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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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工商局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工商局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工商局的实践与思考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工商局的实践与思考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工商局加强了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本文将就工商局在网络传销打击方面的实践经验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监管力度工商局在网络传销打击中加强了监管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加强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建设,提高了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建立了专门负责网络传销打击的团队。

其次,建立了网络传销举报平台,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网络传销行为,提供举报线索。

再次,加强了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督促网络平台严格审核广告和推广信息,减少网络传销的蔓延。

二、完善法律法规工商局在网络传销打击方面,积极参与完善法律法规的工作,对网络传销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

首先,修订了《反传销法》,增加了对网络传销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手段,增加了对网络平台的责任追究。

其次,联合公安部门进行立案和侦查,对网络传销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此外,工商局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制定国际标准和规范,共同打击跨国网络传销犯罪。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商局在网络传销打击中,注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警惕性。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网络传销的危害性,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

同时,通过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对合法经营的意识,提高他们的自律能力,减少参与网络传销的可能性。

四、加强国际合作网络传销不受地域和国界限制,需要国际合作来加以打击。

工商局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机制,与其他国家的执法机构密切合作,共同制定网络传销打击的标准和规范。

通过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跨国网络传销犯罪的打击,实现国际合作共同对抗网络传销。

综上所述,工商局在网络传销打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举措,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查处网络传销的难点与对策(1)

查处网络传销的难点与对策(1)

2009-10□潘文伟陈扬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江苏省无锡地区网络传销案件逐年上升。

大量事实表明,网络传销隐蔽性强、欺骗性大、涉案面广、社会危害突出,亟待加大查处力度。

一、网络传销的类型目前,无锡地区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化。

传销组织仍以推销商品为主,借助互联网这个信息平台,将其制定的“游戏规则”,设计成销售管理软件系统,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来实施会员管理和资金运作。

二是多层次的网络版虚拟传销。

即以“拉人头不见物”为标志的金字塔型的传销,用虚拟的网络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以下线交纳会员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和工资。

三是网络投资理财模式传销。

即组织者利用社会群众的投资心理,大肆宣传高投入、高回报,虚拟一个所谓具有重大投资价值的项目,诱骗一些下岗人员参与网络投资,并要求参加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

二、查处网络传销的难点1.发现案源难。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同时,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

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部门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2.调查取证难。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

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

网站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

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基层反映亟待关注

基层反映亟待关注

基层反映亟待关注第一篇、基层反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亟待关注。

基层反映亟待关注基层反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亟待关注。

基层反映,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垃圾回收公共设施过于简单。

街道垃圾桶虽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但大部分存在缺失图标、字样、颜色单一等问题;小区内只摆放单一混合垃圾桶或垃圾池。

二是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

虽然部分市民对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有所了解,但长期以来养成了垃圾混装的习惯。

三是政府部门缺乏重视、资金投入不够。

地方领导往往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和污染问题不够重视,导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对此,基层建议,一是完善配备垃圾回收设备。

在街道、小区、门店、单位、餐饮、公共场所等地配套设置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桶,用醒目的用字样、图标、颜色等标出回收的方法、内容。

二是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改变居民不良的生活习惯;通过演讲、主题班会、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从小做起,学会自觉实行垃圾分类。

三是强化政府重视,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力度,并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政府补贴标准,加快对已有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改造。

(齐富强)基层反映亟待关注【基层反映】:信用卡滥发问题亟待关注在这个信用卡片漫天飞的时代,我们周围许多人的手中都持有信用卡,有的人有一张,有的人甚至数张、十多张。

信用卡消费涉及到年费、逾期利息和滞纳金等等问题。

很多人沦为了信用卡的奴隶,奔波于透支取现、拆借还款。

信用卡市场现在已成了银行互相拼抢的一块肥肉,银行为推销信用卡花样百出,这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不少机关公务人员,稀里糊涂就被银行的推销人员游说办了信用卡。

往往办理后搁置不用,事后再被银行追讨年费,有些还稀里糊涂被上了不良信息记录的“黑名单”。

甚至有些在校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也都可以通过审核办理了信用卡。

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监管难点及对策 (2)

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监管难点及对策 (2)

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监管难点及对策湖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吴杰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对人们日常生活方式和信息沟通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网络新闻、电子商务、网络社区、网络游戏等网络活动的兴起,使网络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网络,网络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分和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伴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传销也趁机从传统的社会领域向新兴的网络空间发展和渗透,而且欺骗性、隐蔽性、危害性更强,需要我们工商部门在互联网领域开辟新的战场,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作深入、持久的斗争。

