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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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使用,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完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务车指为行使公务活动所使用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配备的用于公务出行的汽车。

第三条公务车使用应以公益为目的,以合理、高效的方式服务公务活动。

第四条公务车使用应依法依规进行,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第五条公务车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反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第六条负责公务车管理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车台账,明确公务车使用的配备、调度、运营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公务车进行检验、保养、维修和保险工作,确保公务车正常运营。

第八条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公车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公务车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公务车使用安全。

第二章公务车配置和配备第九条公务车配置应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和经济合理原则进行,不得盲目扩充公务车辆数量。

第十条公务车配备应遵循资金合理、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统筹考虑单位行政工作的需要和经济实际情况。

第十一条公务车配备数量应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并由单位充分明确使用和配备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务车的品种和型号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对于老旧的公务车应予以淘汰更新。

第三章公务车使用的原则第十三条公务车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正:公务车使用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活动;(二)节约高效:公务车使用应节约用车,合理安排行程,提高行政效能;(三)公开透明:公务车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外界的合理批评和建议;(四)自愿选择:公务车使用应根据需求自愿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不得违规强制使用公务车;(五)安全第一:公务车使用应以安全为重,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六)诚信守法:公务车使用人员应遵循诚信守法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公务车使用应按照实际需要和行程安排进行,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0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0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0篇)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1、公务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审验年检、保险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司主任负责车辆调度。

车班班长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审验年检、台账登记指导与督促以及费用报销确认等工作。

油料管理员负责车辆油料管理工作。

2、每辆公务车均责任到人,由指定司机负责该车辆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验车年检、规费缴纳、台帐登记、费用报销工作,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理。

上述责任列入司机岗位及办公室相关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并严格执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奖惩。

3、按照大队《关于加强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规定,公司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所有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场指定车位。

出差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节假日、冬休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一律停用归库。

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大队主管领导、大队安全科同意方可启用。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统筹安排,保证工作需的原则。

2、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公司领导或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出野外、出差的填写派车单并报大队安全科备案。

市内短途用车不开派车单。

3、严格执行车辆路单制度。

由司机登记车辆运行时间、目的地、公里数等信息,出车任务完成后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缺少用车人签字、行驶里程与派车任务明显不一致的,需由司机进行文字说明。

4、司机必须按办公室通知的派车任务、路线出车,不得擅自改变,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5、驾驶员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责任,除保险理赔部分外,他人或公司还有损失的,由驾车人员全额赔偿,且驾驶人当月考核不合格。

6、司机因自身保管、保养不当等造成公务车辆被损或机械故障的,承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且当月考核不合格。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根据公司内部规定,以下是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1. 公车使用权限:只有经过公司授权的员工才能使用公司公车。

没有授权的员工不能自行使用公车。

2. 公车使用场景:公车仅可用于公司业务需要或公司活动。

私人用途或其他非工作需要的场合不得使用公车。

3. 公车预约制度:员工需要提前向公车管理部门预约公车。

预约需提供详细的出行计划、时间、地点等信息。

4. 用车时间限制:公车使用时间一般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

非工作时间段如需使用公车,需要提前进行申请,并且经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5. 公车驾驶人:公车驾驶人应持有有效驾驶证,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技巧。

6. 公车安全行车:公车驾驶人需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不得超速行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

7. 公车保养维护:公车驾驶人需要定期保养维护公车,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8. 公车油耗管理:公车驾驶人需要合理使用燃油,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在长途出行时,需要提前计划加油站点。

9. 公车行驶记录:公车驾驶人需按规定填写公车行驶记录,记录行驶里程、时间、路线等信息。

10. 公车事故处理:如遇到公车事故,公车驾驶人需要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事故处理和报告。

11. 公车违规处理:如发现公车驾驶人存在私自使用公车、违章行驶、酒驾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可能包括停用公车权益、扣除奖金、追究法律责任等。

以上是公司对公车管理使用的基本规定,希望员工能够遵守,做到规范使用,确保公车资源合理利用。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公车使用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公车使用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车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保障公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公车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原则:公车使用应当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二)高效原则:公车使用应当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公务需求。

(三)安全原则:公车使用应当确保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四)公开原则:公车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确保公车使用规范有序。

第二章公车配备第五条公车配备应当根据使用单位的公务需求、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量确定。

