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十一章责任保险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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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融保险)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

2020年(金融保险)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

(金融保险)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第十五章人寿保险实务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从定义能够见出:第壹,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以生存和死亡俩种状态存在。

当人的身体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是以人的健康状况、生理机能和劳动能力(即人赖以谋生的手段)等状态存在。

第二,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包括生、老、病、死、伤和残等多个方面,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第壹节人寿保险概述壹、人寿保险的概念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主要的和基本的险种。

(壹)生命风险的客观性和可保性1.风险是能够预测的。

2.损失幅度不能过于巨大,也不能过于微小。

3.有众多的同类暴露单位。

4.损失发生是不可预料的。

(二)损失均摊、均衡保费保险学原理中的损失均摊是指将少数人的损失由多数人承担(均摊),这是保险运营的基本原理,而人寿保险中的损失均摊有其特殊含义。

这种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称为自然保费。

如果假设死亡支付发生在期末,则其计算公式为:某年龄自然保费X(1+利率)=保额X此年龄死亡率某年龄自然保费=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壹年所缴保费相等。

(三)风险同质性影响风险同质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状况;体格;居住环境;家族病史;生活习惯;以往病史;个人爱好等。

二、人寿保险的特点(壹)生命风险的特殊性死亡率是相对稳定的。

所以在寿险运营中的巨灾风险较少,寿险运营的稳定性较好。

因此,在寿险运营中对于再保险的运用是相对较少的,保险X公司壹般只对大额的或次标准体保险进行再保险安排。

(二)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的。

通常考虑俩个方面的因素:壹是被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需要程度;二是投保人缴纳保费的能力。

(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1.保俭利益壹般是无限的。

十一章 责任保险实务.doc

十一章 责任保险实务.doc

第十一章责任保险实务第一节责任保险概述一、责任保险的概念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企业、团体、家庭和个人在各种生产活动或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通过投保有关责任保险转移给保险人。

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又称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责任保险承保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侵权的民事责任(即侵权责任)和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责任或违约责任)两种。

有两种确定责任保险责任事故有效期间的方法,即承保基础。

其一,期内发生式。

其二,期内索赔式。

以索赔提出的时间为承保基础,即保险人负责赔偿在保单有效期间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

责任保险的直接赔偿对象是被保险人,间接赔偿对象是第三者,即受害人。

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两方面:第一,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第二,因赔偿纠纷引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考试大整理]从责任保险的发展实践来看,赔偿限额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

它又可以分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人身伤害赔偿限额。

第二,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

它也可以分为累计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害赔偿限额。

第三,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两个赔偿限额合成一个限额,或者只规定每次事故和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而不规定累计赔偿限额。

还通常有免赔额的规定,以此促使被保险人小心谨慎。

责任保险的免赔额通常采用绝对免赔额,即无论受害人是否死亡或者财产是否全部损失,免赔额内的损失金额均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赔偿。

责任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超过免赔额之上且在赔偿限额之内的那一部分。

第十一章 责任保险

第十一章 责任保险

六、理赔中的注意事项
3、诉讼费的赔偿范围
(1)赔偿前提:事先获得保险人书面认可 (2)赔偿范围
被保险人及其委托人或与受害第三者及其朋在法院进 行或抗辩而支出的安全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律 师费、调查取证费 诉讼费构成:被保险人自己支出的和就付索赔人的仲 裁费
法律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必须包括在 保单的赔偿限额之内,而不是独立于赔偿限 额之外。 如果这种费用一定要在赔偿限额外,必须规 定一个上限,例如赔偿限额的5%或者10%, 而且需要另收保费
责任保险
过失侵权 财产权、人身权 雇主责任 产品责任 核电站保险 承运人责任险 职业责任险
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成立的要件
1、损害事实或违约事实存在 2、赔偿责任须为民事性质 3、受害人向行为人(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 4、被保险人原则上已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向第三人(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三、责任保险的种类和承保方式
六、理赔中的注意事项
4、确定必要、合理费用的赔偿范围 (不存在施救费) (1)该项费用发生的前提条件是发生保险事故时, 为减少被保险人的损失而发生的费用,不包括预防 性费用。 (2)合理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能挽回的损失 大于费用支出 (3)必要性:如果不支付这些费用,会造成更大 的保险损失
责任保险理赔案例
第十一章 责任保险
民事责任分类
表现:不履行、不完全履行、 延迟、 表现:不履行、不完全履行、 延迟、 毁约
合同责任: 民事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合同责任:民事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违约) 继续履约、 (违约) 继续履约、其他补救措施
分类:直接责任、 分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
民事责任 过错原则; 一般侵权 过错原则;构成四要件 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 无过错原则;举证责任 无过错原则 举证责任 倒置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保险学课件:责任保险