一、网络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网络传销渗透到网络生活的各个方面,经常打着各种旗号、披着各种马甲出现,增加了欺骗性和诱惑性,很容易让上网网民掉入陷阱。

从目前查处案件的情况看,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网络购物领域。

通常打着“电子商务”“网购”“网团”“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旗号,建立网络购物和网络会员管理平台和网站,并以该网络平台为中心,发展会员。

会员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还可以推荐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会员参加购物,并根据直接和间接推荐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或其购买商品数额多少获得奖励。

业绩高的会员还可升级为区域代理商等级别,负责一定区域的会员发展工作,组织自己的团队。

(二)网络投资领域。

通常打着“资本运作”“私募股权”“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投资理财”“金钱游戏”“虚拟经济”“网络基金”等旗号,虚构国内外大型投资公司或金融机构,建立网络平台,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饵吸引网民注册为会员,并以汇款、网银转账方式认购投资的股权或基金份额,还可以发展、拉拢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参加认购。

参加人员,除获得“投资回报”外还可以根据其直接和间接介绍、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或认购金额的多少来获得奖励。

(三)网络创业领域。

通常打着“在家创业”“网络创业”“创业兼职”“网络加盟”“网络代理”“点击广告,有钱赚”等旗号,通过电子邮件、论坛、博客、网络广告等途径发布宣传信息吸引群众点击,注册为会员,从事网站指定的网络储存空间营销、点击网络广告、网络电话卡行销、会员卡优惠卡发行代理等活动,并介绍、发展下线会员加入,购买和推销相关产品,以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或购买、推销金额多少为依据给予报酬。

打击非法传销迫在眉睫 根治社会毒瘤任重道远

打击非法传销迫在眉睫 根治社会毒瘤任重道远

四川警察学院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岗位见习调研报告打击非法传销迫在眉睫根治社会毒瘤任重道远年级2010级专业公安法制区队二区队姓名李成波学号10191020462011年07月01日打击非法传销迫在眉睫根治社会毒瘤任重道远【摘要】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社会财富的分享不均,中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短时间获得成功的人士越来越多,使得很大一部分人渴望成功,渴望发财致富。

以致有相当数量的人员致富观念扭曲,投机心理浓重。

欲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不断的发酵,而传销的出现迎合了这一部分人的心理需要。

传销组织者用一系列的手段,抓住人性的弱点,将人的贪婪最大限度的激发出来,让许多人陷入其中难以自拔,最从被害者一步一步变成坚定的传销拥护者。

越来越多的人走向传销,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家庭受到传销这个社会毒瘤的毒害,打击非法传销迫在眉睫,但要想根治这一社会毒瘤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传销;非法传销;社会毒瘤一、非法传销在我国的发展与现状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从台湾传到中国,并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由于我国存在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低、法律法规不完善、群众消费心理不成熟等客观因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扰乱了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

虽然1998年以来,我国开始对非法传销活动明令禁止,但由于该活动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和人员上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上工作机制不健全、公安等职能部门打击查处不力,以致非法传销活动愈演愈烈。

非法传销发展到现在,已经没有真实的商品,纯粹是“拉人头”,就是人头传销,不是商品传销。

拉人头传销已经成为传销的主要形式,已经占整个传销行为的80%—90%以上。

关于打击传销的几点思考

关于打击传销的几点思考

关于打击传销的几点思考一、打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个别地方政府对打传不够重视。

尽管各地都建立了打传组织,也明确了打传工作格局,但个别地区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召开较少,打传成员单位配合不够密切,各成员单位没有真正形成打传整体合力,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没有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2.传销组织活动方式变得更加隐秘。

一是执法人员从传销公司的网页上很难再直接找到传销制度。

从我们查处的ASG传销案件中发现,传销组织要求加入者晚上10点登陆呱呱论坛的指定房间,通过视频讲授具体的传销制度;二是传销组织授课时不允许参加者记录和录音,只是反复地讲授制度,使执法人员端掉传销窝点时很难拿到直接证据;三是传销人员通过QQ相互联系和发展新人,传销组织者则在家中或其他场所通过笔记本电脑进行报单,不将报单电脑带人传销现场,以致查处传销窝点时无法取得传销组织者发展人员的直接证据;四是传销组织者通过网络服务公司等渠道租用服务器,利用国外的IP或多IP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使执法人员很难准确锁定服务器地址,从近年来查处网络传销的实践中发现,该种现象已屡见不鲜,并正呈上升趋势;五是传销组织打着医促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公益机构名义,表面为老年人服务,实则在老年人中从事传销活动。

