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购票管理办法
网上售门票管理制度
网上售门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网上售门票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互联网上售票的企业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景区门票、演出门票、体育赛事门票等。
1.3 网上售门票指在互联网上进行的门票销售交易活动,包括门票的在线预订、支付、配送等环节。
二、经营资质2.1 从事网上售门票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2.2 涉及特定领域的门票销售,如演出门票、体育赛事门票等,必须具备相关领域的资质证书。
2.3 未经合法登记和备案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从事网上售门票业务。
三、商品信息3.1 网上售门票必须提供准确、全面的商品信息,包括门票类型、票价、有效期、使用规则等。
3.2 商品信息中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性信息,不得隐藏重要信息或附加其他费用。
3.3 商品信息必须及时更新,确保消费者获取到最新的门票信息。
四、交易流程4.1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门票时,应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包括选择门票类型、填写购票信息、支付等。
4.2 网站在支付环节必须保障交易安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盗用。
4.3 消费者购票成功后,网站应及时发送确认信息,包括订单号、门票信息、配送方式等。
五、支付方式5.1 网上售门票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包括线上支付、银行卡支付、第三方支付等。
5.2 支付环节必须采取加密措施,保障交易安全,禁止明文传输银行卡等个人敏感信息。
5.3 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网站应及时通知消费者,并配合处理。
六、订单管理6.1 网站应建立完善的订单管理系统,包括订单查询、修改、取消等功能。
6.2 消费者有权查询自己的订单信息,包括订单状态、发票信息等。
6.3 消费者在订单提交后有权修改订单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取消订单。
七、配送服务7.1 网上售门票的配送服务应当及时、便捷,确保消费者能够按时收到门票。
7.2 配送服务应提供配送方式选择,包括快递、自取等,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航空公司互联网在线机票预订管理制度
航空公司互联网在线机票预订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航空公司互联网在线机票预订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预订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客户满意度并减少操作风险。
2. 预订流程2.1 客户选择航班和座位- 客户在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上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并指定出发日期和乘客人数。
- 航空公司系统显示可用航班和座位,客户选择合适的航班和座位。
2.2 客户填写乘客信息- 客户填写乘客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确认无误。
2.3 客户确认预订信息- 客户核对预订信息,包括航班、座位、乘客信息等,并确认无误。
2.4 客户支付机票费用- 客户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
2.5 预订完成- 客户收到预订确认邮件或短信,并保留预订信息作为凭证。
3. 预订管理3.1 预订信息存储与查看- 系统将客户的预订信息存储在安全的数据库中,并允许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查看、修改和取消预订。
3.2 预订变更与取消- 客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申请变更或取消预订,系统将记录变更和取消的操作并退还相应费用。
3.3 退票与改签政策- 航空公司制定合理的退票和改签政策,并通过互联网在线机票预订系统告知客户。
3.4 信息安全和保密- 航空公司承诺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使用。
4. 客户服务4.1 客户支持- 航空公司提供在线客服支持,回答客户关于机票预订的问题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4.2 投诉处理- 航空公司建立应急联系渠道,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进行合理的解决。
5. 总结通过建立航空公司互联网在线机票预订管理制度,我们能够提供简化、高效的预订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并确保信息安全与保密。
航空公司将持续改进在线预订系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旅行社线上管理制度范文
旅行社线上管理制度范文旅行社线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行社线上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旅游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的线上管理工作,包括线上旅游信息发布、线上预订、线上支付、线上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旅行社线上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界规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旅行社的声誉。
第四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线上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线上管理流程,保证各环节的顺畅和协同。
第六条旅行社应定期对线上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核,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七条旅行社应加强技术投入,提高线上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旅行社应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线上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旅行社应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提高线上管理工作的效率和便利性。
第二章线上旅游信息发布第十条旅行社应确保线上旅游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的信息。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及时更新线上旅游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对线上旅游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便于用户的查询和选择。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提供线上旅游信息的图文介绍和多媒体展示,提高用户的体验感。