第六条公车配备应当遵循以下标准:(一)小型轿车:主要用于县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人员。

(二)中型轿车:主要用于地厅级领导干部。

(三)大型轿车:主要用于省部级领导干部。

(四)其他车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可配备其他车型。

第七条公车配备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第三章公车使用第八条公车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公车。

第九条公车使用范围:(一)执行公务活动。

(二)处理紧急公务。

(三)保障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生活需要。

(四)经批准的其他公务活动。

第十条公车使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驾驶资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二)公车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三)公车不得用于接送亲友、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四)公车不得用于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项。

(五)公车不得用于公款宴请、娱乐等活动。

第十一条公车使用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地点、事由、油耗、维修保养等信息。

第四章公车维护与保养第十二条公车维护与保养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公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公车维护与保养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定期进行保养,及时更换零部件。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1. 公车使用范围:公司公车仅限于公务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出差、业务往来、办公物资采购等相关活动。

2. 公车使用时间:公司公车的使用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除非特殊情况需要,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使用非工作时间段。

3. 公车使用人员:只有经过公司授权的员工可以使用公司公车,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公车。

4. 公车使用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使用公司公车,包括具体使用时间、地点、路线等,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使用。

5. 公车使用登记:每次使用公司公车前,使用人员必须填写公车使用登记表,包括出发时间、到达时间、出发地点、目的地、里程数等,并交给相关部门备案。

6. 公车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公车期间,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规停车等,确保行车安全。

同时要保持车内清洁、整齐,妥善保管车辆及所载物品。

7. 公车保养维护:使用人员在使用公车后,应当负责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维修。

同时,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8. 公车违规使用:任何违反公司公车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薪水、记过处分、停用公车等。

9. 公车报废处理:公车达到报废标准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私自处理或出售。

以上为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

如有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制度处罚。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2)一、管理总则1、目的: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公司车辆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车等均按本制度执行。

3、可使用车辆:1)公司车辆,丰田凯美瑞;2)有油补的私家车。

在公司车辆不够用且公司有较紧急的事情要办理时,可派用私家车。

4、权责:车辆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车部门或用车人监管。

二、驾驶员管理办法1、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5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5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1、各种车辆归本单位所有,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2、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本着“为单位服务、为业务服务”的宗旨,对申请派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热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确答复、及时派车,若派车确有困难时,应如实说明原因或提出其他变动建议。

3、为保障单位领导随时开展工作和处理紧急事务,实行专车专用。

4、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须按照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服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5、单位分管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用车程序与要求凡动用单位车辆(除中心领导和特殊情况用车外),原则上必须先申报、登记,经机关办公室上报主任批准方可出车。

必须按“四个保证”和“两项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个保证”1、保证单位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

在本县范围内,如果情况(公务)紧急,直接电话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即可出车。

如果临时无车,也可以先打出租车,相关费用待事后由机关办公室核实经主任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2、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

单位领导用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实行登记制度和派车单制度,确保随时随地工作用车。

3、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用车。

属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会议等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其他会议、公差或同时多路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客车或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4、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属上述“四个保证”范围之内的事项一般应当派车,在现有车辆不能同时做到“四个保证”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保证,顺序如下: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单位领导工作用车—检查工作用车—市区内公务和事务用车。

(二)“两项制度”1、用车登记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市内短时用车)。

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然后出车。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6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6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6篇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1)1.目的为了使公司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3.车辆管理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安全、节约、规范”的原则。

公司公务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货运车暂交由采购部代为管理,公车使用部门需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及批准人备查。

3.1车辆的购置与管理3.1.1公司总经办负责车辆的购置工作。

3.1.2公司总经办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和保险资料的保管,以及办理证照审验等工作。

3.2车辆的调度3.2.1公司总经办负责公车的统一调度。

3.2.2公务车的使用仅限于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金额、办理有关紧急公务等事项;不提供私人用车,如遇特殊的紧急情况,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同意,经总经办安排用车,同时自行承担车辆通行费、油耗和意外损失责任。

3.3车辆的使用3.3.1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3.3.2总经办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的审批情况,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3.3.3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3.3.4车辆使用人在用车后,须填写当日出车记录,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按实填写“起点表数”、“止点表数”等数据,以便相关部门建立台帐及审核。

