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定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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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定额法
产品成本核算的定额法,是反映和监督生产费用和产品成本脱离定额的差异,把产品成本的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结合在一起,加强成本管理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1.定额法的特点
(l)事先制定产品的消耗额、费用定额和定额成本作为降低成本的目标。
(2)在生产费用发生的当时,就将符合定额的费用和发生的差异分别核算,以加强对成本差异的日常核算、分析和控制。
(3)月末,在定额成本的基础上,加减各种成本差异,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为成本的定额考核和分析提供数据。
2.定额成本的制定
采用定额法计算产品成本,必须首先制定单位产品的原材料、动力、工时等消耗定额,并根据各项消耗定额和原材料的计划单价、计划的工资率(计划每小时生产工资)或计件工资单、制造费用率(计划每小时制造费用)等资料,计算单位产品的各项费用定额和单位产品的定额成本。产品定额成本的制定过程,也是对产品成本进行事前控制的过程。产品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和定额成本的确定,既是对生产耗费、生产费用进行事中控制的依据,也是月末计算产品实际成本的基础,是进行产品成本事后分析和考核的标准。
3.脱离定额差异的计算
脱离定额的差异,是指生产过程中,各项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脱离现行定额或预算的数额。为了及时正确地核算和分析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控制生产费用支出,应当在发生生产费用时,为符合定额的费用和脱离定额的差异,分别编制定额凭证和差异凭证,并在有关的费用明细表和明细分类账中分别予以登记。因此,对脱离定额差异的核算,是实行定额法的重要内容。为了防止生产费用的超支,避免浪费和损失,差异凭证填制以后,还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将脱离定额差异的日常核算同车间或班组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依靠各生产环节的职工.
4.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
在采用定额法计算产品成本的企业中,为了便于对产品成本进行考核和分析,材料的日常核算都应按计划成本进行。因此,日常所发生的原材料费用,包括原材料定额费用和原材料脱离定额的差异,都是按照原材料的计划单位成本计算的。前者是原材料的定额消耗量与其计划单位成本的乘积,后者是原材料的消耗数量差异与其计划单位成本的乘积,即按原材料计划单位成本反映的原材料消耗的数量差异(量差)。两者之和,就是原材料的实际消耗数量与其计划单位成本的乘积,即原材料的计划价格费用。因此,在月末计算产品的实际原材料费用时,还必须考虑所耗原材料负担的成本差异问题,即所耗原材料的价格差异(价差)。其计算公式如下:某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成本差异=(该产品原材料定额费用±原材料脱离定额差异)×原材料成本差异率
为了简化核算,各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成本差异一般均由各产品的完工产品负担,月末在产品不再负担。
5.定额变动差异的计算
定额变动差异,是指因修订消耗定额或生产耗费的计划而产生的新旧定额之间的差额。
月初产品定额变动差异,可以根据定额发生变动的在产品盘存数量或在生产品账面结存数量和修订前后的消耗定额,计算出月初在产品消耗定额修订前和修订后的定额消耗量而求得。为了简化计算工作,也可以按照单位产品费用的折算系数进行计算。即将按新旧定额所计算出的单位产品费用进行对比求出定额变动系数,以此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定额变按动系数=按新定额计算的单位产品费用/按旧定额计算的单位产品费用
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按旧定额计算的月初在产品费用×(1-定额变动系数)
各种消耗定额的变动,一般表现为不断下降的趋势,因而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通常表现为月初在产品定额成本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应从月初在产品定额成本中扣除该项差异;另一方面,由于该项差异是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因此还应将该项差异计人本月产品成本。相反,若消耗定额不是下降而是提高,那么,在计算出定额变动差异后,应将此差异加人月初在产品定额成本之中,同时从本月产品成本中予以扣除,因为实际上并未发生这部分支出。
在有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时,产品实际成本的计算公式应为:产品实际成本=产品定额成本±脱离定额差异±原材料或半成品成本差异±月初在产品定额变动差异定额变动差异一般应按照定额成本比例,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但是,若定额变动差异数额较小,或者月初在产品本月全部完工,那么,定额变动差异也可以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月末在产品不再负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动员全厂各个部门、车间的全体职工,对质量及产品质量成本进行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保证我厂产品在质量、成本和效益三者之间取得最佳的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成本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厂各部门全面协同配合。各部门在质量成本管理上,应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能,发挥各自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质量成本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为搞好这项工作,决定建立以总会计师为首的质量成本管理中心,由“全质办”、财务科、技术科、服务科、科研所、销售科负责同志组成,定期开展质量成本分析研究。
第四条按照“归口管理、集中核算”的原则,由车间成本核算员、科室,专(兼)职核算员负责本单位质量成本核算,财务科设专职质量成本会计负责全厂质量成本核算。质量成本核算程序,实行车间(职能部门)和厂部(财务料与“全质办”)两级核算体制。
第三章质量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和内容
第五条正确核算质量成本、质量收入和质量经济效益,降低控制质量过程的耗费,争取质量收入的提高,寻求增加质量经济效益的途径和方法,为提高质量管理提供信息资料。
第六条质量收入包括新产品研究收入、设计试制收入、生产质量收入、质量检验收入、销售质量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质量成本包括新产品试制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鉴定成本和预防成本等。
第八条质量收益包括本期实现质量收益、潜在质量收益、质量社会效益等。
第九条质量成本核算要划清三个界限。即划清质量成本收益与非质量成本收益的界限;划清各种产品的质量成本与质量收益的界限;划清质量成本中实现收益与潜在收益的界限(或显见与隐含的界限)。按照我厂实际情况,确定质量成本开支范围为:1.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所耗用的材料、办公费、差旅费及劳动保护费;
2.质量检测的仪器、仪表、工量具购置、折旧和维护费用;
3.产品、半成品、外购件和原材料的试验、检验、评审费;
4.质量管理人员工资、附加费和部门经费;
5.产品出厂前由于质量缺陷造成的材料和人工等损失,包括废品损失、不合格品返修费用、产品降级损失、停工损失等;
6.“三包”费用及其有关折价损失与赔偿费用;
7.用于质量管理的奖励支出与培训费;
8.其他与质量管理有关的费用。
第十条加强基础工作,各单位要根据质量成本核算的要求,健全原始记录与管理制度,把会计核算的原始记录统一起来,使预测、计划、控制和考核分析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十一条根据核算要求,建立统计台账,做好质量材料的统计与档案工作,以便形成完整的历史资料。
第十二条质量成本计划与控制是TQC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控制产品质量和生产工作质量的科学手段。故每季度均应由“全质办”牵头,财务科配合编制质量成本计划。
第十三条以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为控制对象,做到日常控制、事前控制和定期检查相结合,以班组为重点,进行工序控制,使质量、成本与效益达到最佳结合。
第四章核算方法
第十四条采用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实现(或显见)收支采用会计核算方法,对于潜在(或隐含)收支采用统计核算方法。对于质量成本,以会计核算为主,对于质量收入与收益.则以统计核算为主。
第十五条采用质量核算与财务会计核算相结合的形式,可不专设质量核算科目与账户。
第十六条实行质量成本核算与考核,促使质量成本下降,产品升级创优,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与市场占有率,扩大产品销售,给企业带来现实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计算质量成本的同时,还要计算质量收入和效益。一般主要采用统计核算方法。质量成本是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的耗费,质量收入则是产品质量提高之所得,与相关指示比较,反映企业实现的和潜在的质量效益。
第五章质量成本的分析与考核
第十七条每月要进行一次质量成本分析,各车间、部门主要应对质量成本的各个项目发生额及其增减原因进行分析说明;财务科主要进行数据分析;“全质办”负责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