保险学课件:责任保险

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
⑦被保险人的雇员或正在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受到的伤害或其财产损失,他们通常在其他保单下获得保险;⑧各种运输工具的第三者或公众责任事故,由专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或其他责任保险险种承保;⑨公众责任保险保单上列明的其他除外责任等。
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
(二)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公众责任保险承保业务时,通常视每一位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定费率,以确保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与所收取的保费相适应。按照国际保险界的习惯做法,保险人对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分别议定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两项保险的保险费率。如果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需增减,保险费率也应适当增减,但又非按比例增减。公众责任保险保费的计算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计算依据,即应收保费=累计赔偿限额×适用费率;二是对某些业务按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费,即应收保费=保险场所占用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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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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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
第一节:责任保险概述第二节: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节:产品责任保险第四节:雇主责任保险第五节:职业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
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
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
一、公众责任保险的概念 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所谓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的构成,以在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其法律依据是各国的民法及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制度。

金融保险实务

金融保险实务

金融保险实务听课笔记第一章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第一节风险1.风险的概念:风险是指偶然事件的发生引起损失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普遍性(3)个体偶然性与总体必然性(4)损失性(5)不确定性(6)可变性3. 按风险引发的结果分类: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4. 按产生风险的环境分类: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5. 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领会:1. 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2. 风险因素按性质分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3. 物质风险因素如:机器设备的内在缺陷、汽车刹车失灵,防火报警器失效等。

4. 道德风险因素如:故意纵火,欺诈骗保,故意破坏。

5. 心理风险因素如:疏于防范第二节风险管理与保险识记:1.自留主要对那些损失频率高,但损失幅度低的风险适用;保险主要对那些损失频率低,但损失幅度高的风险适用。

2.防损是减少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减损是减轻损失的程度。

第三节可保风险领会:1.可保风险的条件。

(1)可保风险具有偶然性和意外性(2)可保风险具有现实的可测性(3)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4)拥有大量、同质且相互独立的风险单位,而且只有少数风险单位受损(5)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而非投机风险(6)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有重大性(7)可保风险损失的幅度和频率要适当第二章保险制度第一节保险的概念识记:1.保险保险是以风险转移和损失分担为本质内容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2.保险的构成要素(1)必须以特定的危险为对象(2)必须以多数人的互助共计为基础(3)必须以对危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为目的(4)合理计算分担金,建立保险基金3. 保险是一种分摊意外损失的财务安排;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合同安排;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方法;是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金融保险)责任保险

(金融保险)责任保险

国际保险发展的历史表明,责任保险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或地区财产保险业发达与否的重要指标。

保险界认为,保险业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第1阶段:传统的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后来扩展到一切财产保险);第2阶段:人寿保险;第3阶段: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客观因素:随着全球工业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大量新技术成果的广泛应用,工业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产品致人损害等事故必将如影相随,加之技术成果应用的大众化(如私家车的大量涌现),使普通民众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

主观因素:随着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经济生活中产生的纠纷也大量涌现,促使社会各界转而求助责任保险以转嫁其责任风险。