今年我们查处了一起打着医促会名义从事传销的案件,该传销组织的人员自称是医促会工作人员,他们将印有医促会会标的宣传册发给老人,并主动出示“工作证”,以取得老人的信任。

在宣传册中除印有医促会推荐的保健产品外,还有传销组织的传销制度,让老人觉得既吃到了保健产品,又能通过推荐其他老人购买产品合法赚钱,致使很多老人掉人了传销陷阱。

3.传销组织有意规避执法机关打击。

一是有雄厚资金的大公司生产传销产品,找传销人员在工商机关注册一个只有几万到几十万的有限责任公司,操纵小公司从事传销活动。

为此,必须摸清公司的资金流向和大、小公司的真正关系,这需要多地、多部门的密切配合;二是设置传销制度时,表面上有意将传销的层级设为两层,且只设直推奖,当人数满一定数量(少于30人)就要求出局,有意规避传销的构成要件。

打击直销传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打击直销传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打击直销传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直销和传销活动近年来在我国呈快速发展的趋势,对经济秩序、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尽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分析当前打击直销传销工作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针对直销和传销行为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导致在打击过程中存在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变换手法进行直销传销活动,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

2.监管力度不足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盲区。

一方面,相关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难以全面覆盖和及时发现直销传销活动;另一方面,监管手段相对单一,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监测系统,难以对直销传销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追踪。

3.公众认知度低由于直销传销的欺骗性和隐蔽性,许多消费者对其识别能力有限,容易上当受骗。

同时,部分人对直销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参与非法活动。

4.跨境打击困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直销传销活动逐渐呈现跨国、跨地区的特点。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境外注册、网络营销等手段开展非法活动,给跨境打击带来较大难度。

二、整改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议政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打击直销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直销、传销行为的法律界限,为执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2.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加强公安、工商、商务、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直销传销的合力,提高打击效率。

3.强化技术手段与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对直销传销监测技术手段的投入,建立和完善监测系统,提高对直销传销活动的发现和预警能力。

同时,加强对网络营销平台的监管,遏制直销传销活动的网络传播。

4.提高公众认知与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直销传销危害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传销问题情况汇报

传销问题情况汇报

传销问题情况汇报近年来,传销问题在我国社会中愈发严重,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我对传销问题进行了调研,以下是我对传销问题情况的汇报。

首先,传销活动在我国依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模式,通过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吸引群众参与,最终导致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身心受到伤害。

此外,一些传销组织还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招募和宣传,给广大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其次,传销问题的范围逐渐扩大,不仅仅局限于城市,还渗透到了农村地区。

一些传销组织打着扶贫、创业等旗号,深入农村地区进行招募,给当地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种情况对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另外,传销问题涉及的人群也日益庞大,不仅仅是一些无业人员或者低收入群体,甚至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也被卷入其中。

这一现象说明传销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

针对传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应加强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查处和整治力度,严惩传销组织的违法行为。

其次,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提高辨别传销活动的能力,避免被传销组织欺骗。

同时,也要加强对传销组织的监管,防止其通过各种手段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总的来说,传销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中的一大顽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加强对传销问题的监管和打击,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才能有效地遏制传销问题的蔓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解决传销问题,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当前打击传销活动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当前打击传销活动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当前打击传销活动的难点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全国各地工商部门针对各自辖区传销活动的特点及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在打击传销的过程中,基层工商部门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

打击手段不足。

其一,按照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时对传销人员只有询问、调查的权力,没有强制手段和措施,因此经常会出现传销人员拒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形。

其二,传销组织者经常通过其个人账户流转资金,而工商部门对个人账户无权查询,这样就很难掌握传销组织的资金流向与违法所得。

其三,在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案件中,由于缺乏专业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知识,办案人员无法破译密码进入传销组织的营销网站,调查取证存在困难。

传销参与者执迷不悟。

传销组织为了进行精神控制,通常会对传销人员进行“洗脑”,编造暴富神话,使许多人沉溺于发财梦中执迷不悟。

由于传销参与者不配合,没有了证人证言的重要支撑,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步履维艰。

针对上述问题和难点,笔者提出以下几方面对策和建议:要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

其一,强化行政执法手段,赋予行政执法机关必要的、强有力的行政权力,如对违法主体银行款项进行查询和强制划拨、冻结的权力等,防止当事人转移资产、逃避处罚等情况的发生。

