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规定2019-07-16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程建设、⽣产(使⽤)管理、⼯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基本建设⼯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规定。
第⼆条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的提出、调研、可⾏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调试、⽣产准备、竣⼯、试⽣产(使⽤)等⼯作活动中形成的⽂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字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领导,统⼀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建设项⽬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
第⼆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的档案资料⼯作。
档案⾏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
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由国家档案⾏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的重点建设项⽬由部门、地⽅档案⾏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的档案资料⼯作要与项⽬建设进程同步。
项⽬申请⽴项时,即应开始进⾏⽂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作;项⽬竣⼯验收时,完成⽂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作。
第五条项⽬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程总承包单位、⼯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单位应在各⾃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作。
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1.建设项⽬实⾏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竣⼯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档案资料。
实⾏⼯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竣⼯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档案资料。
项目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项目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提高项目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便捷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计划、项目进展、项目结题、项目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项目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确保项目档案的合规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项目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二章项目档案的建立第五条项目档案的建立应当统一规划、科学合理,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保证项目档案的规范化和完整性。
第六条项目档案的建立包括项目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档案建设。
(一)项目前期档案建设:应当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报告、经费预算等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及时建立项目档案。
(二)项目中期档案建设:应当申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中期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及时归档。
(三)项目后期档案建设:应当归档项目结题报告、项目验收资料、项目总结报告、经验总结等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及时建立项目档案。
第三章项目档案的管理第七条项目档案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强化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环节。
(一)档案的整理:应当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连贯性。
(二)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规定将项目档案进行归档,建立项目档案档案库,以便随时查阅。
(三)档案的保管:应当制定档案保管制度,保证项目档案的安全保密,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坏。
(四)档案的利用:应当依法依规合理利用项目档案,促进科研成果的传播和推广。
第九条项目档案管理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项目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十条项目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和查询制度,确保档案的公开透明,便民利民。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是指对投资项目的相关档案进行管理和归档,以确保项目的安全、
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的一些规定:
1.档案材料要齐全:对于每个投资项目,要确保相关的档案材料齐全,包括投资合同、投资审批文件、项目计划、预算和财务报告等。
2.档案管理责任明确:要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确保其具有相应的档
案管理经验和能力。
3.档案分类和整理:要对投资项目的档案进行分类和整理,确保档案的组织和存放是
有序和可查询的。
4.档案保管安全:要确保投资项目的档案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如采取物理锁定、网络
存储和备份等措施。
5.档案归档和销毁: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对投资项目的档案进行归档和销毁,确
保档案的利用价值和合规性。
6.档案借阅和查询:要建立档案借阅和查询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借阅和查询的合法性
和及时性。
7.档案数字化:可以适当推行档案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的存取效率和便捷性。
8.档案培训和宣传:要加强档案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和
技能。
以上是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的一些规定,不同地区和行业还可能有特定的规定和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落实和实施。
工程项目部档案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部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建设经验的积累和宝贵的技术储备及信息资源;它既是项目稽查、审计、验收后评价的依据,更是企业维护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为项目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生产运行、维修改造服务,肩负着现实和历史的双重责任。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项目部要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保证项目各阶段档案资料的随时收集与积累。
第四条根据档案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部应成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职能部门在档案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档案专题会议,了解档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配置存放资料的场所,配备符合保管条件的装具、资料录入设备和经过岗位培训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的资料员,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配,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六条项目部资料员的职责是参加工程例会,根据工程例会所明确的工程进度,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要求整理好相应的施工资料;督促参与施工的各单位及时将形成的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管理;负责收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确保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和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实行“分级管理、科学收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做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
分级管理,即指在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档案形成部门、项目部、各子公司档案室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管理好各自的文件资料或档案。
