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6定额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
(完整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
单价措施项目费
2.1 人工费
2.2 材料费
2.3 机械使用费
2.4 企业管理费
2.5 利润
∑单价措施工程量×综合单价 ∑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单价措施项目材料费 ∑单价措施项目机械使用费 ∑单价措施项目企业管理费 ∑单价措施项目利润
3 3.1 3.1.1 3.1.2 3.1.3 3.1.4 3.2 3.3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单 价 按 照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费 用 编 制 规 则 》 ( 2015 年 ) 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 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
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4.本 定 额 中 未 考 虑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子 目 ,实 际 采 用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浇 捣 ,人 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1)人 工 增 加 0.80 工 日 / m3;
(2)混 凝 土 搅 拌 机 (400L)增 加 0.052 台 班 / m3。
5.本 定 额 中 未 考 虑 普 通 现 拌 砂 浆 子 目 ,实 际 采 用 现 场 拌 和 ,人 工 、机 械 具 体 调整如下:
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 、定 额 项 目 的 工 作 内 容 ,除 已 注 明 的 外 ,还 包 括 施 工 准 备 、配 合 质 量 检 验 、 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 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十、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1+2.1)×0.69%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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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竣工结算:按专业工程中标价或最终确认价计算。
4.3
计日工
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120元,工日×120%(20%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率)
竣工结算:按确认计日工数量×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
4.4
总承包服务费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按供应材料总价×l%;专业工程管理、协调,按专业工程估算价×1.5%;专业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按专业工程估算价×3%~5%。
(四)关于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7%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及压顶装饰等费用;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洒水等控制扬尘费用;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车辆、泥浆沉淀池等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混凝土搅拌机(400L)增加0.052台班/m3。
5.本定额中未考虑普通现拌砂浆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拌和,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1)人工增加0.382工日/m3;
(2)扣除定额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机械消耗量,增加灰浆搅拌机(200L)0.020台班/m3。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 (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 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贵州定额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精编版

利润
∑分部分项工程利润
2
单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工程量×综合单价
2.1
人工费
∑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2.2
材料费
∑单价措施项目材料费
2.3
机械使用费
∑单价措施项目机械使用费
2.4
企业管理费
∑单价措施项目企业管理费
2.5
利润
∑单价措施项目利润
3
总价措施项目费
3.1+3.2+3.3+3.4+3.5+3.6+……
4.4
总承包服务费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按供应材料总价×1%;专业工程管理、协调,按专业工程估算价×1.5%;专业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按专业 工程估算价×3%~5%。
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计算。
5
规费
5.1+5.2+5.3
5.1
社会保障费
(1.1+2.1)×33.65%
5.1.1
养老保险费
3.3
二次搬运费
(1.1+2.1)×0.95%
3.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2.1)×0.47%
3.5
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2.1)×0.43%
3.6
工程定位复测费
(1.1+2.1)×0.19%
…
4
其他项目费
4.1
暂列金额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列
4.2
暂估价
4.2.1
材料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材料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
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机械使用费
∑单价措施项目机械使用费
2.4
企业管理费
∑单价措施项目企业管理费
2.5
利润
∑单价措施项目利润
3
总价措施项目费
3.1+3.2+3.3+3.4+3.5+3.6……
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2.1)×12.87%
3.1.1
环境保护费
(1.1+2.1)×0.67%
3.1.2
文明施工费
(1.1+2.1)×3.00%
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3.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按运至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4.本定额中未考虑现场搅拌混凝土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浇捣,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1.1
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1.2
材料费(含未计价材)
∑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费
1.3
机械使用费
∑分部分项工程机械使用费
1.4
企业管理费
∑分部分项工程企业管理费
1.5
利润
∑分部分项工程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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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环境保护费
(1.1+2.1)×0.75%
3.1.2
文明施工费
(1.1+2.1)×3.35%
3.1.3
安全施工费
(1.1+2.1)×5.8%
3.1.4
临时设施费
(1.1+2.1)×4.46%
3.2
夜间和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1.1+2.1)×0.77%
3.3
二次搬运费
6
税前工程造价
1+2+3+4+5
7
增值税
6×11%2018.5.1起6×10%
8
工程总造价
6+7
注:1.大型土石方工程:总价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6.66%。
2.单独发包的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工程:总价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单独发包装饰工程:总价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10.25%。
贵州2016定额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般计税)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式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1.1
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1.2
材料费(含未计价材)
∑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费
1.3
机械使用费
∑分部分项工程机械使用费
1.4
企业管理费
∑分部分项工程企业管理费
1.5
利润
∑分部分项工程利润
竣工结算:按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替代各暂估材料单价,调整综合单价。
4.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竣工结算:按专业工程中标价或最终确认价计算。
4.3
计日工
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120元/工日×120%(20%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率)。
竣工结算:按确认计日工数量×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
2
单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工程量×综合单价
2.1
人工费
∑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2.2
材料费
∑单价措施项目材料费
2.3
机械使用费
∑单价措施项目机械使用费
2.4
企业管理费
∑单价措施项目企业管理费
2.5
利润
∑单价措施项目利润
3
总价措施项目费
3.1+3.2+3.3+3.4+3.5+3.6+……
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2.1)×22.13%
5.1.2
失业保险费
(1.1+2.1)×1.16%
5.1.3
医疗保险费
(1.1+2.1)×8.73%
5.1.4
工伤保险费
(1.1+2.1)×1.05%
5.1.5
生育保险费
(1.1+2.1)×0.58%
5.2
住房公积金
(1.1+2.1)×5.82%
5.3
工程排污费
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4.4
总承包服务费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按供应材料总价×1%;专业工程管理、协调,按专业工程估算价×1.5%;专业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按专业 工程估算价×3%~5%。
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计算。
5
规费
5.1+5.2+5.3
5.1
社会保障费
(1.1+2.1)×33.65%
5.1.1
养老保险费
(1.1+2.1)×0.95%
3.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2.1)×0.47%
3.5
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2.1)×0.43%
3.6
工程定位复测费
(1.1+2.1)×0.19%
…
4
其他项目费
4.1
暂列金额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列
4.2
暂估价
4.2.1
材料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材料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