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6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6篇篇1协议编号:[编号]甲方:[工伤保险机构名称]乙方:[医疗服务机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工伤职工提供以下服务:1. 提供及时、有效的工伤医疗服务;2. 协助甲方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3. 提供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结算服务;4. 提供工伤职工康复服务;5. 提供工伤职工健康教育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2. 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工作;3.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费用;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履行服务承诺;2. 乙方应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医疗费用清单和费用结算依据;4.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职工康复和健康教育工作;5.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合理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费用。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费用;2. 具体费用标准、结算周期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协议期限及终止方式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2. 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3.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提前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3)乙方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经甲方认定后解除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 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3. 乙方未提供有效、及时的医疗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5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甲方(雇主):乙方(医疗服务提供者):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秩序,促进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医疗救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1.乙方承诺为甲方职工提供工伤医疗救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急救抢救、住院治疗、康复理疗、手术治疗等。
2.乙方应当配备专业医护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职工的工伤情况,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治疗进展。
第二条服务标准1.乙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根据职工工伤的具体情况,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并做好病情观察与记录。
3.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提供工伤职工的医疗服务报告,并在必要时协助甲方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第三条服务费用1.乙方提供的工伤医疗服务费用由工伤保险公司支付,不得向甲方或职工索要额外费用。
2.如乙方提供的工伤医疗服务费用超出工伤保险公司的支付范围,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和职工,协商解决方法。
第四条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工伤医疗服务中涉及到的职工隐私信息和病情信息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职工的病历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条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时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分歧。
2.在解除协议后,双方应当清算未结算的费用,并做好资料交接工作。
第六条争议解决1.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2.争议解决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附则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可根据需要协商续签。
2.对于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6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6篇第1篇示例: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为了规范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提供与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以及其指定的家庭成员在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所享受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医疗服务内容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诊疗、手术、康复等医疗服务;药品、材料、检查和治疗项目等必要的医疗费用;转诊、转院和救治等服务。
1. 参保人员在需要医疗服务时,应选择指定的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3.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明细清单,合理收取费用,并及时向保险机构报销。
第五条医疗保障承诺1. 参保人员在确诊为工伤或职业病后,享有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待遇。
保险机构应根据规定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
2. 参保人员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医疗机构开展诊疗工作。
3.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
第六条合作机构责任1. 保险机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取医疗服务。
3. 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加强信息共享,保护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
第七条协议变更和解除1. 任何一方在变更协议内容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协议。
2. 若一方违反协议规定,经多次提醒仍不改正,对方有权解除协议。
3. 协议解除后,双方仍应遵守解除前已达成的协议内容。
第八条法律责任1. 参保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误导医疗机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需双方另行议定。
第十条协议解释权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
以上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内容,希望双方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合作和支持!第2篇示例: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维护生产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持生产单位与社会保险机构之间的稳定关系,特制定本协议。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4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4篇篇1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为了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我司特制定了《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公司为受伤员工提供的医疗待遇和服务内容,以及员工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请员工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医疗服务内容1. 公司将为受伤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2. 公司将指定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受伤员工提供医疗服务。
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3. 公司将根据受伤员工的病情和治疗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服务,员工应如实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发票。
二、员工的权利1. 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为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服务,并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服务。
2. 员工有权在医疗过程中了解自己的病情情况,参与治疗方案的制定,并得到必要的护理和康复指导。
3. 员工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如有异议,员工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三、员工的义务1. 员工应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向公司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自己的病情和受伤情况,并配合医疗机构的诊疗工作。
2. 员工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服从医疗安排,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医疗证明。
3. 员工应积极配合康复治疗,按照医嘱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以便早日康复返回工作岗位。
四、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员工受伤之日起生效,至员工痊愈或工伤认定解除之日结束。
2. 若员工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有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公司有权终止医疗服务协议并要求员工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 本协议内容由公司解释并以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为准。
员工: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以上便是《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的内容,希望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受伤员工的权益,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祝愿所有员工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篇2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被保险人):地址:联系电话:为明确双方在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内容及范围1. 甲方作为正式承保单位,为乙方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入院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技术服务、病情诊治等。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文一、缔约方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医疗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就甲方从事工伤保险的医疗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二、医疗服务内容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并按照甲方要求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范围提供医疗诊疗等服务。