其二,充分发挥刑事处罚的震慑作用。

进一步细化认定传销行为涉嫌犯罪而移送的标准以及移送的程序规定,防止简单罚款了事,避免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

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落实打击传销联合协作机制。

其一,各级地方政府要将打击传销纳入政府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和综合治理考评范畴,加强专项资金与力量投入,保障打击传销工作顺利开展。

其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协调与组织领导,牵头做好协调、控制、打击、监管等各方面工作,巩固“政府统一组织、部门联合行动”的格局,做到职能明确、责任清晰,有效提高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

其三,全面落实相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考核力度,对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者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传销治理情况汇报

传销治理情况汇报

传销治理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单位在传销治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通过此篇汇报向领导做一简要的情况说明。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销问题日益突出。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单位高度重视传销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首先,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传播渠道的监管。

我们与各大新闻媒体合作,共同开展宣传活动,教育人民群众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增强防范意识。

我们还加大了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关闭了大量传销组织的宣传渠道,使传销活动无法再广泛传播,从源头上阻断了传销的发展。

其次,我们建立了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传销行为的界定,明确了传销活动的处罚和处理措施。

这为我们治理传销提供了法律依据,增加了打击传销的力度。

在实践中,我们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对涉嫌传销的组织和个人进行了打击和处理,进一步震慑了传销分子,起到了良好的威慑作用。

再次,我们加强了传销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我们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协作,加强对传销组织的打击行动。

我们还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了传销风险预警系统,通过海量数据的搜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传销组织的活动,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进一步提高了传销治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此外,我们还依托社区网络建设,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和培训活动。

通过邀请专家学者给社区居民进行讲座,上门宣传,实施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教育,提高了社区居民对传销的辨别能力,筑牢了防范传销的“防火墙”。

我们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提供线索和情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治理传销的良好局面。

总结来看,我们在传销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传销活动依然存在,传销组织的手段和策略也在不断升级,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治理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需引起关注

(√)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需引起关注

三一文库()/公文大全/基层反映〔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需引起关注〕今天,好的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所谓网络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以获取暴利为诱饵,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实现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传销不断发展和渗透,且较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对此,工商部门应加强对网络传销主要领域、蔓延原因及面临困难的分析,并思考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打击。

一、当前涉及网络传销的主要领域一是电子商务领域。

一种是传销组织者以其建立的网络购物和网络会员管理平台或网站为中心,打着“电子商务”、“网购”、“网团”、“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旗号,推销实物产品,并以发展下线会员数量、下线会员购买商品数额等为标准设定各种奖励,激励会员发展下线、提高业绩。

另一种是组织者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旗号,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盈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并以高额的提成回报,激励入会者发展下线。

如福建平潭一组织打着“直销企业”、“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半年发展“会员”700多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二是投资理财领域。

组织者利用群众的投资心理,大肆宣传高投入、高回报,虚拟一个所谓具有重大投资价值的项目,诱骗群众参与网络投资,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措施激励参加人员拉拢其他下线会员。

如某3个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借用网上炒黄金、投资说明会、网上操作介绍等幌子,使上万人中招,其中不乏拥有大学学历者及公务员,涉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1万多人,涉案金额逾亿元。

三是网络游戏领域。

通常打着“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私人馈赠的金钱游戏”等旗号,在各游戏论坛、QQ群大打宣传广告,引诱网游玩家在其网站注册会员,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并按下线会员充值金额返利的形式,鼓励会员推荐其他玩家成为自己的下线会员。

调研报告:基层面临的网络舆情风险及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基层面临的网络舆情风险及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基层面临的网络舆情风险及对策建议基层作为政策的具体执行层面,在宣传政策、处理矛盾的时候,面临着“网上网下”双重压力。

习近平总书记说,网络就是草野,网民就是草根。

应该说,历史上没有一个时刻,能像现在这样,把江湖与庙堂连接得如此紧密而一体、把百姓与官家交融得这么便捷而深入。

“过去的权力机关说一不二,今天的网民说三道四”,网络舆情对管理者形成了强大压力,感知网络舆情风险并正确应对,成为基层干部的必修课。

一、基层面临的网络舆情风险(一)涉众型互联网违法犯罪,成为群体性舆情事件的高风险源头。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近年来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网络非法吸储以及网络售假等案件多发高发,且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

在多起非法集资事例中,部分投资人将不满情绪指向党委和政府,质疑金融政策和国家体制,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产生质疑,潜伏着较多的社会风险。

