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责任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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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 1 部分:配电部分(征求意见稿)

配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 1 部分:配电部分(征求意见稿)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Q/ND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NDXXXXX—XXXX配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1部分:配电部分Code of content profundity for preliminary design fordistribution network projectsPart 1: distribution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总则 (3)4.4 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编排顺序 (3)4.5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一般要求 (3)4.6 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要求 (3)5 设计总说明 (3)5.1 概述 (3)5.2 站址概况 (4)5.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4)5.4 拆旧情况说明 (5)5.5初步设计相关文件 (5)6 电气部分 (5)6.1 电气主接线 (5)6.2 短路电流计算及主要设备选择 (5)6.3 防雷接地 (6)6.4 动力照明 (6)6.5 二次元件保护及自动装置 (6)6.6 电能计量 (6)6.7 交直流系统 (6)6.8 配电自动化 (6)6.9 电气部分图纸 (6)7 土建部分 (7)7.1 总平面布置 (7)7.2 消防、通风 (7)7.3 站区给排水 (8)7.4 防洪排涝 (8)7.5 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 (8)7.6 土建部分图纸 (8)8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8)8.1 编制内容及要求 (8)9 概算部分 (9)9.1 概述 (9)9.2 编制原则和依据 (9)9.3 投资分析 (9)9.4 概算表及附件 (9)10 附件 (10)前言为提高公司配电网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公司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适应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要求。

加强业扩报装管理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加强业扩报装管理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加强业扩报装管理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发布时间:2022-10-11T03:04:37.170Z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2022年第6月11期作者:李晓东[导读] 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电能需求,供电企业不断地进行电能的扩展,并且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李晓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 017000摘要: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电能需求,供电企业不断地进行电能的扩展,并且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

业扩报装是供电企业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供电企业办理业扩报装业务中的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据此提出了提升供电企业业扩报装水平的措施,有助于提升供电企业的工作效率,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业扩包装;存在问题;管理措施1业扩报装中存在的问题1.1思想落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供电企业的改革和创新的速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供电企业在进行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发展迅速,供电企业内的员工由于长期的思想理念的根深蒂固,造成了短时间内从传统的思想模式中改变过来有些困难。

在针对业扩报装业务过程中,供电企业对其的要求是“一次性办理”这对业扩报装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部分工作人员存在着对实际的业务办理不熟练,导致其在办理过程中过程繁杂,不能够达到相关的要求,并且在服务的过程中对用电用户的态度存在着问题,严重影响着用电用户业务办理的体验感。

1.2工作效率低供电企业的业扩报装虽然今年来都已经有所改进,但是由于传统的电力模式的影响,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用电用户需要提前对相关材料进行准备,并且在供电营业厅领取到相关纸质材料进行填写后,做到准确无误的填写和申请材料的全部满足才能够做到开始对用电用户的电能需求进行办理。

在实际的情况中,由于用电用户有时存在着一定的知识水平的差距,造成了业务办理过程中办理业务的进展缓慢,这就导致了部分用电用户在办理的过程中由于办理效率低的问题和供电营业厅的相关工作人员产生一定的误会和矛盾等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25•【字号】内发改价字〔2019〕939号•【施行日期】2019.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增量配电网企业:为规范推进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要求,现将我区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规定投资、运营的增量配电网。

二、对于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采用招标定价法确定配电价格。

参与竞标的主体应同时做出投资规模、配电容量、供电可靠性、服务质量、线损率等承诺,中标主体的相关承诺应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对合同约定的供电服务标准等按年度进行监管和考核。

对于以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采用最高限价法确定配电价格。

用户承担的配电价格最高限价为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扣减增量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增量配电网企业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制定分电压等级配电价格,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鼓励增量配电网区域内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增量配电网企业可按照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和市场规则代表增量配电网内用户按其参加的交易品种整合电量打捆参与市场交易。

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内容深度要求

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内容深度要求

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内容深度要求1.项目背景和目标:具体说明该项目的背景和目标,包括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配电网建设的需求。

2.市场需求分析:对当地的电力市场进行详细分析,包括目前的用电需求和潜在的发展趋势,以及竞争对手的情况。

还可以对当地经济发展进行分析,以了解配电网建设的需求。

3.技术可行性分析:对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所需的技术进行分析,包括供电能力、输电线路的布置、变电站的选址和设备选型等方面。

此外,还需要考虑新能源接入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以适应能源转型的要求。

4.经济可行性分析:对配电网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和收益预测。

需要考虑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财务指标和现金流等方面,以确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5.管理可行性分析:对配电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运营进行分析,包括人员组织、管理流程和技术支持等方面。