2. 乙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详细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和医疗操作等相关资料,确保医疗服务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当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存在问题或失误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商解决,以保障甲方的权益。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1. 甲方按照工伤保险费率的规定,向参保人员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2. 甲方按照工伤保险费率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3.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医疗服务费用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费用标准执行,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费用结算依据。
4. 乙方在收到医疗服务费用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或结算凭证。
四、法律责任与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在履行协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协作。
2. 甲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3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3篇篇1甲方(工伤保险机构):__________乙方(医疗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负责工伤保险事务管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 乙方是依法成立并具有提供医疗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3.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工伤医疗救治服务,共同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范围与服务内容1. 甲方同意将乙方列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在协议有效期内为甲方参保人员提供工伤医疗服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服务、住院治疗、康复服务等。
3.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医疗服务标准和诊疗规范为甲方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 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工伤医疗服务费用。
(2) 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3) 向乙方提供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工伤认定情况。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 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服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定期向甲方报告医疗服务情况,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三、费用结算与支付1. 双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费用结算方式和标准。
2.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有效票据后,按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费用审核与支付。
3. 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在下列情况下,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1) 另一方严重违约且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纠正。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发生工伤时享受的医疗服务范围、标准、支付方式、责任分担等内容,保障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参保人员有权享受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诊、住院、手术、药品、康复等。
2. 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3. 参保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以便进行工伤认定和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4. 参保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康复工作,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医嘱。
5. 参保人员应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报告工伤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1. 参保人员在发生工伤后,可以选择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也可以由工伤保险机构安排就诊。
2. 医疗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治疗、康复等,具体以工伤保险目录为准。
3. 医疗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医疗机构应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确保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费用支付方式1. 工伤保险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工伤情况和医疗费用标准,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2. 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应出示工伤保险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结算费用。
3. 工伤保险机构应及时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五、责任分担1. 参保人员在工伤发生后,应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报告,配合工伤认定和医疗服务的进行。
2. 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享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3. 医疗机构应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确保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
4. 工伤保险机构应及时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3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3篇篇1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乙方:医疗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院”)鉴于,为了保障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工伤发生时及时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愿为甲方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伤保险医疗费支付及结算1. 乙方按照相关规定为甲方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并按照规定报销。
2. 乙方应当提供合理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
3. 甲方应定期结算医疗服务费用,乙方应当提供相应的结算明细,以便甲方核实和支付。
二、医疗服务内容1. 乙方应当依法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医疗服务,确保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乙方应当遵守医德医风,尊重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3.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三、保密条款1. 乙方承诺对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病例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非医疗目的。
2. 甲方承诺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及医疗服务质量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或续签。
2. 本协议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双方应当书面协商一致,并另行签署协议。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医院):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希望双方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共同保障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权益。
篇2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医疗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医疗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其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乙方是一家合格的医疗机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范围乙方同意为甲方购买的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医疗服务:工伤初诊、急救处理、手术治疗、康复护理等。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4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工伤保险投保单位(以下简称“投保单位”)乙方:医疗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二、协议背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三、协议内容1.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投保单位所在地区的工伤保险职工提供紧急医疗救治服务。
2. 医疗机构应当与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工伤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
3. 医疗机构应当为工伤保险职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质量、科学诊疗,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开具结算凭证。
4.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投保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反馈工伤保险职工的治疗情况,保证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投保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并及时结清账款。