科学收集,即按照施工合同或业主、档案部门提供的标准、法规,收集齐全建设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即每个项目的参建单位将收集的文件资料统一集中到项目部;由项目部向项目投资者(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和集团公司(子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修、改扩建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决策期间的有关论证和决策资料(包括会议纪要、签到簿等)、上级领导批准文件、等;、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以及试制阶段、保修期等调试生产全过程,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存档保存。
所有文件。
第四条公司承建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技改、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保存。
第六条项目建设应当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保障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档案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集中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三)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四)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五)组织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六)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总则第八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责任。
第九条在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时,应当同时检查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项目验收时,同时检查项目文件的备案情况。
第十条项目建设应当将项目档案管理纳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文件形成、收集、整理的过程控制,确保项目文件完整、准确、系统。
档案完整性是指按照《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备案范围及保存期限表》(附件1)确定的内容,将建设项目全过程应当备案的项目文件,以及各类文件的原件进行备案。
是完整的。
文件准确是指工程文件内容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过程,图纸与实物一致,签字手续齐全。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是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操作:1.集中管理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2.完整记录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投产等各个环节的资料。
3.准确性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的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篡改。
4.及时性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及时归档,保证项目的实时记录和档案资料的及时调阅。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档案按照以下分类进行:1.基本建设项目规划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
2.基本建设项目设计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纸等资料。
3.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资料。
4.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质量报告、工程验收等资料。
5.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的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等资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程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归档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档案资料的收集:按照规定,收集项目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的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3.档案资料的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划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
第六条对于违反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各级档案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档案工作,依照《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保管第一节档案资料的种类1. 建设项目的规划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验收合格证明等原始文献;2. 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协议、合同、施工方案及执行情况记录等文件;3. 建设工程投资预算、开支清单、验收及结算预算等财务账目资料;4.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维修保养等各类技术与管理文件、资料;5. 建设项目委托设计、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的承包协议、技术交底记录等资料;6. 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节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作业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建设环节中重要的时间节点、验收阶段、竣工验收等关键情况及时、准确地记录、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草案的编制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草案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3. 档案草案的审核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必须经过多部门联合审核,并且在建设单位内部会签,审批完毕后方可正式备案。
第三节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和利用1. 建设单位应将档案资料存放在防火、防盗、防震、防潮、防虫等多重保护措施的档案室内,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
2. 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阅、使用该建设项目档案资料,一旦发现,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3. 建设工程的档案资料有利于后期的维修保养和改造升级工作,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应在相应的档案资料中体现。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与审查第一节档案的归档1. 建设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应及时归入建设单位的档案保管系统,经过审核后,在一年内报送到上一级档案部门。
2. 档案资料应严格按照文号、时间、类别、卷内文件序号等信息要素进行归档整理,保证档案资料能够快速高效地检索。
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设备制造文件、验收文件、审计文件、竣工文件等。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要求进行。
第十条档案分类应遵循科学、系统、实用的原则,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档案编目应规范、准确,确保档案检索方便。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应按照国家档案立卷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档案应实行集中保管,保管条件应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具体期限按照国家档案保管期限标准执行。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移交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原则。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范围包括:项目管理、验收、审计、监督、科研、教学等。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档案移交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档案移交标准执行。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_法规
一、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规定档案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记录,对档案的管理和保护提出了基本原则和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档案法的具体实施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明确了档案管理主体、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3.《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规定了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的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明确了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归档要求、管理要求、保管要求等。