还需要考虑项目的运营维护成本、供电稳定性和服务质量等指标。

6.环境影响评价:对配电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和气候变化等方面。

需要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确定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7.社会影响评价:对配电网建设项目可能对当地社会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就业机会、基础设施改善和生活质量提升等方面。

需要考虑项目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确定项目的社会可行性。

8.风险评估:对配电网建设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等方面。

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关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10kV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内容的要求,包括项目背景和目标、市场需求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管理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深度要求。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2016年4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6)5 供配电设计原则 (7)6 设备选型原则 (13)7 开关站、配电室及线路通道建设要求 (20)8 附录: (24)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10kV 及以下配电网规划原则、供电方案编制原则、用户受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石家庄市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094 电力变压器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GB/T13499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T16934 电能计量柜GB/T16935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7467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T1746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368 住宅建筑规范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L/T537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DL/T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DL/T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DL/T5103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DL/T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216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31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JB/T10088 6~220kV 级变压器声级JB/T7113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GJ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NDGJ96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 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DL/T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CJ/T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1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内蒙古电力公司城市配网运行规程(试行)

内蒙古电力公司城市配网运行规程(试行)

城市配电网运行规程(试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二年五月目录前言 ..................................................................................................................... I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4)5. 设备分界 (5)6. 配电网巡视检查和防护 (7)6.1 巡视检查的一般要求 (7)6.2 防护的一般要求 (11)6.3 架空线路的巡视 (12)6.4 架空线路的防护 (16)6.5 电缆线路的巡视 (17)6.6 电缆线路的防护 (20)6.7 柱上开关设备的巡视 (21)6.8 电缆分支箱的巡视 (22)6.9 开闭所、环网单元的巡视 (22)6.10 配电变压器的巡视 (23)6.11 配电设施基础防护巡视 (24)6.12 设备建(构)筑物的巡视 (24)6.13 电容器的巡视 (25)6.14 防雷和接地装置的巡视 (25)6.15 其它设备的巡视 (27)6.16 季节性及专项工作 (28)7. 配电设备状态管理 (30)7.1 设备状态管理的一般要求 (30)7.2 设备状态信息收集管理 (31)7.3 设备状态评价 (32)7.4 设备定级与状态巡视 (34)8. 故障处理 (34)8.1 故障处理的原则 (35)8.2 故障处理的要求 (35)8.3 故障的统计与分析 (37)9. 运行技术管理 (38)9.1 运行资料管理 (38)9.2 验收管理 (40)9.3 缺陷及隐患管理 (42)9.4 运行分析 (43)9.5 标志标识 (45)9.6 电压及无功管理 (46)9.7 负荷管理 (47)9.8 培训管理 (48)附录A架空电力线路污秽分级标准 (50)附录B线路间及与其它物体之间的距离 (51)附录C线路限额电流表 (55)附录D状态量显著性差异分析法 (59)附录E设备状态评价方法 (60)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配电网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城市配电网管理水平,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写了《城市配电网运行规程(试行)》,旨在通过强化配电网设备的巡视检查、开展带电检测和状态评价,实施配电网状态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07]6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07]6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07〕66号2007年7月10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为加快自治区电网建设,确保实现“十一五”电网建设目标,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电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近年来,自治区电力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内蒙古电网运行的500千伏变电站有10座、220千伏变电站有82座,形成了西起阿拉善盟、北接巴彦淖尔市、南达鄂尔多斯市、东至锡林郭勒盟的500千伏主网架,实现了西起额济纳旗、东到满洲里市统一的电网,为满足生产生活用电和解决新增电厂的接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电力保证。

但是,随着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及能源基地建设对电网需求的不断加大,目前的电网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加快自治区电网建设势在必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协调性,努力为自治区电网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大力推进电网建设工作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各旗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电网建设项目协调机构,定期组织会议协调电网规划和建设的有关事宜,制定有力措施,加强对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与电力部门之间要加强情况和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内蒙古某住宅小区电气安装施工方案

内蒙古某住宅小区电气安装施工方案

内蒙古某住宅小区电气安装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本文档旨在探讨内蒙古某住宅小区的电气安装施工方案,确保住宅小区的电气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提供住户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施工范围1.电路布置:根据建筑物结构和功能划分电路布置,并设计合理的线路走向。

2.电气设备安装:安装主配电箱、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并连接电路。

3.照明系统:设计合适的照明系统,保证照明充足而节能。

4.安全保护措施:安装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设备,确保电路安全可靠。

三、施工步骤1.规划设计:根据建筑物结构和功能确定电气布置方案。

2.材料采购: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3.安装配电箱:安装并接线主配电箱,确保电力供应正常。