6. 投保单位应当向医疗机构提供工伤保险职工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工伤保险号码等,以便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7.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应当依法解决。
四、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到期前双方如无异议,可协商延长。
五、附则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甲乙双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篇2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被保险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医疗服务机构):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乙方的工伤保险投保人且已投保成功,为规范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提供,保障甲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1. 乙方承担为甲方提供工伤医疗服务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伤的诊断、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等。
2024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3篇)
2024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协议书甲方:工伤保险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医疗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具有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能力和资质,甲方需要向其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鉴于,双方为明确权责,保障职工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疗、手术、康复等。
2. 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规定和标准。
第二条服务执行1. 甲方将根据参保人员的要求和需要,向乙方提供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
2. 乙方在接受参保人员就诊时,应全面询问病史、开展全面检查,对参保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3. 乙方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遵循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服务质量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乙方应配备合格的医疗人员及必要的设备,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服务。
3. 乙方应定期对医疗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服务费用1. 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由甲方根据工伤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支付。
2. 甲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结算医疗费用,乙方应配合提供所需文件和信息。
第五条信息保密1. 双方都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方提供的有关参保人员的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履行完毕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和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甲方:XXX公司乙方:XXX医院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协议或合同的目的和背景为了保障甲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二、具体的条款和条件1. 乙方将为甲方员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急救、住院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
2. 乙方应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提供专业的医护人员和设备,确保甲方员工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并保证员工提供真实有效的工伤证明。
4.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三、保密事项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
四、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情况暂停或终止协议。
五、协议终止的条件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且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修正等情况下,本协议可终止。
六、违约和争议解决方式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七、其他附加条款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2. 双方应定期进行沟通和评估,及时调整协议内容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甲方和乙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了协议的内容,双方自愿签署并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
甲方(盖章):XXX公司乙方(盖章):XXX医院签署代表:XXX 签署代表:XXX以上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内容,双方共同遵守,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3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3篇篇1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基本信息1. 甲方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职务:2. 乙方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医疗服务范围:二、服务内容1.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甲方参保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 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诊断、治疗、手术、康复等;3. 乙方接受甲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工伤保险事务。
三、服务要求1. 乙方应确保医疗服务设施、设备齐全,医务人员合格、规范从业;2. 乙方应建立健全工伤医疗档案,严格保护职工隐私信息;3. 乙方应及时填写工伤医疗服务记录,确保信息真实准确;4.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伤残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资料。
四、费用结算1. 乙方医疗服务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结算;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医疗服务费用;3. 如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五、保密义务1. 乙方应严格保护甲方相关信息的保密,不得擅自泄露;2. 甲方应尊重乙方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不得擅自公开。
六、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2. 双方合作愉快、共同发展,有变更或续签需求的,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日期:签字日期:以上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双方签署后应严格执行,确保职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愿双方合作愉快、共同发展!篇2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乙方(医疗服务机构):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为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时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和恢复,甲、乙双方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乙方承诺为甲方员工提供工伤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诊断、治疗、手术、康复及相关检查、药品和床位使用等服务。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完整版doc(2024精)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完整版doc1.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调解程序和责任划分,保障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
2. 服务内容•伤病员工的初步救治和紧急治疗•伤病员工的住院治疗及手术•伤病员工的康复服务•伤病员工的辅助用具提供•伤病员工的特殊医疗需求服务•其他与伤病员工康复和医疗相关的服务3. 协议双方义务3.1 雇主的义务•雇主应及时报告伤病员工的工伤情况,并帮助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伤保险申请手续。
•雇主应提供必要的工伤保险费用,并按时缴纳。
•雇主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提供伤病员工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3.2 医疗机构的义务•医疗机构应及时为伤病员工提供初步救治和紧急治疗。
•医疗机构应为伤病员工提供符合病情的标准治疗方案和手术服务。
•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提供必须的医疗服务,并确保服务的质量。
•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和辅助用具,帮助伤病员工尽快康复。
3.3 伤病员工的义务•伤病员工应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如实报告病情的变化。
•伤病员工应尽快办理工伤保险申请手续,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伤病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伤保险证书和相关医疗文件。
•伤病员工应积极配合康复服务和康复训练。
4. 费用支付根据政府规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和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并执行。
5. 协议终止•伤病员工康复出院或治疗结束。
•伤病员工死亡。
•协议双方达成一致终止协议的决定。
6. 紧急情况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包括伤病员工生命危险、严重创伤或突发病情恶化等,医疗机构有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并及时通知雇主和有关部门。
7.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解决,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8. 其他事项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其他事项,应及时沟通并共同解决。
9.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2024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样本
