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服务规范20项
门诊规章制度
门诊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门诊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门诊规章制度,凡在本门诊就诊的患者和工作人员都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就诊须知。
1. 患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前来就诊,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医务人员。
2. 患者应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就诊,如有变动需提前通知,否则将影响正常就诊。
3. 就诊期间,患者需服从医生和护士的安排和指导,如有不适应情况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二、医疗服务规定。
1. 医生和护士应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诊疗流程,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 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3.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意愿,提供专业的医疗建议和治疗方案,不得强迫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三、门诊环境卫生。
1. 门诊区域应保持整洁、干净,医疗废物应按规定分类处理。
2. 医务人员应遵守手卫生和消毒规范,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确保就诊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四、医疗纠纷处理。
1. 如患者对医疗服务有异议,可向医院投诉部门提出投诉,医
院将积极处理并及时回复。
2. 医疗纠纷应依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暴力
或恶意行为。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在本门诊就诊的患者和工
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门诊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门诊规章制度
门诊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工作秩序,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患者就诊
体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医生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确保门诊时间内
能够提供医疗服务。
第三条门诊医生应穿着整洁、卫生的医务服装,保持良好的仪
表仪容。
第四条门诊医生应遵守医疗行为准则,不得随意更改诊断、治
疗方案,不得违规开具处方。
第五条门诊医生应认真对待每一位患者,耐心倾听患者的诉求,提供专业的医疗咨询和服务。
第六条门诊医生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
病情资料。
第七条门诊医生应定期参加医疗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提高诊疗质量。
第八条患者在就诊时应遵守医院规定的就诊流程,不得打扰医
生工作秩序。
第九条患者应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不得擅自更改或中断
治疗方案。
第十条患者应文明就诊,不得有辱骂、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
第十一条门诊医生和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如有纠纷,应通过医院
规定的投诉渠道和调解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门诊医生和患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诊、停诊等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负责解释,并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门诊规章制度
门诊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医院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患者需提前预约门诊时间,如有急诊情况,应立即前往急诊科就诊。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门诊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手续。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穿着整洁、工作服装,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医务工作形象的服装。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门诊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私自接受患者礼物、红包等,不得与患者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耐心倾听患者诉求,如实提供医疗服务,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八条患者需按照医嘱和规定的就诊流程进行就诊,不得在门诊大厅大声喧哗,影响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门诊工作期间,医务人员应保持工作台面整洁,不得在工作台面上吃东西、喝水等。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门诊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门诊规章制度,敬请遵守。
门诊规章制度
门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门诊的全体员工和患者。
第三条本门诊遵循“以患者为中心,服务至上”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文明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门诊重视队伍建设,注重员工素质提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携手共进,共同发展。
第五条本门诊积极开展科研与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六条本门诊将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和口碑。
