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档案管理、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则负责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在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移交时间:工程档案资料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整理,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
2. 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数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移交程序: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交档案资料清单和电子文档,由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再向建设单位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档案资料。
4. 移交形式:纸质档案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刻制成光盘或其他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确保内容的完整与可读性。
5. 签收确认:建设单位在接收到档案资料后,应出具正式的接收凭证,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6. 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7. 责任追究:如发现档案资料有遗漏、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重新提交。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档案资料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8. 档案保存:建设单位应将接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妥善保存,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害,并便于日后查询使用。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文献支持。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资料移交签收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签收制度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资料的有效管理和流转,特制定本制度,规范工程资料的移交和签收流程,保证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交接。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移交和签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各类工程资料。
二、资料移交流程1. 资料准备阶段:在需要移交资料的项目阶段,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整理资料,并标明资料名称、数量、来源及接收方等信息。
同时,应当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资料移交申请:移交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接收方提交书面移交申请,说明资料的名称、数量和内容,并附上资料清单。
接收方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确认,并指定接收时间和地点。
3. 资料检查验收:接收方应当按照资料清单对资料进行检查验收,核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有缺失或错误,应当立即通知移交方进行补充或更正。
4. 签收确认:接收方应当在完成资料检查验收后,在资料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留存一份副本作为备案。
移交方应当在签收确认后及时归档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5. 资料移交完成:资料移交完成后,移交方应当将资料清单和签收确认复印件交接给接收方,并存档备查。
双方应当保留移交相关文件至少3年,以备查验。
三、责任分工1. 移交方责任:(1)整理资料并制定资料清单;(2)向接收方提交移交申请,并确保资料移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配合接收方对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处理问题;(4)妥善归档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2. 接收方责任:(1)确认移交申请,并准备接收资料的相关准备工作;(2)按照资料清单对资料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在资料检查验收完成后及时签字确认,并保留相关文件备查;(4)及时处理资料移交中的问题,并与移交方协商解决。
四、监督检查1. 项目经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移交签收工作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资料的准备、移交申请、验收过程及签收确认等。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移交档案工作的规范操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是指建设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将建设工程施工、验收、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并经过验收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应当依法保存,禁止随意丢失、损毁或私自调换。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档案移交的范围、对象、程序和要求等。
接收单位在签署移交协议后应切实履行移交工作职责。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档案移交的范围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第十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格等设计文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等施工文件;(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结构安全鉴定书等重要证明文件;(四)建设工程使用维护手册、技术资料、保养保养记录等维护管理文件;(五)其他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移交的对象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当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具有充分的档案管理能力和条件,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查。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应当在签署移交协议后根据移交清单的要求,妥善保管和管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三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工程类档案管理移交制度
工程类档案管理移交制度一、引言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和建设周期的延长,工程类档案的管理和移交也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工程档案,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和长期保存性,制定并实施工程类档案管理移交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指导工程类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易访问性。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涉及工程类档案的部门和人员。
三、工程类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工程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交付资料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排序原则进行整理,包括按工程类型、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编目,标注相关信息和属性,确保档案的可检索性。
3. 档案存储整理完毕的档案应妥善存储,选择合适的存储环境和设备,采取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及时提供档案信息和资料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用,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四、工程类档案移交程序1. 移交准备在进行档案移交前,移交方应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移交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应编制移交清单,详细记录所移交档案的名称、数量、格式等信息。
2. 移交协议移交方和接收方应签署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约定移交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协议应具体规定档案的移交标准和要求。
3. 移交过程移交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档案移交给接收方。
接收方应派专人接收和验收移交的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移交登记接收方应及时对移交的档案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移交档案的追溯和管理。
