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东洲区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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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基本情况介绍
一、自然条件
东洲区位于抚顺市区东南部,东经124°55′,北纬42°06′附近,面积604平方公里,现辖4个乡镇,9个街道办事处,人口36.5万人。
区内工业门类齐全,石油、化工、煤炭、电力、机械等企业具有相当规模。辖区内蕴含着丰富的化工、电力、煤炭、油母页岩等资源。中石油“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成为中国东北最大的世界级炼化生产基地,逐步形成精细化工、石化设备制造、纺织等产业链。
东洲区处于中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温暖多雨,冬季寒冷,春秋两季较短,多风,年平均气温为摄氏13.9度,年平均降水量为826.8毫米,降雪日数历年平均24天,地面冻结深度1.2-1.4米。
东洲区境内7条主要河流,总长度47.6公里,流域面积达7750亩。水资源充沛,年平均降水量为799毫米,降水分布较为合理。上游有3座水库,可以满足农业生产灌溉的需要。
二、社会经济情况
2011年,东洲区完成生产总值188.7亿元,同比增长13.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8.2%;
剔除石化公司因素,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3
亿元,比去年同期6.1亿元增加4.2亿元,增长68.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0亿元,同比增长64.7 %。域外引资额100亿元,同比增长142.2%。“十二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主要经济指标全市排名位居前列,在全省56个城区位居中上游水平。
三、土地资源
(一)土地利用情况
根据抚顺市东洲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显示,东洲区辖区内土地总面积为60402.54公顷,其中:耕地14586.71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24.15%;园地528.36公顷,占0.87%;林地29656.73公顷,占49.10%;草地2076.2公顷,占3.4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916公顷,占16.42%;交通运输用地427.75公顷,占0.7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24.37公顷,占5.17%;其他土地86.81公顷,占0.14%。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用地中林地比重较大,功能多样
东洲区整体自然地貌为低山丘陵,东部、南部环山。全区林地面积29656.7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3.30%,占土地总面积的49.10%,比重较大。丰富的林地资源在发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显著生态功能的同时,林业产业对推动全
区经济稳步、健康增长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2、水资源较为丰富,水域面积较大
东洲区水系以浑河支流为主,境内有较大河流7条,有东洲河、塔二丈河、兰山河、千金河、路家河、郎士河和章党河。全区拥有多座水库,主要用于农业灌溉供水。
3、采矿用地较多,多分布在城镇用地中
抚顺市是个因煤而兴建的城市,“煤在城之下,城在煤之上”,是国内外知名的煤都。东洲区作为抚顺市主要煤矿开采区,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有东露天矿、老虎台矿等采矿用地,相关化工企业也较多,石油二厂、国家“十二五”重点工程——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工程坐落在区域内。
四、土地管理
(一)组织机构
抚顺市国土资源局东洲分局全局工作人员40余人,机构设置有:办公室、信访科、地籍科、审批科、矿管科、土地储备整理交易管理中心以及兰山、碾盘、章党、哈达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机构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8、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1、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12、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承办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土地管理
1、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转变城市建设用地理念,由外延扩展转为内部挖潜,在搞好旧城改造的同时,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完善土地批后监管
制度,打造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长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耕地资源流失
一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执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二是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产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三是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和片(块),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现有一般农田划为基本农田,为我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留足发展空间。
3、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一是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二是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对荒草地、滩涂等宜耕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三是大力实施土地整理。抢抓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机遇,将低效残次林地、低丘岗地、低丘缓坡改造为优质耕地。同时,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