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若由于工作等原因当天无法返回,除要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注明外,在用车前需提前报公司领导同意。

4.驾驶者管理4.1驾驶者资格申请驾驶车辆者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证,凭证驾车,否则发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一概与公司无关。

4.2驾驶者要求及纪律4.2.1驾驶者要遵守国家有关驾驶员、车辆各项管理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车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精选30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1一、车辆使用1本公司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

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

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

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办公室和公司领导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

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维护、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设立公务车辆管理机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调度工作。

第五条管理机构职责包括:1. 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和调度方案。

2. 监督车辆使用情况,确保合规使用。

3. 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工作。

4. 处理车辆事故和违章事宜。

5. 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六条公务车辆使用应严格限定在执行公务活动范围内。

第七条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驶证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车辆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公务车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禁公车私用。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条公务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应选择资质合格的维修单位,并建立维修档案。

第十二条车辆保养应按照厂家规定和使用情况制定保养计划。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应实行费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运行成本。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费用包括燃油费、保养费、维修费等,应单独核算,定期公布。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务车辆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 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1. 职责(1) 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 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

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 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

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

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

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 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

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

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

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1) 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4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4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运营安全,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公车指公司所有的用于工作需求的专用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车的使用对象为公司员工和公司指定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司公车的使用原则为“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第五条公司公车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共秩序,树立优良企业形象。

第六条公司公车的使用具有工作性质和正当性,不得滥用公车进行私人用途。

第二章公车的使用管理第一节公车的分配和使用第七条公车的分配原则为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等因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分配。

第八条公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员工和公司指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出借或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九条公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驾驶证、工作证等)并取得公司领导的书面批准方可使用。

第十条公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和时间。

第十一条公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和保养公司公车,确保车辆安全和维护。

第十二条公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加油地点和方式加油,并妥善保管相关费用发票和记录。

第二节公车的保养和维修第十三条公司公车的保养和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或经授权的维修单位负责。

公车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

第十四条公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承担。

第十五条公车的保养和维修工作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相应的申请和报告表格。

第十六条公车的保养和维修所需的备件和材料应由专门的负责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库存。

第十七条公车在保养和维修期间,应由专门负责人员提供借用车辆或其他应急车辆。

第三节公车的报废和调配第十八条公司公车因达到报废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无法维修时,应及时报废,并由公司指定部门进行调配或处置。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需要,最佳发挥公务车使用效率,在公司原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一、车辆的管理及使用1、公司公务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包括使用、维修、保养、清洁等工作。

2、用车人应事先向办公室申请派车,办公室按重要性及顺序,合理派车,应避免重复派车造成浪费。

不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的,不得派用车。

任何人不得点名指定用车,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固定为个人专车或变相固定为个人专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务车接送个人上、下班。

私人用车及外部协作单位借、用车,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派车手续。

经批准的私人用车,应按规定交费,私人用车发生事故或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除扣掉保险赔偿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4、公务车应填写行车记录,详细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由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确认。

经营部及车管专人应每月将行车记录收集汇总一次,用以车辆考核及对司机薪酬的发放。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的,应呈报主管领导对司机提出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公务车燃油由办公室统一开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外出购油报销时应到经营部说明并进行登记。

6、公务车保养应按规定到指定保养厂进行。

公务车维修、购件应由办公室进行认定,开具送修单,列明维修项目,到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在市外临时需购件或修理时,一般应电话请示批准后进行;通讯不便时,可先进行,回公司后说明原因,补办有关手续。

7、公务车不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整齐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随便停放在家中或外边。

8、公务车在执行任务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按交通法规定,先抢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车管专人,协助处理。

如属可自行处理的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车管专人报告。

9、因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一、使用范围
1.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2 公车主要用于公司员工的公务出行,包括但不限于出差、会议、接待等正式工作事项。

二、使用申请
2.1 员工因公务需要使用公车时,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公车使用申请。

2.2 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车时间、目的地、事由、乘车人员等信息。

三、使用审批
3.1 部门负责人收到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签字。

3.2 若涉及重要或特殊用车,需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四、使用规定
4.1 公车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4.2 使用公车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3 公车使用期间,用车人员应妥善保管车辆及车内物品。

五、使用记录
5.1 每次使用公车后,用车人员应填写公车使用记录表,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记录等信息。

