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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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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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财会[2013]17号【发布日期】2013-08-16【生效日期】2013-08-1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2013年8月16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2013年8月16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为了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合理定价以及科学管理企业财务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下面是一个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框架,用于参考。

一、总则1. 核算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生产性资产和商品。

2. 核算范围: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3. 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核算方法。

4. 核算周期:按月进行成本核算。

二、直接成本的核算1. 原材料成本的核算:(1)购买材料时,要清楚记录采购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并及时进行入库。

(2)出库时,根据实际使用的材料进行领料,同时记录领料数量以及对应的生产单号。

2. 直接人工成本的核算:(1)记录直接人工的工时以及对应的工资标准。

(2)根据生产单号,核算直接人工工资。

三、间接成本的核算1. 生产制造费用的核算:(1)包括设备折旧、设备维修、电力、水费、厂房租金等费用。

(2)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维修记录、用电量、用水量等信息,按照一定的分摊基数进行核算。

2. 管理费用的核算:(1)包括工资、办公用品、行政费用等。

(2)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记录,按照相关比例分摊到各个产品上。

四、成本计算与核算1. 标准成本的制定:(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个产品的标准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以及间接成本。

(2)标准成本要按照一定周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2. 实际成本的计算:(1)按照标准成本和实际生产数据,计算出实际成本。

(2)记录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并进行分析。

3. 成本核算报表的编制:(1)编制成本计算表、成本分析表、成本收支表等报表,用于管理者分析和决策参考。

五、试行与完善1. 本制度试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在试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和反馈职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制度。

3. 制度完善后,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全员知晓并能够正确执行。

总之,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试行对于企业的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背景在现代企业运营中,为了实现成本掌控、提升效益、提高竞争力,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并提出试行方案。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指的是,为企业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库存环节建立一套合理的成本核算体系,用于监控成本,并以成本为基础制定价格、经营分析、经营决策,最终实现企业效益的提升。

具体来讲,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制造成本核算体系1.1 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直接用于产品制造的人工、材料、能源等费用。

企业需要建立详细的核算记录,保证直接成本的准确性。

1.2 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与产品制造有一定关系,但不能直接分摊到产品上的费用。

企业需要在生产成本中合理分配间接成本,并建立相关核算记录。

2. 产品销售成本核算体系2.1 销售成本销售成本是指,企业为销售产品所支付的成本,包括运输、推广、售后等费用。

企业需要在销售记录中详细记录销售成本。

2.2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为推销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促销、渠道等费用。

销售费用是影响销售利润的关键因素,企业需要在销售记录中记录和分析销售费用。

3. 存货成本核算体系3.1 直接材料成本直接材料成本是指,用于制造产品的原材料和材料使用费用。

企业需要建立详细的存货记录,包括不同种类和批次的原材料数量和成本。

3.2 直接人工成本直接人工成本是指,在制造产品过程中所使用的人工费用。

企业需要建立详细的人工记录,包括每位员工的工资和工时。

4. 经营分析与决策4.1 利润分析利润分析是指,用于分析产品利润、销售利润、产品线利润等的经济指标,进而分析经营状况和制定决策。

4.2 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指,通过制定预算、明确成本结构、分析成本异常等方式,控制产品制造和销售过程中的成本。

试行方案为了保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实施效果,建议采取如下试行方案:1. 制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详细的产品成本核算体系的实施方案,包括核算的具体内容、实施的步骤、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时间等。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读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读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读主讲老师李素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2013.8.16 内容提要:为改进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一步提高产品成本信息质量,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财政部于2013年8月16日发布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旨在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谋求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第一节制定背景一、谋求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要求制定本制度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制定本制度三、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节制定过程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为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适时建立专家工作机制,为会计标准建设提供机制保障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制定企业产品成本制度奠定扎实实践基础四、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为制定企业产品成本制度奠定扎实理论基础第三节制定思路一、和当前产品成本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发展趋势相结合成本核算方式已经由传统的手工记账向信息化转变。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以解决我国大中型企业的成本核算需求为定位,要求企业在ERP、SAP等信息技术广泛使用的基础上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利润越来越受到关注。

而产品成本的准确核算对企业的成本控制与利润优化尤为重要。

因此,推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企业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什么是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产品成本的准确核算,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它包括了诸如产品计划、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本分配等方面,确保各个环节的数据流通、可靠性与透明度。

为什么要推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1.了解企业盈亏情况只有通过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推行,才能使企业了解到整个生产过程的成本,从而管理成本、优化利润。

2.合理制定产品价格了解到产品的成本,才能知道在什么条件下产品能够实现利润。

通过这个来合理地制定产品价格,避免因价格过低导致的利润削减或价格过高导致市场竞争力降低。

3.分析市场需求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市场需求,以便调整生产计划或者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制度文件企业需要制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框架、标准流程以及实施方案等。

这其中要包括制度的目的、流程、责任主体、监督机制等信息。

2.设立专人负责企业首先需要设立专人负责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实施,该人员负责整个制度的推行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