五、工程类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管理部门应负责建立和执行工程类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工作。
2. 项目负责人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及时归档和移交。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档案管理和技术知识,做好档案的分类、编目和存储工作。
关于项目部档案及资料管理及移交规定
关于项目部档案及资料管理及移交规定4.10 档案及资料管理4.10.1 项目管理过程资料项目过程资料设专人管理。
现场项目部成立后,首先根据业主或监理的档案管理要求编写适用于本项目的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中至少要明确:档案管理的范围、职责、存储要求、编号要求、收发文的具体要求等。
4.10.2 项目交付资料工程168试运后30天内,项目部向业主移交档案;45天内(向业主移交后,为保证与公司档案的一致性)向公司移交档案。
4.10.2.1移交业主档案的构成①施工文件:由土建、机务、电气、热控专业技术资料和调试文件及管理性文件组成。
②工艺设备文件有:设备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技术文件,设备图纸,开箱记录等。
③设计文件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其报批文件,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程设计计算书,设计评价,设计及审批等。
④竣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工程遗留问题、竣工交接证书、工程决算等。
⑤管理型文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工程会议文件、工程统计报表等。
4.10.2.2移交公司档案的构成(分类及文件形成过程)1计经资料①合同资料(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②工程进度款(工程量、产值)报表(包括总承包上报业主、分包上报总包报表)。
③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提交业主报表)。
④付款通知单、工程进度付款扣款单(业主批复的付款额及预付款提留、工人工资保证金、质保金额;具备了业主财务部门付款流程的条件)。
⑤工程竣工结算报表。
2财务、税务资料(按照建安、设备、设计与服务分类整理,便于进行阶段性的三方财务核对工作)⑥建安发票开具手续资料(外经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印花税完税凭证,建安合同复印件等。
)注:外经证一式三份到当地税务局备案登记后,一份返回公司,一份地方税务局存档,一份开具发票时使用。
⑦收入发票(与业主往来的,设备增值税发票、设备资金往来收据;设计与服务发票、设计与服务往来收据;建安预付款资金往来收据、建安发票;与收入发票对应的完税证明)附表15⑧成本发票(分包单位提交的发票,复印件、交接单;与成本发票对应的完税证明)⑨银行承兑汇票登记(复印件、交接签字单)⑩业主付款及完税信息登记表(按照设计、设备、建安分别进行登记,反映额度附件)3声像电子资料11现场摄像、摄影资料。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管理,包括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个阶段的工程资料工程档案。
三、职责与分工1.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审核、签字和移交。
四、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变更记录、竣工图等。
2.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整理要求:(1)按工程类别、工程阶段、文件性质等进行分类整理。
(2)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清晰。
(3)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4)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文件应标注文件编号、文件名称、文件页数等信息。
五、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
2.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1)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2)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3)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归档应进行审核、签字和移交。
3.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要求:(1)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2)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3)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检查、整理和消毒。
六、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利用与销毁1.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2. 工程资料工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图像等。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有效地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一)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项目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提供工程项目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变更通知等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报告、验收记录等质量控制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报告、事故处理记录等安全管理文件,并对其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
(五)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工程档案的分类与编号(一)分类工程档案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分为以下几类:1、工程前期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文件等。
2、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
3、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等。
4、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验收鉴定书等。
5、设备文件,包括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开箱验收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等。
6、其他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照片、录像等。
(二)编号工程档案的编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编号规则如下:1、工程项目编号:采用项目名称的汉语拼音首字母和数字组合,如“XX 项目”编号为“XX001”。
2、档案分类编号:按照上述分类方法,分别用数字 1-6 表示工程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设备文件和其他文件。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怎么写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怎么写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程资料的移交与归档工作。
三、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所有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伪造、篡改行为。
2. 完整性原则:工程资料应全面覆盖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 及时性原则:工程资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制、审核、移交和归档。
4. 安全性原则: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使用应确保信息安全,防止资料丢失、损坏或泄露。
四、资料移交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整理完整的工程资料,并编制资料清单。
2.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审核无误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资料移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清单。
4. 建设单位接收资料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资料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资料移交单。
5. 双方签字确认的资料移交单作为工程资料移交的正式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
五、资料归档要求1. 建设单位应在资料移交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将工程资料归档至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
2. 归档的工程资料应按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编号,便于检索和管理。
3. 归档资料应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确保资料的备份和安全。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归档的工程资料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可用性。
六、责任与监督1.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管理和移交工作。