二、法规内容1.档案收集: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监理文件、验收文件、竣工文件等。
2.档案整理: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编目、编录等原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分类:按照档案的内容、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
(2)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3)编目:对档案进行编目,包括档案名称、作者、日期、页数、密级等。
(4)编录:对档案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档案来源、形成过程、内容摘要等。
3.档案归档:工程项目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标准进行。
归档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档案保管: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档案保管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确保档案在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坏、丢失、泄密等。
(2)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应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3)方便利用:确保档案在保管过程中方便查找和利用。
5.档案利用: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
档案利用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法:确保档案利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
(2)合规:确保档案利用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3)便民:确保档案利用方便、快捷、高效。
三、法律责任1.违反档案管理法规,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现场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项目档案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现场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三条项目现场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集中保存,安全保密;(三)规范收集,及时归档;(四)便于查阅,充分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四条项目现场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前期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等;(二)施工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三)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四)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等;(五)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条项目现场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二)归档文件应分类、编号,便于查阅;(三)归档文件应注明档案名称、编号、归档时间、归档人等信息;(四)归档文件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保存。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项目现场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使用铁制或防火材料制作,并设置锁具;(三)档案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七条项目现场档案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履行登记手续,明确查阅目的、时间、内容;(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涂改、损坏、遗失档案;(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汇总,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职责与奖惩第八条项目现场档案管理责任:(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现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三)项目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所需档案。
第九条奖惩规定:(一)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提高项目部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利用;(三)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四)方便检索,及时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第四条项目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前期档案;(二)项目实施档案;(三)项目验收档案;(四)项目总结档案;(五)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等文件;(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三)项目变更、签证、索赔等文件;(四)项目预算、结算、财务等文件;(五)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文件;(六)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文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三)准确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正确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清晰,便于检索;(二)编号统一,便于管理;(三)装订规范,便于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资料应按类别、年代、编号等要求分类存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二)借阅人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损坏、遗失;(三)档案资料归还时应及时归还,不得逾期。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损坏、丢失、泄密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运营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以规范和指导项目中各相关方在档案管理方面的行为,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长期可用性。
二、目的制定本细则的目的是为了: 1. 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2. 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准确性和长期保存; 3. 提高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为后续的项目运营和维护提供可靠的资料支持。
三、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责任1.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1.2 每位项目参与方应承担对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及时提交资料等。
2. 档案管理流程2.1 工程项目档案应按照标准化的命名规则进行分类存储。
文档应具有清晰的版本管理。
2.2 档案管理应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查阅。
3. 档案管理内容3.1 工程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实施文件、检测验收文件等,确保项目各阶段的关键信息都能够找到。
3.2 所有档案的编制和整理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档案管理控制4.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设立权限控制机制,确保档案的访问和修改受到限制。
4.2 项目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四、执行要求1. 指导原则1.1 本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
1.2 档案管理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商讨解决方案。
2. 督导检查2.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2.2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五、总结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为项目后续的运营和维护提供重要支持。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即时性、可靠性和便捷性。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全面性、规范性、安全性和便捷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依法依规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并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第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档案检查和整理工作,并确保档案保管环境的良好。
