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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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2.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无缺失。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管1.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3.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潮、防火、防虫害要求的专用档案室内。

4. 对于重要和敏感的档案资料,应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五、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方便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2. 对于外部查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批准。

3. 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和公司利益的信息。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3. 鼓励项目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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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促进项目成果的维护和传承。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设计文件档案、施工文件档案、质量检验档案、工程变更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清理、整理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保存和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盘点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保管工作,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传承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利用和传承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1. 引言项目档案管理是确保项目文件得以有效创建、组织、存储和保护的关键过程。

本制度旨在规定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可访问性和可追溯性。

2. 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2.1 档案创建项目组成员应在项目启动后尽早创建项目档案。

档案创建的步骤包括:- 根据项目需求确定需要创建的档案类别;- 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的名称、编号、创建日期等信息;- 收集项目文件,包括合同文件、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等;- 归档文件,按照档案目录将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2.2 档案组织项目档案应按照一定的组织结构进行管理,以确保文件的可读性和检索性。

档案组织的步骤包括:- 制定档案分类标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等将其进行分类;- 制定档案编号规则,为每个档案分配一个唯一的编号;- 设立档案存储空间,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建立档案索引和检索系统,方便用户查找和访问文件。

2.3 档案存储和保护项目档案的存储和保护是确保文件完整性和可持续访问性的重要环节。

档案存储和保护的步骤包括:- 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如硬盘、云存储等;- 制定档案保密和权限管理制度,限制未授权人员的访问和修改权限;- 定期备份档案,确保文件的可恢复性;- 设立档案保管期限,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政策规定进行档案的保留和销毁。

3. 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准确性:项目档案应准确反映项目过程和结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可追溯性:项目档案应能够追溯到其来源和修改记录,以满足审计和评估的需要;- 保密性:项目档案应根据需要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性;- 可访问性:项目档案应安排合理的访问权限,使项目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访问所需文件。

4. 总结本制度旨在规范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项目组成员应遵循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项目文件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施工单位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和已竣工的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施工单位的重要资料,是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项目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档案的总体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项目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项目档案收集7.1 项目档案收集应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7.2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合同、会议纪要、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等。

7.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项目档案整理8.1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

8.2 对已分类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九条项目档案归档9.1 项目档案应在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9.2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归档要求,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编制归档目录,报项目经理审批。

9.3 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档案管理员将项目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条项目档案保管10.1 档案室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

10.2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项目档案借阅11.1 档案借阅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后,办理借阅手续。

11.2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损坏或丢失。

第十二条项目档案销毁12.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12.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实施、验收、运营、维护的重要依据,具有凭证、参考、研究、监督等作用。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归档及时、完整、准确;(三)安全保密、方便利用;(四)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专人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修复、复制、保密等工作;(四)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提供利用、咨询、培训等工作;(五)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统计、报告、总结等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相关部门的职责:(一)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审核、验收、移交工作;(三)项目验收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验收、鉴定、销毁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包括工程项目实施、验收、运营、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档案;(二)准确性:收集档案应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收集档案应确保档案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形成、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编目目录等要求进行整理;(二)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密级等进行分类、编号;(三)按照档案内容、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进行编目、编目目录。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编写规章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编写规章制度的制度制定程序制度的制定程序应包含以下环节:1.确定制度的编制标准,明确制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2.明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的名称、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违规处罚、制度修订和审查等方面的内容;3.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草拟制度,经过多次修改修改后形成正式版;5.制度审查,经过放部门、法务部门、领导审批,并签署发文;6.宣传普及,执行规章制度后需要通过内部协调、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普及。

四、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本制度的编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五、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制定制度名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目的: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内容:(1)项目档案建设的流程和标准,包括档案的分类、归档、管理和保管;(2)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和权限;(3)管理准则,包括保密措施、保管要求、借阅管理等;(4)归档后管理,包括档案的审查、复制、注销、销毁等流程;(5)项目档案管理的评价、监督和改进。