2. 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资料丢失、损毁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组织编制该工程项目档案的目录,并由负责项目管理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档案原件及数字化档案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标准》的相关规定,准备齐全,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资料等全部资料。
3.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前,向接收单位提供工程项目档案的目录,确定接收单位的档案管理责任人。
4.接收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接收到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接收单位应当在接收到档案后,立即进行登记存档,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接收到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制作档案清单,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充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3.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及时处理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工作中发现的档案管理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解决方案。
五、档案的利用和保密1.接收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工程项目档案的保密性,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档案的泄露和丢失。
2.接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工程项目档案,为单位工作和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和资料。
3.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适时更新,提高档案的管理效率和利用价值。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篇一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
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
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
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6、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
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篇二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1)质量保证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施工管理资料;(4)竣工图;(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4)工程开、停、复工令;(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7)工作联系单;(8)监理日志;(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3、工程管理资料:(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2)设计变更;(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4)工程概算、预算;(5)工程勘察报告;(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10)工程招、投标文件;(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资料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的目标:确保工程资料的合规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原则:依法合规、严谨认真、保密安全、便于查找、明晰流程。
第五条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领导负责、部门具体执行、个人全程参与。
第六条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领导监督、部门协作、内部审计、外部审查。
第七条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的奖惩制度:依法奖励、严格惩处、激励奖励。
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领导统一负责,并由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每年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修订。
第二章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流程第一条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流程包括:资料编制、移交报批、存储保管、利用管理、销毁处理等环节。
第二条资料编制环节: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编制工程资料,并做好质量管理记录。
第三条移交报批环节:完成资料编制后,由单位领导进行审查和报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移交。
第四条存储保管环节:完成移交后,工程资料应按照规定的存储要求和保管措施,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利用管理环节:工程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销毁处理环节:对于不再使用的工程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不泄露机密信息。
第七条各环节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确保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措施第一条工程资料移交档案管理措施包括:信息化管理、档案保管、定期审计、落实安全保密等措施。
第二条信息化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资料的存储、检索和管理。
第三条档案保管措施: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特制定本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旨在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移交过程,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后期维护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图纸、技术文件、会议纪要、检验记录、合同协议等相关工程资料。
三、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设计单位需提交设计文件和相关计算书,确保设计资料的准确无误。
3.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同步整理和归档工程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检验记录等。
4.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和规范。
5. 归档单位负责最终的资料归档工作,包括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四、资料移交流程1. 资料形成:各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形成相应的工程资料。
2. 资料审核:工程资料在移交前,应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无误。
3. 资料交接:资料审核合格后,由双方负责人进行资料交接,并填写资料交接单。
4. 资料归档:接收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归档,并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登记。
五、资料管理要求1. 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编制和整理。
2. 工程资料应做到实时更新,确保资料的时效性和连续性。
3. 对于重要资料,应采取加密措施,防止资料的泄露和丢失。
4. 工程资料的存储应满足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基本条件,确保资料的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建立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的监督机制,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移交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或补充,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档案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成果,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方案。
二、方案目标1. 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为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 规范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3. 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3. 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如下:(1)制定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方案,明确审核移交流程、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