5.2 记录表需由用车人员、驾驶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管理
6.1 公司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并具备良好的驾驶记录。

6.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

七、车辆保养维护
7.1 公司应建立车辆保养维护制度,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2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并记录保养情况。

八、违规处理
8.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驶、解除驾驶资格等处理。

8.2 若因违反规定导致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等,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11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11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11篇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 (1)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道路的整洁畅通;二、管理办法:1、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程序操作:下车打卡—进入停车场—打卡离开停车场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3、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5、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走贵重物品;6、车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7、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场;8、在停车场内如发生碰擦等事故,由双方车主自行协商解决。

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考核办法:1、未按上述规定整齐有序停放的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50元/次;重犯加倍;2、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考核30元/次。

重犯加倍;3、在停车场内吸烟的,考核1000元/次,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重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4、未按规定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5、所有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损坏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6、员工严禁将停车卡借给他人用于停放车辆之用,一经查实,考核100元/次,重犯加倍;7、车辆在停车场内肇事,造成停车场损失的,由肇事车主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请各位员工共同遵守,营造一个文明停车环境。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 (2)一、目的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公司开票员、在外业务员(普药、基药)、司机、各部门主管及享受话费补贴人员。

三、具体内容1、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包括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公司座机在上班工作时间保证开机。

如有特殊原因须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2、手机、座机应保证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若如有事请假,本人负责接听的座机应托付给他人暂为接听。

国企公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国企公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公务用车,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特种车辆、备用车辆等。

第三条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务原则: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服务企业发展;2.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公务用车,降低运行成本;3. 公开原则: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规范原则: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备第四条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1. 部门正职领导:配备一辆公务用车;2. 部门副职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配备一辆公务用车;3. 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要,经批准后可配备公务用车。

第五条公务用车配备程序:1. 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务用车配备申请;2. 审核批准:企业领导对公务用车配备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3. 购置车辆:根据批准结果,购置符合标准的公务用车;4. 登记注册:对购置的公务用车进行登记注册,并纳入企业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章公务用车使用第六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1. 执行公务;2. 参加企业组织的活动;3. 因公出差;4. 其他经批准的公务活动。

第七条公务用车使用程序:1. 提前申请:使用公务用车前,需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企业领导批准;2. 领用车辆:经批准后,到公务用车管理部门领取车辆;3. 使用车辆: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确保行车安全;4. 返回车辆:使用完毕后,将公务用车返回公务用车管理部门。

第八条公务用车使用注意事项:1. 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2. 不得擅自改变公务用车的用途;3. 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转借、出租、出售;4. 不得利用公务用车谋取私利。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四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四篇)

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一、公车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公司公车是一种重要的资产,使用合理和按规定使用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维护公司形象,加强管理。

因此,为确保公司公车的合理、规范使用,制定本规定。

二、使用范围和车辆配备:公司公车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工作需要,包括员工接送、外出开会、公务出差等。

车辆种类和数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配备,具体由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公司公车的保养和维修由专门的保养维修部门负责。

员工使用公车时要注意车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保养和维修费用由公司负责承担。

四、公车的使用权限和申请手续:1. 公车的使用权限:(1) 公司员工: 具备公司电子门禁卡的员工可申请使用公车。

(2) 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可直接使用公车,但需提前在公司相关系统中登记。

(3)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直接使用公车,但需提前在公司相关系统中登记。

2. 申请手续:(1) 员工申请使用公车需提前一天在公司相关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注明使用时间、用途和里程数等详细信息。

(2) 部门领导申请使用公车需提前两天在公司相关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注明使用时间、用途和里程数等详细信息。

(3)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注明使用时间、用途和里程数等详细信息。

五、公车的使用规定:1. 使用地点:公车只能在公司内部使用,严禁私自使用公车进入个人住所及私人场所。

2. 使用时间:公车的使用时间限制在工作时间范围内,非工作时间不得随意使用公车。

3. 使用用途:公车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工作需要,如接送员工、外出开会、公务出差等。

严禁将公车用于个人私事。

4. 车辆驾驶:(1) 公车的驾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持有相应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

(2) 非司机员工使用公车时需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5. 公车使用记录:(1) 每辆公车配备车辆使用记录簿,员工在使用公车前需仔细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时间、用途、里程数等。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站、企业站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公室,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司机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1、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其它私用。

