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罪犯暴狱事件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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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罪犯暴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理论探讨。

在封闭式管理的监狱中,随着上海各监所监管硬件设施的完善和提高,防罪犯脱逃已经不再是监狱安全防范工作的最大重点,而防止罪犯暴动越狱、哄监闹狱、劫持人质、群体斗殴、强行冲监、行凶破坏等暴狱案件则成为我市狱内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

(一)、在集中关押、封闭管理的监狱中,罪犯脱逃的机会较少,难度较大,对于不安心和不甘心服刑改造有逃跑思想的这部分罪犯来说,他们脱逃的愿望不能实现,就可能出现思想上的变化。其变化有三种:一是极少部分继续想更好的办法寻机脱逃,二是较大部分知难而退,安心改造,三是较少部分罪犯由于脱逃愿望得不到满足,将以暴力或绝望自杀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暴力形式以劫持人质、组织暴狱、哄监闹事等形式制造混乱,寻机实现脱逃或以所有可能的暴力方式发泄心中不满。

(二)、集中关押,封闭管理的监狱环境对罪犯造成较多的心理问题。

1、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如果一个人较长时间脱离社会,这个人会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一定的心理问题。

2、由于客观上与世隔绝,罪犯如发生家庭变故或其它情感变故无法解决将不时引起罪犯的思想突变,在不能回家解决的情况下,转而变为对监狱的仇视,引发暴力事件。

3、监狱内部环境的诸多特点容易给罪犯造成一些心理问题。封闭的环境使人感到压抑、绝望;因性权利无法行使容易把兴冲动转化为暴力冲动;干警管理水平差异和罪犯的恶意骚扰不时激起罪犯的愤怒、仇视;室内轻体力劳动简单、枯燥也容易使罪犯感到压抑、烦躁和精力无处发泄。

因此相对于罪犯脱逃,发生罪犯暴狱案件可能性相对较高,并且一旦发生,其危害性往往很大,甚至有可能对于监狱是毁灭性的打击。而狱内暴力案件的发生,往往具有其隐蔽性、突发性、突变性、发生的条件要求较低(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甚至不需要任何工具和特定的地点)等特点,这给我们预防的工作造成较大的困难,也给我们的预防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监狱处置罪犯暴狱工作预案的设计。

监狱预案的内容包括预案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处置工作性质和原则、处置工作程序、处置工作职责、现场处置程序、和后期处置程序等。所以预案要围绕制定的目的,结合所属监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策划和组织演练。

(一)预案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罪犯暴狱事件,确保监狱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监狱管理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市属总队联合下发的《处置监狱突发事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罪犯暴狱工作预案处置工作性质

罪犯暴狱事件是指数名罪犯持械非法占据监所部分区域,或准备冲击监狱大门,经干警教育、劝阻不听,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监狱干警以及武警部队、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或者紧急处置的事件。

(三)罪犯暴狱工作预案处置工作原则

处置罪犯暴狱工作应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处置”的原则进行。

(四)罪犯暴狱工作预案处置工作程序

1、报警;

2、启动预案;

3、成立指挥部;

4、警力结集;

5、现场处置;

6、后期处置;

(五)处置工作职责

1、监狱指挥室:

接到事发部门报警信息后,及时报告监狱领导。根据监狱领导指示,向监狱各部门下达启动本预案警报,并通报驻监武警、驻监检察室。

2、应急指挥部:

(1)根据监狱指挥室的报警,监狱马上成立处置罪犯暴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

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召集指挥部人员分析、研判案情的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并初步确定案情后,立即上报监狱管理局;

(2)应急指挥部根据暴狱事态发展情况,调集应急处置队伍,主要调集监狱防暴干警和监狱突发事件应急行动处置组成员,并依照“封锁现场,警戒控制,疏导教育,化分瓦解”的处置方法,决定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处置的处置手段。

3、行动处置组:

(1)安排驻监武警部队对五号门、二号门、三号门及周围进行封锁,安排监狱防暴队干警加强2、3、5号门警力;

(2)划定警戒区域,实施警戒,并对暴狱罪犯实施包围,控制现场,并组成临时和暴狱罪犯对话组,临时对话组由监狱领导为组长,对暴狱罪犯开展政治攻势,进行分化瓦解工作,力求平息事件,通过对话可以处置的立即处置,不可立即处置的,力求控制,等待应急指挥部行动指示进行平暴。

(3)负责现场排摸收集线索,提供有关罪犯的档案材料及动态资料;

4、警力保障组:

(1)接警后,迅速赶到应急指挥部规定地点,组织协调监狱防暴队,发放携带防暴器材,听候行动处置组出警指令;

(2)另组成20到30人的预备人员在监狱指挥中心待命,用以预防其他突发事件;

5、情况联络组

(1)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情况,提供文字材料;

(2)保证机要的安全收发及文字、图片资料的制作发送。

6、后勤保障组:

(1)在应急指挥中心指派下,携带防暴警用器械送到干警结集点。

(2)在应急指挥中心调派下,救护车辆和医务人员立即赶到现场,随时准备抢救。

(3)技术开发科负责将事发地点的控制摄像点切换至指挥部现场屏幕上;(4)监控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对现场进行监控并录像;同时在应急指挥中心调派下,派出移动录像机对全程录像,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证据。

(六)现场处置程序

1、报警启动预案

(1)根据监狱《一事一报工作制度》,事发监区一旦掌握和发现发生罪犯暴狱信息后,应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对讲机、报警器等方式迅速向监狱指挥室报警。

(2)监狱指挥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及时报告监狱领导。根据监狱领导指示,向监狱各部门下达启动本预案警报,并通报驻监武警、驻监检察室。

2、成立指挥机构

(1)根据监狱指挥室的报警,监狱马上成立处置罪犯暴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监狱处置罪犯暴狱事件应急指挥部是监狱应对罪犯暴狱事件的领导机构。决定和部署罪犯暴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监狱指挥部组成:监狱指挥部由本监狱领导和各业务处室领导,以及驻监检察室、武警中队领导组成。事发当日在监狱的监狱领导为总指挥(按警号排序在第一的)。总指挥:监狱长,副总指挥:政委、副监狱长、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工会主席;成员:刑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后保处主任、财务科科长、驻监检察室领导、武警中队领导。

3、警力结集:

工作日时间:由监狱防暴队和武警作为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机关干警和武警后备队作为应急处置的第二梯队;

非工作日期间:由应急指挥部按照事态,进行召集应急分队。监狱建有一支快速应急分队和三支一般应急分队。

快速应急分队:由青年警官团干警组成。

第一应急分队:由家住附近地区的干警组成。

第二应急分队:由家住就近地区的干警组成。

第三应急分队:由家住市中心等地区的干警组成。

4、事发监区

(1)将未参与暴狱的罪犯带离现场,与暴狱的罪犯隔离,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监区领导、分监区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政治攻势,瓦解暴狱罪犯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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