(2)组织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3)监督工程档案审核移交工作,确保档案质量。
(4)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四、工程档案审核移交流程1. 工程档案收集(1)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收集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 工程档案审核(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 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② 工程档案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③ 工程档案的格式、装订、编号等是否符合要求。
(2)监理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工程档案移交(1)施工单位在整改完成后,将工程档案移交给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验收,确认档案质量。
(3)监理单位将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移交给建设单位。
4. 工程档案归档(1)建设单位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工程资料移交制度文件
工程资料移交制度文件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便于工程质量的追踪管理及后期维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均应遵循本制度。
三、资料移交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变更设计等。
2. 工程施工文件:施工日志、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表等。
3. 工程质量文件:质量检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试验报告等。
4. 工程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记录、验收意见等。
5. 工程结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结算报告、合同协议书等。
6. 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往来函件、设备材料清单等。
四、资料移交程序1. 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2. 整理好的资料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移交。
3. 移交资料时,接收方应出具资料接收单,明确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时间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 资料移交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移交情况报告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最终归档。
五、资料保管要求1.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和保管。
2.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至少两份,一份存放于公司内部网络服务器,另一份以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保存。
3. 纸质版资料应存放于专门的档案室内,防潮、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六、责任追究如因资料整理不当、丢失、损坏等原因影响工程后续工作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或销毁工程资料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项目的移交是指项目从一阶段到另一阶段的交接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移交给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移交给验收阶段等。
移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移交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项目目标,确立项目移交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员、移交程序和移交标准等规范性制度。
二、移交管理组织机构1. 移交管理委员会:由项目管理部门、实施部门、验收部门及相关重要部门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移交管理制度和监督移交过程。
2. 核心移交团队:由项目管理部门、实施部门、验收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移交的具体执行工作。
三、移交管理流程1. 移交准备阶段:(1)制定项目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节点、内容和标准。
(2)建立移交管理委员会,明确各方责任人员。
(3)收集项目资料,整理项目资料并建立档案。
(4)对项目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移交标准。
2. 移交执行阶段:(1)召开移交管理委员会会议,确立移交流程和标准。
(2)组织核心移交团队进行实地勘察和验收工作。
(3)编制移交报告,报告项目移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对项目进行调整和整改,确保项目符合移交标准。
3. 移交验收阶段:(1)召开移交验收会议,由验收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2)核查移交报告,确认项目移交情况。
(3)对项目进行总结与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四、移交管理标准1. 项目资料: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计划、方案、合同、技术文档等,必须完整、准确、清晰。
2. 项目设备:项目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交付,并保证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故障。
3. 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必须符合预期目标且具备可操作性,被移交方能够顺利接手使用。
4. 项目经验:总结项目经验,形成经验教训,对下一阶段项目有指导作用。
五、移交管理制度的优化与改进1. 定期评估移交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改进移交标准,不断提高移交质量。
3. 加强对移交团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移交执行效率。
六、移交管理制度的应用移交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移交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工程资料档案交接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交接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制定工程资料档案交接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职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在交接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客观、责任明确的原则,确保每一份资料
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二、交接范围
工程资料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记录、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变更洽商记录、竣工资料等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交接程序
1. 交接前准备:交接双方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进行核对,确保资料的完整无误。
2. 编制资料清单:详细列出所有需交接的资料名称、数量、内容摘要等信息。
3. 双方确认:交接双方应共同对资料清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4. 正式交接: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资料清单逐项进行交接,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5. 存档备案:交接完成后,接收方应将资料归档,并将交接记录备案。
四、责任划分
1. 移交方责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要求完成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工作。
2. 接收方责任:认真核对接收的资料,确保资料无误,并负责后续的资料管理和保管工作。
五、监督管理
工程资料档案的交接工作应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
如有违反交接制度的行为,应及时
纠正,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补
充完善。
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
三、资料移交1、工程结束后,项目经理办公室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递交工程资料移交申请。
2、相关管理部门接收工程资料移交申请后,按照规定的工程文件目录要求完成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管理部门完成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后,由项目经理办公室和管理部门签署移交手续。
4、移交资料应按照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进行移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5、所有涉及机密及重要资料的移交和归档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操作。