4.安装插座开关:根据设计要求安装插座和开关,并与主配电箱连接。

5.安装照明设备:安装各处照明设备,营造舒适的照明环境。

6.设备调试:对安装的设备进行电气测试和调试,确保正常运行。

7.安全测试:进行安全测试,保证电气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四、施工要求1.施工人员:具有相关电气施工资质,熟悉电气安装要求。

2.施工设备: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施工设备和工具。

3.施工环境: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确保安全施工。

4.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保证电气设施质量可靠。

五、安全措施1.施工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等。

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3.施工过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施工结束后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符合安全标准。

六、总结本文档阐述了内蒙古某住宅小区电气安装施工方案,强调了规划设计、施工步骤、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的重要性。

通过合理的施工方案和严格的施工管理,可以确保电气设施安全可靠,为住户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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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责任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技术导则试行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蒙古西部电网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居民客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的通知》(内电生【2011】82号)、《关于推广应用新型节能配电变压器的通知》(内电生【2012】161号)文件,以及行业相关的技术、管理规范,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规定了内蒙古西部电网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所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三条本导则是新建居住区供电方案制定的依据,在答复客户时,必须要求客户把方案所确定中压开闭站、配电室的布点及线路通道纳入居住区详规设计中,并做好相关土建配套建设。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是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

2.居住区用电负荷:包括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和中压用电负荷。

3.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为居住区内所有居民基本配置容量与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用电容量的总和。

4.居住区中压用电负荷:为居住区内所有中压客户报装容量(包括中压供电的公建设施用电容量)总和。

5.低压供电半径:指配电变压器低压桩头至客客户计量表计之间的低压导线长度。

6.配置系数(Kp):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kW)之比值,根据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干线所供居民住宅总户数的多少,综合考虑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确定。

7.变压器配置容量=低压用电负荷×配置系数(Kp)。

8.变压器设置容量=变压器配置容量/0.8。

9.居住区供电容量=区内变压器总配置容量+居住区中压用电负荷所需的容量10.多层住宅:是指九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

11.小高层住宅:是指十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

12.高层住宅:是指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

13.超高层住宅:是指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类建筑。

14.高级住宅:是指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

15.变电站:是电力网络中的35kV及以上线路连接点,用以变换电压、交换功率和汇集、分配电能的设施。

16.中压开闭站: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

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

中压开闭站必要时可与配电室合建。

17.配电室:主要为低压客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

18.环网柜: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

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环网柜和户外环网柜,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

19.配电变压器:指将10kV电压等级变压成为400V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干式配变(简称干变)。

20.箱式变电站: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电站,指由中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和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

21.双电源:指来自不同变电站(中压开闭站)或同一变电站(中压开闭站)的不同中压母线。

如电源取自同一变电站(中压开闭站),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任何方式下,两路或多路电源应取自不同段母线;②该站应至少具备两路电源进线(含来自高一级电压的不同降压变压器)。

22.双回路:指来自同一变电站(中压开闭站)的同一中压母线。

第三章低压用电负荷及变压器配置容量计算原则第五条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计算标准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内电生产[2011]82号)的规定计算,包括必要的低压供电公建设施容量,不包括居住区内中高压供电的大型公建设施的供电容量。

第六条居住区变压器配置容量计算方法:以住宅小区配套公建配电变压器容量计算为例:S=P/cosϕ/k2P=用电负荷指标×户数(或建筑平方米)×需用系数式中:S——变压器容量确定参考值,kVA;P——住宅、公寓、配套公建等折算到配电变压器的用电负荷(即计算负荷),kW;各类住宅需用系数参见表1;cosϕ——功率因数,取0.85;k2——所带配电变压器的负载率为70%。

第四章配电室设置及进出线电缆选配原则第七条居住区变压器设置容量初次选配原则:考虑满足将来居民负荷增长的需要,建设初期配电室内单台变压器设置容量原则上不宜超过800千伏安,单台箱变设置容量不大于630千伏安,柱上变压器设置容量不大于400千伏安。

第八条对于以小高层、高层住宅为主、负荷比较集中的居住区以及别墅区,采用电缆+中压开闭站+配电室方式,双电源供电。

第九条居住区配电室设置原则:1.居住区配电室应满足低压供电半径不大于150m。

2.配电室原则上应单独设置,没有条件时可与建筑相结合。

配电室原则上设置在地面以上,如受条件所限,可设置在地下,但必须做到:如果有负二层及以下,配电室设置负一层,地下层内应有排水设施。

3.居住区内应考虑其中一个配电室具备存放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运行维护物品的功能。