(二)“对抗式解读官方信息”舆论频发,加大官民裂隙。

在突发公共舆情事件或政府公共政策发布时,官方信息容易引发民众“对抗式解读”,即“官方解释什么,民众越怀疑什么”的恶性循环。

比如城区路面破损、乡村道路坑凹、教育公平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保护问题,等等,都成为网民怀疑相关部门工作未尽职尽责的重灾区。

(三)质疑和触碰党委和政府的权威,成为一部分网民的心态。

随着民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多元化的舆论场中,“否定性的声音”和“批判性的观点”容易引起公众的兴趣,引发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讨论和共鸣。

如:农民工群体、涉军群体、“无家可归”“有家难归”的购房群体等,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不加区分的把责任归因于政府,在网络上制造声势,引发共鸣,无疑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

自媒体参与网络舆情,给舆情事件增加不确定性因素。

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网上舆论环境。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构筑全员防控格局。

针对网络舆情传播范围广、速度快及影响大的特点,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相应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由专门机构牵头,组建自上而下的专业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将队伍建设、政务建设、保密工作、宣传工作与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机结合,齐抓共管;大力宣传网络舆情监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邀请专家学者开设网络安全防范和网络舆情处置专题讲座,开展网络舆情的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舆情观和危机感,提高领导应对网络舆情的敏锐性、洞察力和应变力。

基层反映:查处网络违法广告存在“五难”困境亟待解决

基层反映:查处网络违法广告存在“五难”困境亟待解决

基层反映:查处网络违法广告存在“五难”困境亟待解决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违法广告问题日益突出。

虽然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五难”困境,亟待解决。

首先,查处网络违法广告存在法律法规难。

目前,我国对网络广告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落后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广告的新形态。

同时,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过于笼统,无法有效约束和制约网络违法广告,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其次,查处网络违法广告存在证据难。

网络违法广告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现,就会立即删除或者变更形态,导致证据收集困难。

尽管有的广告会留下痕迹,但是追溯起来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效率低下。

第三,查处网络违法广告存在技术难。

有些网络违法广告利用了技术手段进行遮蔽,比如使用虚假IP地址、频繁更换服务器等,使得追踪和定位成为一项困难任务。

而且,网络违法广告的传播渠道繁多,如社交媒体、论坛、搜索引擎等,想要全面监管和查处变得更加困难。

第四,查处网络违法广告存在执法难。

由于网络违法广告的迅速传播和遮蔽手段的复杂性,导致广告主体难以确定,追责难度增加。

此外,一些网络违法广告是由一些无照经营或轻微违法的企业或个人发布的,一旦被查处,就会轻易更换身份或者就地转移,形同消失,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困扰。

最后,查处网络违法广告存在国际协作难。

随着互联网的全球化发展,网络违法广告的跨境传播日益普遍。

然而,各国对网络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国际执法合作又存在许多困难,这给打击网络违法广告增加了难度。

针对上述“五难”困境,我们应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力度,完善网络广告的监管体系,保持与互联网技术的同步发展。

同时,加强技术研发,提升网络违法广告的监测和追溯能力,提高执法效率。

另外,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技能水平。

此外,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加强执法合作,建立跨境追溯和打击机制,共同应对网络违法广告的挑战。

当前新型传销的表现形式、监管难点及对策

当前新型传销的表现形式、监管难点及对策

当前新型传销的表现形式、监管难点及对策公平交易处王剑在目前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政府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新一轮投资创业热潮正在兴起,虽然大规模和公开的传销活动在我市已经绝迹,但是各种改头换面的新型传销代之而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于投资赚钱的心理,布下一个个更加隐蔽、更具诱惑、更强欺骗的传销陷阱,令人防不胜防,一些不明就里的群众已经上当受骗,全市打传形势十分严峻,打击传销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打传也要适应新常态,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传销的表现形式、监管难点,对如何完善监管、整治对策进行探讨研究,希望能为我市因应新态势的打传工作有所推助。

一、传销的概念、类型和危害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予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打着“资本运作”、“人际网络”、“连锁销售”、“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国家扶持投资项目”、“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振兴东北”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的“拉人头”式传销(异地邀约,俗称“老鼠会”)。

第二种是打着“股权投资”、“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网络电话”、“网赚”、“基金”、“网络教育”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的“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第三种是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的直销公司为掩护,以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式传销。

传销具有巨大危害。

首先是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

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汪杰
【期刊名称】《决策探索》
【年(卷),期】2009(000)022
【摘要】@@ 自<禁止传销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集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查处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总页数】1页(P88)
【作者】汪杰
【作者单位】安阳市工商局北关分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论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与对策 [J], 王跃模
2.《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发布11城列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J],
3.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通知 [J], ;
4.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J], 徐东升
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2005]23号——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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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打击传销情况汇报