美国1960年因补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所付出的赔偿费用中,侵权人仅占7.9%,责任保险提供的赔偿金占36.5%。

近几年来,欧美发达国家所开办的各类责任保险所提供的赔偿金额,占各类赔偿费用总额的45-50%左右,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损害赔偿责任通过责任保险机制被社会所承担了。

一、概述1、责任保险定义: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

责任保险特点:1、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的性质,即都属于赔偿性保险,归入广义财产保险范畴。

2、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风险,一般承保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风险,或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风险。

3、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

2责任风险种类法律责任:过失责任(侵权行为引起)、严格责任合同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3责任保险特点保单无保额,赔偿有上限赔偿限额(Limit of Indemnity)财产损失:①每次事故限额②保险期内累计限额人身损害:①每次事故限额②保险期内累计限额4、责任保险种类a、从险形式的责任险(以附加条款形式出现(additional clauses))b、主险形式的责任险1.公众责任险(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2.雇主责任险(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3.职业责任险(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4.产品责任险(Products Liability Insurance)二、汽车保险1、构成:车辆损失险、汽车第三者责任险2、第三者定义涉外保险:公务用车:被保险人、司机、雇员以外者私人用车:被保险人、司机、家庭成员以外者国内保险该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以外的他人或他物例1:某农场主拥有一辆私人小货车,投保了汽车保险,某日在进城送货时,汽车刚刚拐上公路准备加速,他的兄弟想搭便车进城办事,急急跑到车旁,该农场主不及刹车,以致压伤了弟弟的下肢,造成残废,对于这起责任事故,保险人是否赔偿?(赔,家庭成员不同于家族成员,家庭成员应以经济关联程度标志,而不是血缘,成家后户后视为两个家庭,弟弟是普通的第三者)例2:1986年2月,某客运公司将其一辆客车投保了汽车保险,4月7日,该车满载着旅客向某风景区驶去,到达目的地之后,旅客下车。

保险实务-责任保险

保险实务-责任保险

在美国加州,三个孩子吃了中国台湾某 生产商生产的果冻导致死亡。 结果:法庭判决厂家赔偿3名受害者1.17 亿美元(包括惩罚性赔偿),从而导致 制造商宣布破产,之后,消费者又起诉 销售商,并最后获得陪审团裁定的高达 5000多万美元的赔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一个美国家庭使用慢炖锅
做饭时,为避免家中不足3岁的孩子碰到,特 意将锅放置在较高的位置上,但孩子睡觉醒来 后跑到厨房玩耍,发现了地上有根花色的电线, 他好奇地拉起那根电线,于是整锅的热汤淋在 孩子的头上、身上和手上,导致该儿童全身烫 伤和部分手指被切除。 结果:原告律师认为,由于炖锅的电线不象普 通家电一样是黑色或白色,而是花色,引起了 孩子的好奇心,导致其拉电线,因此制造商应 为此负责。法院判决,制造商赔偿受害人约 200万美元。
一位独居的美国老太太养了一只猫,一
天给猫洗完澡后,为了尽快让猫的毛发 变干,于是将猫放进了微波炉;而另一 位老太太养了一只狗,一日狗发高烧, 打了针仍然不退,于是老太太将狗放进 了冰箱。猫和狗的命运可想而知。 丧失了爱猫和爱狗的两位老太太分别起 诉制造商。原因是,制造商生产的产品 说明书上没有提到不准将动物放进电器。 结果:法院判决制造商承担数百万美元 的赔偿。
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
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经济赔偿 责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律师、会计师、 工程师、设计师等,职业责任保险一般由提供 专业技术服务的单位如医院、设计院、会计事 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等向保险公司投保。 第三者责任险。它通常都与特定的财产保险相 联系,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车辆损失 险一并归入机动车辆保险,建安工程第三者责 任险与物质损失保险合称作工程保险,等等。

