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解读
浙江34条惠企政策解读(附申请指南)
浙江34条惠企政策解读(附申请指南)对于浙江34条惠企政策解读(附申请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34条惠企政策详情:促进就业⿎励创业1、安置⾃主择业军转⼲部⼈数占企业总⼈数60%以上的新办企业,经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适⽤对象:新开办的企业申请条件:新开办的企业,安置⾃主择业的军队转业⼲部占企业总⼈数60%(含60%)以上并领取税务登记证的。
优惠待遇:⾃领取税务登记证之⽇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申请途径:营业税免税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准,企业所得税免税按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管理的权限审批。
⽂件依据:《浙江省⾃主择业军队转业⼲部安置和管理实施办法(浙军转⼲〔2002〕4号)。
2、招⽤就业困难⼈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基本养⽼、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适⽤对象:各类企业申请条件:企业招⽤就业困难⼈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优惠待遇:按实际招⽤⼈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5年的⼈员可延长⾄退休。
申请途径: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
⽂件依据:《浙江省⼈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
3、为见习⾼校毕业⽣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校毕业⽣被见习单位招(聘)⽤的,可补缴见习期的养⽼保险费,对单位补缴的养⽼保险费可给予补贴。
适⽤对象:⾼校毕业⽣见习单位申请条件:见习单位为见习⾼校毕业⽣缴纳综合商业保险费⽤的,或见习⾼校毕业⽣被见习单位招(聘)⽤的。
优惠待遇:对见习单位为见习⾼校毕业⽣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费⽤可给予补助。
⾼校毕业⽣被见习单位招(聘)⽤的,可补缴见习期的养⽼保险费,对补缴的养⽼保险费(个⼈缴费部分除外)可给予补贴。
申请途径: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详细解读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详细解读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贷款?都有哪些手续?自主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下面就是编辑给大家带来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详全面解读,欢迎大家阅读!关注一:创业优惠政策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扣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可享受哪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进入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孵化基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进入创业孵化园(基地)进行孵化的,在场所等有关费用方面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对创业实体场租费补贴50%;水电费按实际缴纳金额补贴50%。
可享受哪些社会保险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可比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自主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资金中支出。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国家为了大学生能够安心创业,出台了很多的优惠政策,看完店铺整理的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简化大学生创业流程,取消《大学生自主创业证》。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的政策解析(深度解读)
【网站点评】我国深化教育改革的政策解读随着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危机的爆发,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突出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大学教育改革中的重要性,我们先了解一下我国高校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存在的不足,然后针对大学生就业难问题高校应该采取的相关措施进行解析。
【背景介绍】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将人才培养目标简单定位为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存在大学生毕业后的选择就是就业、考研、出国等这一教育观念,严重忽视了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创业教育,导致当今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严重不足。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等飞速发展,正在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
新的科学技术把人类带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即知识经济的时代。
知识经济时代的特征不仅是知识成为发展经济的主要要素,而且带来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的各种变革。
这些都为大学生创业带来了契机。
经济和社会环境得到优化,创业的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创业空间更加广阔,创业教育纳入教育体系。
当前的就业形势要求更多有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实现自我价值的渴望和张扬个性的要求将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这些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可能性。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性】1、是国家发展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在世界上都处于领先地位,我国和发达国家在诸多方面的差距已越来越小,这和我国对发达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学习和吸收是分不开的。
但我们要进一步赶超发达国家,则不能一味地学习、吸收、引进,而要更多地依靠我们自己的自主创新。
我国党和政府已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并把它作为我们的基本国策。
只有从教育方面不断重视起创新,这样才能有效的推动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才符合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方向。
国家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
国家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
2022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社保补贴政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
企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创业补贴政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
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3.创业培训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
报名参加为期十天免费的SYB大学生创业培训。
考核通过颁发《创业培训
合格证书》,并享受国家其它优惠政策。
4.租金补贴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微
小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
地和店铺,可按规定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房租物业水电补贴对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可
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
6.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
除外)和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额度不超过
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7.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8.工商优惠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出资方式,简化工商注册登
记手续。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可咨询工商部门)。
创业创新解读创业创新政策
创业创新解读创业创新政策创业创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所在。
为了鼓励和支持创业创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创业创新政策,旨在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创新资源和政策保障,以推动创业创新的发展。
本文将对创业创新政策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把握这些政策。
一、政策导向和宏观环境近年来,我国着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型经济体系,将创业创新作为国家战略来推进。
这为创业者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
具体来说,创业创新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优化创业环境:政府加大力度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器,提供场地和基础设施等支持,降低创业成本。
2. 加强科技创新引领: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提供创业创新项目资金支持,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创新。
3. 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创造力。
4. 建立多层次创业投融资体系:推动银行和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创业企业的债权和股权投资,提供融资支持。
5. 支持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设立国家级、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区,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创新创业要素集聚。
二、创业创新扶持政策针对不同群体和不同阶段的创业创新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扶持政策,如下:1. 大学生创业创新支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创业项目资金支持、税收减免、创业培训等一揽子服务,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全方位支持。