4.对于超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为了确保供电半径符合要求,必要时配电室应分层设置,除底层、地下层外,可根据负荷分布分设在顶层、避难层、机房层等处。

第十条居住区配电室位置设置原则:1.接近负荷中心;2.进线、出线方便;3.设备运输方便;4.独立设置的配电室不应设在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5.与建筑结合时,配电室应设置在靠外墙部位,不应设在浴室、厕所等正下方或与其相邻,上层房间地面应做防水处理;同时也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第十一条单个配电室变压器设置标准:1.变压器配置容量≤320千伏安,设置规模2×200千伏安;2.32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640千伏安,设置规模2×400千伏安;3.64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1008千伏安,设置规模2×630千伏安;4.1008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1280千伏安,设置规模2×800千伏安;5.128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2016千伏安,设置规模4×630千伏安;6.2016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2560千伏安,设置规模4×800千伏安。

第十二条对于零星(1~2栋)的多层商住宅,可采用电缆+箱式变电站方式供电,其设置标准为:1.变压器配置容量≤160千伏安,变压器设置为200千伏安,远景设置规模400千伏安;2.16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320千伏安,变压器设置为400千伏安,远景设置规模630千伏安。

第十三条对于零星(1~2栋)的多层经济适用房,可采用柱上变压器方式供电,其设置标准为:1.变压器配置容量≤80千伏安,变压器设置为100千伏安,远景设置规模400千伏安;2.8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160千伏安,变压器设置为200千伏安,远景设置规模400千伏安。

第十四条中压电缆截面配置原则:充分考虑满足将来负荷增长的需要,按远景规模设置。

主干线应不低于3×300mm2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支线、单台配变、箱变进线按实际容量选用铜芯电缆。

第五章居住区供电接入外部公共电网原则第十五条客户接入1.为了保护有效的通道走廊资源,一般情况下不考虑专线供电,当客户的报装容量在6000KVA-30000KVA时,可考虑从变电站专线供电,并且不能沿市区主要街道布线;当客户的报装容量在630KVA-6000KVA(不含6000KVA)时,双电源客户可从变电站、开闭所或电缆分支各出一回路供电。

双电源应最终来自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

2.有自备电源客户接入电网时,应装设线路的无压检定设备,解列点应设在客户侧。

3.用电容量在400KVA以上的客户接入公用线路时,在资产分界点配置断路器;400KVA及以下的客户接入公用线路时,在资产分界点配置跌落熔断器,熔断器和断路器脱扣电流应考虑躲过变压器励磁涌流。

第十六条供电接入电压1.居住区供电容量<160千伏安,采用380V/220V供电;2.160千伏安≤居住区供电容量<30000千伏安,采用10kV供电。

3.居住区供电容量≥30000千伏安,采用110kV供电,由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结合城市规划提供110kV变电站的规划用地。

第十七条供电接入线路客户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应以用电最大负荷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用电设备容量、客户变电站总变压器容量、当地供电条件及客户需求确定。

配电变压器总容量在50kVA以下,可接入公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配电变压器总容量在50-5000kVA时,可接入10kV公网;配电变压器总容量在5000-12000kVA时,应从变电站单独出10kV线路;配电变压器总容量在12000kVA以上时,应采用更高电压等级供电。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的客户,当电源线路容量不满足负荷需求,且附近无上一级电压等级供电时,可合理的增加供电回路数,采用多回路供电。

具有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的客户,宜采用提高电压等级供电或由系统变电站新建线路的供电方式。

第六章居住区内部中压供电方式第十八条负荷分级根据居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同可分为一、二、三级负荷。

1.居住区内一级负荷:(1)高级住宅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2)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3)Ⅰ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4)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人防工程。

2.居住区内二级负荷:(1)十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用电等;(2)Ⅱ、Ⅲ类汽车库;(3)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0m2的人防工程;(4)区域性的增压泵房、智能化系统网络中心等。

3.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或二级的负荷为三级负荷第十九条根据居住区规模及负荷分级,居住区供电方式可分为五种类型:A、B、C、D、E类。

第二十条A类供电方式1.适用于包含有高级住宅、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的居住区、高档居住区及别墅区等,区内具有一级负荷;十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的居住区,区内具有二级负荷(无一级负荷)。

2.采用双电源,自不同变电站(中压开闭站)或同一变电站(中压开闭站)的不同中压母线,各引出一回线路,接入区内中压开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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