AFP金融理财师金融理财基础(一)第十一章 人寿保险综合练习与答案

AFP金融理财师金融理财基础(一)第十一章 人寿保险综合练习与答案

AFP金融理财师金融理财基础(一)第十一章人寿保险综合练习与答案一、单选题1、关于定期寿险的类型,下列论述不正确的是()。

A.根据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限内的变化情况,定期寿险可以分为定额定期寿险、递减定期寿险和递增定期寿险B.到目前为止,多数定期寿险属于定额定期寿险,即保额在整个保险期限内保持不变C.保险公司针对特定的保险需求,设计出了不同的递减定期寿险产品,常见的如抵押贷款偿还保险、信用保险及收入保险D.递减定期寿险在整个保险期限内的保费通常也是保持不变的【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递减定期寿险的保额在整个保险期限内将根据保单约定的方式逐步降低,常见的递减定期寿险有抵押贷款偿还保险、信用人寿保险和家庭收入保险。

2、王某为其妻购买了10年期的两全保险,两年后,王某与其妻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已丧失保险利益,合同失效B.保险公司无须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C.该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王妻仍可领取保险金D.该保险合同有效,但王妻不应该领取保险金【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订立时存在,至于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保险利益则无关紧要,因此该合同仍然有效,王某的妻子仍可领取保险金。

3、我国社会保障部门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包括()。

Ⅰ.社会养老保险Ⅱ.社会医疗保险Ⅲ.社会失业保险Ⅳ.意外伤害保险A.Ⅱ、ⅢB.Ⅰ、Ⅱ、ⅢC.Ⅰ、Ⅱ、ⅣD.Ⅰ、Ⅱ、Ⅲ、Ⅳ【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所提供的社会保险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失业保险。

Ⅳ项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

4、分红保险的特点不包括()。

A.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B.客户不承担任何的投资风险C.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D.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分红保险的主要特点有:①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②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③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④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2020年(金融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20年(金融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和保险X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能够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壹条保险X公司能够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能够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可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X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X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壹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壹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险X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且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X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X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且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能够要求或者允许保险X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X公司应当在下壹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X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X公司应当在下壹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X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笔记(第11章)

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笔记(第11章)

第十一章意外伤害保险第一节意外伤害保险概述知识点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指在保险合同期限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然的、剧烈的事故(即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一)伤害伤害是指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发生了损失、损伤,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阻碍的客观事实。

伤害必须由致害物、侵害对象和侵害事实3个要素构成,缺一不可。

(二)意外✧意外是指被保险人主观上没有预计到会发生致伤的事故或是虽然预计到灾害的发生,但由于各种约束、限制而不得不接受与自己本来的主观意愿——回避外来侵害相反的现实结果。

归纳起来,对意外的理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2.被保险人虽然已经预见到伤害,但伤害仍然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发生(三)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与意愿相左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侵害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造成损伤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四)几种特殊情况的分析1.医疗意外事故一般构成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事故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损害后果。

2.被保险人的某些被迫行为应属于意外伤害●在某些特殊的紧急危险情况发生时,被保险人为了自身利益必须做出某种行为,也构成意外伤害。

3.猝死不构成意外伤害●猝死是指非外因所致的突然死亡,死因源于本身内部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

知识点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人身风险是意外伤害,但并非一切意外伤害都是保险人能承担和保障的。

一般来说,按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意外伤害可以划分为一般可保意外伤害、特约可保意外伤害和不可保意外伤害3种。

(一)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可保意外伤害是指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承保的意外伤害。

2020年(金融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2020年(金融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金融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壹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第六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壹)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壹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和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金融机构责任保险

金融机构责任保险

金融机构责任保险(一)金融机构责任保险基本内容本保险承保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在营业大厅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客户或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承包范围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金融机构,均可投保本保险。

(三)投保基本流程和手续1.投保人提交填写正确的投保单。

2.保险人接到头保单后,进行承保条件审核,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单承保。

(四)保险责任1.金融机构的正式在册职工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因疏忽或过失导致储户或第三者在营业大厅内的人员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在保单注明的金融机构营业大厅内,由于发生暴力抢劫、劫持,导致储户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以及储户在该营业大厅内当时所提取的现金被抢夺的损失,依据法律或法律的基本原则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保险人亦负责赔偿。