第七条本门诊设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第八条本门诊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发挥公益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第二章门诊服务流程和规定第九条本门诊接待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和节假日休息。
第十条患者前往门诊就诊需携带有效证件并预约挂号,按照分诊护士的指引,到指定科室就诊。
第十一条医生会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开具处方并进行治疗,患者需按照医嘱进行服药和治疗。
第十二条本门诊对患者的隐私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患者如有异议或投诉,可向门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反映,门诊将积极处理并及时回复。
第十四条患者如有急救需求,可向门诊急救中心求助,医护人员会及时提供急救措施。
第十五条患者如需要转诊或住院治疗,门诊将协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和安排相关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患者如有需求,可提前预约门诊医生,方便就诊和咨询。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七条本门诊员工应遵守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规范,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晚到。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中需保持亲切热情的态度,耐心为患者解答问题,不得对患者发脾气或态度恶劣。
第二十条员工需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保持医疗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第二十一条员工需积极学习医疗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医德规范内容
医德规范内容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医德规范的具体内容如下:(1)救死护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医某私;(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关于实施医德医风规范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人道德素质,促进卫生改革,改善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医德,即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是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相互关系的指导原则.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新全意的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是社会主义医德的实质和核心。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益,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和财产状况,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6、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互学互敬,团结协作。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工作中,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1、不准利用看病难、住院难(包括介绍看病、安排住院手术等)机会以及利用处方、诊断、病假证明以权谋私利或索取、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务。
2、能在本院完成的就诊、检查、治疗、手术等不得私自转到其他医疗机构,从中获利。
门诊部医疗规章制度
门诊部医疗规章制度第一节总则为了规范门诊部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节医疗服务范围1. 门诊部医疗服务范围包括: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和急诊服务。
2. 医院门诊部应根据科室规划和人员配置确定开放时间,保证医疗服务顺利进行。
3. 医院门诊部应合理安排门诊医师的诊疗时间,根据患者需求设定医生门诊出诊时间表。
第三节患者权益保障1. 医院门诊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患者应按照医院规定进行诊疗,如有异议可通过投诉途径进行维权。
3. 医院门诊部应保护患者隐私信息,严禁泄露患者个人隐私。
第四节医生执业行为规范1. 医生应遵守医疗伦理规范,严格遵循医学规范实施诊疗。
2. 医生应及时更新医疗知识,持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诊断和治疗信息,避免造成误诊、漏诊等情况。
第五节医疗设施设备管理1. 医院门诊部应保证医疗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检修维护,确保医疗服务顺畅进行。
2. 医院门诊部应做好医疗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医院环境整洁。
第六节医疗事故处理1. 医院门诊部应建立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医疗事故原因,给予患者及时补偿。
2. 医务人员如发现医疗事故,应及时上报医院领导,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医院门诊部应定期开展医疗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节医疗费用管理1. 医院门诊部应依法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制定医疗费用。
2. 患者应按照医院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不得拒绝支付。
3. 医院门诊部应建立明细化的收费清单,防止医疗费用错乱。
第八节法律责任1. 医院门诊部及医务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医疗道德。
2. 如有医疗事故发生,医院门诊部及医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
3. 医院门诊部及医务人员应遵循医疗纪律,不得违规开展医疗活动。