第十四条旅行社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线上旅游信息。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建立线上旅游信息的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用户对线上旅游信息的反馈和投诉。
第三章线上预订第十七条用户在线上预订旅游产品时,旅行社应提供清晰明了的预订流程和操作说明。
第十八条旅行社应提供多种线上预订方式,便于用户的选择和操作。
第十九条旅行社应提供多种在线支付方式,确保用户的支付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条用户在线上预订旅游产品时,旅行社应明确退款政策和退款流程。
第二十一条旅行社应建立线上预订的订单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用户的预订和支付信息。
第二十二条旅行社应建立用户预订信息的保密机制,严格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关于买火车票规章制度
关于买火车票规章制度一、火车票的途径1. 网上购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火车票的网上购票已经成为了很多旅客的首选方式。
旅客可以通过12306网站、各大在线旅行网站以及铁路APP等渠道购买火车票。
在网上购票时,旅客需要提前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选择出发地、目的地、日期和车次等信息,支付相应的车票款项后,系统会生成电子客票,旅客只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和购票时的预订号码即可进行乘车。
2. 窗口购票除了网上购票外,旅客还可以选择到火车站售票窗口购买火车票。
在售票窗口购票时,旅客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告知售票员出发地、目的地、日期和车次等信息,支付车票款项后,售票员会给予实体车票或打印的车票购买凭证。
3. 自动售票机购票现在的火车站也普遍设置了自动售票机,旅客可以通过自动售票机购买火车票。
在自动售票机上,旅客只需按照提示操作,选择出发地、目的地、日期和车次等信息,支付车票款项后,系统会打印出实体车票或者购票凭证。
二、火车票的种类1. 成人票:成人票是针对18周岁以上的旅客发售的车票,购买成人票的旅客需要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 儿童票:儿童票是针对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购买的车票,儿童购买车票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3. 学生票:学生票是针对在校学生购买的车票,购买学生票时需要提供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4. 老年票:老年票是针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的车票,购买老年票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5. 残疾人票:残疾人票是针对残疾人购买的车票,购买残疾人票时需要提供有效的残疾证明材料。
6. 无座票:无座票是指没有具体座位的车票,购买无座票的旅客只能站着或者坐在过道上。
三、火车票的退票规定在购买火车票后,如果旅客需要退票,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火车票的退票时间和退票手续费如下:1. 旅客提前30分钟以上退票的,可全额退还车票款项;2. 旅客在发车前30分钟内至发车前24小时内退票,需支付10%的车票款项;3. 旅客在发车前24小时内至发车前72小时内退票,需支付20%的车票款项;4. 旅客在发车前72小时内至发车前15天内退票,需支付5%的车票款项;5. 旅客请提前15天以上退票的,可全额退还车票款项。
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制度
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旅局网络平台的管理,保障网络平台秩序,提高网络平台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文旅局旗下各个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
第三条文旅局网络平台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国家利益,服务于文旅产业的发展。
第四条文旅局网络平台应当遵循新闻发布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原则。
第五条文旅局网络平台应当根据不同需求和内容,合理设置权限,严格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六条文旅局网络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
第七条文旅局网络平台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和风险防范工作。
第八条文旅局网络平台应当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对网络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第九条文旅局网络平台应当加强与其他公共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共同的网络平台管理机制。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条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应当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和约束全体从业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十四条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网络平台进行评估和监测,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改进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第十五条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数据报告和工作总结的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反思存在问题,为未来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文旅局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十七条文旅局网络平台应当根据不同需求和受众特点,合理设置内容分类和发布频次。
电子票管理制度
电子票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票在各行各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作为一种新的票务管理方式,电子票在提高效率、节省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
