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政策的演进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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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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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实践案例
案例一:某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成功经验
总结词
规范有序、市场主导、保障权益
详细描述
某市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通过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确保流转过程规范 有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注重保障相 关权益,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合理维护。
登记与变更
完成流转后,需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保土 地权利的合法转移。
03
CATALOGUE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规定,保障土地权 利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消灭,规范流转行为。
转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市场主导模式
02
市场机制在流转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价格机制调节土地资源
的配置。
土地权利人主导模式
03
土地权利人自主决定土地的流转,政府和市场只起到服务和监
管的作用。
流转方式
出让
土地权利人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 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出让金。
出租
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租给承租人,承 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导致流转过程 中存在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
土地权属不明确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关系不够明确,影响流 转的顺利进行。
土地价格机制不完善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市场化程度有限,土地价格机制尚不完善, 可能导致土地资源配置的不合理。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_陈利根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_陈利根

中国农史(AgriculturalHistoryofChina)2008.2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陈利根龙开胜(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5)【摘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建立以后,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禁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自发、无序流转逐渐盛行;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加强了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探索、规范管理,促进了流转有序进行。

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演变与经济发展和制度创新紧密相关。

今后,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仍需从修改流转立法、明确流转主体、合理分配流转收益以及加强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改革,推动其向纵深发展,从而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历程;改革【中图分类号】S-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459(2008)02-0079-06TheDevelopmentProgressandInnovationWaysofRuralCollectiveConstructionLandTransferinChinaCHENLi-genLONGKai-sheng(CollegeofPublicAdministration,NanjingAgriculturalUniversity,Nanjing,210095)Abstract:AftercollectiveowningsystemofrurallandwasbuiltupinChina,transferringofruralcollec-tiveconstructionlandexperiencedalong-termevolvementprocess.BeforeReformandOpeningup,becauseofplannedeconomysystem,ruralcollectiveconstructionlandtransferwasabsolutelyforbidden;butalongwiththeReformandOpeningupandeconomicdevelopment,transfer-by-ownandoutoforderwasprevail;afterthemiddleofthe1990s,transfer-exploringandmanagementinorderwasstrengthenedandtransferinorderwasadvanced.So,theevolvementofruralcollectiveconstructionlandtransferisclosetoeconomicdevelopmentandsysteminnovation.Fromnowon,manyaspectsabouttransferofruralcollectiveconstructionlandsuchasmodificationoftransferlaw-making,clear-makingoftransfermainbodies,reasonably-allocationoftrans-fer-benefitsandimprovementofmanagementofsupervisionshouldbereformed,andfurthermorepushingthedevelopmentindeepway,andatlastreachingthepurposeofguaranteeingthelandpropertyrightsofpeasants.Keywords:collectiveconstructionland;transfer;progress;innovation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集体土地使用权尤其是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变得日趋活跃。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建议及改革措施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建议及改革措施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建议及改革措施作者:杨朝剑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年第07期该文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出总体性的政策建议与具体性的改革措施,以期能更好地纠正制度性偏差,防止政策扭曲,并用于指导流转的实践。

一、政策建议改变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城市化过程进展较快,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土地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政府通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限制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低价征收农民土地后,以市场交易价格出让土地,政府获得了巨额的土地收益。

土地出让金成为了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从过去政府“以地生财”向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地生财”的根本性转变。

这就要求政府要转变城市土地经营的思维,变依靠城市扩展来扩大土地出让收入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提高城市土地质量和改善人居环境,来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加快城市土地资产保值升值。

通过城市产业经济结构升级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来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收益。

保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源的合法性。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和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的过程。

由于土地非农开发收益远高于农业用地收益,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农地转用,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和严格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使之成为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和依据。

凡是土地利用规划上没有确定为建设用地的,就不能使之成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同一个区域中的土地确定为不同的用途,实际上是赋予了不同的开发权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才能视为合法。

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必须兼顾土地所有者的合法土地财产权益,建立起不同的土地用途之间的土地开发权的经济补偿机制,使土地开发在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同时,能够兼顾社会公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现状、问题与出路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现状、问题与出路
与开发经营并保 障农 民合法权益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
用地市场 , 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 用地 , 必须通过 规 , 其效力级次决定 了其适用的范围。 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 、 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 土地使用权 , 在 法和政策 的落实必须最 终在合乎现行法律 的框架下进行 。为