3.逐步实施实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一个逐步的过程。

企业可以选择一部分产品,进行试行,包括评估、改进等工作。

不断完善,逐步实现规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

4.做好成本数据记录成本核算的关键在于成本数据的录入与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成本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准确、透明。

同时,将各个环节的成本数据打通,形成整个生产过程的数据信息流。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好处1.让企业了解盈利情况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行后,企业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盈利情况,处理各种成本问题,以优化利润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2.优化企业财务管理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行后,企业可以更好的管理和控制成本,降低不必要的支出,优化企业财务管理。

财会[2013]17号-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财会【2013】17号-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明细表

财会【2013】17号-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明细表

土地买价出让金土地买价、土地出让金、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地价拆迁补偿费农作物、危房补偿费、安置及动迁、回迁房建造费用市政配套费指缴纳给规划部门的政府基金契税以上项目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含减免额)其他税费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交易费用土地交易费、拍卖手续费、土地证费可行性研究费咨询论证费政府许可规费报建及公示费、施工图审查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防雷审查检测费、交通水土等环境影响评估费招标代理费工程招标费、手续费勘察测绘费水文地质勘察费、测绘费规划设计费规划费、设计费、交通水土等环境方案费场地通平费临时设施费、筹建费、三通一平费建筑工程费桩基工程费、基坑支护费、土方工程费、土建工程费、门窗工程费、屋面工程费、外墙工程费、公共装饰工程费安装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电梯设备工程费、排气通风工程费、消防人防工程费、防雷航空工程费、幕墙电子屏幕工程费精装修费住宅精装修费、商用房精装修费、商铺精装修费其他工程费工程检测费、新型墙改费(返还时冲减)、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社区管网工程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工程费园林环境工程费园林绿化工程费、环境卫生工程费、景观围栏工程费共用设施费开发项目内独立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配建设施费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费用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办公费用、折旧摊销费、劳动保护费、水电房租费(注:新文件认为房企不应有该项成本支出)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核算项目和范围财会[2013]17号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读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读

1、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等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

A.完工百分比法B.约当产量法C.原材料扣除法D.作业成本法答案D2、下列选项中,将外购软件与服务费作为特有支出的企业是()。

A.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B.文化企业C.农业企业D.房地产企业• A B C D正确答案: A3、建筑企业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确定和结转档期提供服务成本的方法是()。

A.原材料扣除法B.约当产量法C.完工百分比法D.定额比例法• A B C D查看答案正确答案: C4、某机械制造企业2012年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销售材料收入200万元,处置旧厂房取得收入50万元,转让某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3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21B.21.25C.30D.50• A B C D查看答案正确答案: A5、能量作业层次的基础分配是()。

A.原材料消耗量B.生产数量C.工作量D.主要成本• A B C D查看答案正确答案: D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不得代替实际成本的是()。

A.计划成本B.标准成本C.定额成本D.耗用直接材料• A B C D正确答案: D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所涉及的科目是()。

A.应收账款B.银行存款C.主营业务收入D.劳务成本• A B C D正确答案: D3、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A.产品数量B.产品品种C.产品质量D.产品成本• A B C D正确答案: B4、()是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等。

A.基础实施建设费B.建筑安装工程费C.公共配套设施费D.开发间接费• A B C D5、如果产品的定额管理基础较好,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时,此类产品适用于()。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析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析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析蒋昕单昭祥(教授)(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湛江524094)【摘要】2013年8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本文将“核算制度”与“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对比分析,提出了对“核算制度”的改进建议,意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核算制度”。

【关键词】产品成本核算办法核算制度对比分析为了加强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财政部于1986年12月23日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成本信息质量,2012年2月9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出了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并附发了征求意见稿全文。

该稿发出后,经过一年半左右的反复修改、酝酿,财政部于2013年8月16日印发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该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小企业参照执行。

“核算制度”共包含五章53条约7400字,与“征求意见稿”比较减少了一章15条约470字,与“核算办法”比较减少了一章增加了20条约500字。

“核算制度”继承和发展了现行成本核算办法,实现了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的有机协调,体现了成本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发展趋势,融合了成本管理会计的做法和经验。

该制度的发布实施,必将对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推动成本管理会计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核算制度”的主要内容变化1.《第一章总则》。

一是制定依据变化。

“核算办法”的制定依据为《会计法》和《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核算制度”和“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依据均为《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

“核算制度”将“核算办法”中与企业会计准则不一致的地方按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二是适用范围拓展。

“核算办法”适用于国营工业企业;“征求意见稿”和“核算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企业外的所有企业。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2013年8月16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财会[2013]17号对房地产企业计核算产生主要变化

财会[2013]17号对房地产企业计核算产生主要变化

财会[2013]17号对房地产企业计核算产生主要变化
财会[2013]17号对房地产企业计核算产生主要变化
财政部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对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的主要变化是“一个增加一个减少”:
1、“开发成本”增加了“借款费用”核算项目,使“借款费用”可以名正言顺地作为开发成本核算项目列支,下设置两个明细科目“专项借款费用”和“一般借款费用”。

“开发成本”从传统的六个明细科目变成七个明细科目。

2、“开发间接费”减少了核算内容,只列举出四个核算内容(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将为企业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成立工程部门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给予剔除,不再作为开发间接费列出。