因此,建立健全的电子票管理制度对于推动票务行业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背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子票已成为票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票作为一种新型的票务管理方式,具有方便快捷、环保节能、信息可追溯、防伪技术等诸多优势。
但是,由于电子票的使用还较为新颖,一些管理制度和规范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的电子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电子票的应用和管理。
三、制度目的1. 规范电子票的流通与管理,提高票务管理效率,减少漏洞和违规行为。
2.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假冒伪劣电子票的流通。
3. 促进票务行业的创新发展,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需求。
四、制度内容1. 电子票的种类电子票应当包括电子航空票、电子火车票、电子公交卡、电子演出票等各种类型的票证。
在有需要时还可以进一步分类。
2. 电子票的发行与管理(1)电子票的发行必须依法合规,要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如法国等地区销售彩票一样,要取得发行许可证或者经营批准证书。
(2)电子票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平台,实现票务数据的实时更新和互通共享,确保电子票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确保每一位持票者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有效地防范电子票的滥用和造假现象。
3. 电子票的使用(1)消费者在使用电子票时,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不得转让或变相倒卖。
(2)消费者在使用电子票时,应当主动配合检票工作,接受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确保电子票的合法有效性。
4. 电子票的保障与维护(1)保障电子票的信息透明,纠正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维护电子票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加强对电子票进行防伪技术与数字签名,确保电子票的真实可靠。
国务院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0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票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票务管理,保障票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票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票、演出票、交通票、门票等。
第三条票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票务工作的规范、高效、安全。
第二章票务销售第四条票务销售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
第五条票务销售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成本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
第六条票务销售渠道应多样化,包括线上线下同步销售,确保消费者购票便利。
第七条线上销售平台应具备以下功能:1. 票务查询:提供实时票务信息查询服务;2. 在线购票:支持多种支付方式,确保支付安全;3. 电子票务:提供电子票务服务,方便消费者持票入场;4. 客户服务:设立在线客服,解答消费者疑问。
第八条线下售票点应设立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地方,并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确保售票效率。
第三章票务库存管理第九条票务库存应实行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票务库存管理制度。
第十条票务库存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票务库存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票务库存的出入库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票种、数量、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第四章票务退改签第十三条消费者购票后,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票或改签,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退票:消费者在购票后未使用,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票手续,退票费用按实际票价扣除相应手续费;2. 改签:消费者在购票后需改签,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改签手续,改签费用按实际票价扣除相应手续费;3. 退改签手续应在售票点或线上销售平台办理。
第十四条票务退改签政策应提前公布,并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第五章票务安全与保密第十五条票务工作人员应加强票务安全意识,确保票务信息不外泄。
第十六条票务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省际客运联网售票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省际客运联网售票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6.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省际客运联网售票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北京市省际长途客运联网售票项目总体方案》的要求,为保证售票系统建设后规范运行,有效的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关系,并进一步提升省际客运服务和管理水平,通过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现对省际客运联网售票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联网售票系统长途客运联网售票涉及到客运企业、客运站、代理售票点、客票中心、道路运输主管机关五个方面。
联网售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工和职责必须明确,并围绕分工原则,通过逐步规范,保证联网售票形成系统正常运行。
(一)客运企业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接受客运站的管理,保证正常的运营秩序,是系统规范的基础。
(二)客运站通过对线路班次的管理,对车辆运营和票务动态进行整理、收集,生成售票信息向客票中心上达反馈。
组织调整运力,保证运输,协调处理票务纠纷,是系统管理的基础。
(三)代理售票点通过客票中心的票务指令,开展站间互售、网上购票、预订票等票务活动。
同时向旅客提供售票信息查询、交通换乘咨询服务,是系统服务的基础。