6、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的,应先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8、公车私用时若受到违规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借用者负担。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11、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范文《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合理优化车辆运行效益,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处于公务活动之中,为了完成公务目标,实现公务活动的高效运行,必须建立科学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严禁滥用公车私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造成的浪费行为。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使用规定的行为,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车辆的申请和审批第六条各部门在进行公务活动时,根据需要提出用车申请。

用车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用车时间、地点、里程。

(三)用车事由及车辆数量。

(四)车辆具体要求。

第七条用车申请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车辆管理部门。

对于非常规用车申请,应提前到达一个月以上。

车辆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查检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务活动的实际需要,进行车辆的调度安排。

对于申请材料不全、不真实的用车申请,车辆管理部门有权予以驳回。

第九条车辆使用期间的延误、增加、减少和终止需要提前5小时申报,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后决定。

第十条涉及车辆使用补助的问题,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车辆使用补助,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验。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公务车辆使用期间,用车人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干净,妥善保管车载物品。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使用期间,用车人员应按照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标准使用车辆,不得违章、超载、超速或者酒后驾驶。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用车人员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处理。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年度检验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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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公车管理使用办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的要求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辆调度
(一)公务车辆日常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并做好用车登记。

(二)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派车。

因公务出差及在市内收发密件的,一般应提前通知。

(三)派出车辆必须按派车的用途、路线和时间使用。

改变用途、路线和延长使用时间等情况,由驾驶员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严格执行车辆统一派遣规定,提高车辆利用效率。

(四)未经分管领导同意和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调度车辆。

第三条车辆管理
(一)节假日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场,严禁私自出车和公车私用。

特殊情况下节假日用车的,需报经办公室统一登记,并报区纪委备案。

(二)车辆出车前必须在《钟山区团委派车单》上填写
车辆去向、时间等内容,使用完后再恢复到待车状态。

(三)车辆保险、年审及定期(公里)维护、保养由驾驶员提前提出申请,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办理及报销。

(四)团区委机关行政编制人员在规定区域内的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

规定区域外公务出行,除特殊情况外,试行社会化保障。

(五)以下情形可以使用单位公车:
1、用于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

2、取送机要密件、财务工作需要和有时限要求的紧急公务。

3、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要督查、暗访、慰问、观摩等工作。

4、各部、办、委、局调研和重要接待。

5、跨区域、下乡等远距离公务出行。

6、到交通条件差、社会方式化保障困难或成本过高公务出行。

7、确需以集中方式提供实物用车的车辆保障。

第四条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对车辆负有保管、保养、维修的责任,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运行,并随时保持
车辆内外整洁和良好的车容车貌。

(二)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车管部门的指挥和管理,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不开英雄车、不开违章车,严禁酒后开车。

行车途中不得搭乘无关人员。

对因违章驾驶被扣证或罚款的,按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责任由车辆驾驶员承担。

(三)驾驶员应遵守出车时间,做到提前到岗,做好出车前和回车后的检查,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驾驶员没有出车时,应按日常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请病、事假按团区委考勤制度执行。

(五)为保证安全行车,驾驶员应当在出车前注意休息,不疲劳驾车。

(六)驾驶员执行本制度成绩出色的,要给予表扬,并作为年度评比先进的依据。

凡有违反者,情节轻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和扣除奖金。

第五条车辆费用管理
(一)公务车辆加油时间与金额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

(二)机关车辆若需修理,由驾驶员填报预算,办公室主任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再前往指定修理厂修理。

市区以外出车途中发生故障,经口头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在途中修理。

车辆维修后由驾驶员审核、验收。

(三)机关车辆修理费须按程序审核,按财务审批规定报批。

未经批准和验收,擅自修理或私自出车损坏而修理的,修理费用不予报销。

1、3000元以上(含3000元)10000元以下的车辆维修,由驾驶员组织鉴定,提出车辆维修意见,报请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批准;
2、10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由驾驶员组织鉴定,提出车辆维修意见,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提请会议研究批准。

(四)驾驶员出车过路费、出差补贴及所有杂费要求一事一报,一般应出差回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借款。

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个月。

第六条有关补贴规定
严格按照区财政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办法由团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之前车辆管理办法作废。

附件:1.钟山区团委派车单
2.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钟山区团委派车单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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