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指挥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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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指挥调度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为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各级公安机关相继诞生了一个年轻的工作部门——指挥中心。经过十年左右的实践,各级公安指挥中心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桥梁,成为公安工作和公安机关快速反应的龙头。可以肯定,公安指挥中心在未来公安工作、社会联动、政府应急工作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指挥协调作用。

确保公安机关拥有并保持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基本思想;“三台合一”的集约式发展设计;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扁平化勤务指挥体系的模式;树立指挥中心权威、发挥指挥中心在警务活动、社会联动和应急处突中龙头作用的思路,构成了当代公安指挥中心建设发展的理论基础。在公安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安理论,必将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发展。随着公安指挥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其功能和社会作用将更加全面地显现出来。

服务是警务活动的宗旨

公安指挥中心的指挥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这是作为指挥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指挥中心是一个综合服务部门,对内服务公安工作,对外服务社会,每时每刻都在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指挥中心的服务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挥中心是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指挥、调度、协调的平台,是情报信息交流中心,是纵向横向联系和领导日常决策指挥的平台。从这一意义上讲,指挥中心的一切工作要服务全局中心工作,服务各职能部门,服务全体民警,服务上级领导机关。二是指挥中心的接处警和社会联动工作,凸显公安指挥中心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特点。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的前提下,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必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龙头”说彰显期待与厚爱

社会联动伊始,有说法叫做“以110为龙头的社会联动体系”。近年来又有一种说法叫做,发挥“指挥中心在公安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我理解,“龙头”的说法有以下涵义,一是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及警方内部对指挥中心的心理定位和建设思路趋于一致;二是人们对指挥中心过去在公安工作、社会联动、应急处突中实际作用的肯定;三是人们对公安指挥中心实际作用的心里设计与美好期待的一种延续。

“常规指挥”与“特殊指挥”

公安指挥中心的指挥功能主要体现在日常接处警和应急处突两个方面。这里,笔者把日常接处警及非紧急警务的指挥工作叫做“常规指挥”,把应急处突等紧急警务的指挥叫做“特

殊指挥”。所谓常规指挥,就是按照公安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常识,按照各地实际制定的既定规则、惯例、约定行使指挥权的指挥行为。常规指挥通常不需要事前向上级请示,由指挥员直接下达出警指令,突出“快”字,满足承诺。赋予指挥中心更多的常规指挥权,健全科学流畅的办公程序,可以把领导者从无休止的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让领导者有更多的时间抓大事谋发展。所谓特殊指挥,是指警情超出常规,超出既定规则,即使启动预案尚有不明确因素,需要由领导或上级决策的指挥行为。对大量情报信息认真细致的研判是特殊指挥的前提,是“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前提。在实施特殊指挥过程中,实施常规指挥是必然的,因为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

警情主导勤务,情报信息先行、快速反应制胜

情报信息工作是一项让领导者决策者耳聪目明的工作。从这一意义上讲,公安机关作为专门机关应该成为各级政府的情报部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实现警情主导警务,敌情、社情、政情主导政务,应该成为新时期政务、警务工作的首要环节。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一再强调,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

息,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尽管要求与现实还有差距,但足以说明我们的领导者决策者对情报信息重要作用的认识是比较充分的。把指挥中心作为情报信息交流的平台,实行信息共享,这只是较为科学的管理模式,而要公安指挥中心拥有大量的情报信息,必须下大气力要求全体民警提高情报信息意识,强化养成教育,实行全警参与,人人有责。在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必须消除部门壁垒,才能实现信息共享。公安机关要拥有并保持快速反应能力,首先要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以情报信息为先导,同时必须以科技和现代装备做支撑。在出警调度上,继续强化就地就近,一步到位的原则,同时尽可能要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纵短横宽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快速反应是公安机关永恒的话题。

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

从公安指挥中心工作性质看,指挥中心是公安机关直接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从社会生活的特殊角度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实践者,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特殊的结合点,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第一道防线。

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社会危机的“龙头”

任何社会都有发生突发事件和社会危机的可能。在我国,由于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而有些突发事件和社会危机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如自然灾害,还有大量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由国内外各种矛

盾和利益关系引发的冲突、渗透、颠覆、破坏、恐怖事件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防范。当然,我们扎实有效地做好各方面的防控工作,就能把灾害和危机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我们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扎实做好应急工作。近年来,政府成立的应急办,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公安机关是国家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维护稳

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的使命。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社会危机,人民警察是主力军,这是勿庸置疑的。指挥中心是公安工作的龙头,公安机关又是各级政府处突应急工作的龙头,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使命,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安工作建设与发展的投入。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的“三基”建设,目的就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警察素质,加快装备保障建设,夯实公安工作基础。在未来的应急工作中,多警种、跨部门、跨地区、上下协调的联动行为是不可缺少的。

打防管控,有的放矢

打、防、管、控囊括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手段,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职能蕴涵在其中的各个环节。那么如何使打防管控工作更有针对性,发挥最大效能呢,这就需要占有情报信息资源的各级公安指挥中心提供指导。各级公安指挥中心通过汇总、研判情报信息,进而对公安机关一线打防管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应该是指挥中心职能作用的应有之意。如通过110报警服务台,我们可以了解掌握当前治安状况,以及锋芒性犯罪季节性犯罪等犯罪特点,亦可从中研究社情民意,这是公安机关打防管控工作的重要依据。

“大”与“小”的关系

“ 龙头”作用也好,“牵动”作用也好,指挥中心毕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职能部门,而公安机关又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这里所说的“大”与“小”是指各地赋予公安指挥中心职能的不同,“小”是指相对单纯的公安业务,所说的“大”是指在做好公安基本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参与政府工作,或以政府角度开展工作或代表政府实施指挥协调。只有出色地做好“小”,才有充实而完满的“大”。“小”是“大”的基础、前提和保障,“大”是“小”的应有之意和必然结果。从实际情况看,各地的情况也稍有差别,主要取决于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思路。如有的地方撤销公安指挥中心取而代之的是某某市公安局应急联动中心,下设指挥调度科、情报信息科、综合保障科、机要科等。已经感觉到,公安指挥中心有明显朝“大”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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