2024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样本____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本协议由工伤保险协会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雇主(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雇员在工作期间的医疗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一条\t合作内容1.1 甲方将为乙方雇员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康复治疗、医疗咨询等。
1.2 甲方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规定,审核乙方雇员的工伤认定申请。
1.3 甲方将组织医疗机构参与雇员的康复治疗,提供康复设备和康复咨询服务。
第二条\t服务范围2.1 甲方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门诊治疗、住院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2.2 甲方将指定合作的医疗机构为乙方雇员提供医疗服务。
2.3 医疗机构需具备相关的执业资质和医疗设备,以确保乙方雇员的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条\t费用支付3.1 乙方需按时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保证工伤保险的正常运行。
3.2 甲方将负责审核雇员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合理的医疗费用。
3.3 如有疑义或异议,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诉讼处理。
第四条\t保密义务4.1 甲方和乙方应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与该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4.2 除非获得他方明确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机密信息,或利用该机密信息牟取私利。
4.3 双方的保密义务将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五条\t争议解决5.1 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可根据中国的法律和法规选择适当的解决争议方式。
第六条\t通知与送达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与送达。
6.2 通知与送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快递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
第七条\t协议变更与终止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
变更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并具备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甲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医疗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明确双方权益,规范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伤医疗诊断、治疗、康复等。
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医疗费用。
2.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有效凭证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3.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如实时结算、定期结算等)。
五、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服务提出整改意见。
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费情况进行审核,防止不合理收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提供优质服务。
2. 乙方应保证医疗服务的真实性、合理性,不得虚假收费。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收费清单,保证信息的透明化。
4.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改正。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若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虚假收费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解除协议。
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协议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6篇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工伤保险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医疗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通过签订本协议,确立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包括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三、服务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费用,应按照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2.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确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执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事宜。
2.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 双方应建立沟通机制,定期交流服务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 若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参保人员权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样本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样本甲方:[工伤保险机构名称]地址:[工伤保险机构地址]电话:[工伤保险机构电话]乙方:[参保单位名称]地址:[参保单位地址]电话:[参保单位电话]鉴于,甲方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管理工伤保险的机构,乙方为其所设立的参保单位,乙方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与甲方签订此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保险责任1. 甲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执行的工伤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伤保险理赔服务、提供工伤医疗等服务。
2. 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将参保员工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报送甲方,确保参保员工能够及时享受工伤保险提供的服务。
3. 甲方将根据乙方报送的参保员工信息,及时核定并通知乙方参保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补助、伤残津贴等。
二、医疗服务1. 乙方应当为参保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工伤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伤医疗服务场所、设备、专业医疗人员等。
乙方应保证工伤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乙方为参保员工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医疗行为规范和工伤医疗管理规定。
乙方不得违规开展医疗服务或者擅自对参保员工进行治疗。
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参保员工的工伤记录、就诊情况等及时准确地报送甲方,以保证甲方对工伤医疗进行监督和管理。
4. 乙方应与甲方紧密合作,提供工伤医疗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工伤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费用结算1. 甲方将根据乙方报送的工伤医疗费用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乙方应当确保所报送的费用资料真实、准确。
2. 甲方将根据乙方报送的费用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结算。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3. 甲方将根据审核结果,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向乙方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乙方应当提供相关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甲方进行款项支付。
四、保密协议1. 甲方和乙方应当对双方签订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及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完整协议完整版doc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完整版1. 协议背景工伤保险是一项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意外伤害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本协议旨在规定工伤保险所涵盖的医疗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争议解决等相关事宜。
2.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雇佣承保工伤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与经办保险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合作。
3. 保险责任受保人符合工伤保险的受保资格要求,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工伤,保险公司将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医疗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4.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对受保人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工伤保险的要求和程序。
•提供关于工伤保险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根据受保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协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根据受保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保险金的结算。
4.2 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工伤保险制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员工发生工伤时,及时将工伤情况报告给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作。
•组织员工进行必要的康复训练和医疗治疗,并确保受保人按照医疗方案进行治疗和康复。
5. 医疗服务范围5.1 门诊医疗服务•门诊挂号和诊疗费用。
•门诊检查、化验、放射、超声等检查费用。
•门诊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和医疗器械使用费用。
5.2 住院医疗服务•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手术费等。
•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放射、超声等费用。
•手术费用,包括手术器械费、麻醉费等。
•住院期间产生的药品费用。
5.3 门特医疗服务•门特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治疗器械使用费等。
•特殊治疗费用,包括特殊检查、特殊药品等。