(四)客票中心在道路运输主管机关和客运企业的指导监督下,负责全市联网售票系统的技术管理,数据安全维护;客运信息的整理和发布;为政府提供相关统计分析数据;负责联网售票的票据管理;制定结算制度并执行代售客票的结算;制定客运站点、班次信息、人员工号编码规则;制定代理售票点建设标准,并负责审核以及人员培训,是系统运行的基础。
(五)北京市省际长途客运联网售票管理委员会,由企业代表组成,在道路运输主管机关的指导下,负责联网售票系统重大管理问题的决策,制定联网售票规范和代理售票点的建设标准以及发展规划,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决定各类服务收费标准的幅动比例。
(互联网管理)旅客列车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最新版
(物联网)旅客列车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旅客列车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铁路互联网售票工作,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互联网售票是指通过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网站”)销售铁路电子客票及其改签、退票等业务。
铁路互联网售票范围、购票方式以及铁路电子客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办理铁路电子客票业务的售票窗口等事项以“网站”和车站公告为准。
第三条铁路电子客票是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和纸质车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于12306网站,购买铁路电子客票以确认交易成功的时间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生效的时间,退票以网站确认交易成功的时间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终止的时间,改签按照购票、退票处理。
第五条旅客或购票人应当妥善保管铁路电子客票信息及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章售票第六条于12306网站购买铁路电子客票时,应当注册且准确提供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第七条于网站购票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护照。
第八条购买儿童票的乘车儿童没有办理有效身份证件的,应当使用同行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第九条壹张有效身份证件同壹乘车日期同壹车次只能购买壹张车票,但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于12306网站购买学生票、伤残军人(警察)优待票时,应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待)条件。
第十壹条于网站购票应当于车票预售期内且不晚于开车前2小时,且于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
第十二条网上支付应使用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且由网站跳转(链接)至购票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第十三条网站收到银行网站支付成功的信息后,方确认购票交易;收到银行网站支付失败的信息或超过规定的支付时间未收到银行网站支付成功信息的,取消购票交易。
第十四条网站确认购票交易成功后,根据购票人提供的手机、电子邮箱将所购车票信息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购票人。
关于实行互联网售票的通知1
按照铁道部2011年12月10日全路所有特快列车(T字头)要实行互联网售票的要求,现将我局实行互联网售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办理范围1.实行车次:乌鲁木齐铁路局所有特快列车(乌鲁木齐~广州T36/7次、T38/5次,乌鲁木齐~上海T54/1、T52/3次,乌鲁木齐~北京西T70/69次,乌鲁木齐~汉口T194/1、T192/3次,乌鲁木齐~郑州T198/197次,乌鲁木齐~兰州T296/295次)。
2.实行方式:旅客可以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购买上述列车各席别车票,网站每日5:00~24:00提供购票服务,在网站购票、改签和退票须不晚于开车前2小时。
3.实行时间:自2011年12月10日起乌鲁木齐铁路局实行互联网售票,目前,互联网售票预售期、起售时间与售票窗口同步,以5天为例,在网站5:00至7:30分只能购买到预售期4天以内的车票,7:30分以后才能购买到第五天的车票。
4.网站业务办理范围: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可以办理铁路电子客票的购票、改签、退票等业务。
二、换票工作要求1.旅客在网站购票后,须在购票后、开车前换取纸质车票,方可进站乘车。
目前我局各客运营业站、铁路客票代售点均可办理互联网售票的换票手续。
2.办理换票时应携带的证件要求详见“乌鲁木齐铁路局互联网售票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
3.再次重申换票时间规定“原则上开车前均可为旅客办理换票手续,但为了防止开车前大批旅客集中取票,造成因换票时间不足耽误旅客旅行,旅客应在所购车票列车开车24小时之前,最晚也应在开车2小时之前办理换票手续”,请各站段、铁道国旅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互联网换票规定(试行)”(见附件4)严格落实。
4.对未按路局上述规定提前办理互联网换票手续,而于开车前2小时内赶至售票窗口办理互联网换票业务的旅客,各售票窗口也应及时办理换票手续,但应对换票旅客提醒宣传路局提前换票的相关规定。
5.各客运营业站和铁路客票代售点的售票窗口开设要求、对外揭示的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详见“乌鲁木齐铁路局互联网换票规定(试行)”(附件4),各单位要在12月9日12点前将本站开设专口及应急处臵窗口的窗口号报客运处034邮箱,所有对外揭示必须在12月9日18:00前完成。
全运会票务销售与管理制度
全运会票务销售与管理制度近年来,全运会作为中国最高级别的综合性运动会,吸引着全国各地的运动员和观众的关注。
为了保障全运会票务的销售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一个规范、高效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全运会票务销售与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优化方案。
一、全运会票务销售方式1. 线上销售:利用互联网平台,在全运会官方网站和指定的合作网站上进行票务销售。
通过线上销售,既能提高销售的便利性,又能扩大销售的覆盖范围。
2. 线下销售:开设实体售票点,如售票窗口和合作商店等地方,为那些不熟悉或不习惯使用互联网的观众提供方便。
二、全运会票务管理制度1. 权限管理: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每个销售渠道和持票人的权限合理、明确。
通过建立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有关部门和售票点的权限得到有效的控制。
2. 票务核验:采用电子票务系统,对观众的票务信息进行核验。
每张票务需具备唯一的识别码,以防止重复入场的情况发生,同时也方便追踪票务的流向。
3. 退换票政策:制定合理的退换票政策,允许观众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比赛取消或时间修改等情况下退换票。