:者简 介:胡利玲( 9 6)女 , # 16 ., 山西祁县人 , 中国政 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 博士。
1 5
21 00年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Fra bibliotek第2 期
应的保障。《 物权法》第 4 2条也仅规定 :征收集体所 有的土 “ 地, 应当依 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地上 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 费等费用 , 安排被征地农 民的社会保 障费用 , 保障 被征地农 民的生活 , 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可见 , 维 ” 按照
土地利用规划 确定 的城镇建设用地范 围外 ,经批准 占用农村
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 法》 允许我 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 , 有权和使用权进 行分离 ,从而成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 的先行者 , 但是它却与上位法相冲突 , 且仅仅是地方性行政法
集体土地建设 非公 益性 项 目,允许农 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
置的农 业人 口的安置补助 费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
制度市场化改革的终极 保障。


农村集体建设 用地流转的法律现状
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的总和不得
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的三十倍 。” 尽管 2 0 0 4年
1 法律 限制农民集体所有 的土地流转用于非农业建设 .
中图分类号 :D 1. 9 24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 编号 :10 .59 2 1 )20 1.3 0 02 2 (0 0 0 .0 50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_演变、机理与调控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_演变、机理与调控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_演变、机理与调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演变、机理与调控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成为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话题。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流转则是指将这些土地从原有的使用者手中转让给其他人或组织使用。

本文将探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演变、机理与调控。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演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规范发展阶段。

起步阶段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对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农民开始探索土地的流转。

由于缺乏流转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流转的方式多为非法非正规的交易。

快速发展阶段是指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在逐渐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及相应政策的支持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迅速发展。

村集体与农民通过租赁、承包、出让等方式,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非农经营主体使用,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规范发展阶段是指当前阶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以规范和引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这一阶段注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机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机理包括政策机理、经济机理和市场机理。

政策机理是指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行调控和引导。

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解决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问题,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经济机理是指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通过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给非农经营主体,实现土地资源的再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流转的土地可以用于建设工业园区、商业服务设施等非农业用地,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市场机理是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体之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愿行为。

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了流转的土地价格,而价格的形成又通过市场上的交易完成。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演变、机理与调控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演变、机理与调控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演 变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演变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的推行,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得到了肯定,但土地的流转仍受到严格限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土地价值逐渐显现,一些农民开始私下进行土地流转。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演变
进入21世纪,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工业化的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 需求大幅增加。在此背景下,政府开始逐步放开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限制。 200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首次允许农村集体建设 用地可以通过出让、转让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演变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机理
最后,政策法规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政府对土地市 场的调控和监管对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机理
在价格形成和波动规律方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往往受到供求关系、区 位因素、政策法规等多方面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土地价格会随着城市化和工业 化的推进而上涨。此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也会对土地价格产生重要影响。
在实践中,政府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调控可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 如,政府规划可能与实际需求不符,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政府的用途管制可 能过于严格,限制了土地的合理流转;政府的市场监管可能不到位,导致土地市 场的混乱等。因此,为了优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府需要从制度建设、市 场监管、服务支持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以实现土地资源 的优化配置和利用。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调控
政府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调控方式和手段主要包括规划控制、用途管 制、市场监管和服务支持等。

浅析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与发展

浅析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与发展

浅析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与发展【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2000年以来众多专家、学者研究讨论的热点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以此为契机,笔者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和发展制约问题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发展的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市场土地产权完善规范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1980年代我国逐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率先进入市场流转。

虽然政府对国有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削弱了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但随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并未真正形成规范化与市场化。

我国实行国有与集体所有的二元土地所有制,区分城市与农村的二元结构衍生出具有城乡差异的土地使用制度。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政府低价从农民集体的手中征收或征用土地,将其转换为国有土地,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进行高价入市。

政府垄断性质的“低征高卖”模式使各级地方政府从中获取巨大的土地级差收益,加剧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周边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吞蚀”。