(五)赔偿限额根据双方约定,保险单设定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

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判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限内,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对每次事故施救费用的赔偿以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0%为限。

(六)赔偿基本流程1.保险公司可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案件;2.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察;3.审核保险责任和核定损失范围;4.计算赔款;5.赔付结案。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金融机构责任保险条款关键字保险责任(责任范围)责任免除(除外责任)赔偿处理被保险人义务其他事项投保人第一条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金融机构,均可投保本保险。

▲TO P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和保险单列明的被保险人营业大厅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责任保险合同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责任保险合同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责任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一)定义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本质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存有侵害行为时,对第三人权益的保障。

例如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二)责任保险的特征(1)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2)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理应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3)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4)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5)责任保险的标的为一定范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非损害赔偿责任不能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如刑事责任就不能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

(6)责任保险不能及于被保险人的人身或其财产。

责任保险的目的在于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理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以,当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发生损失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讲,责任保险合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保险合同。

(7)保险限额给付。

因为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不确定性,所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不可能约定保险金额,只能约定保险责任的限额,而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均以合同约定的限额为限。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十一章责任保险实务练习题及答案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十一章责任保险实务练习题及答案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十一章:责任保险实务练习题及答案第十一章责任保险实务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

A.责任保险B.信用保险C.人身保险D.财产保险2.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范畴。

A.人身保险B.定额保险C.信用保险D.财产保险3.对责任保险承保人来说,确定责任保险的()是至关重要的。

A.有效期间B.终止时间C.起始时间D.废止时间4.在责任保险实务中,确定责任保险责任事故有效期间的方法称为()。

A.承保方法B.承保条件c.承保前提D.承保基础5.期内发生式,以()的时间为承保基础。

A.索赔提出B.风险存在C.损失发生D.合同终止6.期内索赔式,以()的时间为承保基础。

A.索赔提出B.风险产生C.损失发生D.合同终止7.从责任保险来看,赔偿限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A.平均限额B.最低限额C.最高限额D.基本限额8.从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国家的责任保险承保人对()不再规定赔偿限额,或者仅规定一个综合性的赔偿限额。

A.信用灭失B.经济损失c.财产损失D.人身伤亡9.责任保险的免赔额通常采用()。

A.相对免赔额B.绝对免赔额c.部分免赔额D.基本免赔额10.在责任保险中,电梯责任保险属于()。

A.产品责任保险B.公众责任保险c.第三者责任保险D.职业责任保险第十一章责任保险实务练习题(单项选择题)1.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

A.责任保险B.信用保险C.人身保险D.财产保险2.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范畴。

A.人身保险B.定额保险C.信用保险D.财产保险3.对责任保险承保人来说,确定责任保险的()是至关重要的。

A.有效期间B.终止时间C.起始时间D.废止时间4.在责任保险实务中,确定责任保险责任事故有效期间的方法称为()。

A.承保方法B.承保条件c.承保前提D.承保基础5.期内发生式,以()的时间为承保基础。

2020年(金融保险)保险条款

2020年(金融保险)保险条款

(金融保险)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金融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中国太平洋保险X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壹、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X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X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X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和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本X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壹)被保险人根据和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壹)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壹)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1.未经本X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在必要时,本X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2.本X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X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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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十一章责任保险实务第十壹章责任保险实务第壹节责任保险概述壹、责任保险的概念责任保险是壹种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企业、团体、家庭和个人在各种生产活动或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能够通过投保有关责任保险转移给保险人。

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又称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责任保险承保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侵权的民事责任(即侵权责任)和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责任或违约责任)俩种。

有俩种确定责任保险责任事故有效期间的方法,即承保基础。

其壹,期内发生式。

其二,期内索赔式。

以索赔提出的时间为承保基础,即保险人负责赔偿在保单有效期间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