但同时也需要建立严格的退换票规定,以防止滥用和损失。
4. 安全防护:加强全运会场馆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票务管理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在票务销售和入场过程中,要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以应对突发情况。
5. 数据统计与分析:建立全运会票务管理系统,实时统计和分析票务销售数据。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及时了解票务销售情况,为后续的票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全运会票务销售与管理制度的优化方案1. 完善在线购票系统:优化全运会官方网站的用户体验,提升在线购票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
通过增加服务器的容量和提高页面加载速度,防止因网站崩溃或访问困难而导致的票务销售问题。
2. 智能化入场管理:引入智能化门禁系统,通过扫描观众票务上的二维码,实现自动化入场管理。
这样不仅提高了入场效率,还能避免人工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错误。
公司购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购票管理制度的通知一、购票申请流程1. 员工在需要购票时,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购票申请,说明出行的必要性和目的。
2. 上级审批通过后,员工需填写《购票申请表》,详细记录出行时间、目的地、票价等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购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转交至财务部门备案。
二、购票渠道与选择1. 员工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如官方网站、授权代理商等。
2. 在选择交通工具时,应考虑成本效益,优先选择经济实惠的方式。
3. 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购票,可适当放宽渠道限制,但需事后补充说明情况。
三、费用报销与管理1. 员工完成行程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票据和《费用报销单》。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报销金额与实际支出相符。
3. 报销款项将在审核无误后的次月工资中一并发放。
四、异常处理1.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票据遗失,员工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书面说明情况。
2. 对于违反购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其他事项1. 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任何疑问可咨询行政部门或财务部门。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之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购票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员工都应当认真遵守,确保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为公司的规范运营贡献力量。
我们相信,通过实施这一制度,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此,我们也呼吁全体员工能够积极配合执行新的购票管理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工作环境。
如有任何建议或疑问,欢迎随时与行政部门或财务部门沟通,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公司行政部。
订票服务管理制度
订票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订票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订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航空、铁路、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订票服务。
第三条订票服务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订票服务的流程,加强订票服务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
第二章服务流程第四条用户在进行订票服务时,应当按照指定的渠道进行预订,不能私自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订票。
第五条用户在订票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
第六条订票服务人员在接待用户时,应友善礼貌、耐心热情,细致询问用户需求,全面了解用户的出行信息。
第七条订票服务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用户完成订票,及时向用户提供订单确认信息。
第八条用户在接收订单确认信息后,应核对订单信息,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订票服务人员进行修改。
第九条订票服务人员应全程跟踪订单流程,确保订单成功落实,及时向用户发送出票信息。
第十条订票服务人员在完成订单后,应向用户致电或发送短信回访,了解用户的出行感受及意见反馈。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一条订票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订票服务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违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订票服务人员应熟悉各类交通工具的预订规则,能熟练操作订票系统,保证订票流程的规范性。
第十三条订票服务人员应通过培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积极更新自身的业务知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订票服务。
第十四条设计合理的订票服务流程,合理分配服务人员的工作任务,确保订单的及时落实。
第十五条对于复杂订单或用户的特殊需求,订票服务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促成解决方案,并通知用户处理结果。
第十六条订票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待用户要亲切有礼,化解用户可能存在的不满情绪。
第十七条订票服务人员应及时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并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第四章服务保障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订票服务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划定管理权限。
景区线上购票服务方案模板
景区线上购票服务方案模板标题: 景区线上购票服务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线上购买各类商品和服务。