第九节附则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医院门诊部所有。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印发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中医治疗服务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印发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中医治疗服务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包括综合、诊断、治疗、康复和中医5个类别,分为综合医疗、病理学诊断、中医医疗等10章。
其中,中医医疗明确规定了中医诊查、中医治疗、中医综合三部分共401项项目的技术规范。
在中医诊查方面,《技术规范》明确了经络穴位诊断、经络穴位分析、耳穴诊断、脉图诊断、舌象图诊断等项目的项目内涵、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内容。
如经络穴位诊断需详细掌握患者的主诉、病史,通过对疾病相关重点经络、腧穴皮部的望诊,体表循、摸、按、压的切诊等,判断病变的经络、脏腑,为选取腧穴,确定针灸治疗方法提供依据;需要1名医师,耗时30~40 min完成。
耳穴诊断需依据经络腧穴理论,通过望耳郭的色泽、形状,并进行切诊,或用耳穴探针、电针探测仪等对耳穴皮肤电阻等进行探测,以辅助诊断疾病;需要1名医师,耗时15~20 min完成。
在中医治疗方面,《技术规范》分别明确中药贴敷治疗、中药涂擦治疗、中药封包治疗等中医外治,锁骨骨折手法整复术、桡骨头骨折手法整复术等中医骨伤治疗,普通针刺、特殊穴位针刺、特殊手法针刺等针刺法,艾条灸治疗、隔物灸治疗、雷火针灸治疗等灸法,拔罐法及穴位埋线治疗、子午流注开穴法等其他针灸治疗,颈椎病推拿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推拿治疗、头痛推拿治疗等中医推拿治疗,血栓性外痔切除术、内痔硬化剂注射术等中医肛肠治疗,白内障针拨术、脊柱针刀治疗等中医特殊治疗的项目内涵、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等技术规范。
如普通针刺使用普通毫针,选择一般常用腧穴,根据病情及腧穴特点选择进针的深度、角度及刺激量,取得所需针感,采用单式补泻手法,决定是否留针、如何留针;需要1名医生,耗时20~60 min完成。
在中医综合方面,《技术规范》明确了中药特殊调配加工、辨证施膳的技术规范。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有哪些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各门诊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门诊部门指医院为患者提供诊疗、药物和医疗服务的科室。
第四条门诊部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守信、高效。
第五条门诊医护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医疗纪律,积极服务,保护患者隐私。
第六条门诊医护人员应当熟悉门诊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二章门诊接待第八条患者到达门诊部门,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挂号。
第九条患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配合医院进行病情评估。
第十条患者在门诊候诊期间应当维持秩序,注意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患者在门诊候诊期间应当保持礼貌,不得扰乱医疗秩序。
第十二条患者有服从医护人员指导、接受治疗的义务。
第三章门诊医疗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病历记录,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八条门诊部门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配发药品。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嘱正确、规范开具药品处方。
第二十条药品配发人员应当核对患者身份,仔细查验处方,防止错发、漏发。
第二十一条患者应当如实告知药物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
第二十二条患者购药时应当仔细核对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遵医嘱用药。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二十三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来自患者的投诉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门诊部门应当不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第二十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六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约挂号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医院就诊规章制度汇编表
医院就诊规章制度汇编表第一篇:医德医风1. 医务人员应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并秉持医德,尊重患者,恪守职业道德准则;2. 医务人员不得拒收患者,不得擅自更改、冒用其他医生诊疗;3. 医务人员应保持医学知识更新,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患者;4. 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秘密保护,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5.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选择,积极倾听患者需求,提供专业建议;6. 医务人员应文明用语,不得辱骂、歧视患者,对患者态度应亲切、友好。
第二篇:就诊规定1. 患者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就诊卡前来就诊,如需转诊或用药,应提供相关医疗报告;2. 患者应按照医生叮嘱,如实描述病情,服从医嘱、合理用药;3. 患者应保持医院内卫生环境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4. 患者应遵守医院就诊规范,不得擅自进入医务禁区,不得干扰医疗秩序;5. 患者应尊重医务人员,文明交流,不得言语或行为上有攻击性、侮辱性;6. 患者应按规定时间前往医院就诊,如因故不能前往,应提前通知医院。
第三篇:门诊服务条例1. 门诊时间:早晨8: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供应门诊服务;2. 门诊挂号:患者应提前到医院挂号处挂号,逾时不受理;3. 医疗咨询:医院设有咨询台,患者可前往进行医疗咨询,医务人员应积极解答;4. 药品发放:患者应凭处方在药房领取药品,不得过量购买和非法转卖药品;5. 就诊流程:患者应按照挂号顺序就诊,不得插队或拥挤;6. 门诊复诊:患者应遵守医生复诊时间,按时前往就诊,如需延迟,应提前通知。