【开题报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开题报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开题报告公共事业管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选题背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比较敏感和复杂的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商品属性日益显现,虽然法律严格限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在全国各地,集体建设用地隐形流转现象逐步扩大,集体建设用地自发进入土地市场隐形流转也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另一方面中央也支持各地方进行流转试点,浙江湖州试点,安徽芜湖试点,广东试点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法律上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一定程度的放松,但是到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能否流转、如何流转、流转中如何规范市场,如何保障农民权益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法律制度的欠缺,导致了诸如失地农民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隐性交易所引发的损害农民权益等问题。

在城市化不断加速,城乡二元制逐渐被打破的今天,严格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甚至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和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流转制度,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打破城乡二元用地制度,实现统一可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配套制度,不仅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必然要求,同是也是有效规范土地隐性流转,解决其产生的不良后果的必然选择。

选题意义:1. 研究的理论价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由于还处于摸索阶段,存在很多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缺乏理论指导,本文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行较全面的研究,对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范发展及推动流转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2. 研究的现实意义改革和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流转制度,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打破城乡二元用地制度,实现统一可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配套制度,不仅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必然要求,同是也是有效规范土地隐性流转,解决其产生的不良后果的必然选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演变、机理与调控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演变、机理与调控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演变、机理与调控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地非农化进程不断加快,粮食安全、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由于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收,征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民权益受到侵害,以至于失地农民生计困难,社会安全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

在工业化、城镇化推动建设用地扩张占用耕地的同时,数量巨大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动受到国家严格限制,很少用于二次开发利用,未能发挥存量资源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完善,城乡土地资产价值日益显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流转逐渐盛行。

但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上并不得到认可,城乡土地市场仍然处于分割状态,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这不能满足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

因此,在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科学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等目标的指引下,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范、有效管理显得尤为必要。

本研究通过总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历史演变过程,分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探讨流转调控的基本原理和策略,提出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制度框架和立法建议,以便推动流转交易的规范有序进行,为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战略下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供经验和理论借鉴。

本研究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逻辑框架进行具体分析。

在本文看来,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已经为理论和实践界所重视,针对各试点单位实践经验的总结,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与改革的研究比较全面,特别是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受到广泛关注。

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既是土地物质载体的流转,也是土地利用权利的流转,是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涉及土地供需均衡、权利均衡以及市场与政府干预等众多内容。

土地供需均衡理论、地租地价理论、土地产权理论、国家适度宏观调控理论、系统论与控制论以及法和经济学理论在资源配置、权利结构安排、政府与市场的协调、复杂事物的发展与管理以及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等领域有着深刻的阐述,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实质性内容和方法论有着重要的启示。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势和对策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势和对策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势和对策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当前已成为推进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土地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研究和规划集本建设用地流转已成为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十分紧迫而且重要的任务。

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管理的基本情况(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已相当普通,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已由自发、小规模出租房屋、场地等演变为有组织、大规模、多形式的流转。

目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呈现以下特点:1、集体建设用地大量入市,并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结构的调整,集体建设用地大量发生流转。

2、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形式多样,以租赁为主。

仿照国有土地,目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形式已涵盖了出让、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七种方式: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二是农民以转让、出租房产形式,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三是在乡镇企业合并、兼并及股份制改造改组中隐含的集体土地转让、出租;四是乡(镇)、村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形式兴办各种企业;五是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合作的方式进行的流转。

六是以征为、转为国有并办理转让、出租手续的形式,同时转让所有权、使用权的流转;七是由于企业倒闭或债权债务等原因,通过司法裁定使集体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等。

3、流转主体多元化,土地经济关系错综复杂。

与经济发展中投资主体多元化相适应,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

转让、出租方既有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等土地所有者,也有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等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还有乡(镇)、村企业和个人等土地使用者。

受让方既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有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成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4、流转地类多样化,但生产经营性用地居多。

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用地类型包括农民住宅用地、工业生产用地,商业用地及房地产开发用地等多种类型,但主要是生产经营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演变分析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演变分析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演变分析柳杨郑州大学【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变得日趋活跃,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建立以后,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

但我国现行法律仍然严格限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导致诸多问题,亟需进行改革。

因此,此文通过研究和阐述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的演变历程的基础上,指出了今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的方向。

以图对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有所裨益。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演变改革一、引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建立以后,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禁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但随着改革开放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自发、无序流转逐渐盛行;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加强了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探索、规范管理,促进了流转有序进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始进入土地市场,问题和矛盾随之出现,越来越多的目光投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关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演变分析从1988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不断发展变化,根据相关政策出台的侧重点不同,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研究划分为如下五个阶段,并逐一分析。

