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应知应会知识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2.

3.

4.

5.

6.

7.

8.

9.

药学部应知应会第一版

依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本医疗机构卫生专

业技术人员的8%。

药品库按规定设置有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区等功能区域。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在调配处方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是指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品不良反应报告要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

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15日

特殊药品管理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等的管理。

重点管理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化疗药物;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由于使用不当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包括抢救药、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细胞毒药物、胰岛素和肌肉松弛剂等。

麻醉、精一药品“三级”管理是指药库入库验收及出入库管理、药房请领及发放管理

临床病房基数管理。

麻醉、精一药品“五专”管理是指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

1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

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

二”。

11.处方开具当m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最

长不得超过3日。

12.不合理处方包括:

1)不规范处

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

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

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的。

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 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

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

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超常处

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13.门诊处方合格率要求> 95%

14.每张处方最多开具5种药品,一般处方不得超过7日剂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剂量;

老年病、慢性病可以适当延长剂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精二药品一般不超7日常用量。

15.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空;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精二处方、零

售药店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处方、精一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16.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中,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

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S以下。

17.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18.抗菌药物实行三级管理,非限制使用级(具初级任职资格的住院医师可开具)、限制使

用级(具中级任职资格的主治医师可开具)、特殊使用级(具高级任职资格的副主任和

主任医师可开具)。

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药师经

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目前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有: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注射液、美罗培南、万古霉素、

伏立康唑。

门、急诊药房严禁摆放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19.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

菌药物微生物送检率三50%、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微生物送检率为> 80% Q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