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辽宁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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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辽宁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沿海产业基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与权益保障局、市基建投集团锅检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全省特种设备信息化水平,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真正实现对每台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的跟踪监控,信息可查。
目前省局特设处已建立辽宁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并于2020年10月12日开始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系统涵盖新设备安装告知、注册登记、设备补录等特
种设备日常业务,实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全程电子化,可利用电子印章生成电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使用标志》,并支持使用单位自行网上打印。
(一)登陆地址
本系统登录地址:略,点击办事大厅入口即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二)账号密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使用登记办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原有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密码默认为“111111”,各单位可在登陆后修改初始密码,并重新完善单位信息。
(三)关于电子印章的使用
各单位可自愿使用本系统电子印章办理业务,使用登记部门每个印章年费为350元。
需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组织机构认证承诺书》扫描件。
(四)网址首页有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新闻资讯、意见反馈等功能,并随时更新供大家浏览使用。
二、相关要求
使用本系统办理除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外的特种设备相关业务。
可根据网站内用户手册和视频教程进行自学熟悉本系统的使用。
各相关单位将试运行期间可以跟通过网址首页的客服电话或者通过邮箱联系。
及时做好线下办理期间等特种设备信息录入及数据清理工种。
在省内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业务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应及时将新产生的检验数据上传至本系统。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O二O年十月十五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