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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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活动,建立集中采购机制,发挥集团公司规模采购优势,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物资采购两级集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和二级单位组织实施的二级物资集中采购。

第四条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中采购的范围、方式、需求计划与采购计划、集中采购结果确认及合同管理等。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物资集中采购是指由集团公司对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组织实施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活动(以下简称集中采购)。

二级单位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第六条物资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

(一)采购领导小组组成: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各相关业务领域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相关总师(总助)、副总师,物资部、基建部、安生部、科环部、煤炭事业部、核电事业部、信息中心,以及企法部、财务部、监察部、审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采购领导小组职责:1.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3.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4.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集中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组(以下简称“采购工作组”)。

(一)采购工作组组成:物资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生部、科环部、基建部、物资部、核电事业部、煤炭事业部、煤化工办公室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审计部组成。

紧急购买流程制度

紧急购买流程制度

紧急购买流程制度为了高效处理紧急情况下的采购需求,本公司特制定了紧急购买流程制度。

该制度将确保采购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迅速采购所需物品,以满足公司生产和运营的正常进行。

以下是紧急购买流程的详细步骤及相应要求:一、紧急购买申请1.申请人须填写《紧急购买申请表》,并详细描述紧急采购的原因、采购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等信息。

2.申请人必须在紧急情况发生后的2小时内递交完整的申请表,包括提供相关紧急情况的证明文件、报价等。

3.申请表应由申请人签字并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批。

二、紧急购买审批1.进入紧急购买流程的申请表将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2.审批人员需在接到申请表后的2小时内完成审批,并予以书面意见。

3.若紧急情况需要立即采购,申请表需得到采购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三、核实供应商及报价1.采购部门负责人收到紧急购买申请后,应立即进行供应商的核实。

2.采购部门负责人可通过已批准的供应商列表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或与相关部门协商,确认推荐的供应商。

3.采购部门应向选定的供应商索取报价,并对报价进行评估。

四、采购决策及采购合同签订1.采购部门负责人需在收到供应商报价后,与相关部门一同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佳选项。

2.采购决策应在接到供应商报价后的4小时内完成,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3.采购决策后,采购部门应迅速联系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五、交付及验收1.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交付时间和方式,并确保按时交付所采购的物品。

2.申请人及时对所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记录表》。

3.如发现所采购物品与实际需求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申请人应及时向采购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更换或退换。

六、采购报告及汇总1.采购部门应及时完成《紧急购买采购报告》,包括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及供应商信息等。

2.采购报告应在购买完成后的24小时内提交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

3.采购部门还需定期对紧急购买流程进行收集、统计,以便于后续流程的优化和改进。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单位进行物资采购招标活动。

第三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经济、合理原则;(三)科学技术原则;(四)诚实守信原则;(五)依法采购原则。

第四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的组织机构为采购招标委员会。

第五条采购招标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二)制定、组织实施招标程序;(三)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四)监督合同执行情况;(五)处理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采购招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任命,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中的相关术语:(一)采购单位:指需要购买物资的各级各类单位;(二)招标人:指采购单位;(三)供应商:指有意向参与招标活动并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四)投标人: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招标活动应该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范围和数量;(二)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投标文件要求;(四)投标保证金及退回办法;(五)招标时间;(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供应商携带相关资质和证件参加招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三)经验和能力;(四)信誉和业绩;(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条采购招标活动应该公示中标结果,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的主要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二)领取招标文件;(三)投标准备;(四)递交投标文件;(五)评标;(六)确定中标单位;(七)公示中标结果;(八)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范围和采购数量;(二)招标公告应当至少在主流媒体上连续发布3天;(三)招标公告应当明确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系统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按照“计划统领、两级集中、三级采购、统一规则、分级管理”的管理方式,实行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采购),二级单位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采购)和基层企业采购。

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注重维护企业利益和加强风险防控。

专业资料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性文件;(二)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围的采购结果;(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四)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部作为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文件;(二)负责具体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例会;(三)负责汇编年度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审定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四)根据批准的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物资领域的集中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五)负责组建和管理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 41 —(六)建立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和考核集团公司系统的物资采购工作;(七)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的推广和深化应用;(八)指导检查系统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公司系统采购进行管理和考核;(九)负责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华能招标公司)。

采购紧急流程管理制度范本

采购紧急流程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紧急采购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降低紧急采购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突发情况导致的紧急采购活动。