6、项目经理办公室应对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安全。
7、移交手续完成后,项目经理办公室和管理部门各自留存一份移交记录,方便日后查阅。
四、资料归档1、工程资料应按照相关目录规定进行归档,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2、纸质档案应放置在指定的档案室内,按照工程目录进行编号和整理,方便查阅。
3、电子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电子档案服务器中,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资料安全。
4、归档的资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过期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5、所有归档的资料应设定权限,只允许特定人员进行查阅和修改,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六、资料利用1、归档的资料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整理,确保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资料利用应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不得随意转移和泄露资料。
3、资料利用应尽量减少纸质文件的打印和复印,提倡电子文件的传递和利用。
七、资料保密1、所有涉及机密和重要资料的资料应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2、项目经理办公室应定期进行工程资料安全检查,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3、资料移交和归档过程中,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监督,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八、结语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移交的基本流程、责任主体及验收标准,确保工程移交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工作。
二、组织机构1. 工程移交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2. 移交接收方:由公司指定的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接收工程并负责后续的运营维护。
三、移交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部应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
2. 资料准备:项目部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保修卡等。
3. 移交会议:项目部应召集移交小组和接收方代表,召开工程移交会议,明确移交内容和双方的责任义务。
4. 实地查验:接收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实地查验,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签署文件:双方在确认无误后,签署《工程移交书》和其他相关文件。
6. 正式移交:在签署文件后,工程正式移交给接收方,由接收方负责后续的运营和维护工作。
四、责任与义务1. 项目部责任: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完成,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资料,协助接收方了解工程情况。
2. 接收方责任:认真审核工程资料,及时提出疑问和整改要求,确保工程移交后能够正常运行和维护。
五、监督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移交监督机制,对工程移交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资料,不仅对今后的工程运维和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还是后续工程改进和升级的基础。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对于保护工程资料,维护工程质量,促进工程管理效率,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工程等。
三、移交时间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和移交。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3. 工程归档单位应于收到工程档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收件,并核对资料完整性。
四、移交内容1. 工程档案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标准规范;(2)施工合同、变更单;(3)施工日志、检测报告、验收证书;(4)工程竣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
2. 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整理、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移交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2. 监理单位应审核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归档单位提交资料。
3. 工程归档单位收到资料后,应按照规定格式核对并确认收件。
4. 工程归档单位应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并提供查询服务。
六、责任和义务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并保障资料的保密性。
3. 工程归档单位应对收到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核对、整理和存档,并提供必要的查询服务。
七、监督和检查1. 工程归档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移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监理部门应建立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定期发布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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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档案管理、移交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类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工程档案组织管理原则,划分档案管理职责权限,档案移交节点,促进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清单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流程适用于工程类档案管理的组织、移交。
第二章术语
建设工程档案,是由工程文件经鉴定、整理、归档后形成的,工程文件指从会议纪要、立项、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审计、移交全过程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实施过程文件、工程审计、移交文件。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
1 .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接收
2. 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整理入卷
3. 负责工程建设档案防火、防水、防潮
4. 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保管
5. 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查找
6. 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借阅
7. 负责工程建设档案室的巡视检查有无异常(每周巡视检查一
次)
第四章工程建设档案的移交
一、在建项目的移交
在建工程类档案移交由各项目组长、技术部负责人、合约部负责人、成控部负责人、计划管理部、质安部按项目分别移交至档案组,档案组负责接收汇总后入卷存放。
项目组组长负责档案移交的完整性,如有不齐,由项目组组长负责协调补充或办理。
二、拟建项目的移交
拟建项目工程类档案直接由项目组组长负责移交,按五个工程建设时间节点移交(移交清单见附件6),档案组负责接收。
三、历史遗留项目的移交
历史遗留项目的档案资料聘请临时员工进行清理、整理、统计,在整理统计过程中需补的资料由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组长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补齐。
第五章档案移交要求
1.所有资料的原件必须全部移交档案组统一保管,使用人如需原件,则在档案室借用。
2.设计方案、地勘报告、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必须同时移交电子版。
3. 所有移交资料均需附上电子清单。
4. 所有移交资料均应有移交人、接收人和档案组长签字确认。
5.重要批复文件必须扫描成电子版,如立项,环评,规划批复等文件(该项工作由档案接收管理员完成)
第六章档案管理硬、软件需求
一、档案硬件需求
按平均每个项目装3个铁皮档案柜,共需约900个铁皮柜,铁皮柜尺寸为:长90cm*宽40cm*高40cm,大约需至少200㎡场地存放档案柜。
二、档案软件需求
由于整理、入卷、查找、录入工程档案工作量巨大,加上遗留项目及年代久远未梳理的老项目资料不全,补充量大,应至少配备4名档案人员。
第七章档案借阅
如需在档案室借阅工程档案原件,借阅人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由档案组长签字同意后方能借出。
(借阅详见附件5)。
附件:封面
档案号构成:****简称-年限(立项时间).项目名称首字母大写.资料类别(首字母大写)-分册号
例:******工程档号XCTZ-2016.Y.PFGH.1~X
附件: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
保管期限:长期盒号:档案号:
附件3:备考表
附件4:脊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