2. 农村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资金支持等支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3. 中小微企业创新扶持政策:给予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税收减免、融资支持、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扶持,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 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创业园建设等多方面扶持,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5. 引进人才创业创新政策: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创业团队给予人才引进、资金支持和人才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华创业创新。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扩大就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拓展新的就业领域。
着力发展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产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进一步提高就业吸纳能力。
大力发展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加快形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三)放宽市场准入。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协同审批、一证五码”。
在国家统一实施社会信用代码后,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
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企业名称远程自助查重申报,简化冠名程序。
义乌创业政策最新消息
义乌创业政策最新消息如今做创业的朋友越来越多,大家都要好好留意相关的创业优惠政策才行,在义乌做创业能够享受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义乌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义乌市创业优惠政策放宽创业准入和落实税费优惠。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严禁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设置限制条件。
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政策;落实免除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部等部委《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施创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新创办创业实体(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经营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新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带动3-5人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助;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增加补助300元。
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
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创业。
高校毕业生在网络平台创业及创办电子商务服务业、物流快递业和服务外包产业等公司或机构的,首次创业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创业补助。
若招用高校毕业生员工10人、30人、50人超过一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万、10万、20万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补助。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4•【字号】湖政办发〔2017〕108号•【施行日期】2017.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大学生就业是解决人力资源供需结构性矛盾的重要途径,大学生创业是全民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等文件精神,围绕“5年引进20万名大学生和其他各类人才来湖就业创业”目标,进一步集聚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湖就业创业,成为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杭宁生态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试点实施的中坚力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吸引大学生来(回)湖就业创业1.进一步深化地校合作。
对在校大学生来湖到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活动的,由当地财政给予大学生(含校方带教人员)实训期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大学生在湖实训期间,可免费参观湖州市范围内国有投资或控股的旅游景区和政府管理的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
参加实训活动的大学生被实训企业招用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
对在湖高校大学生留湖比例有明显提高的,相应提高地方对学校的奖励额度。
(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旅委、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牵头负责)2.吸引大学生来湖应聘。
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什么
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什么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什么一、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1、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
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
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
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初次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
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请条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
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三、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一年申报两次,分别在5月和10月份,由所在的创业孵化园区集中申报。
孵化园区统一报送给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提交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园区概况等相关资料;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属创业孵化园区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
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
四、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1. 放宽创业行业和领域范围。
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创业人员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2. 放宽创业投资领域范围。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
除法律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地区、所有制、行业经历、从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3. 放宽创业投资人员范围。
允许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符合出资条件的合法投资主体参与投资组建各类企业。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
4. 放宽前置审批管理。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例行的前置审批外,区级部门自行规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
创业主体暂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的前置审批,而急需证照的,可先行发给筹备期营业执照。
5. 放宽名称登记条件。
对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存在投资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统称或简称。
6. 放宽经营范围。
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时,除涉及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行业外,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将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7. 放宽出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不需提交验资。
科技人员经单位批准,可以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兴办科技型、中介型企业。
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即可先行登记注册,三年内全部到位。
放宽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注册资本限制,3万元即可申办公司,允许货币出资低于30%。
8.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无需再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国家扶持大学生创业七条政策
国家扶持大学生创业七条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据研究表明,创业政策对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机会以及创业质量都有着显著地影响。
因此,研究大学生创业政策对创业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构建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群体,蕴含着巨大的创造热情和创业潜能。
各级政府要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
1.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激励。
要全面梳理现有创业、就业有关政策,把扶持政策统一到“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导向上来,把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结合起来,把创业项目开发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毕业生创业与相关政策结合起来,建立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相结合的创业机制。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实行劳动、担保、银行联合调查,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据了解,前不久,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手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