社区打击传销情况汇报

社区打击传销情况汇报近年来,传销活动在社区中愈发猖獗,给社会治安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打击传销活动,我们对社区传销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和分析。

首先,我们对社区内传销活动的特点进行了梳理。

传销活动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多层次发展、虚假宣传等手段进行招揽,对参与者进行洗脑,使其成为传销组织的一员。

传销活动还常常以产品销售、会员制度等形式进行包装,掩盖其真正的非法性质。

这些特点使得传销活动在社区中隐蔽性强,难以被及时识别和打击。

其次,我们对社区内传销活动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

传销活动不仅损害了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还对社会治安和社区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传销活动的蔓延不仅破坏了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还对社会风气和社区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同时,传销活动还可能导致参与者身心受到伤害,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家庭破裂、犯罪行为等。

针对社区内传销活动的现状,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打击措施。

首先,我们将加强社区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传销活动的警惕性和识别能力。

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社区举报机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的合力。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社区传销活动的监测和打击力度,坚决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同时,我们也呼吁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打击传销活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社区环境。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通过以上对社区打击传销情况的汇报和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打击传销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我们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坚定的决心,全力以赴打击传销活动,坚决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区环境。

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与整治

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与整治

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与整治近年来,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传销问题日益严重,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与整治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与整治。

一、加强立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推动立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加强对网络传销打击与整治的重要举措。

首先,要加大对传销行为的界定力度,明确网络传销的相关概念和特点,确保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能够覆盖各种网络传销手法。

其次,要加强对网络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规范打击措施的程序和力度,形成对网络传销的强力震慑。

同时,要完善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制,加大对网络传销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二、加强执法力度和协作机制建设加强执法力度是打击网络传销的关键。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大对网络传销活动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打击网络传销犯罪行为。

在执法行动中,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打击网络传销的合力。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对网络传销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是有效遏制网络传销蔓延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要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网络传销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防骗意识和辨识能力。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网络传销案件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引导公众对网络传销持零容忍的态度,形成全社会抵制网络传销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跨区域和国际合作网络传销具有跨区域和国际化的特点,要加强跨区域和国际合作,提高对网络传销的打击效果。

在国内方面,要加强各地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建设,共同打击网络传销活动。

在国际方面,要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建立联合打击网络传销犯罪的机制,形成对网络传销的全球联动打击。

综上所述,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打击与整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迫切需要。

我们要通过加强立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大执法力度和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跨区域和国际合作等措施,全面铲除网络传销的滋生土壤,使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无处藏身。

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

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

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
尊敬的各位同事:
近期,本单位收到了多起关于传销的举报。

在针对传销的打击工作中,我们发现此类非法活动仍然存在,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为了有效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特发布此通报。

一、传销的定义
传销是指以组织人员发展为目的,以贩卖虚假产品或招收成员的名义非法获利的行为。

传销是非法的商业活动,不仅绕过了传统的经营渠道规定,也剥夺了参与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传销的打击
我们高度重视对传销的打击工作,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2.配合公安机关严格打击传销,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对传销活动的预警和发现能力。

三、如何防范
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招聘、
兼职信息,也不要贸然加入所谓的“创业”或“培训”团队。

同时,一旦发现传销活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后,我们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打击传销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的支持。

此致
敬礼
XXX单位
年月日。

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

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

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今天,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范文,供各人在撰写下层反应、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所谓网络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以获取暴利为诱饵,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盘算和给付人为,实现非法图利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生长,网络传销不停生长和渗入渗出,且较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对此,工商部门应加强对网络传销重要范畴、蔓延缘故原由及面对困难的阐发,并思考如何采取行之有用的步伐增强打击。

一、当前涉及网络传销的主要领域一是电子商务范畴。

一种是传销组织者以其建立的网络购物和网络会员办理平台或网站为中央,打着“电子商务”、“网购”、“网团”、“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旗号,推销实物产品,并以生长下线会员数目、下线会员购买商品数额等为尺度设定种种嘉奖,鼓励会员生长下线、提高业绩。

另一种是组织者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旗号,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红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并以高额的提成回报,鼓励入会者生长下线。

如福建平潭一组织打着“直销企业”、“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的旗帜从事传销运动,半年发展“会员”700多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二是投资理财范畴。

组织者使用群众的投资生理,大肆宣传高投入、高回报,虚拟一个所谓具有庞大投资代价的项目,诱骗群众到场网络投资,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措施激励参加职员拉拢其他下线会员。