第四篇:住院管理1. 住院手续:患者应携带身份证明、住院通知单前往医院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2. 住院费用:患者应提前缴纳住院押金,如遇突发情况需要垫付费用,医院应提供相应帮助;3. 住院安全:医院应保障患者在院内的安全,定期巡查,加强监护;4. 住院护理:医院应配备专业护理人员,提供患者所需的护理服务;5. 出院管理:医院应根据医嘱及患者康复情况,及时安排出院手续,提供出院建议;6. 遵医嘱:患者在住院期间应严格遵守医生医嘱,不得擅自停药或变更治疗方案。
医院医院服务标兵评分标准
医院医院服务标兵评分标准医院服务标兵评分标准一、概述医院服务标兵评分标准旨在评估医院服务质量的优劣,并根据评分结果表彰和奖励表现优秀的医院。
本标准将从医院服务体验、医疗技术水平、医院管理与运营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得分。
二、医院服务体验评分标准1. 接待服务- 医院门诊大厅设施完备,环境整洁,提供舒适的候诊区域。
(得分范围:0-10分)- 医院提供便捷的挂号服务,包括线上挂号、自助挂号等。
(得分范围:0-10分)- 医院接待人员服务态度友好、热情,能够及时解答患者疑问。
(得分范围:0-10分)2. 医生服务- 医生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诊断疾病并提供有效治疗方案。
(得分范围:0-20分)- 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良好,能够耐心倾听患者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解答和建议。
(得分范围:0-10分)3. 护士服务- 护士工作细致、认真,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
(得分范围:0-10分)- 护士态度亲切、温和,能够给予患者安全感和关怀。
(得分范围:0-10分)三、医疗技术水平评分标准1. 医疗设备- 医院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求。
(得分范围:0-20分)- 医疗设备维护良好,运行稳定,确保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得分范围:0-10分)2. 医疗技术团队- 医院拥有高水平的医疗技术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
(得分范围:0-20分)- 医疗技术团队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得分范围:0-10分)四、医院管理与运营评分标准1. 医院管理体系- 医院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
(得分范围:0-20分)- 医院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能够有效提高医院运营效率。
(得分范围:0-10分)2. 医院服务质量监控- 医院建立服务质量监控机制,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
(得分范围:0-20分)- 医院能够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赔偿。
门诊规章制度文本格式
门诊规章制度文本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门诊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门诊部门是医院的门面,门诊工作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声誉和患者的利益,因此,所有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门诊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尊重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第二章门诊工作流程第五条门诊部门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第六条患者来到门诊部门后,首先要进行挂号,挂号后取号等候,医生将按照挂号顺序为患者进行诊断。
患者如有疑问可以向护士咨询。
第七条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必须全面详细的了解患者的病情,做到诊疗相符,确保医疗质量。
第八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患者的治疗情况,保证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三章患者权益保障第九条门诊部门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将医疗服务强加于患者,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咨询。
第十条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当认真对待患者的意见,避免产生矛盾,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第十一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病情泄露给外人,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二条门诊部门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报告上级领导,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处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恶化,确保医疗秩序。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门诊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将被扣除工资。
第十五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接受患者的礼物或贿赂。
第十六条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医德医风,不得将医院的名誉和患者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第六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做到科学管理。
门诊病人规章制度
门诊病人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门诊秩序,提高门诊服务质量,保障病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文明就医,互相尊重,不得损害医院医疗秩序和其他患者利益。
第三条门诊病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医院门诊,携带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病例资料,便于医护人员诊断。
