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08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建协[2007]80号浙工质协[2007]38号
2007年10月23日
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级有关专业工程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
现将2008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附件一)发给你们,并对2008年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按评审细则实施,申报工程的竣工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底以前,并在申报前已通过备案投入使用。
二、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推荐申报渠道为:
1.房屋建筑工程按施工企业隶属关系由各市及省建设投资集团推荐;
2.市政园林工程分别由省市政协会、省风景园林协会初审后集中推荐;
3.水利、交通、电力等专业工程由相关专业工程协会(省级有关部门)推荐;
4.外省在浙江的企业由工程所在地推荐;
5.每一企业申报数一般不得超过3项;2005年省内建安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企业可增报1项;特级企业可再增报1项。
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名额控制数见附表二。
三、申报时间:由于鲁班奖实行网上申报,对申报资料要求严格和提前,为了做好与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的衔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一律在2008年3月底前按申报控制名额送到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12室,邮编:310005)。
四、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的规定,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必须是省文明标化工地。为此,凡列入创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都要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早申报省文明标化工地,未获省文明标化工地的工程不得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五、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按设计文件完成节能设计的
有关内容,达不到节能设计要求的工程,不能参加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评审。
六、申报工程必须是完整的能发挥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以变形缝分开和连廊连在一起的工程均应按一项工程申报;建筑群或住宅小区的组团必须完整,不得选择几幢申报;公路应是县际(村际)为起讫地点的线路。
七、专业工程一般以安装企业为主申报,当土建工作量超过1000万元的,土建与安装企业可以联合申报。如有多家土建企业工作量超过1000万元者,按工作量和工程质量综合考虑确定二家为联合申报企业。鉴于公路工程大多是多家企业分段承包施工,可由工程指挥部组织申报,主承建单位由指挥部选择工程质量优、承包工程最大的施工企业,且不得超过3家。
八、各地、各部门在申报工程时应严格按申报条件审核推荐,申报的工程应是列入创优计划的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2006年1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结构质量未达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结构质量要求细则》(浙建协[2005]66号、浙工质协[2005]26号)的工程;
2.2006年1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未按节能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
3.未获省文明标化工地的工程;
4.企业发生三级重大事故的,企业在二年内不得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三年内不得申报鲁班奖(国优)工程;
5.工程施工中发生四级重大事故的;
6.工程虽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7.工程建设中存在商业贿赂并受到刑事处罚的;
8.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受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9.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申报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要从设计到施工把好“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关。申报的工程应该附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意见(提供复印件)和室内环境检测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资料。
十、为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在评审
钱江杯优质工程中的贯彻准备,提倡企业先进行自我评价,取得经验,以利今后推广执行。
十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规模为:市级(不含丽水、舟山、衢州)城区(含市属区)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千平方米;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建面积为8千平方米,县级为5千平方米。
十二、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工程的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不要推荐,同时抓好申报材料的核对,必须在3月底前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十三、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由各申报单位缴申报费3000元,并预缴奖杯制作费400元;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预缴奖牌制作费200元。未能评上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其预缴的奖杯、奖牌制作费一律退还(上述款项请汇至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开户银行:工行莫干山路支行,帐号:1202026109900026419)。评上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每一主承建单位缴宣传成本费5000元(本款请汇至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开户银行:工行莫干山路支行,帐号:1202026109900026667),用于登报刊、编印画册等费用。
附件:一、浙江省2007年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二、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名额控制数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筑业管理局、各市建设局(委)、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
附件一: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评审细则
(2008年)
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以上的饭店;
4.地级市(不含丽水、舟山、衢州)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建面积为8千平方米,县级为5千平方米。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0.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