5.责任主体:(1)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保管;(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保管、借阅等工作;(3)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档案的监督和评审。

6.执行程序:(1)项目建设阶段,根据公司的制度和标准,对项目档案建设进行计划、指导、检查等工作;(2)项目完结阶段,对项目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和保管,在保密、借阅等方面按流程操作;(3)对归档的项目档案进行管理和评估,及时处理档案故障和异常情况。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

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2、档案材料的保管;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化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信息化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信息化项目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信息化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信息化项目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信息化项目的全貌。

(二)完整性原则:信息化项目档案应当包括信息化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等。

(三)系统性原则:信息化项目档案应当按照信息化项目的各个阶段、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四)安全性原则:信息化项目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可用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化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指导、监督信息化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四)开展信息化项目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

(五)负责信息化项目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信息化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等。

(二)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等阶段的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等。

(三)项目变更、维修、保养、运行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等。

(四)项目验收、评估、总结、表彰等文件、资料、图表、数据等。

第八条信息化项目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信息化项目的各个阶段、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整理。

(二)采用统一格式、统一编码、统一标识。

(三)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信息化项目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等级、密级等进行分类、存放。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企业项目档案信息的管理,加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订立本《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项目的档案信息管理,包含项目立项、执行、结项和存档等各个阶段。

3. 责任和权限3.1 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保证项目档案信息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档案信息的手记、整理和报送工作。

项目经理有权要求项目构成员供应相关资料,并对供应的资料进行核查和整理。

3.3 项目构成员应搭配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按要求供应项目档案信息。

项目构成员应保护项目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并按规定使用和保管相关信息。

3.4 企业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信息的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

4. 项目立项阶段4.1 项目立项申请书应认真描述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计划和需求等信息,并经项目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2 项目立项申请书中必需包含项目档案信息的手记和管理计划,包含手记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周期等。

4.3 项目立项后,项目经理应立刻建立项目档案信息数据库,并确定档案管理员。

4.4 项目成员应及时供应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以便项目经理及时更新档案数据库。

5. 项目执行阶段5.1 项目经理应依照项目计划的要求,及时更新项目档案信息数据库,并定期向项目构成员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

5.2 项目经理应监督项目构成员对项目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矫正并修复存在的问题。

5.3 项目构成员应依照项目档案信息管理计划的要求,及时供应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项目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4 项目构成员在处理项目档案信息时,应加强保密意识,严禁将档案信息外传或用于其他非项目目的。

6. 项目结项阶段6.1 项目经理应在项目结项前完成项目档案信息的整理和汇总工作,保证项目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6.2 项目经理应编制项目结项报告,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项目档案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阶段产生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科学分类,规范整理,便于查阅。

(四)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监督、指导项目档案的编制、验收、移交等工作。

(四)开展项目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三章项目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阶段产生的文件资料。

(二)项目相关会议纪要、报告、汇报、通知等。

(三)项目验收、审计、评估、总结等报告。

(四)项目合同、协议、协议书等。

(五)项目相关照片、影像、图纸等。

第八条项目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

(二)对项目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三)对项目档案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四)对项目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四章项目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九条项目档案的保管要求:(一)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

(二)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完好。

(四)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保障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为项目实施、验收、总结和评估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形式的记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和更新。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项目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档案收集工作应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

第八条项目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和载体等进行分类。

(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阅和管理。

(三)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载体、页数、形成时间等信息。

(四)装订:按照档案的规格、要求进行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霉变等灾害。

(二)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三)环境:保持档案库房清洁、干燥、通风,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十条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利用档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定。

(二)必要性:利用档案应确保项目实施、验收、总结和评估等工作的需要。

(三)真实性:利用档案应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项目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鉴定标准如下:(一)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档案,应予以保留。