三、紧急采购的定义紧急采购是指由于以下原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采购活动:1. 突发事件导致的原材料或产品供应中断;2. 生产过程中急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3. 应急救援、设备维护等特殊情况;4. 其他需要紧急采购的情况。

四、紧急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提出(1)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紧急采购申请表》,详细说明采购原因、需求物品、数量、规格、预算等;(2)部门负责人将《紧急采购申请表》提交至采购部门。

2. 采购部门审核(1)采购部门收到《紧急采购申请表》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紧急性;(2)如审核通过,采购部门通知财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

3. 财务部门预算审核(1)财务部门对采购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2)如预算审核通过,财务部门出具预算审核意见。

4. 采购部门执行(1)采购部门根据《紧急采购申请表》和预算审核意见,制定采购计划;(2)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3)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紧急采购合同》。

5. 物资验收(1)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后,将物资入库。

6. 财务结算(1)采购部门将《紧急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提交至财务部门;(2)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五、紧急采购注意事项1. 采购部门在执行紧急采购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2. 采购部门应加强采购过程中的沟通,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交货时间;3. 各部门在提出紧急采购需求时,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物资信息,以便采购部门更好地执行采购任务;4. 采购部门在紧急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系统内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按照“计划统领、两级集中、三级采购、统一规则、分级管理”的管理方式,实行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采购),二级单位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采购)和基层企业采购。

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阳光采购,注重维护企业利益和加强风险防控。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二)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四)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部作为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文件;(二)负责具体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例会;(三)负责汇编年度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审定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四)根据批准的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物资领域的集中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五)负责组建和管理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六)建立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和考核集团公司系统的物资采购工作;(七)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的推广和深化应用;(八)指导检查系统内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公司系统内采购进行管理和考核;(九)负责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华能招标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能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建立与供应商长期的互惠共赢关系,积累供应商履约评价信息,培育优质供应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除燃料以外集团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活动中所需物资的供应商。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遵循分级管理、严格准入、量化评价、动态维护的原则。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主要容包括供应商开发及准入、供应商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供应商使用、异议处理及供应商库维护。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供应商按“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和三级供应商。

集团公司建立供应商库,对各级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

库供应商资源共享,各单位在符合本单位控程序的条件下应充分利用库供应商不断充实本单位采购寻源途径。

第八条一级供应商是指由集团公司组织审定的供应商;二级供应商是指由各二级单位(直属单位除外)组织审定的供应商;三级供应商是指由各基层企业组织审定的供应商。

第九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决定一级供应商准入及其他重大问题处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组负责审批权限围供应商年度评价结果和处置建议等重大问题处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物资部是供应商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组织制定供应商管理程序及相关标准;(二)负责收集信息,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及审批工作;(三)收集相关资料,组织完成供应商定期评价和日常管理工作;(四)负责制定一级供应商的考核评价体系;(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结果应用和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六)负责供应商管理中相关信息的反馈等工作;(七)负责协助一级供应商完成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缴费、注销等工作;(八)负责对二级、三级供应商考核评价标准进行备案。

采购紧急流程管理制度模板

采购紧急流程管理制度模板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紧急采购流程进行规范,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因突发情况、业务需求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的紧急采购活动。

三、紧急采购定义紧急采购是指因以下原因,在正常采购流程无法满足需求时,进行的快速采购:1. 供应商供应中断;2. 生产线急需;3. 客户订单紧急;4. 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5. 其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四、紧急采购流程1. 紧急采购申请(1)需求部门在确认紧急采购需求后,应立即填写《紧急采购申请表》,详细说明采购原因、所需物品、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

(2)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采购部审批。

2. 采购部审核(1)采购部在接到紧急采购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审核,确认采购需求的紧急性和合理性。

(2)如确认紧急采购需求,采购部应尽快组织采购人员开展采购工作。

3. 供应商选择(1)采购部根据紧急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备供应能力、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

(2)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方案、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事宜。

4. 签订合同(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紧急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合同需经采购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5. 采购执行(1)采购部按照合同约定,督促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2)采购部跟踪采购进度,确保紧急采购需求得到满足。

6. 入库验收(1)仓库根据采购订单接收货物,进行入库验收。

(2)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将货物入库存放。

7. 付款结算(1)采购部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与供应商进行付款结算。

(2)付款结算需经财务部审核,确保资金安全。

五、紧急采购管理要求1. 紧急采购申请需详细说明原因,确保采购需求的真实性。

2. 采购部应优先选择具备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3. 采购部应加强对紧急采购的跟踪管理,确保采购进度和效果。

