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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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案

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五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积极盘活资产,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的目的

清理低效资产,盘活存量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最终实现资产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二、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以 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日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

四、清查方式

资产清查实行集团统一组织,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为主体分级实施,采取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归口部门分工配合的方式开展。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与效率,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解决资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资产处理意见进行核准和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企业发展战略部、人力资源部、经营计划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经济管理部、社会保障管理部、信息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包括资产清查方案的制定与落实,解决清查中的问题,汇总整理资产清查结果,并根据审批意见指导账务处理。

主任:

成员:

联系人:

六、清查内容

主要对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应收款和预付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以及重点负债等的清理和核实。

七、清查程序和要求

(一)账务清理

各单位应以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本单位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对银行未达账项进行核实,对债权进行函证,对大额和长期挂账债务进行重点清理,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表表相符,为资产清查打好基础。

(二)资产清查

1.各单位在组织资产清查时,应当把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结合起来,要以账对物、以物核账,确保账实相符。

2.资产清查工作重点:

(1)核查实物资产实物信息是否与财务入账信息一致、是否存在盘盈、盘亏和待报废情况;

(2)查实应收款项是否属于成本挂账和存在坏账风险;

(3)核实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是否存在减值损失等;

(4)核实对外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3.现金、存货、固定资产、土地、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的清查需进行实地盘点并附实物图片,编制盘点报表,盘点人和监盘人需签字确认,参建局指各分部实物资产盘点需局指派人监盘;银行存款的清查,应根据存款类型、货币种类与银行存款对账单逐一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0万元以上的大额债权、逾期债权、账龄超过一年的长期债权(含内部单位)必须进行函证并取得回执;单位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土地、在建工程需取得实物图片。

(三)报表编报

1.各单位要在开展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各工作阶段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归类、汇总和分析,并对各项资产的清查值和损失逐笔逐项进行审核,确保数字

准确无误后,整理成册,妥善保存,据此填报《资产清查报表》。

2.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应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书面上报《资产清查报告》。

《资产清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资产清查工作概况;企业资产、负债的基本情况;清查的结果以及清查损溢的分类、逐项说明,损失原因分析;低效无效资产的情况说明(分类说明);存在问题的整改和拟处理方案;需要说明的其它重要问题等。《资产清查报告》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

(四)账务处理

各单位对清查出的资产损溢,按权限逐级报批,并依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资产损溢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八、职责分工

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归口管理原则,各单位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资产清查报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要求,由各归口部门配合,财务部门统一汇总填报。各子公司和项目职责分工参照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归口分工。(详见集团公司资产清查职责分工明细表)。

九、时间安排

此次清查工作从 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采取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集团公司组织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召开资产清查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所属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2.实施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各单位根据资产清查要求,对本单位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清查与核对,收集整理各项基础资料。

3.填报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各独立核算单位填报资产清查报表。

4.汇总阶段(8月6日至8月31日)

8月6日至8月15日:各子公司审核、汇总、上报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报告》;

8月16日至8月31日:集团公司审核、汇总全级次的清查报表,编制《资产清查报告》。

5.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资产盘盈、资产损失等形成原因,彻底整改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厘清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控制度。

集团公司将对重点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十、清查要求

1.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2.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部门间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清查工作。

3.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全面清理,不漏不重,不留死角,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对本单位的清查结果负责。

附件:集团公司资产清查职责分工明细表

附件

公司资产清查职责分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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