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栏
金鹏集团综合管理部主办
安全生产知识问答
1、《安全生产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7条的规定,从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2、《安全生产法》分为几章?共多少条?
答:《安全生产法》分为7章,共97条。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3、什么叫“安全生产”?
答: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4、《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7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7项基本制度分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5、请简要说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答:简要地说,立法的目的就是《安全生产法》第一条所说的,即“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6、如何理解《安全生产法》中所说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
答:第一产业指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二产业指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质供销和仓储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和教育、文化、科学研究等事业。以上就是三次产业所包括的范围,也可以理解为“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
7、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什么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其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设备和设施以及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管理组织与技术措施,应能满足生产经营的安全需要,不能导致人
员伤亡,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和损失。
9、什么是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
答: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极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企业新员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安全生产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和教育培训有何要求?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为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11、什么是建设项目的“三同时”?
答: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实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12、什么是危险物品?
答: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3、《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何规定?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4、《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
包或者出租有何规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个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5、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哪些条款?
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工伤保险;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6、工会如何在职工福利待遇方面发挥作用?
答: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加班加点。
17、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都有哪些?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或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迅速组织抢救,应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并应配合、协助事故调查。
18、居委会、村委会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义务是什么?
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9、新闻宣传部门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的任务是什么?
答:(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2)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