景区作为一个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也需要跟上时代潮流,提供线上购票服务,方便游客预订门票并提升用户体验。
本文将提出一种景区线上购票服务方案,旨在满足景区的需求并提升景区形象和服务质量。
二、方案内容1. 景区官网和手机应用开发为了提供便捷的线上购票服务,我们建议景区开发官方网站和手机应用。
官网和手机应用可以提供景区的详细信息、门票价格和购票流程,用户可以在网站和应用上直接预订门票,并选择预订日期和时间段。
此外,官网和手机应用还可以提供景区实时的游客人数和排队时间等信息,帮助游客更好地规划行程。
2. 电子门票系统为了方便游客和景区管理,我们建议引入电子门票系统。
游客在网站或手机应用上购票后,可以收到一张电子门票,包括二维码等信息。
游客可以使用手机或打印的电子门票入园,减少纸质门票的使用,提高购票效率。
景区管理可以通过扫描电子门票验证游客身份,减少排队时间和人力成本。
3. 在线支付系统为了方便游客购票,我们建议景区引入在线支付系统。
用户可以通过官网或手机应用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
景区可以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支付和银行卡支付等。
在线支付不仅方便快捷,还可以减少现金交易,提高安全性和效率。
4. 优惠活动和套餐为了吸引更多游客并提升用户体验,我们建议景区开展优惠活动和推出套餐服务。
景区可以在官网和手机应用上发布优惠信息,如打折门票、团购和特殊时段优惠等。
同时,景区还可以推出套餐服务,包括门票+餐饮、门票+导览等组合服务,提供更好的体验和交易方式。
5. 数据分析和优化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我们建议景区进行数据分析和优化。
通过收集用户数据、购票记录和用户反馈等信息,景区可以了解用户需求和偏好,并针对性地进行服务优化。
景区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来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运营效率,如调整入园时间段安排、优化排队管理等。
线上旅游管理制度
线上旅游管理制度第一章综述第一节目的为了规范旅游业的线上运营,保障游客的权益,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对旅游经营活动的监管,制定线上旅游管理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线上旅游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线上旅游经营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在线旅行社、OTA (在线旅游代理商)、景区官方网站等。
第二章线上旅游经营主体的资质管理第一节投诉处理机制1.线上旅游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包括接受游客投诉的渠道和处理流程,并将其公开在网站上,以便游客进行投诉。
2.对于游客的投诉,线上旅游经营主体应积极主动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和解决方案。
同时,对于恶意投诉和虚假投诉,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节用户信息保护1.线上旅游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合理、安全、保密的管理,不得将用户信息用于非法用途。
2.在网站或APP的注册、登陆、购买等环节,线上旅游经营主体应当为用户提供明确的隐私政策说明,并尊重用户的个人意愿,不得擅自向用户发送非相关的广告信息。
第三节产品质量管理1.线上旅游经营主体应当发布真实、合法的产品信息,并确保产品质量,严禁发布虚假、误导性的广告宣传。
2.在产品售卖过程中,线上旅游经营主体应当明示价格组成、产品详情、预定须知等重要信息,不得隐瞒或扭曲真相。
第三章线上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第一节培训教育1.线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教育,了解产品知识、服务技能和旅游法规,确保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
2.线上旅游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更新相关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二节服务态度1.线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游客,提供真诚、周到的服务,解答游客的疑问,并在需要时给予合理的建议和帮助。
2.对于游客的意见和建议,线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倾听并及时反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关系。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一节监督机制1.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线上旅游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产品质量、服务态度、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线上旅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订票的管理制度有哪些范文
订票的管理制度有哪些范文订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订票流程,提高订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与外部合作单位进行的订票工作。
第三条订票人员应严格遵守订票管理制度,按规定操作,确保订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订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
如有修改和调整,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及时通知各方。
第二章订票工作第五条订票工作包括国内和国际航班、高铁、火车、长途汽车、轮船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订票人员应在了解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凭借完整的相关信息,为客户提供准确的订票方案和价格。
第七条订票人员应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私自泄露、篡改或滥用客户信息。
第八条订票人员应及时了解各类交通工具的最新航班、火车、车次等情况,并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
第九条订票人员应仔细核对客户提供的订票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条订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将客户的订票需求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订票流程第十一条客户提出订票需求后,订票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 处理客户订票需求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核实客户信息、了解订票要求等。