4. 采购部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采购效率。

电力公司应急采购的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应急采购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公司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物资采购,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导致的电力生产、供应和运营所需的应急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应急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满足生产运营需求。

2. 效率优先:快速响应,缩短采购周期,保障电力供应。

3. 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4. 节约成本: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应急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

1.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 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3. 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应急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应急采购工作。

1. 主任:由采购部门负责人担任。

2. 副主任: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章应急采购程序第六条应急采购申请:1. 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相关责任部门应立即向应急采购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应急采购申请。

2. 应急采购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应急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计采购金额等。

第七条应急采购审批:1. 应急采购领导小组对应急采购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第一时间内做出决定。

2. 审批通过后,应急采购办公室应及时启动采购程序。

第八条应急采购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宗、重要的应急物资采购。

2.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紧急、特殊情况的应急物资采购。

3.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市场供应短缺的应急物资采购。

第九条应急采购合同签订:1. 应急采购办公室根据审批结果,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 合同内容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付期限、付款方式等。

第十条应急采购验收:1. 应急物资到货后,由应急采购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完整版)能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完整版)能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完整版)能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能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摘要本文档为能源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采购活动并提高采购效率。

本制度涵盖了采购流程、合同管理、供应商评估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1. 采购流程1.1 采购需求确认:- 各部门通过内部申请表单提出采购需求。

- 需求部门经理审批并提交给采购部门。

1.2 供应商选定:-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 采购部门可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并要求提供报价和样品。

1.3 报价比较与谈判:- 采购部门比较各供应商的报价,并进行谈判以获取最佳价格。

- 谈判结果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署谈判记录。

1.4 合同签订:- 采购部门根据谈判结果编制采购合同。

- 合同需由法务部门进行审查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 审查无问题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署正式合同。

1.5 供货与验收:-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

- 接收部门进行验收,确认供货的质量与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1.6 付款与结算:- 采购部门根据合同规定结算款项。

- 财务部门进行付款。

2. 合同管理2.1 合同备案:- 采购部门将签订的采购合同备案。

- 备案内容包括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信息。

2.2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需由相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 变更申请需经过审批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 变更申请获批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变更协议。

2.3 合同履行与监督:- 采购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 如发现供应商履行不符合合同要求,采购部门可采取相应措施。

2.4 合同归档:- 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部门将合同归档存档。

3. 供应商评估3.1 供应商资质审核:-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能力等。

3.2 供应商绩效评估:- 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

- 绩效评估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交货准时性、售后服务等。

3.3 供应商奖惩措施:- 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估结果,采购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奖惩措施。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4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4篇)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资采购是指本公司为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科研等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的购买活动。

第四条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竞争。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物资采购招标是指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公告需求,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供应商是指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采购招标的合法的、具备供应相应物资能力的单位。

第七条本细则所称标段是指可以独立进行采购的物资或者被采购物资的独立属性的一个或多个部分。

第八条本细则所称招投标监督机构是指由本公司指定的专门监督采购招标活动的机构。

第九条本细则所称投标是指供应商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表明其意愿参与本次物资采购招标,以争取成为中标人。

第十条本细则所称中标人是指在本次物资采购招标中由招标人选择出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本细则所称成交价是指中标人在招标中确定的供应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总和。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制定招标文件,并审核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投标文件、合同样本等内容。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名称、编号、招标标的、招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等信息,并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发布。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设立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簿,要求招标人在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招标说明应当详细说明招标标的的规格、数量、要求等信息,并说明投标人要求提交的材料、报价等。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投标保证金、资质证明、报价单等内容。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设立招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并明确招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和期限。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

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1。

0 目的为加强公司各项紧急物料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控制,以及时满足现场使用需求,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兼顾采购成本,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商业公司所有紧急物料采购,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3.0 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紧急采购是指如水电抢险、活动实施、设备维护运行、意外事件等过程中急需所需要进行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为紧急采购.同时也包括上级领导指示需加急采购的物资,从而为完成急迫任务而进行的公司采购活动。

4.0 职责公司所有的紧急物料采购统一由公司综合中心行政部负责统筹、执行。

具体规定为:4.1 一般地紧急类物资采购统一由综合中心行政部负责执行。

4。

2 专业服务采购(如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各种专业服务)、广告、媒体和展会等采购由各具体需求部门提出专业需求,配合综合中心行政部采购执行。