6.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至双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7. 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双方需修改本协议内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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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甲方: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乙方:
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以下称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正确使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工伤保险和药品、卫生、物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认真履行本服务协议,承担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工作。
第二条甲乙双方有权就工伤保险管理和工伤医疗事项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医疗服务的相关规定,并在当地有关媒体公布乙方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
第四条乙方应有一名本机构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成立相关的管理科室,有工伤保险医疗门诊标牌,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乙方应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与工伤保险医疗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及时向本机构人员和工伤职工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第五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发放相关文件,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职工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
第六条乙方应利用计算机手段管理,并根据已有信息按规定做好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工伤旧伤复发诊断以及提出辅助器具配置建议等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向甲方据实提供工伤职工就医信息。
第七条乙方应在其显要位置悬挂由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制作的工伤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标牌(协议医疗机构不得私自制作工伤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标牌),设立工伤人员就医(咨询)专(兼)职医生门牌和服务台,设置“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意见箱”,并公布投诉电话。
将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名称及价格向工伤职工公布,还应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明细清单和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各种单据要及时、清晰、准确、真实,保证工伤职工的知情权,做好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章就医管理
第八条工伤保险参保职工新发生的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到乙方就医,未持工伤证件或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电话联系,并视同工伤职工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乙方应认真审查其工伤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证件身份不符时应暂扣有关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应加强对工伤人员的住院管理,对住院工伤人员的身份,应在医生或护士办公室有明显标注。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掌握工伤职工入院标准,工伤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在乙方就医时,乙方负责及时为符合住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填报《赤峰市工
残职工伤残部位诊疗项目申请单》(表一)。
第十一条工伤职工就医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乙方应建立工伤职工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伤病情、诊疗与支出情况等信息。
住院诊疗者还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科别、床号等信息。
第十二条乙方在工伤职工就医诊疗服务中,必须严格掌握工伤治疗范围,严格执行《赤峰市工残人员医疗救治暂行管理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掌握出院标准,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办理出院手续,严禁挂床住院和故意滞留工伤职工。
工伤职工符合出院条件拒绝出院或无故拖延出院时间的,乙方应自书面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工伤医
疗,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支付在此后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本协议所称挂床住院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住院工伤职工未经乙方同意擅自离开医院或虽经乙方同意但累计离院时间一周内超过24小时的行为;
2、住院工伤病人入院指征不明确、住院期间进行体检式的检查但未进行实质性的治疗或未进行实质性治疗的时间超过5日以上;
3、晚上不在病房住宿者。
乙方同意工伤职工离院应有工伤职工请假的详细记录,包括请假条、工伤职工离院、返院时间记录和工伤职工签名等。
记录不详的视同为挂床住院。
第十四条工伤职工治疗工伤一次住院医疗费发生额超过二万元和住院时间每超过60日时,乙方需填写《赤峰市医疗(康复)特殊情况申报表》(表二)报甲方,甲方有权对该工伤职工治疗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核实。
第十五条乙方应按照工伤职工的伤情开药,根据赤峰市工残人员医疗救治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门诊开药一般不超过10天,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且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职业病3种)以上。
第十六条乙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工伤职工,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转诊建议,并填写《赤峰市工残职工伤残部位治疗转诊申请单》(表三),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情况紧急的,先转院救治,转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批。
第十七条工伤职工因伤病情需要在乙方配置辅助器具的,严格执行《赤峰市工残人员医疗救治暂行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规定。
第十八条工伤职工在乙方治疗伤病情稳定后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乙方应及时提出康复治疗建议,填写《赤峰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表四),经甲方审批后到指定的协议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第十九条工伤职工认为是旧伤复发到乙方就医,乙方应查验其工伤证件,做出是否是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诊断,并填写《赤峰市工残职工伤残部位诊疗项目申请单》(表一),报甲方审批。
第二十条工伤职工近期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职工门诊及住院有关情况进行抽查。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本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如需调取、查看、复制、封存认定前和认定后工伤职工的病历及有关资料等,乙方应予积极配合提供。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承担工伤诊疗中,工伤职工、家属或单位要求使用超目录的药品、超标准诊疗和服务设施,乙方负责向其解释并记录签署意见(留存),其超出部分由工伤职工、家属或所在单位同意方承担,并自行门诊缴费。
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使用超目录的药品、超标准诊疗和服务设施,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并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在乙方诊疗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由乙方支付:
(一)未经甲方、工伤职工、家属或单位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二)乙方因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三)乙方发生地不符合物价政策规定的费用。
(四) 乙方发生地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此费用乙方应单独记帐和收费。
(五)乙方发生地不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和本协议所有规定条款执行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对用人单位、职工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按照共同商定的方式、标准、范围、时限和程序等进行结算,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社会各界若对乙方投诉有理由,乙方性质恶劣并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乙方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甲方有权责令退还,并暂停执行或取消乙方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通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诊疗期间发生下列问题的,一经查实,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一)违反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一年内服务质量投诉超过两起经查证属实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
(四)一年内协议服务机构收治工伤职工不足10人的;
(五)不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的;
(六)被卫生等行政部门取消执业资格的;
(七)违反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
(八)转让协议服务资格的;
从解除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不再与乙方签订服务协议,并通过公众媒体对外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仅适用于乙方履行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本部,不包括乙方对外承包的医疗科室,乙方与他人联合办院、乙方在本协议限定地以外的医疗机构和乙方的其他分支机构等。
第三十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有调整的,
乙方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至乙方协议自然解除。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续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 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甲方:乙方:
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