第四条门诊病人在就诊过程中应当如实向医生陈述病情,配合医生进行检查,不得故意隐瞒病情或提供虚假资料。
第五条门诊病人应当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服从医嘱,正确使用药物,遵守各项治疗规定,注意休息,饮食调节。
第六条门诊病人在排队候诊过程中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候诊区内吸烟、喝酒或嘈杂影响其他病人。
第七条门诊病人应当自觉保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候诊区内吃零食、吃饭或喧哗。
第八条门诊病人应当尊重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不得辱骂、恐吓或侮辱医务人员,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门诊病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就诊,应提前及时通知医院,避免造成医疗资源浪费。
第十条门诊病人如对医院服务不满意,可向医院投诉,但应合理合法,不得采取暴力行为。
第十一条门诊病人应当自觉支付医疗费用,不得拖欠医疗费用,否则将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门诊病人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记入医疗档案,对其今后的就诊将留下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门诊病人如有不服从规定或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医院相应管理处罚。
以上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希望广大门诊病人自觉遵守,配合医院管理,共同营造良好就诊环境,提高门诊服务质量。
门诊部规章制度目录
门诊部规章制度目录1. 院内门诊部简介2. 员工行为规范2.1 工作时间和考勤要求2.2 服务态度和沟通技巧2.3 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2.4 保密义务和信息管理2.5 禁止吸烟和限制手机使用3. 患者就诊流程3.1 挂号及排队规定3.2 就诊须知和病历填写3.3 医生问诊和体检流程3.4 处方开具和药品领取3.5 急诊处理和出诊要求4. 门诊部设施及设备使用4.1 病房和诊室卫生要求4.2 医疗设备使用规范4.3 医疗废物处理要求5. 门诊部安全管理5.1 消防安全和电器使用5.2 突发事件处理和紧急救援5.3 财产保护和防盗防患6. 紧急医疗情况处理6.1 心肺复苏和急救措施6.2 窒息和呼吸急救处理6.3 外伤处理和止血措施7. 违规行为处罚制度7.1 违反规章制度处罚7.2 工作失误和疏忽处理7.3 不当行为和纪律处分8. 门诊部改进和反馈机制8.1 员工培训和持续教育8.2 患者满意度调查8.3 公开投诉和申诉渠道以上目录为门诊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门诊部的正常运行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以下将详细介绍每一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执行标准。
1. 院内门诊部简介门诊部是医院中负责接待患者并进行轻微治疗的部门,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医疗服务。
它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社会公众提供诊疗服务的责任。
2. 员工行为规范2.1 工作时间和考勤要求所有门诊部员工必须按时上班,遵守工作时间和考勤要求。
迟到、早退或缺勤必须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2.2 服务态度和沟通技巧员工应以友好、耐心和尊重的态度对待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高效的沟通技巧、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倾听能力是必备的。
2.3 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整洁的仪容仪表,穿戴工作服,并佩戴工作牌,体现职业形象和专业精神。
2.4 保密义务和信息管理员工必须严守患者隐私,对患者隐私及相关信息保密。
在信息管理和使用上要合法、公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门诊服务台工作管理制度
服务台工作管理制度
1.提前上班,挂牌上岗,仪表端庄,着装规范,态度和蔼,礼貌用语。
2.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服务流程,熟悉公费医疗、医保政策及门诊专科、专家出诊等信息,接到问题耐心细致,准确预检、导诊,执行首问负责制。
4.维持门诊大厅秩序,主动为患者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和便民措施(为残疾人、老年患者提供轮椅、协助就诊,保管寄放物品、提供雨伞、助行器、针线、笔、纸、邮寄化验单等)。
5.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汇报流程,处理好各种应急事件(负责转运送患者等)。
6.负责门诊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按时、按序更换宣传板,并做好记录。
7.保证轮椅等正常使用,损坏及时报修。
8.接待病假盖章时,必须严格核对医生签名、图章、病历和病假日期,相符后再盖章。
9.下班前负责大厅空调、电脑、关闭检查工作。
门诊规章制度
门诊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三条患者在就诊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医保卡,如实提供
个人基本信息和病史资料。
第四条患者应按照医生指示排队就诊,不得插队或私自更改就
诊顺序。
第五条医生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不得随意更改诊疗方案或药
品处方。
第六条医护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
离岗或违规使用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七条门诊收费应依据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不得私自加价或收
取非法费用。
第八条患者应文明就诊,不得在医院内大声喧哗、吸烟或乱扔
垃圾,保持医院内外环境整洁。
第九条门诊处方药品应按照规定开具,不得开具非必要药品或
超量用药。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患者或医务人员,医院将根据情
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另行公布。
门诊十三项管理制度
门诊十三项管理制度一、患者预约制度1. 门诊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预约挂号,预约挂号时间为1-3天,具体挂号时间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诊情况确定。
