当地项目。
正在修编或准备执行的:
1、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研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住建部
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3、《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
4、<城市绿地规划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5月住建部
5、桂建标〔2019〕15号文,广西地方标准DBJ/T45-086-2019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该标准于2019年6月20日发布,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6、桂建标〔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雨水收集利用设计指南》批准发布,2019年1月18日。
7、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导则》已通过我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现予以批准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18年11月26日。
8、。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项目主要设计依据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0.《风景名胜区条例》
11.《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
12.相关文物的法律法规
13.《xx城市总体规划》
14.《xx市土地利用规划》
15.其他国家及xx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详细规划
1.基本内容同上
2.加入《xx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0.《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13.《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14.《城市道路规划与设计规范》
1.《公园设计规范》
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公园绿地设计(施工图)
1.《公园设计规范》
2.《风景园林制图标准》(即将出台)
3.xx地区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
注:按照《设计输入文件清单》中对设计依据的要求予以填写(包括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批复、合同书、任务委托书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材料)。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项目主要设计依据
项目类型
主要设计依据
备注
风景名胜区
规划设计类
总体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风景园林专业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风景园林专业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1、以下哪项法律规定了城市绿化的基本原则和要求?()A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 《城市绿化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D 《风景名胜区条例》答案:B2、在风景园林建设中,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
A 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B 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C 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D 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答案:A3、对于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行为,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
A 1 万元以下B 2 万元以下C 3 万元以下D 5 万元以下答案:A4、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
A 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B 自然特性、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C 文化内涵、地方特色和历史价值D 自然特性、地方特色和历史价值答案:A5、建设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
A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B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不同时验收C 不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D 同时设计、不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答案:A6、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的罚款。
A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B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C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D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答案:C7、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为主。
02风景园林法律知识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 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 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 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 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 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 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 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 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 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 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 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 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总则 城乡规划的制定 城乡规划的实施 城乡规划的修改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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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的法律法规
风景园林
第一节公共法律法规部分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三、地方法规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消防条例》
第二节专业法律法规部分
一、行政法规 1、城市绿化条例 2、风景名胜区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二、地方法规
1、贵州省绿化条例
2、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三、部门规章
1、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5、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四、政府规章
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三节标准规范部分
一、国家标准规范
1、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
2、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4、镇规划标准GB50188
5、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
6、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 8408
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
8、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10、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 二、行业标准规范
1、公园设计规范CJJ48
2、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4、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
5、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CJ/T23
6、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
7、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
CJ/T135 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 9、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 10、风景名胜区分类标准CJJ/T121 11、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
- 41 -
12、绿化种植土壤CJ/T340 13、绿化用有机基质LY/T1970
14、镇村绿地分类标准CJJ/T168 15、风景名胜区游览解说系统标准CJJ/T173 16、风景园林标志标准CJJ/T171
1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 三、地方标准
1、城镇山体公园化绿地设计规范
第四节规范性文件部分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7、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 8、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二、部门文件
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2、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建保护的规定的通知
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指示,切实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4、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5、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6、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7、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 8、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 42 -
9、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 10、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
11、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
12、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
1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1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
15、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16、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
1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和
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19、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
21、关于加强植物园植物物种资源迁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2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 23、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
24、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三、地方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四、国际公约
1、生物多样性公约
2、湿地保护公约
3、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__司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