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且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应包括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材料,并根据规定的分类和编码进行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目录编制和文件装订。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的载体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电子文件应备份到可靠的存储设备,纸质文件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鼠害等措施,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便捷、实用、准确和合规。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的利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查、工程咨询、工程安全评审等。
第五章档案借阅与查询第十五条申请借阅工程项目档案应填写相关借阅申请表,并提供合法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档案借阅应遵循领导审批、有关人员授权和审查记录的原则。
第十七条档案查询应提供准确的档案信息,并且及时回复查询人员。
第六章档案销毁与移交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遵循档案管理规定,经过审批程序,并由专人负责销毁。
第十九条档案移交应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和记录,并确保移交的档案材料安全。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自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照片等档案材料。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项目工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二)分级负责: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规范管理: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安全保密:项目工程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部门职责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检索、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一)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材料。
(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材料。
(三)档案材料收集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
第六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按照类别、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3. 按照编号顺序排列;4. 按照卷内文件数量、厚度等进行分卷。
第七条档案归档:(一)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二)档案归档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二)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工程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技术资料、质量报告、验收报告等各类档案。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便于监管、完整、准确、可追溯及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部门负责配合执行。
第六条对于不遵守本制度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如下:(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完成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由项目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应及时、完整地整理和归档相关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应做到安全、便捷和保密。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存制度和审批流程,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四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计划的制定:包括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档案整理计划、档案保管计划等。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详细规定
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详细规定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详细规定为了保障投资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规范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对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下面将对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细则进行介绍。
一、投资项目档案的定义投资项目档案是指投资项目各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所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和记录,以及该项目的成品、质量、验收、交付、维护等各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二、投资项目档案的分类1.根据不同阶段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档案、设计阶段档案、施工阶段档案、竣工验收阶段档案和投产运营阶段档案。
2.根据不同部门划分:根据投资主体和档案制作部门的不同,可划分为投资主体档案、设计单位档案、施工单位档案、监理单位档案、验收单位档案和维护单位档案。
3.根据不同内容划分:按照档案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投资计划档案、方案设计档案、招标文件档案、采购合同档案、施工合同档案、监理合同档案、质量检验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
三、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1.投资主体1)确定档案管理方案: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做好前期准备: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要求,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备案资料。
3)验收及总结: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过程进行验收,并总结出各种档案。
4)归档管理:将验收得到的各种档案按照分类归档,质量检验档案归主管部门存档并备案。
2.设计单位1)规划设计:设计单位按照业务领域和项目的要求,制定出项目的规划设计,形成规划设计档案。
2)方案设计:制定出项目的初步设计和细化设计,形成方案设计档案。
3)合同管理:对设计合同进行管理,形成合同档案。
4)验收及总结:按照项目的设计工作要求进行验收,并总结出各种档案资料。
5)归档管理:将验收得到的各种档案按照分类归档,并归档管理。
3.施工单位1)技术方案:设计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方案,形成技术方案档案。
2)投入计划:确定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物资、工期计划等,形成投入计划档案。
3)合同管理: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形成合同档案。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概述1.1 背景和目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和强化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基本建设单位和相关机构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第二章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2.1 遵循法律法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2 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3 保障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机密性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中涉及机密信息的部分应当得到妥善保护,避免泄露和不当使用。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不仅应当用于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还应当发挥其在后续工作中的利用价值,促进知识的积累和传承。
第三章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3.1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建立和整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在项目开始阶段建立,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2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和存储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进行分类存储,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进行合理的存储安排,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检索和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及时查阅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4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审批和借阅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审批和借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第四章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各级基本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2 评估标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评估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第五章结语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各级基本建设单位和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促进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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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规范公司项目文档编号、归档、调档、查阅,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一、职责