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生创业项目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如果哪个大学生创业者新办的是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并且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3.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大学生创业者凡申请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高校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允许大学生创业者将其抵充40%的注册资本。
4.在北京,从2006年就开始大学生创业可以向政府申请小额贷款。
有人拿钱给你创业这种好事当然也是有条件的:北京户口!没有北京户口的去搞一张《再就业优惠证》。
二者有其一,大学生创业者拿着自己的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和经营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就可以了。
各地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5.大学生创业者也是有社会保险的。
大学生创业者可以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26•【字号】浙政办发〔2015〕79号•【施行日期】2015.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7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培育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进一步打造更有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进一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呈现出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汇集、孵化主体多元、创业创新服务专业、创业创新活动活跃、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培育1000家以上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聚集创业投资机构300家以上,管理资金规模3000亿元以上,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创业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吸引科技创业创新人才50万人以上;孵化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30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00家以上,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培养创业导师5000人以上;创业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业创新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努力打造创业天堂、创新高地。
2023就业创业政策指南解读
2023就业创业政策指南解读1、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四证合一、一照四号。
2、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照一码'。
3、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住改商'。
二、税费减免方面的扶持政策1、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2、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税费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训练费附加、地方训练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扣减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
3、商贸、服务型企业新招收失业人员,3年内按每人每年4800元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训练费附加、地方训练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待。
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4、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待人员中的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5、大力扶持网络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三、资金补贴方面的扶持政策1、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对高校毕业生从事敏捷就业并参与社会保险的,赐予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赐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4、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女满45岁、男满55岁("4555'人员)实现敏捷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赐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
6、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赐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7、相关企业对招收的退役士兵开展岗位培训的,赐予培训补贴。
8、失业人员参与免费的创业培训,赐予培训补贴。
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连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力量证书的,赐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杭州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
( 研 发费用加计扣 除税收优 三)
惠。 四 、 善 创 业 服 务 工作 完
20 0 9年 1月 1日起 ,实行工 商注册开业免收费 ; 办企业注册 创 资本最低 限额降低 为 3万元 ; 册 注
( 开通人事服务绿色通道。 一) 提 供全面、 及时资讯 。 免费提供咨询 , 为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 ( 发挥 大学 生创 业园作用 。 二)
( 放 宽经营场所 限制。允许 四)
大 学 生租 用 、 使用 高校 范 围 内的相 应场地作 为经 营 场所进 行注 册登记 。 市工 商 局 具 体 操 作 办 法 :
( 实施会展补贴 。参加市政 三) 府( 或经市 政府 批准 ) 办或 组织 举 参加的各类 国内外会展 , 经企业纳 税地政 府部 门认 可 ,按展 位 费 的 5 %给予补贴 。 0 单家企业每年最多
政府 制定 相关 的政 策 , 目的是 要使 黄金政 策发挥黄金效应 。 因此 , 企 业 当选择 了适合的政 策后 , 要通过 自身努 力 ,使政 策效应最 大化 , 从 而真正降低创业 的成本和风 险。 目前 , 州市 和大学生创业相 杭
号 )《 州市人 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 、杭 印发杭 州市 高校 毕 业生 和 留学 回
( 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技 三)
能培训。
作为经营场地使 用的证明 , 免提 交 房产证 ; 允许 以股权 出资、 融资 ; 减 轻创业成 本。 可不加入民营企业协
会 ,企 业 开 业 公 告 由企 业 自行 公 告 , 放 免 费 营 业 执 照 同 时 , 需 发 若 要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 业 到 省 工 商 局 企 自行 办 理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2•【文号】国办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但也面临融资难、经验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为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一)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
(教育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
强化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培训,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宁波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宁波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创业政策以提高国家或者区域内创业活力水平,以及为新企业的出现创造有利的环境为政策目标,在宁波有什么是关于大学生做创业的优惠政策呢?看完店铺整理的宁波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宁波市创业政策首先,宁波正计划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拟定政策、统一规划布局平台载体建设、审报创业园及创业培训基地等。
同时,在宁波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增挂“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内部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部”,负责组织创业培训、承办创业大赛等具体事务及相关配套服务。
其次,一批市级的大学生创业园将现身甬城。
符合条件的可挂牌成立宁波市大学生创业园。
如我市现有的21个创业平台,或者有条件的县(市)区、大型企业。
在甬高校如有条件,则可挂牌成立宁波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同时试点创业教育学分制,开设“创业人才孵化班”,以完善创业教育体系。
第三,宁波将继续加大投入,制订积极的创业扶持政策。
如突破地域限制,将刚入学至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一并纳入创业扶持对象,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扩大到在甬高校大学生和来甬从事科技类、创意类创业的外地生源大学生;对经考核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园资助等。
第四,提升服务,构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
“目前我们正在筹划创建一个大学生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内容立足于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创业平台介绍、创业动态、高校创业指南、相关政策法规等等。
”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周永全说,不仅如此,还要组建“创业导师团”,帮助创业大学生选准方向,找准行业;在各人才中心建立“创业服务超市”,启动创业意向大学生信息库、创业大学生动态管理数据库及创业项目库的建设,实现信息先导;会同高校联合建立创业指导服务联络站,让大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获得相关资讯服务等。
宁波高新区创业政策对初创企业较适用的政策在资金补助方面:对创办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各类经济实体或研发机构,经专家评审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最高可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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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解读中华励志网讯问:自主创业将享受哪些鼓励政策?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而有贷款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贷款额度一般为2—5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还款的,由当地财政给予50%的贴息。
问: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免交的收费项目有哪些?
答: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收费项目来看,有以下这些: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
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