各具体需求部门可提出采购建议,但最终采购执行权为综合中心行政部。

4。

3 其他上述未包括的各项采购,由公司分管的集团副总裁或集团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具体指定的部门负责执行。

5.0 紧急采购流程5.1 各部门如有紧急物料需要采购,需详细列明紧急采购的物料名称、品牌、规格、尺寸、数量等,提前在公司OA电子化办公管理软件上通过物资申请表的形式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或以纸质的物资申请表提报公司领导审批。

经批准后,需求部门将报批同意的物资申请表(含附件)原件提交至综合中心行政部方可执行采购.综合中心行政部有权要求需求部门予以物料采购工作的配合,比如提供样品、要求需求部门一同外出现场确认采购等。

紧急采购的物料无需进行三家报价对比,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即可。

紧急采购审批权限,规定如下:5.1.1紧急采购的物料总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书面报请公司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即可执行.5.1.2 紧急采购的物料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的,需报请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5.1.3 紧急采购的物料总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需报请集团分管的高级副总裁或董事长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2024年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依法、诚信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单位进行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并详细规定了招标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招标评标、中标公告和合同签订等具体事项。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招标活动。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坚持严格的注意过程,注重招标人的专业能力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咨询能力的连结,确保公平公正的结果。

第六条招标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必须保存备查,并在合理范围内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招标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和金额,确定适用的招标程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

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条件和招标方式,并制定招标公告。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标公告,并确保公告发布的途径广泛、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招标文件,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必须要依法公告,并将修改的内容通知到已经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第十三条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标工作。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公布评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与未中标人。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进行合同签订,并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规定了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标准,包括物资的数量、质量、交付期限、支付方式等。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客观和实际的原则,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透明。

紧急采购管理制度

紧急采购管理制度

紧急采购管理制度一、背景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由于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需要进行紧急采购。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有效的采购管理制度,容易出现采购过程混乱、资源浪费、成本增加等问题,严重影响企业运营。

因此,建立一套严密的紧急采购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企业在紧急情况下的采购需求,提高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紧急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紧急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在紧急情况下的采购行为,保障采购的及时性和经济效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出现紧急情况下所需进行的采购行为。

四、紧急采购流程1. 紧急采购需求的提出当出现紧急采购需求时,申请人应当向采购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紧急情况说明、采购物品清单、数量、质量要求等相关材料。

2. 紧急采购审批采购部门收到紧急采购需求后,应当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采购经理审核、财务部门审批、总经理审批等。

3. 紧急供应商选择在审批通过后,采购部门应当尽快联系潜在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和比较,选择合适的紧急供应商。

4. 紧急采购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应当与供应商签订紧急采购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和采购品质。

5. 紧急采购执行签订合同后,采购部门应当积极跟进采购进度,确保采购物品按时交付,并做好相关的验收工作。

6. 紧急采购记录采购部门应当做好紧急采购的记录工作,包括紧急采购申请、审批记录、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执行等全过程的记录。

五、紧急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要求1. 严格遵守采购程序和纪律在进行紧急采购时,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采购程序和纪律,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流程和规定。

2. 提高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在紧急情况下,尽快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供应商选择和合同签订,确保采购的及时性。

同时,要充分比较供应商的价格和质量,确保紧急采购的经济效益。

3. 注意采购安全和合规在进行紧急采购时,要注意采购物品的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华能采购[2018])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华能采购[2018])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以下统称二级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采购部是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评分方法。

(二)编制二级单位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预算指标,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下发。

(三)对二级单位开展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审核二级单位的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结果,提出专项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送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

(四)每季度对二级单位采购相关指标进行评分,按分值在集团公司季度对标通报中对各单位进行排序,将第四季度的采购相关指标评分纳入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

(五)指导、监督二级单位开展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主要职责:(一)落实集团公司招投标专项管理考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 1 —(二)组织所辖基层企业开展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工作,向集团公司报送专项考核自评结果(见附件2)。

第五条采购相关指标评分。

(一)参与评分的指标包括:招标采购率、公开招标率、集中采购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采购率、电子招标率、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评估)率、采购质量管控覆盖率、节资率、采购数据填报及时率、评标专家出勤率、评标专家贡献率、采购金额占预算资金比率。