责任保险的直接赔偿对象是被保险人,间接赔偿对象是第三者,即受害人。

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壹般包括俩方面:第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第二,因赔偿纠纷引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考试大整理]从责任保险的发展实践来见,赔偿限额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第壹,每次责任事故或同壹原因引起的壹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

它又能够分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人身伤害赔偿限额。

第二,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

它也能够分为累计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害赔偿限额。

第三,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俩个赔偿限额合成壹个限额,或者只规定每次事故和同壹原因引起的壹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而不规定累计赔偿限额。

仍通常有免赔额的规定,以此促使被保险人小心谨慎。

责任保险的免赔额通常采用绝对免赔额,即无论受害人是否死亡或者财产是否全部损失,免赔额内的损失金额均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赔偿。

责任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超过免赔额之上且在赔偿限额之内的那壹部分。

二、责任保险的种类(壹)根据业务内容分类根据业务内容分类,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包括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二)根据责任发生的原因分类根据责任发生的原因分类,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包括无过失责任保险和过失责任保险。

如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核电站责任保险等。

(三)根据法律的归类分类根据法律的归类分类,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包括法律责任保险和约定责任保险。

(四)根据和财产保险的关系分类根据和财产保险的关系分类,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包括独立责任保险和附加责任保险。

独立责任保险是指责任保险作为壹个独立的险种,附加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的附属条款,投保人必须向同壹保险人投保。

实务中,有壹些独立责任保险和特定的保险对象有特定的联系,从而常将其且人有关财产保险条款中,壹般由同壹保险人承保,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如船舶的责任风险壹般作为碰撞责任列人船舶保险基本责任范围内。

第二节产品责任保险壹、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壹)产品责任产品责任又称制品责任、制造物责任或商品制造人责任等,是指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等因该产品的缺陷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最初的产品责任是壹种合同责任,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质量义务,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我国比较重要的和确认产品责任相关的法律制度包括民法通则、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工业企业法等。

(二)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

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及修理商等壹切可能对产品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都能够投保产品责任保险。

二、产品责任保险的内容(壹)产品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产品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应该从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责任期限三个方面分析。

1.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包括疾病、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时,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保险人在产品责任保险项下承担造成用户损害的产品责任事故,必须具有“意外”、“偶然”的性质,而非被保险人事先所能预料的。

除此之外,产品责任事故必须发生在被保险人制造或销售场所以外的地方,而且产品的所有权必须已转移至用户。

餐饮、旅馆等行业自己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饮料等产品,壹般都由食用者在餐厅、旅馆内食用,为了使被保险人由于这类产品责任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也能在产品责任保险项下获得保障,能够在保单内加以特别规定且加收壹定的保险费后予以承保。

承保区域壹般由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具体需要商定。

2.除外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除外责任主要包括:(1)根据合同或协议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2)被保险人根据劳工法或雇佣合同对其雇员及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这种责任应由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承保。

(3)被保险人所有或照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这种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投保财产保险来解决。

(4)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商品发生事故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这种损失的赔偿责任,理应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5)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退换、回收有缺陷产品造成的费用及损失。

这类损失及费用属于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责任范围。

(6)被保险产品造成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责任。

(7)被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赔偿责任。

3.责任期限。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壹年,期满能够续保。

同其他单独承保的责任保险壹样,产品责任保险的责任期限也是由俩种不同的承保基础决定的。

“期内发生式”承保基础下的责任期限。

其具体规定为:即使产品是在保险生效前几年生产或销售的,只要该产品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事故且导致对用户的损害,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提出索赔,保险X公司均负赔偿责任。

其具体要点包括:第壹,产品责任事故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第二,不论产品是否在保险期限内生产或销售;第三,不论意外事故或损失何时发现;第四,不论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是在保险期限内仍是期满之后。

“期内索赔式”承保基础下的责任期限。

其具体规定为:不管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仍是保险期限之前,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提出索赔,保险人就承担赔偿责任。