2. 门诊患者应提前5-10分钟到达诊所,按时就诊。
如需取消预约,患者需提前至少2小时通知诊所,否则将无法重新预约挂号。
3. 门诊患者到达诊所后,需凭借身份证及就诊信息进行登记挂号,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慢性病证明。
二、接诊制度1. 接诊医生应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病历资料,了解患者病情和就诊需求,对于病情严重或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安排。
2. 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和体格检查,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如有必要,可开具化验、检查或其他检查的申请单。
3. 接诊医生应耐心接待患者,提供专业建议和治疗方案,对于患者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答,保证就诊质量和效果。
三、医嘱管理制度1. 接诊医生需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结果,进行恰当的治疗和医嘱,注意医嘱的详细性和准确性,避免病情恶化或误用药物。
2. 医生在开具医嘱时,应填写患者基本信息、诊断依据、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患者能清晰理解和正确执行医嘱。
3. 患者在领取药品时,应仔细核对药品和用法用量,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询问,避免用药错误或不当。
四、药品管理制度1. 门诊药房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配备正规药品和药具,避免购买假冒伪劣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房应设置专门的存储和保管区域,保持药品干燥清洁,避免日光直射和污染,定期清点库存,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配药时,应按医生开具的处方准确发药,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避免患者误用或用药过量。
五、医疗费用管理制度1. 医生在开具医疗费用时,应明码标价、公开透明,不得乱收费或以各种理由增加患者负担,确保医疗费用公平合理。
2. 医疗费用核算应按规定程序,凭有效票据开具收据,及时结算和退费,保证患者权益和门诊正常运作。
3. 针对医保患者,应根据社保政策,规范报销流程和材料要求,保证患者的医疗报销权益。
门诊日常规章制度范本
门诊日常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门诊部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遵守医疗伦理,秉持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第四条门诊部工作人员应当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五条门诊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患者隐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六条门诊部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学习医疗知识,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七条门诊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医疗卫生法规和医院制度执行医疗工作,不得违规开药、误诊误治。
第二章门诊服务流程第八条患者来院就诊,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挂号程序进行挂号,患者自愿选择医生、科室。
第九条患者初诊时应当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告知病情,提供必要的个人病历及检查记录,配合医生进行诊疗。
第十条医生应当认真听取患者诉求,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建议患者按照医嘱进行治疗,如有异议应当及时沟通。
第十二条医生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诊疗过程和治疗方案,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篡改病历。
第十三条医生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处方标准开具处方,不得开具虚假处方,不得滥用抗生素和激素药物。
第十四条药剂师应当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合理配药,确认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和用法用量正确无误。
第十五条护士应当按照医嘱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包括注射、输液、换药、护理等,确保操作规范、安全有序。
第十六条患者取药时应当核对药品信息,仔细阅读服用说明,如有疑问应当向药剂师咨询,正确按医嘱服药。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与意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八条门诊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版)
1.2.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出生缺陷防治
25
1.提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的宣传与咨询。
2.开展孕前生殖健康和孕情、环情检测等技术服务。
3.做好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
4.为社会公众和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
5.配合开展孕前优生优育检查。
1.社区中心没有专用的计生服务场所,扣15分。每年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宣传与咨询不得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没有计生宣传资料架及相应的宣传资料,扣2分。
1.1.6住院服务
20
1.提供住院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使用率达到80%以上。
2.以康复、护理床位为主,有条件的可提供临终关怀、老年养护等服务。
1.病床使用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社区中心应至少有5张床位,少一张扣1分;不能提供临终关怀、老年养护的,扣5分。
现场观察,核查病床使用率
1.1.7康复服务