如某3个仅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农夫,借用网上炒黄金、投资说明会、网上操纵先容等幌子,使上万人中招,其中不乏拥有大学学历者及公务员,涉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1万多人,涉案金额逾亿元。

三是网络游戏范畴。

通常打着“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私人馈赠的金钱游戏”等旗号,在各游戏论坛、QQ群大打宣传广告,引诱网游玩家在其网站注册会员,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并按下线会员充值金额返利的情势,鼓励会员推荐其他玩家成为本身的下线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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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
今天,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现象亟待重视》范文,供各人在撰写下层反应、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所谓网络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以获取暴利为诱饵,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盘算和给付人为,实现非法图利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生长,网络传销不停生长和渗入渗出,且较传统传销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对此,工商部门应加强对网络传销重要范畴、蔓延缘故原由及面对困难的阐发,并思考如何采取行之有用的步伐增强打击。

一、当前涉及网络传销的主要领域
一是电子商务范畴。

一种是传销组织者以其建立的网络购物和网络会员办理平台或网站为中央,打着“电子商务”、“网购”、“网团”、“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旗号,推销实物产品,并以生长下线会员数目、下线会员购买商品数额等为尺度设定种种嘉奖,鼓励会员生长下线、提高业绩。

另一种是组织者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旗号,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红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并以高额的提成回报,鼓励入会者生长下线。

如福建平潭一组织打着“直销企业”、“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的旗帜从事传销运动,半年发展“会员”700多人,涉
案金额超百万元。

二是投资理财范畴。

组织者使用群众的投资生理,大肆宣
传高投入、高回报,虚拟一个所谓具有庞大投资代价的项目,诱骗群众到场网络投资,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措施激励参加职员拉拢其他下线会员。

如某3个仅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农夫,借用网上炒黄金、投资说明会、网上操纵先容等幌子,使上万人中招,其中不乏拥有大学学历者及公务员,涉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1万多人,涉案金额逾亿元。

三是网络游戏范畴。

通常打着“网游、网赚”、“玩游戏得大奖”、“玩网游送红包”、“私人馈赠的金钱游戏”等旗号,在各游戏论坛、QQ群大打宣传广告,引诱网游玩家在其网站注册会员,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并按下线会员充值金额返利的情势,鼓励会员推荐其他玩家成为本身的下线会员。

如某类似QQ农场游戏的网站——“梦幻庄园”便是以此情势开展网络传销运动,使全国各地不少游戏玩家被骗。

四是兼职招工范畴。

组织者打着“在家创业”、“网络创业”、“创业兼职”、“网络加盟”、“网络代理”、“点击广告,有钱赚”等旗号,吸引网民注册会员,从事网站指定的网络储存空间营销、点击网络广告、网络电话卡行销、会员卡优惠卡发行代理等运动并勉励其先容、生长下线会员参加。

如网购刷单军团公布勾引告白,由YY公会等构造接办对成员洗脑、专业培训并考核,推荐会员加入获得50%的入会费提成及刷单佣金被管理员抽走30%左右的管理模式,形成一条“附体吸血”的新型网络传销产业链。

二、网络传销迅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是组织者转移阵地躲避羁系。

近年来,工商部门打击传统传销举动的力度不停加大,经验教训日积月累,使传统传销举动的重要表现形式、聚集场所、漫衍范畴渐渐明朗化,工商部门打击传统传销的举措也更敏捷、更有效、更成功。

因此,
大多组织者不得不放弃危害大、赢利慢的传统传销阵地,将传销“毒瘤”转向能够不受空间限定举行信息互换、更新速度快、使用者众多、传播速度快的互联网范畴,让社会大众防不胜防。

二是网民迅速增长且防备意识单薄。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
年共计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

如此庞
大且快速增长的网民数目,无疑为网络传销提供了丰富的如今和潜在用户。

加之部门网民贪图便宜、一夜暴富的不良生理作祟,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是就业形势严峻成催化剂。

据统计,2020年中国高校
毕业生已经达到699万,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而
2020年预计将突破700万人,成为2020年后的“更难就业季”。

面对这种情况,部分急于就业的毕业生一不小心便掉
入网络传销陷阱;部分进入淘宝网、易趣网等平台的初创业者,为在短时间内赢得生存空间,借助网络传销构造为其宣传或作假,进一步繁殖了网络传销的发展;部分入不敷出、支不抵债的低收入人群,选择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兼职途径也成了网络传销构造飞速伸张的催化剂。