(二)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经鉴定后可予以销毁。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提高项目部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四)方便检索,及时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第四条项目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前期档案;(二)项目实施档案;(三)项目验收档案;(四)项目总结档案;(五)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等文件;(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三)项目变更、签证、索赔等文件;(四)项目预算、结算、财务等文件;(五)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文件;(六)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三)准确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正确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清晰,便于检索;(二)编号统一,便于管理;(三)装订规范,便于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资料应按类别、年代、编号等要求分类存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二)借阅人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损坏、遗失;(三)档案资料归还时应及时归还,不得逾期。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损坏、丢失、泄密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即时性、可靠性和便捷性。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全面性、规范性、安全性和便捷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依法依规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并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档案检查和整理工作,并确保档案保管环境的良好。

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且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应包括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材料,并根据规定的分类和编码进行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目录编制和文件装订。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的载体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电子文件应备份到可靠的存储设备,纸质文件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鼠害等措施,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便捷、实用、准确和合规。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查、工程咨询、工程安全评审等。

第五章档案借阅与查询第十五条申请借阅工程项目档案应填写相关借阅申请表,并提供合法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档案借阅应遵循领导审批、有关人员授权和审查记录的原则。

第十七条档案查询应提供准确的档案信息,并且及时回复查询人员。

第六章档案销毁与移交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遵循档案管理规定,经过审批程序,并由专人负责销毁。

第十九条档案移交应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和记录,并确保移交的档案材料安全。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自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照片等档案材料。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项目工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二)分级负责: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规范管理: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安全保密:项目工程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部门职责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检索、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一)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材料。

(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材料。

(三)档案材料收集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

第六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按照类别、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3. 按照编号顺序排列;4. 按照卷内文件数量、厚度等进行分卷。

第七条档案归档:(一)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二)档案归档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二)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项目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门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项目部门档案由项目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负责管理。

(二)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分级负责原则: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项目部门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二)项目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

(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文件、资料。

(四)项目验收、竣工、交付等文件、资料。

(五)项目变更、索赔、争议等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要求:(一)及时收集:项目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档案资料。

(二)完整收集:收集档案资料应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可靠性。

(三)分类收集:按照档案类别、形式、载体等进行分类收集。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类别、形式、载体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整理:为档案编制目录,便于查询和利用。

(三)归档整理:按照档案保管期限、重要程度等进行归档整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要求:(一)设置档案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功能。

(二)配备档案柜架:档案柜架应结实、安全、便于存放档案。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调阅:严格按照档案调阅手续办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复制档案:复制档案应填写《档案复制登记表》,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复制。

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三、主管单位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负责人由档案管理部门安排。

四、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性1、规范管理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保护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坏。

3、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效率,为项目后续工作提供重要支持和依据。

4、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升其工作水平和责任感。

五、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的管理范围1、工程项目档案信息包括项目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

2、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包括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传统纸质档案的保管、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等。

六、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的保管1、数字档案管理(1)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将工程项目档案信息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2)对档案进行分类、索引、编目,建立完善的检索系统,方便用户进行档案查询和利用。

(3)定期对数字档案进行备份和恢复,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性能稳定。

2、纸质档案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信息按照分类、归档的原则进行保管,做到档案整齐、清晰。

(2)设立专人负责纸质档案的借阅和归还,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对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和整容,确保档案文件的保存期限和完整性。

七、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的归档和销毁1、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的归档(1)按照档案保管期限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档案信息进行归档和整理。

(2)对档案信息进行归档之前,需要经过评审和审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归档之后,对档案信息的管理和维护需要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工程项目档案信息的销毁(1)对于已经过期或无用的工程项目档案信息,需要进行销毁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是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重要资料,是项目管理、验收、审计、监督以及运行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统计、移交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编页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

第十条档案分类应遵循《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分类与编码》等国家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

第十一条档案编目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档案编号、名称、作者、形成时间、页数、卷号等。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档案归档应按照归档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第十三条归档档案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四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采取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十五条档案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为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维护提供有效服务。

第十六条档案查询应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提供。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档案移交与销毁第十八条档案移交应按照《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等国家标准,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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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1.总则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1档案资料管理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

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

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

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

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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