这意味着企业类似部门的职工薪酬、办公费等支出应只能列入“管理费用”,不能再列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财会[2013]17号认为工程技术人员是房地产企业一个必须配备或者常设部门(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2000]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属于企业日常必须发生的固定成本费用支出,企业为该人员或者部门的所发生的支出与房地产开发行为及开发成本没有直接关系。

若房地产企业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或者部门的所发生的支出可以比照建筑企业设置有关成本项目作为开发成本。

财会[2013]17号与企业所得税上国税发[2009]31号中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上财法[1995]6号中相关规定等产生不同的税收处理,在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跟进会计规定之前,企业按规定作为财税差异,以纳税调整方式予以扣除。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三)多步骤连续加工产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每种(批)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产品规格繁多的,可以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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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3]17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执行本制度的企业不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政部2013年8月16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

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

燃料和动力,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和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第二十三条农业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作业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种植业生产中耗用的自产或外购的种子、种苗、饲料、肥料、农药、燃料和动力、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原材料以及其他材料等;养殖业生产中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苗种、饲料、肥料、燃料、动力、畜禽医药费等。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

机械作业费,是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农用机械进行耕耙、播种、施肥、除草、喷药、收割、脱粒等机械作业所发生的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机械作业费以外的畜力作业费等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应摊销、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运输费、灌溉费、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保养费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批发零售企业一般设置进货成本、相关税费、采购费等成本项目。

进货成本,是指商品的采购价款。

相关税费,是指购买商品发生的进口关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

采购费,是指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整理费、合理损耗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

采购费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第二十五条建筑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建筑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还可以设置分包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职工薪酬。

直接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租赁费和摊销等。

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等。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搬运费、材料装卸保管费、燃料动力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以及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的为订立建造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分包成本,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分包,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企业一般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等成本项目。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前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主体建筑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精装修费等。

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污、排洪、消防、通讯、照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智能化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景观环境工程费用等。

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等。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监理费、造价审核费、结算审核费、工程保险费等。

为业主代扣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等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借款费用,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房地产企业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建设的,可以比照建筑企业设置有关成本项目。

第二十七条采矿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采掘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添加剂、催化剂、引发剂、助剂、触媒以及净化材料、包装物等。

燃料和动力,是指采掘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各种固体、液体、气体燃料,以及水、电、汽、风、氮气、氧气等动力。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采矿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

间接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厂(矿)采掘生产所发生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保险费、办公费、环保费用、化(检)验计量费、设计制图费、停工损失、洗车费、转输费、科研试验费、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企业一般设置营运费用、运输工具固定费用与非营运期间的费用等成本项目。

营运费用,是指企业在货物或旅客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中发生的营运费用,包括货物费、港口费、起降及停机费、中转费、过桥过路费、燃料和动力、航次租船费、安全救生费、护航费、装卸整理费、堆存费等。

铁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费用还包括线路等相关设施的维护费等。

运输工具固定费用,是指运输工具的固定费用和共同费用等,包括检验检疫费、车船使用税、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租赁费、备件配件、保险费、驾驶及相关操作人员薪酬及其伙食费等。

非营运期间费用,是指受不可抗力制约或行业惯例等原因暂停营运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等。

第二十九条信息传输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费、电路及网元租赁费等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信息传输服务的人员的职工薪酬。

业务费,是指支付通信生产的各种业务费用,包括频率占用费,卫星测控费,安全保卫费,码号资源费,设备耗用的外购电力费,自有电源设备耗用的燃料和润料费等。

电路及网元租赁费,是指支付给其他信息传输企业的电路及网元等传输系统及设备的租赁费等。

第三十条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外购软件与服务费、场地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差旅费、培训费、转包成本、水电费、办公费等成本项目。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的人员的职工薪酬。

外购软件与服务费,是指企业为开发特定项目而必须从外部购进的辅助软件或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场地租赁费,是指企业为开发软件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场地支付的费用等。

转包成本,是指企业将有关项目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支付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文化企业一般设置开发成本和制作成本等成本项目。

开发成本,是指从选题策划开始到正式生产制作所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包括信息收集、策划、市场调研、选题论证、立项等阶段所发生的信息搜集费、调研交通费、通信费、组稿费、专题会议费、参与开发的职工薪酬等。

制作成本,是指产品内容制作成本和物质形态的制作成本,包括稿费、审稿费、校对费、录入费、编辑加工费、直接材料费、印刷费、固定资产折旧、参与制作的职工薪酬等。

电影企业的制作成本,是指企业在影片制片、译制、洗印等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剧本费、演职员的薪酬、胶片及磁片磁带费、化妆费、道具费、布景费、场租费、剪接费、洗印费等。

第三十二条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确定成本项目。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规定确定产品成本核算项目,进行产品成本核算。

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有关成本项目进行组合,输出有关成本信息。

第四章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第三十四条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

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结转成本。

第三十五条制造企业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能够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否则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制造企业外购燃料和动力的,应当根据实际耗用数量或者合理的分配标准对燃料和动力费用进行归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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