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煮炉方案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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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煮炉调试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0一二年三月

目录

1. 目的 (4)

2. 煮炉范围 (4)

3. 煮炉的必要条件 (4)

4. 煮炉前的准备工作 (4)

5.煮炉工艺 (5)

6.安全注意事项 (6)

7. 组织分工 (6)

8. 炉水碱度、磷酸根分析方法 (7)

附录煮炉曲线 (8)

1. 目的

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工作压力小于9.8MPa的汽包锅炉,可不进行化学清洗,而进行碱煮炉。因此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J58—81、《锅炉煮炉的规定》及设备制造单位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为清除锅炉设备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残留的各类沉积物、油脂及腐蚀产物,改善锅炉整套启动时期的水汽质量,使之较快地达到部颁正常标准,为锅炉安全运行奠定基础,对此锅炉本体系统进行煮炉。

2. 煮炉范围

锅炉汽水系统中的汽包、下降管、各联箱、水冷壁管。

3. 煮炉的必要条件

3.1 锅炉本体安装结束并通过验收检查,发现的缺陷已消除。

3.2 加药、取样管路及机械已全部安装结束并已调试合格。

3.3 锅炉的附属设备(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门)、给水系统、排放系统及其

他安全附件完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可投用。

3.4 锅炉的传动设备(包括厂房内的照明设施),均处于正常投运状态。

3.5 炉内加药系统完好,加药计量泵及炉水取样装置经试运合格已具备投运条

件,化验分析条件具备。

3.6 备好足够的除盐水及煮炉药品。

4. 煮炉前的准备工作

4.1 煮炉药品需求量

4.1.1 锅炉汽包系统

磷酸三钠(≥95%):运行水容积50m3×4Kg/m3=200Kg

氢氧化钠(≥95%):运行水容积50m3×4Kg/m3=200Kg

共需要磷酸三钠240Kg,氢氧化钠240Kg(考虑富余20%)。

注:a. 煮炉药品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中的相应规定;

b. 锅炉运行水容积为无锡锅炉厂《锅炉说明书》锅炉运行水容积,其锅炉系统50m3。

4.2 关闭与汽包、炉水有关的热工(除汽包压力和就地水位)取样管阀门。4.3 按照运行规程的要求作以下试验

4.3.1 汽水阀门、烟风挡板的远方\就地操作试验。

4.3.2 辅机事故按钮和联锁试验。

4.3.3 热工保护及信号试验。

4.4 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汽水阀门、烟风挡板置于启动前位置。5.煮炉工艺

5.1 上水及水冲洗

开启锅炉空气门和向空排汽门,启动给水泵(或疏水泵)向锅炉上水,控制上水速度在2~4小时左右,上水至汽包水位-50mm后停止上水,

浸泡15分钟以后放水冲洗。如此往复至到放水澄清为止,即水冲洗合格。

5.2 锅炉起动前的配药

5.2.1 NaOH 200KG, Na3PO4 200KG混合配成20%的药液由加药泵打入锅炉

内。

5.2.2 然后往锅炉汽包中补加除盐水至汽包水位0~50mm。

5.3 锅炉汽包煮炉过程

当汽包压力达到0.1Mpa时,关闭锅炉空气门;汽包压力达到0.2Mpa 时,关闭过热器疏水阀;当汽包压力达到0.4Mpa时,热紧螺丝;汽包压

力达到0.5Mpa时,校对就地水位计;汽包压力达到1.0Mpa时,抄录膨

胀指示值。

当汽包压力达到2.0~2.5Mpa时,维持锅炉汽包压力稳定,煮炉24小时左右。

5.4 煮炉期间补充加药

在炉内磷酸盐溶药箱内,用除盐水溶解磷酸三钠和氢氧化钠浓度为1%~5%,根据分析数据用磷酸盐计量泵打入汽包。

5.5 锅炉升压后,每隔2小时取炉水化验,分析炉水碱度、磷酸根。

5.6 当炉水中[PO4-3]浓度稳定2~4小时后,煮炉结束。从下部各排污点轮流排

污换水直至水质达到试运标准为止。

5.7 煮炉时间控制见煮炉曲线。

6.安全注意事项

6.1 煮炉期间水位以就地水位计为准,就地必须派专人专职监视水位,及时将

水位变化告知集控室。煮炉过程中蒸发掉的炉水应及时补足,汽包水位保持0~+50mm之间;水位过高时开启紧急放水阀放水;严禁汽包水位过低,严禁药液进入过热器。

6.2 煮炉前将升压曲线、煮炉系统操作图挂在现场,并进行技术交底。

6.3 配制碱液的现场应备好盛清洁水的水桶、毛巾、药棉及硼酸溶液(0.2%),

醋酸溶液(1%)。操作过程中注意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若溅碱液要及时用备好的溶液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6.4 溶解及搬运药品时,现场准备必要的劳保用品,橡皮手套、围裙、口罩、

防护眼镜、胶鞋等。

6.5 锅炉、化学运行人员操作的扶梯、孔洞、沟盖板、脚手架等应做妥善处理。

6.6 锅炉升压后,每隔2小时取炉水化验,分析炉水碱度、磷酸根,煮炉期间

应控制炉水碱度不小于47 mg-N/L、磷酸根不小于500mg/l,低于此值后用加药泵加药以达到标准要求。

6.7 煮炉结束,炉水排放时水质PH值控制在8~9.5、磷酸根5~15mg/l,若

PH值偏高时,可采用换水方式稀释至规定值。

6.8 煮炉结束,应等炉水水温降至90℃以下排放;进除盐水冲洗药液接触过的

容器和阀门,并检查排污阀是否有卡住、堵塞的现象。

6.9 煮炉后打开汽包人孔和下联箱手孔,彻底清除沉积物,检查汽包和联箱内

壁应无油污,无浮锈,并呈现黑褐色,形成钝化保护膜。

6.10 煮炉中出现危及锅炉设备、人身安全情况,按《锅炉运行规程》处理。

7. 组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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