2. 根据客户需求,查询各类交通工具的相关信息,包括航班、车次、座位、价格等。
3. 提供准确的订票方案和价格信息给客户。
4. 确认客户的订票意愿后,填写相关订票信息,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订票时间等。
5. 将订票信息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 监控订票流程,及时跟进客户的订票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以下流程处理订票信息:1. 收到订票信息后,立即核对客户的订票需求和个人信息。
2. 查询并确定可供选择的航班、车次等信息。
3. 根据客户需求预定座位或购买机票。
4. 确认订票成功后,及时将相关订票信息反馈给订票人员。
5. 如遇航班延误、取消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客户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十三条订票人员应严守客户隐私,不得擅自泄露、篡改或滥用客户个人信息。
订票的管理制度是什么范文
订票的管理制度是什么范文订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票务行业的实际情况,为规范订票业务管理,确保订票过程的公平公正,提高票务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订票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订票业务包括航空、铁路、汽车、火车票等各类票务服务。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强调依法、公正、透明、便利、安全的原则,以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求。
第二章订票流程及要求第五条订票流程包括查询、预定、支付、取票等环节。
第六条订票人可通过售票窗口、自助售票机、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等渠道进行订票。
第七条官方网站和手机应用需提供航班/车次时刻表、票价、余票查询功能,便于订票人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航班/车次。
第八条在进行查询预定时,订票人应提供准确的乘车/乘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订票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网银等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第十条预定成功后,订票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接收到订票成功通知,其中应包括订单号、取票时间、取票地点等信息。
第十一条订票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取票,超时未取票将自动取消订单,且不予退款。
第三章订票费用的收取和退款第十二条订票费用应根据票款的金额进行合理收取,不得随意增加额外费用。
第十三条订票人在退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票手续,并按照规定的退票费率进行费用的退还。
第四章订票服务的监督与反馈第十四条订票服务的监督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订票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订票人对订票服务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对订票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售票窗口、自助售票机、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等订票渠道的监督,确保订票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子门票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门票管理制度范文电子门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电子门票管理,提高门票管理效率,方便游客购票入园,保障景区安全、有序运营,特制定本电子门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电子门票的景区、游乐园、演出场馆等。
三、门票种类景区可根据实际需求发行不同种类的电子门票,如成人票、学生票、儿童票、优惠票、团体票等。
四、门票销售1. 门票销售机构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提供真实有效的门票销售信息。
2. 门票销售机构应与景区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销售责任和价格政策。
3. 门票销售机构应保证门票信息准确、实时更新,并提供售后服务。
4. 门票价格应合理,不得恶意抬高门票价格。
五、购票渠道1. 游客可通过官方网站、官方APP等途径购买电子门票。
2. 景区可委托第三方平台销售电子门票,并保证平台的正规性和可靠性。
3. 游客可通过现场自助购票机或者售票窗口购买电子门票。
六、购票须知1. 游客购票时应注意核对门票名称、有效期、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准确性。
2. 购票成功后,游客应保留购票凭证,以备入园检票。
3. 游客应按照所购票种类准确选择入园日期和入园人数。
七、入园检票1. 游客持有效购票凭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入园检票。
2. 已逾期的电子门票不得入园,不予退款。
3. 检票时应核对游客身份证件和购票信息的一致性。
4. 如发现虚假门票或者违规使用门票者,景区有权取消其入园资格。
八、取票方式1. 游客可以选择电子门票自助取票,通过刷身份证、手机号等方式自助打印门票。
2. 游客也可以选择电子门票直接进入景区,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验证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入园。
九、退票规定1. 游客可以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但需扣除一定手续费。
2. 游客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入园,需提前24小时申请退票,并提供有效退票退款申请。
3. 游客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入园,景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办理。
十、特殊情况处理1. 游客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园,需提前联系景区客服部门,进行事前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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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西、武广、沪宁、沪杭、广深、广珠、海南东环、成灌线
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互联网售票工作,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互联网售票是指通过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办理铁路电子客票的销售、改签、退票等业务。