(一)项目经理
1. 负责项目担保前客户资料收集与整理; 2. 负责收集通过担保评审项目之相关文档、编制目录和移交归
档; 3. 负责受理阶段否决和未通过担保评审项目已收集的文档的目
录编制和档案移交归档; 4. 负责担保中定期跟踪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资信变化情况并形成
页数
1
1) 2) 3) 4) 5) … 2
反担保方基本材料(参照申保 企业) (第三方)保证担保 土地、房产等抵押担保 设备抵押担保 股权质押担保 商标权质押担保 ……… 相关权属资料
… ………
3
其他资料
… ………
备注
交件 人:
时间:
接件人:
时间:
监交人:
时间:
三、编号管理
(一)文件编号结构
文件编号结构为“项目-银行-文件名-年月”,如:美旗城-中 行-承诺函-201003。 1.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一般采取三\四\五个字中文简写,如福建美明达鞋业发展 有限公司,可以采取“美明达”或“福建美明达” 2.银行编号
银行编号一般采取二\三\四个字中文简写,列明如下: 1) 中国银行:中行; 2) 泉州市商业银行:商行; 3) 建设银行:建行; 4) 兴业银行:兴业; 5) 晋江农村合作银行:农合; 6) 民生银行:民生; 7) 招商银行:招商; 8) 中国农业银行:农行; 9) 中信银行:中信; 10) 工商银行:工行。
4. 移交 1) 受理阶段否决项目,如客户没有要求退还档案,项目经理应 在否决客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 2) 评审会否决项目,如客户没有要求退还档案,项目经理应在 否决客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 3) 公司给予担保项目,项目经理应在开出用款通知书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 5. 档案签章
15) 2
1)
2)
3) …
基本文件
《担保项目调查书A角报告》 《担保项目调查书B角报告》 《法律审查意见书》 《评审委员会表决意见书》 《担保协议书》 与银行《担保合同》、借据 各类(反)担保合同 《公司决议》 《不可撤销声明》 《承诺函》 《缴款通知书》 《止付通知书》 《同意用款通知书》 各类用印申请单 收妥通知及移交证明 其他文件
3.对外文档名 各类文件直接写明文件名,若文件不止1份,第1份为:反担保
合同1, 第2份为:反担保合同2…,文件名列明如下: 1) 承诺函; 2) 担保协议书; 3) 反担保合同; 4) 不可撤销声明; 5) 止付通知书; 6) 缴款通知书;
…以下不一一列明。
(二)编号管理
1) 项目文档编号由行政专员统一制定; 2) 项目确定受理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在行政专员处进行项目受表人及股东身份 证、个人信用报告
3
3
7)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1
1
8) 相关企业财务报表
10
48
9) 《验资报告》
1
18
10) 企业简介
1
2
11) 企业荣誉
4
4
12) 企业电费缴交情况
3
15
13) 企业及个人对帐单
4
29
14) 企业之间合作协议
1
2 其他重要资料
1) 相关权属证明
1
3
2) 项目经理应负责保管好个人印鉴,不得借出给他人使用,印鉴 遗失应及时报失,重新刻制报备;
3) 行政专员应负责项目经理档案专用印鉴“留样”的保管。 2. 公司档案专用章管理 公司档案专用章由公司指专人归口管理。
(四)归档管理
1. 整理 1) 项目经理应负责根据不同担保项目和反担保措施,项目调查 过程中客户资信核实所需的相关材料,以及评审会要求的反 担保措施,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3) 主管部门经理须核实借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监促项目经 理及时返还借出文件;
4) 风控部经理须核实原件借出后法律风险; 5) 副总经理负责查阅申请的初步审批权; 6) 总经理负责查阅申请的最终审批权,未经总经理审批通过,
查阅申请人无权查阅项目材料; 7) 行政专员根据借出申请及申批的时限,及时用电子邮件警示
《有条件通过项目审批表》
变更担保条件审批
《否决项目复议申请》 ………
归档日期: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份 数
时间:
接件人:
时间:
监交人:
时间:
页数
备注
交件 人:
(本目录由项目经理填报)
反担保措施相关材料
项目名称: 索引号
项目档案号: 归档日期:
内容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份 数
2. 目录 1) 项目经理将整理的项目资料,根据目录管理要求,编制目 录。
3. 核对 1) 行政专员应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资料和目录,编制材料页 码,并逐一核对移交项目资料是否与目录一致并列明资料归 档日期。 2) 风险控制部应审查档案目录,与担保项目和反担保措施,项 目调查过程中客户资信核实所需的相关材料,以及评审会要 求的反担保措施所需的材料内容是否一致,并随机抽检,移 交材料与档案目录的一致性。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后方可移交。
索引号 1 基本材料
内容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份 数
页数
3
40
156
1)
《委托担保申请书》和《担保 1 项目申请表》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 2) 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
可证
6
6
3) 《公司章程》
1
9
4)
企业(或相关个人)贷款卡和 贷款卡打印出的信息
1
1
5) 企业近期纳税申请表及纳税证 明
3. 负责项目文件文件、资料借出、增补等法律风险审核及采取
补救措施。
(四)行政专员
1. 负责统一编制文档编号;负责收档资料及文档的保管; 2. 负责核对移交文档与文档目录的一致性; 3. 负责公司档案归档和调档事务管理; 4. 负责跟踪及提示借出、定期增补等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归档。
(五)副总经理
1. 负责审查整个项目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2. 负责项目文件查阅、借出、增补的初步审批。
理登记备案,行政专员应拟定项目编号目录; 3) 项目对外的法律文书和单证,编号由行政专员负责核对无误
后,才可发出。
四、归档管理
(一)文档目录
项目文档按三级目录管理,文件按归入一级目录分类整理。 1、一级目录
一级目录包括申保企业材料,公司内部调查及相关流程文件、反担 保措施材料和增补材料四大类。所有项目文档按四大类分类整理和编制 目录。 2、二级目录
(三)反担保措施相关材料
1.(第三方)保证担保; 2.土地、房产等抵押担保; 3.设备抵押担保; 4.股权质押担保; 5.商标权质押担保; 6.其他。 包括:1)反担保人的基本资料(参照申保企业);2)需提供的有关股 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3)相关权属资料;4)其他。
(四)增补材料
1、保后跟踪材料; 由项目经理及时形成文件并移交行政专员,由行政专员进行档案补充。 2、其他。
《保后检查报告》,移交归档; 5. 负责个人专用章管理。
(二)融资担保部经理
1. 负责项目文件、资料查阅、借出、增补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的 审核;负责对项目全程相关资料、文档的完整性进行监督与 规范。
(三)风控部经理
1. 负责项目法律风险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并交由项 目经理收集归档;
2. 负责审核通过评审项目相关文档的完整性、合法性,并监督 文档的移交;
二级目录,主要是根据不同项目之间的差异,必须提交的“其他材 料”类。 3、三级目录
三级目录为二级目录下的具体文件名。 目录格式附后。
(二)目录结构
文档目录结构,应包括一级文档名-二级文档名-三级文件名,文 件页码,及档案资料交接情况。
(三)印章管理
1. 项目经理印章管理 1) 项目经理应刻制个人项目档案专用印鉴,提供“留样”以备核 对;
8)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名式样; 9)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 10) 委托授权书; 1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的及最近一期(即期)的企业财
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编制 说明等;若未审计,可用相关财务资料代替; 12) 关于企业的全部的《验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验资报 告、历次股权变更的验资报告等); 2. 申保企业其他重要资料 1) 申保企业如有大额资产或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资产,必须要 求其提供相关权属证明。 2) 申保企业及其主要股东已经涉及的诉讼、仲裁和可能涉及的 诉讼、仲裁,必须要求其提供相关判决和仲裁书。 3) 其他。 以上资料(1)、(4)、(5)、(8)、(9)、(10)应提供原 件,其余均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由申保企业加盖或书写“与原件核 对相符”字样,并签名、盖章,且项目经理应在核对原件无异后签字确 认)。
1) 项目经理、行政专员、风控部经理,应分别在移交人、接收 人与监交人签章。
2) 项目经理应在所移交的文件内用个人档案专用章签章,行政 专员在校对后在移交文件内用公司档案专用章签章。
五、调阅管理
调阅范围采取分级查阅,统一审批管理,原则上不得借离公司。 1.查阅权限
1) 项目经理只有权查阅所负责的项目档案; 2) 风控部经理和融资担保部经理有权查阅所有项目档案; 2.审批管理 1) 查阅人应根据公司查阅流程,填制查阅审批表; 2) 直接上级应负责查阅人查阅需要的真实性,具有查阅的审核
书等; 7) 上述5)、6)、7)项法律文件的《用印申请单》。 2.其他文件 1) 有条件通过,须补充《有条件通过审批流程表》; 2) 担保条件变更,须补充变更担保条件审批; 3) 否决或再议项目,除了最新通过的相关流程文件外,还须包括之
前所有流程文件,以及《否决项目复议申请》。 4) 出具担保确认书时须填报《担保决议及声明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