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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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责任

1.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将土地主要是指土地权利完全或部分,永久或在一定期限转移给他人,从而获利的行为。由于在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单位和个人只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并且法律禁止集体土地使用权自由转让,因此,只要实际发生一方将土地权利完全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金,则可以认定为买卖。对将土地违法地有限期地提供给他方使用,或以一方支付金钱以外的补偿物,另一方使用土地的,则应定性为“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认定破坏耕地的行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耕地质量遭到破坏。常见以下几种破坏耕地的形式:

(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2)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的;(3)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的。

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处罚:(1)责令其改正或治理,(2)罚款;(3)刑事责任。

3.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2)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

用土地;(3)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主要有六种形式:(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4)罚款;(5)行政处分;(6)刑事责任。

4.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村民建住宅房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包括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出租必须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出租出卖住房后不再批准宅基地等。

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未经批准非法用地建住宅;(2)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3)建住宅面积超过规定标准;此外,认定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其主体必须是没有城镇户口的农村农民,建住宅不仅包括住房,也包括与所建住房的居住生活相关的其它建筑。

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依法包括二种方式:(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5.非法批地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批准征用、使用土地,是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人和特定事件依法先使的能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非法批地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没有批准权的单位非法批准,例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就是非法批准,造成非法批准的原因是主体不合法;(2)超越批准权而非法批准,例如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就是非法批准;(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非法批准;(4)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而非法批准。

对非法批地行为的处罚包括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对非法批准土地的处罚,由于当事人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是无效的,当事人使用土地在实体上便没有了法律依据,其非法占有的土地必须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当事人要承担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因非法批准而使用土地的当事人,因退还土地则遭受的损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赔偿。

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妥善安置好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对保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非法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民个人所有的地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非法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被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非法侵占、挪用征

地费的处罚方式主要有:(1)刑事责任,当非法侵占征地费行为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时,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2)行政处分,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要给予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7.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拒不交还土地行为,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下列几种情形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现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租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6)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当事人拒不交还土地的。

对拒不交还土地行为的处罚,主要为依法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罚款的具体标准和幅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执行。

8.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我国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其土地的所有权均不得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转让,法律有严格的限制,相关法律规定,除国家征用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将农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有偿或无偿地转让,或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非农业建设。

对于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主要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9.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的,都应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对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处罚主要是责令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办理。

10.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执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法。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纠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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