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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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工程监理规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水电站枢纽工程
监理规划
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
×××水电站枢纽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月
工程名称:×××水电站枢纽工程
批准:×××
总监:×××
审核:×××
编写:×××
校对:×××
目录
1 总则
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3 工程质量控制
4 工程进度控制
5 工程投资控制
6 合同管理
7 组织协调
8 保修期监理
9 工程验收与移交监理
10 信息管理
11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1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理
×××水电站枢纽工程监理规划
1.总则
1.1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参照设计文件相关内容编写)
1.1.1工程概况(简述工程项目的名称、性质、等级、建设地点、自然条件与外部环境)1.1.2工程项目规模与特点(简述工程项目的组成、规模及特点)
1.1.3工程项目建设的目的
工程项目主要目标(参照设计文件、监理合同相关内容编写)
1.2.1 投资目标(简述项目总投资及组成)
1.2.2 工期目标(简述项目总进度目标、阶段性目标、计划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
1.2.3 质量目标(简述项目整体质量目标水平,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和设备选择的质量水平)
1.2.4 安全目标(简述项目施工中安全目标)
1.2.5 环保目标(简述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项目组织(简述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发包人、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名称与简况)
项目主管部门:×××水利局
建设单位:×××管理处
设计单位:×××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肇庆西江水电监理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站
施工单位:×××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范围和内容
1.4.1 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为×××水电站枢纽工程施工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作协调。

1.4.2 监理内容
1.4.
2.1 设计方面
(1)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2)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3)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5)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6)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4.
2.2 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承建单位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南方电网有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
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1.4.
2.3 其它
协助发包人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并履行与其相应的职责。

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2)国家和行业部门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3)工程建设合同及监理合同。

(4)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

(5)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监理组织
1.6.1 监理机构的设置
为了顺利地履行监理合同,实现工程的“三大”目标控制,我公司成立了×××水电站枢纽工程项目监理部,由具备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同志出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我公司全面履行工程监理合同中确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标段的工程特点配备相应专业的监理员。

在整个施工阶段实施有效的监理。

(1)监理人员配置见下表

1.6.2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6.
2.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部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2)确定监理部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部内部工作。

(3)负责本监理部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

(5)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工程项目开工令(通知)、暂停施工通知、返工通知和复工通知。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单位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组织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监理工作大事记。

(15)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6)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7)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主持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

(3)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签发工程项目开工令(通知)、暂停施工通知、返工通知和复工通知。

(5)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6)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7)签发变更通知和索赔处理决定。

(8)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
2.2 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和选择的分包人。

(3)预审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和指示。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填写监理日志。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

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1.6.3.3 监理员职责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施工单位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

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单位人员的上岗资格。

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施工单位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3)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4)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5)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监理工作流程见下页:
图1-1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图1-2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
图1-3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图1-4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
图1-5设计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
图1-6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
(6)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7)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8)结清监理费用。

(9)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0)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7.1 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序图
1.7.2 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
1.7.3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

1.7.5 变更监理工作程序
1.7.6 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
1.8.1
(1
(2
书等文件
理。

(3
键工序的施
(4
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

在施工单位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部应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

监理部在施工单位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
的检测,以核验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

(7)协调。

监理部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解决。

1.8.2 监理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部核查、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2)原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必须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必须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部确认。

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5)会议制度。

监理部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

②监理例会。

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③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部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部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7)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8)工程验收制度。

在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电力或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监理人员守则和奖罚制度
1.9.1监理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
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施工单位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

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1.9.2监理人员奖罚制度
(1)奖励制度
公司根据ISO质量管理体系规定每季对项目监理部进行服务质量评定和对监理部总监或总代进行绩效考核,凡成绩优秀评为先进的将会受到公司的特别奖励。

如发包人对监理部或其个人监理服务质量感到特别满意的,发包人可以给予监理部或个人任何形式的奖励。

(2)罚则
对违反监理人员守则,不按公司ISO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将受到扣发奖金、工资等处罚。

对玩忽职守,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的监理人员将受到吊销监理资格证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监理准备工作
2.1.1 收集和验证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部应收集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并对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验证,同时安排专人对验证合格的文件进行保存、管理。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文件资料包括:
(1)工程勘测、设计资料;
(2)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4)设计文件(含变更通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
(5)其它。

监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应向发包人汇报,同时予以记录说明,并作好记录。

2.1.2 质量策划
(1)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以及质量记录表式的填写方法。

(2)根据工程特点,根据《监理规划》的要求,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工作。

(3)现场监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制订监理部工作制度和监理工作程序。

(4)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人员进行分工和授权。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2.2.1签发进场通知
监理部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施工单位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

进场通知中应明确合同工期起算日期。

2.2.2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
开工前,监理部应检查施工单位的下列施工准备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

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发包人同意。

(2)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要求。

(3)检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条款的要求,原材料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

(4)检查施工单位试验室应具备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6)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情况。

(7)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等技术资料。

(8)审批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9)检查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需要进行的各种施工工艺参数的试验情况。

(10)审核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完成后递交的项目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2.3签发开工报告
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

在具备以下条件后,由总监签发开工申请报告。

(1)《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CB07、《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已提交并通过审核;
(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到场并复核合格;
(3)其它准备工作已完成。

若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部应通知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

若由于发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2.2.4 设计交底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填写《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

(2)监理人员将及时组织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将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在设计交底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得到解决和确认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师图纸,填写《施工设计图纸签发表》。

2.2.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议发包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发包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发包人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发包人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 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原则
为使本工程的质量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将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和工程建设目标控制的最高原则,坚决反对为了抢进度或节约工程费用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

人是工程质量的创造者,因此,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基本要素。

在监理过程中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使所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鉴于工程质量终检的局限性和部分工程质量的隐蔽性,在进行质量控制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认真细致进行开工前的审查,严格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通过控制过程质量和工序质量达到保证工程整体质量的目的。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尺度,是保证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的基本要求,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检查,以检查的数据为依据并对照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绝不能降低质量标准而留下安全隐患,或无原则地提高质量标准而增加工程费用或影响工期。

(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监理人员在监督、控制和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将严格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采用科学检验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以检查的数据为依据进行质量评价,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采用科学的手段有针对性地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实施控制。

质量控制目标
满足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等级确保合格,争取达到优良。

质量控制措施
3.3.1 组织措施
为控制好工程质量,监理部配备专业齐全、素质良好的监理工作人员。

并对所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和贯彻本监理部已通过的ISO质量体系标准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制度,制定质量控制程序,加强现场跟踪检查,严把工序质量检查关和质量验收关。

3.3.2 技术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分专业、分工序,进行技术分析,提出重点控制环节和质量控制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以《监理报告》的形式向我单位和咨询专家组报告,经共同研究后,及时给于解决。

3.3.3 合同措施
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对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质量控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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