究竟采用何种方式作为承保基础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原则上讲,凡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够立即得知或发现的,宜采用“期内发生式”;反之,如保险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得知或发现的,宜采用“期内索赔式”。

例如,某些具有缺陷“潜伏期”的产品(如药品等)投保产品责任保险,保险人应果断采取“期内索赔式”作为承保基础。

(二)保险费率和保险费1.保险费率的厘定影响保险费率的因素有:(1)产品的特点及其可能对人体或财产造成损害的风险大小。

(2)赔偿限额的高低。

限额高,费率也高,但且非按比例增加。

(3)承保地区范围的大小。

(4)产品数量多少和产品价格的高低。

同类产品,数量多、价格高的,销售额也高,保费收人多,费率就可降低。

(5)保险X公司以往运营此项业务的损失或赔付统计资料。

(6)产品制造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情况。

优质产品能够避免或减少产品责任风险,因此,技术和管理水平较好的被保险人能够享受优惠费率。

2.保险费的计算。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费,通常是按上年的生产、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总额及适用的保险费率计算出预收保险费,待保险期满时再按实际营业收入总额计算出实际保险费,多退少补。

(三)产品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因产品责任事故对受害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大小,通常由法院判定或有关各方协商确定。

诉讼、抗辩费用在赔偿限额以外赔付。

(四)承保地区范围承保地区范围由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具体需要商定,且在保单中列明。

保险人仅对投保产品在规定地区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负责。

第三节雇主责任保险壹、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壹)雇主责任雇主责任是指雇主对其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考试大整理]壹般而言,雇主所承担的对雇员的责任,包括雇主自身的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以及无过失行为所致的雇员人身伤害赔偿责任。

但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且非和此相壹致,通常都将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列为除外责任。

通常被视为雇主过失或疏忽责任的情况包括:第壹,雇主提供危险的工作地点、机器工具或工作程序;第二,雇主提供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第三,雇主本人直接的疏忽或过失行为,(二)雇主责任保险非因工作或非工作时间内雇员的人身伤亡和疾病,雇主责任保险不予负责,此外,对雇员的财产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1.雇主责任保险和劳动保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保险是基于雇主未能尽其法律义务,即因为过失或疏忽而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它和劳动保险(又称劳工补偿保险)不同。

劳动保险虽然也是保障雇员遭受人身伤亡或疾病时的雇主赔偿责任,但不考虑雇主有无过失。

劳动保险负责雇主对雇员受雇期间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遭受的人身伤亡和疾病的赔偿责任,是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的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由雇主交付保险费,劳动保险常常由政府、雇主、雇员共同交付保险费。

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金交给雇主,劳动保险的赔偿金不交给雇主,直接交给受伤害雇员(或由法院交给雇员)。

劳动保险不属于责任保险,属于社会保险。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雇主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雇主,但受益人是和雇主有雇佣关系的雇员。

保险人和雇主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和雇员之间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雇佣合同另有约定)。

二、雇主责任保险的内容(壹)雇主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1.保险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的基本责任包括俩方面的内容:壹是被保险人雇用的人员(包括长期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在保单有效期间,在受雇过程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和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是被保险人的有关诉讼费用。

分析雇主责任保险的基本责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受雇过程是指雇员的受雇佣期间(包括假日和加班)。

(2)保单载明的业务工作是指在保单中列明的每壹个雇员所从事的工种,雇员从事的工种必须是列明的或和列明有关的。

如果雇员在从事非雇主所授意的,或非列明的或和列明工种毫无关系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伤残或死亡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因为“业务工作”是保险人制定雇主责任保险费率重点考虑的因素,保险人只对已付保费的具体业务和具体业务活动提供保障。

(3)职业性疾病是指经过医院确诊的和职业有关的疾病。

(4)雇主责任保险承保的对象是雇主对其雇员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因而雇主自身(包括企业董事会成员)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期间的人身伤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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