四是监管处于“灰色地带”。

网络传销组织者通常以假
身份隐蔽于网络,不仅租用
第三方服务器的方法举行运作,这些服务器还每每设在外洋;传销成员遍布全国乃至全世界,成员之间只通过互联网接洽,相互之间不知晓对方的真实信息、也互不见面、上下线之间也是单线接洽。

因此,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网络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也属不易;加之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羁系范畴内,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举行羁系,导
致工商部门打击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监管“灰色地带”的存在使网络传销越发悄无声息、肆无忌惮地飞速流传。

三、工商部门监管网络传销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是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只能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规来监管。

而《直销管理条例》对网络传销并没有赐与明白的界定;《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九条虽然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
第七条划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但相对于时下网络传销的新形势、新变革及诱骗方法多样、潜伏虚拟性强等特点,在惩治立法上显着存在不敷、滞后于现状。

二是执法本领难堪。

目前,工商部门没有专门的技术设备能够针对网络传销举行全程监控,且即使发现可疑案源也缺乏有用强制措施,一旦当事人不共同大概扬长而去,工商部分也只能一筹莫展。

这样的执法手段对于打击网络传销这种对抗性非常强、需要强有力执法手段甚至需要侦查权的执法办案工作,工商部门很难开展。

三是羁系人员素质有待进步。

网络传销监管人员既需具备必要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知识和互联网访问知识,又要能够很好地把握传销与直销的政策界限及研究网络传销的新范例、新发展。

但目前,工商部门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工商部门干部职工普遍存在知识结构单一的题目,尤其缺乏复合型办理人才;加之部分干部职工持有满意应付本职一样平常工作、不求有功只求无错的头脑,缺乏“活到老、学到老,干一行、精一行”的职业追求,造成干部队伍综合本质、能力与打击网络传销负担的职责、任务不太适应。

四是部分协作不敷流通。

打击网络传销仅凭工商部门一己之力很难有用开展。

如网络传销组织者多无牢固经营场所,每每疏散在居民楼、出租屋内,需要公安部分共同才气入室查抄;对于网络传销组织者的资金动向需借助金融、电信等部门配合。

但实际工作中,部门间往往缺少有用的联动机制,甚至由于大量审批或所需手续不齐全延误打击网络传销查处机遇。

四、加强网络传销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是进步大众防备意识。

工商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普法宣传运动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网络传销案件等情势,向社会大众宣传网络传销的重要表现形式、设置陷阱、惯用手法等知识,使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年群体充分认识到网络传销遍及存在的实际形势,在网络购物、求职、游戏、投资时,注意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电子商务平台,提醒其提高警惕、仔细甄别,不要轻易被网络传销组织者天花乱坠的承诺及网络传销的隐蔽性所蒙蔽。

二是引导商家自我束缚。

依托经济户口和市场巡查,对辖区电子商务平台及直销商家举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定期不定期通过召开培训会、开展上门指导、举行个体约谈等情势,向商家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其法律了解和违法本钱意识,使其牢固树立诚信、自律意识,主动做到不承接和发布涉嫌网络传销的告白,不为了贪图一时之利而走上网络传销的违法门路。

三是提拔内部羁系程度。

针对网络传销案件较一般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更庞大、技术性更强、查办难度更大的现实环境,工商部门应强化办案人员计算机应用及互联网访问知识培训,积极造就网络羁系人才;组织学习传销相干法律法规知识,使
监管人员能够很好把握传销与直销的政策界限;召开专题研究和案例阐发会,让执法人员集中讨论网络传销案件的性子、模式、特征及查处手段、方法,切实进步执法人员羁系程度,以适应打击网络传销举动的要求。

四是增强部分相同和谐。

一方面,工商部门应主动出击,加强与公安、工信、金融等相干部分的协作,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经常交换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

同时,工商部门在观察网络传销案件时,应实时商请相干部分到场,利用其职责权限、专业上风和技能上风,有效解决工商部门在执法本领、技术设备等方面的题目,确保网络传销打击举措一击即中。

五是美满相干法律法规。

工商部门应加强对在打击网络传销过程中出现难以掌握题目的整理、研究和探索,并通过适当方法向立法机关反馈,争取修订完善《禁止传销条例》或建议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羁系的法律法规,准确界定网络传销的范畴、类型、罚则、连带责任,理清工商、公安、工信、金融等职能部门在打击网络传销中的定位与职责及明确跨区域网络传销活动统领争议处置惩罚等内容,使工商部门在网络传销执法羁系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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