评分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1.服务能力
1.1
医疗服务
1.1.1门诊服务
25
1.中心设置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等。
2.全科诊室数量应满足需求。
3.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诊疗病种满足基本要求。
现场观察,查看机构年度报表、卫生年鉴,门诊日志
1.1.2急诊抢救
15
1.有完善的院内外突发事件急救制度及流程,岗位职责明确,每年至少开展1-2次急救应急演练。
2.设立有专门的抢救室,抢救仪器设备及药品完善、有效。
3.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及护士能熟练操作抢救设备,熟练掌握不少于10种急救技能。
医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本类说明: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预防保健项目和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共计四类86项。
我省可开展86项。
本类编码为10000000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1)由医生指定在院内换号诊断;(2)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
3、出入院时间的计算:一日内不论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住院天数,一日内无论什么时间出院均不计算住院天数。
4、门诊医药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不得另外收费。
5、知名专家名单由各医院推荐,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认定后公布,方可执行知名专家诊查费标准。
6、各级医疗机构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规定比例设置普通病房床位,省级不低于30%、市级不低于40%、县级不得低于50%。
设施、设备条件高于普通病房规定的可报省物价局另行核定价格。
7、妇科检查用的一次性扩阴器、垫单、一次性手套等可按每人次5元收取成本费,耳鼻喉科、口腔科可按每人次2元收取器械耗损费。
经省价格、卫生主管部门核实,口腔科使用牙科手机特殊消毒仪(仅指预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可按每二、医 技 诊 疗 类本类说明:1、医技诊疗类包括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核医学、放射治疗、检验、血型与配血、病理检查,7个二级分类,总分类码为2,二级分类码为21-27。
本类项目数共计988项,我省目前可开展843项。
2、使用放射免疫学方法的各种检验项目不统一列在核医学类下,请在检验类查找。
3、“核医学内照射治疗类”(分类码2306)项目均为开放性核素治疗。
封闭性核素治疗项目列入“放射治疗”类之“后装治疗”类中(分类码2404)。
4、肿瘤的非放射性物理治疗项目(如射频热疗、高强度超声聚焦治疗等)列入“放射治疗” 类中(分类码2407)。
5、肿瘤细胞的化疗药物敏感实验项目列于“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类之“药物敏感试验”类中(分类码250502)。
6、组织器官移植所需的各项检验(HLA检查等)列入“血型与配血”类中,项目编码为260000023-26000002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⑼
正常坐诊
门诊,保证正常门诊的医疗服务质量,接诊初诊病人不少于15分钟,复诊病人不少于10分钟。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填写门诊日志。
若因科主任安排不当而发生空岗,扣100元,科主任已安排而未到岗者,扣当事人100元。没填写门诊日志扣50元。
违反规定发生投诉的,按院有关规定执行。
⑸
操作规范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工作认真,检查治疗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爱护仪器设备,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医疗,若发生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根据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执行。
⑹
环境规范
门诊各窗口、诊室、功能检查、检验及治疗场所,要始终保持窗明几净,物品陈设规范,环境安静幽雅有序,工作人员禁止抽烟,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保持环境卫生。无乱张贴现象。
违反一项扣5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⑶
工作规范
门诊各窗口、各诊室和其他功能检查室必须做到准时开窗开诊,不脱岗、不窜岗、不提前关窗关门
违反一项扣50元。
⑷
医疗行为规范
“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满意为目标,自觉履行承诺,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遵纪守法,廉洁行医,不以医谋私,不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做到“三合理”;坚持首诊首科负责制,认真履行职责。
导医人员未及时到位扣20元;院领导接待、门诊值班主任缺席扣50元。
⑻
挂号收费
提前10分钟准时开窗,亮证上岗,了解医学常识,指导病人挂号,耐心解答病人询问,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唱收唱付,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及时解答收费疑问,遵守财务纪律,收款及时上交财务。熟练掌握所有相关收费项目,加强责任心,确保准确无误。
门诊服务规范20项
内容
基本要求
考核处罚
⑴
着装规范
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佩带胸牌,不浓妆艳抹,不准戴手链、戒指和耳环,不准穿拖鞋、响底鞋上班。
违反一项扣50元。
⑵
服务规范
患者至上,态度和蔼,尊老爱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有问必答,微笑服务,必须讲普通话,不准发生冷、硬、顶等现象。
一处卫生未打扫扣责任人10元并扣科主任10元;三处以上扣责任人50元并扣科主任50元;一处特别严重扣100~300元并扣科主任;三处以上特别严重扣500元并扣科主任;整体卫生未打扫扣责任人300元并扣科主任;发现一个烟头扣50元。
⑺
服务台规范
服务台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严格认真履行门诊一站式服务规范,做好咨询、导诊导医和特色服务等项工作;严格执行院领导接待日和门诊值班主任制度,门诊服务台提前一天通知到本人。若因故不能出勤的,院领导由院办协调,值班主任由门诊部协调,保证大厅的正常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