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管井及地下室集水坑尺寸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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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含商住)电梯前室给排水管井尺寸确定

1.原则:需进人检修的管道井,井内检修人员操作净宽应大于700mm;不进人检修的管道

井,应朝向前室走道开门,检修门宜开全,且井道的净深不宜超过500mm。井道内宜设排水地漏,且结构梁不宜布置在井道内。

2.井道尺寸:

<50m住宅(18层及以下住宅),通常前室立管数为4~7根(最多情况为给水3根、消防2根、喷淋1根,排水1根),当立管根数少于4根(纯住宅,给水3根,消防1根)且项目不为高端产品时可不考虑设置管道井,管道可考虑敷设在不显眼的墙体角落,当立管根数多于4根时(商住楼)宜设管井,进人且单侧布管管井尺寸为:900(宽)X1700(深),双侧布管管井尺寸为:1100(宽)X900(深);不进人管井尺寸为1700(宽)X500(深),部分立管敷设在管井内的情况需另行专业配合。

>50m,<100m住宅(19层~33层住宅),通常前室立管数为6~10根(最多情况为给水5根、消防2根、喷淋2根,排水1根),进人且单侧布管管井尺寸为:900(宽)X2400(深),双侧布管尺寸为:1100(宽)X1400(深);不进人管井尺寸为2400(宽)X500(深),部分立管敷设在管井内的情况需另行详细配合。

高层住宅(含商住)地下室水设备用房尺寸确定

1.侧进人孔消防水池面积的确定:按水专业提资的消防用水吨数除以h-1.2m(h为地下室净高,水池与泵房的分隔墙避开顶板梁位筑砌,若无法避开,则需再扣减板下梁位高度,通常要考虑0.2~0.3m的高度),上进人孔消防水池面积的确定:按水专业提资的消防用水吨数除以h-0.4m。水池的长边宜朝向泵房。

2.消防泵房面积的确定:80~100㎡;

3.报警阀间面积的确定:需按报警阀个数考虑,确定报警阀个数前暂按15~20㎡,报警阀间宜靠近消防泵房或跟泵房合并。

4.生活水箱间面积的确定:

1.1)原则:需避开结构的梁、柱布置,由于单体下方地下室的柱子较多,基本满足不了

大吨位生活水箱的布置,故生活水箱尽量布置在非单体下方地下室。

1.2)面积的确定:按水专业提供的吨数除以h-1.2m再加上水箱与墙体之间的检修通道

面积(检修通道宽度为700~1000mm)。

5. 生活泵房面积的确定:

<50m住宅(18层及以下住宅)采用变频供水时:80~100㎡;

>50m,<100m住宅(19层~33层住宅) 采用变频供水时:100~120㎡。

6.热水(温泉)水箱间、热水泵房面积同生活水箱间及泵房面积考虑。

7.泡沫罐间:当地下室为I类车库时考虑设置泡沫喷淋系统,泡沫罐间面积为15~20㎡,宜与报警阀间合并设置。

高层住宅(含商住)屋面水设备用房尺寸确定

1.屋面水箱间面积的确定:

1.2)原则:生活水箱必须设置在水箱间内,(南方)消防水箱宜设置在水箱间内,水箱

间位置避开下方住宅卧室布置,项目为高端产品时应考虑双层底板等隔震措施。

1.2)面积的确定:按水专业提供的吨数除以h-

2.2m再加上水箱与墙体之间的检修通道

面积(检修通道宽度为700~1000mm)。

2.屋面消防气压罐间面积的确定:

1.1原则:当消防水箱底到最高一层地面的高差少于8.1m时需考虑设置消防气压罐间,

气压罐间位置避开下方住宅卧室布置,项目为高端产品时应考虑双层底板等隔震措施。

1.2)面积的确定:当采用立式罐时,气压罐间层高宜为3.0~3.3m,气压罐间面积为10~12

㎡;当采用卧式罐时,气压罐间层高宜为2.7~3.0m,气压罐间面积为12~14㎡。

3.屋面喷淋压罐间面积的确定:

1.1原则:<100m商住楼,其上部住宅公共部分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情况需考

虑设置喷淋气压罐间,气压罐间位置避开下方住宅卧室布置,项目为高端产品时应考虑双层底板等隔震措施。

1.2)面积的确定:当采用立式罐时,气压罐间层高宜为3.0~3.3m,气压罐间面积为10~12

㎡;当采用卧式罐时,气压罐间层高宜为2.7~3.0m,气压罐间面积为12~14㎡。

1.3)喷淋气压罐间宜与消防气压罐间合并设置时面积可以适当减少,采用立式罐按

16~18㎡,卧式罐按18~20㎡。

地下室集水坑位置及尺寸的确定

1.地下室集水坑布置:

1.1原则:避开结构基础承台、地梁布置,尽量避开车道、车位、电梯前室布置,当无

法避开时应尽量减小影响,集水坑位置尽量布置在不显眼的地方。

1.2分类:

第一类:功能明确,根据水暖设备用房、车道截水沟、消防电梯基坑、人防等排水要求设置的;

第二类:地面排水集水坑,个数、容积可适当调整。靠墙布置距离宜按35~40m考虑。

2.集水坑长、宽不宜小于1200mm,深不宜小于1500mm; 水暖设备用房、车道截水沟、消

防电梯基坑、人防干厕集水坑容积不应小于2m3,尺寸可按1600(长)X1200(宽)X1500(深)、1800(长)X1000(宽)X1500(深)、1400(长)X1300(宽)X1500(深)等考虑;其余集水坑宜按1200(长)X1200(宽)X1500(深)考虑。

3.集水坑可平战接合使用,如消防电梯集水坑可兼排人防口部洗消废水,人防内部集水坑

可兼做平时地面排水集水坑。消防电梯距离较近时(<50m)也可考虑集水坑合用,车道截水沟及水暖设备用房的集水坑可兼做平时地面排水集水坑。

以上仅供建筑专业方案阶段参考(针对南方地区)。由于项目个体差异较大,无法统一标准。具体项目的管井尺寸、水设备用房面积、集水坑尺寸宜以各专业细致配合后确定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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