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幼儿园2017春资助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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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幼儿园

2017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计划为了贯彻落实县局关于“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以及“精准扶贫学生信息库建设”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汤峪镇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为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就学负担,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17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具体包括:1、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3、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4、父母双残。5、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6、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7、单亲家庭;8、精准扶贫户;9、双女户或独生子女户家庭;10、符合年龄(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大班就读的幼儿。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1、对符合年龄(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大班就读的幼儿免收保教费800元;

2、凡符合“资助对象”中一至九中任何一项的可申请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每生每学期375元。

三、办理程序

对符合年龄(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大班就读的幼儿

免收保教费,需将户主和幼儿信息也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申请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流程如下:

(一)申请程序

1、领取表格

学初按幼儿园通知,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汤峪镇郝口坡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宝鸡市2016——2017学年度学前一年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申请表》三份,并据实填写。

2、提供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三份;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三份;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三份;

(4)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双女户和独生子女需提供证件的复印件三份;

(6)精准扶贫户需提供建档登记表和明白卡复印件各三份。

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二)公示、审核

1、汤峪镇郝口坡幼儿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审,郝口坡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调查、

核对、园长审核、审批确认。

2、经审核确认后,郝口坡幼儿园将补助的幼儿花名册在园公示5天。

3、经公示无异议的幼儿名单,上报镇教委、县教体局审核。

(三)资助资金分发

资助金拨付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受助儿童监护人手中。

四、实施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幼儿信息建设。我园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我园在收到资助资金后15日内将资助资金支付给各资助对象,向资助单位上报《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发放清单》复印件,以供查核。

(四)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规定,郝口坡幼儿园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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