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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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着力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是提高各类困难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149号)文件的精神,根据本区医

疗保障体系和医疗救助工作

情况,为切实缓解患病困难群

众的医疗负担,区医疗保障局

对我区农村和城市患重大疾

病的家庭实施了医后救助。

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获得一定的救助:1、个人写申请。2、填写医疗保障局的医疗审批表。3、参加新农合的乡镇合医办出参合证明或未参加新农合的患者提供住院原始

发票。4、提交病人身份证、户

口、个人信合存折复印件。5、

医疗保障局审核提交资料的真

实性及完整性。6、审核合格后

按一定比例实施救助。半年来,

我区先后对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共2113人次,共计救助金额288.19万元。其中:低保对象116人次,救助金额共计:42.58万元;一般贫困户373人次,救助金额共计:112.95万元;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共实施医疗救助1624人次,救助金额共计:132.66万元。

医疗救助工作为生活困难群众的就医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及方便,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医疗保障科:崔霁蓉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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