(二)采购相关指标评分方法。

除采购节资率指标得分单独计算外,各项采购指标得分=各项采购指标值×100%×权重。

采购相关指标评分总分为各项采购指标得分的合计值,满分为100分。

各项采购指标得分计算公式见附件1。

第六条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

(一)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评分。

招投标管理专项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最高得分为150分。

总得分为四个方面的得分合计值,即“采购相关指标”“招投标基础管理”“制度执行和相关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加分项”。

紧急采购的管理制度

紧急采购的管理制度

紧急采购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紧急采购工作,保障单位运转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紧急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紧急项目需求等情况下的采购行为。

第三章采购程序1、确定采购需求当单位出现紧急采购需求时,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应立即确定采购需求,并明确所需商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等。

2、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采购需求,负责采购工作的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商品的具体信息、采购方式、采购预算及采购时间等。

3、选择供应商根据采购计划,负责采购工作的部门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与供应商联系,获得报价和其他相关信息。

4、评审比较收到供应商的报价后,负责采购工作的部门应进行评审比较,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信誉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5、签订合同确定供应商后,负责采购工作的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支付货款货物到达后,负责接收的部门应验收货物,并及时支付货款给供应商。

7、记录管理负责采购工作的部门应及时记录采购行为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实时性。

第四章采购管理1、紧急采购委员会单位应设立紧急采购委员会,负责审核和批准紧急采购计划,监督和指导紧急采购工作的开展。

2、紧急采购备忘录单位应制定紧急采购备忘录,包括采购流程、责任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备突发情况下的及时处理。

3、紧急采购紧急联系方式单位应组织编制紧急采购联系方式清单,包括各级主管领导、采购部门、供应商等相关联系方式,以备紧急情况下的及时沟通和协调。

4、紧急采购培训单位应定期组织紧急采购培训,培养员工紧急采购意识和应急能力,提高紧急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章监督检查1、定期检查单位应定期对紧急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合法合规。

2、投诉处理单位应建立紧急采购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内部和外部投诉,及时处理和反馈,维护单位的声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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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紧急采购是指在突发自然灾害、重大隐患、突发事故等情况下,造成物资需求计划不能及时报送,为抢险救灾、安全生产、避免人身伤害等需要所进行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物资紧急采购遵循依法合规、快速响应、规范决策、备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级单位)的物资紧急采购管理。

第二章适用情形
第五条物资紧急采购适用以下紧急情况:
(一)因突发自然灾害对生产建设造成损害,为抢险救灾、保障人身安全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二)因生产建设中发现重大隐患,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三)因突发生产事故造成机组停运或限电、供热中断
及其他紧急情况,为尽快恢复生产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四)因主要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所需零星设备或备品无库存,必须立即安排采购,否则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的应急响应工作中,为保障物资供应需紧急采购的。

第六条以上紧急情况下,应优先通过库存储备、协议库存、应急储备、紧急调拨等方式满足使用需求。

第三章管理方式
第七条为提高紧急情况下快速响应能力,满足物资供应保障的需要,物资紧急采购一般由需求单位直接组织实施。

第八条物资需求单位在组织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内物资的紧急采购工作中,需要上级单位予以协调帮助的,可向上级单位书面提出有关协调事项和要求。

第九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满足紧急情况下救援抢险需要,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或特别紧急情况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紧急采购可以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

经主要负责人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由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听取采购承办部门汇报后予以确认,其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应提交相关决策会议审议后确认。

第十条各级单位应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物资需求的计划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风险和隐患,避免管理原因导致的物
资紧急采购。

第四章备案管理
第十一条物资紧急采购需求计划和采购结果实行备案管理,各级单位紧急采购需求计划应于紧急采购工作启动后1日内,紧急采购结果应于采购完成后15日内,通过物资管理平台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紧急采购需求计划备案内容包括:需求计划号、物资编码、物资名称、技术规格、需求数量、需求时间、引发物资紧急采购事件(事故)的描述等。

第十三条紧急采购结果备案内容包括: 本单位或上级安监部门出具的事故分析报告、本单位出具的批准文件(会议纪要)、采购方式、采购和到货时间节点、供应商及结算(合同)价格等。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物资紧急采购管理纳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物资部会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物资紧急采购工作进行定期或专项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能,对违纪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级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物资紧急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紧急采购行为,严禁随意扩大紧急采购适用范围。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紧急采购管理办法》(华能物资〔2015〕5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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