铁路互联网售票范围、购票方式以及铁路电子客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办理铁路电子客票业务的售票窗口等事项以“网站”和车站公告为准。
第三条铁路电子客票是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与纸质车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网站购买铁路电子客票并按本办法规定换取纸质车票后,铁路电子客票失效,换票后旅客凭纸质车票按现行规定办理检票、验票、改签、退票等手续。
第四条在网站,购买铁路电子客票以确认交易成功的时间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生效的时间,退票以网站确认交易成功的时间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终止的时间,改签所涉及的原车票退票、换(购)新票分别按照退票、购票处理。
第五条旅客或购票人应当妥善保管铁路电子客票信息及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章售票
第六条在网站购买铁路电子客票时,应当准确提供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第七条在网站购票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护照。
第八条购买儿童票的乘车儿童没有办理有效身份证件的,应当使用同行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第九条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只能购买一张车票,但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在网站购买学生票、伤残军人(警察)优待票时,应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待)条件,并持有规定的减价优惠(待)凭证。
学生证应附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
第十一条在网站购票应当在车票预售期内且不晚于开车前2小时,并完成网上支付。
第十二条在网站购票后,应凭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换票、改签、退票等手续。
铁路客票代售点仅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换票手续,但铁路运输企业授权可受理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铁路客票代售点除外。
第十三条换取纸质车票时,按如下规定办理:
(1)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的铁路电子客票,可凭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铁路客票代售点或车站自动售票机上办理换票手续。
(2)学生票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附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均为原件)到安装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识别器的车站售票窗口或铁路客票代售点办理。
(3)伤残军人(警察)优待票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均为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
(4)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自动识读或者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购买的铁路电子客票,需出示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订单号码,到车站售票窗口,由售票员录入证件号码和订单号码并核实后办理换票手续。
(5)购票后、换票前,有效身份证件丢失的,需到乘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载明原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临时身份证明,并按本条第(4)项办理。
(6)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订单号码等经核实一致的,予以换票;不一致的,不予换票。
学生票、伤残军人(警察)优待票同时核对减价优惠(待)凭证。
换学生票时,应核减优惠乘车次数。
第十四条纸质车票票面载明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并标记“网”字。
第十五条旅客应当妥善保管车票,保持票面信息清晰、可识读,并妥善保护票面身份信息。
第三章改签和退票
第十六条铁路电子客票可以在网站或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改签、退票手续。
第十七条旅客在网站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退票手续的,不晚于车票发站开车前2小时。
第十八条旅客在车站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退票手续的,应当到安装有银行POS 机的车站售票窗口办理。
已经换取纸质车票的,在换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第十九条改签后新票票价高于原票、需补收票价差额时,应当使用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或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的其他银行卡支付新票全额票款,原票款按发卡银行规定退回原银行卡。
退票或改签后新票票价低于原票的,应退票款按发卡银行规定退回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
第二十条在车站售票窗口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后,出具纸质车票。
第二十一条在网站办理退票手续后、需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应当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办理退票之日起10日内(含当日)到车站退票窗口索取。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车站”和“铁路客票代售点”指郑州、武汉、西安、成都铁路局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开通铁路互联网售票业务的铁路客运营业办理站(含同城车站)和铁路客票代售点;“开车前”为车票载明的发站开车时间前。
第二十三条使用网上、银行卡支付有关收、退款等事项按照付款人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合同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郑州、武汉、西安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分别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办法内容选自郑州、武汉、西安、成都铁路局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具体以其文件为准。
详情以车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