1.1988年《土地管理法》出台。

《土地管理法》修改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并增加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条款。

然而,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流转的办法国务院并没有规定,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一直存在。

创新:(1)土地流转在法律上被正式认可。

(2)经历了从全面禁止流转到允许有限范围内流转的转变。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制研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制研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制研究一、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逐渐显现,成为法学界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指的是在土地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

这一流转过程不仅涉及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更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土地市场的健康运行。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规制问题。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流转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不规范、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制研究,不仅有助于完善土地法律体系,更有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通过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探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路径。

文章将梳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分析当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挑战提出针对性的法律规制建议,以期为我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利用和流转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面,其法律规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也影响着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深入研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制,对于完善我国土地法律体系、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从现实背景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加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

由于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较为模糊,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问题,如流转程序不规范、农民权益受损等。

农村土地流转进展与展望

农村土地流转进展与展望

农村土地流转进展与展望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土地流转作为一种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旨在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然而,土地流转在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流转的定义、流转的形式、流转的推动因素以及展望未来等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什么是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通过市场手段,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农民个体所持有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民或企事业单位的行为。

土地流转形式多样,既有以承包经营权为基础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也有土地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这些形式逐渐捕捉到农村土地流转多样性需求,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其次,土地流转取得了哪些进展?目前,国家对于土地流转的政策逐步放宽,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农村土地流转依托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实现了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同时,农村土地流转还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动力,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

然而,农村土地流转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土地流转规模相对较小,流转面临的制度和操作难题仍较多。

其次,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态度有待提高,缺乏土地流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再者,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此外,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失风险和流转资金的匮乏问题也制约着土地流转的发展。

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未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展望。

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确保土地资源流转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其次,需要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产权和责任,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心。

同时,可以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土地意识和土地经营能力。

此外,还可以加强金融机构对于土地流转的资金支持,通过金融手段解决土地流转的资金难题。

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演进及建议

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演进及建议

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演进及建议【摘要】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演进与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初步探索阶段,政策逐渐完善,但在实施中仍存在不足与问题。

现阶段,面临着挑战与困境,需要进一步调整政策以应对。

建议在未来发展中加强政策的科学性与灵活性,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总结来看,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未来发展应该注重制度建设和政策调整,以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强调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需要持续加强政策的推动和执行,以实现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

【关键词】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演进、建议、引言、历史背景、初步探索、不断完善与调整、影响与问题、挑战、展望、未来发展、总结、重要性。

1. 引言1.1 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重要性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重要性在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土地流转政策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吸引更多的优质农业企业和资金进入农村,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和就业增加。

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重要性在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2 历史背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制度改革是当时国家政策的重中之重。

在《土地改革法》的颁布下,土地私有制逐渐取代了封建地主制度,农民开始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流转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试图解决农民因土地碎片化而无法规模经营、无法吸引外部投资等问题。

历史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提出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现代化进程。

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演进及建议

新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演进及建议
9 8 8 -2 0 0 0年 的行 为 , 在 调 查 研 究 的基 础 上 及 时 调 整 了 1
关键词 : 土地 流转; 政策; 演进


9 8 4年的 “ 一号文件 ” 尽管 依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的 内 涵 土地 政策 。1
和 意 义
农村 土地 流转 是在农 村土 地所有 权 以及农 用地用途不 变 的前提 下, 土地 承包 者将 土地使 用权从 承包 经营权 中分离 出
然规定承包地不 准买卖或出租 , 但 已经出 的问题 , 有效 规范土地 转包 的程序 , 切 实
现 了明显 的松动 迹象 , 文件 明确规定 “ 社 保 障农 民土地流转 的权益 , 国家连续出台
员在 承包 期内 , 因无力耕种或转 营他业 而 了系列相关 法律 法规 , 并且 正式将 “ 依 法 要求不包 或少包土地的 , 可以将 土地交 由 转让 ” 的条款载入 了宪法 。 集体统一 安排 , 也可 以由社 员 自找对象协
失, 有利 于完 善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及农 政策再 次提上 议事 日程 。中央政治 局于 础。这一宪法修正 , 为土地流转从理论走 地制度未来的改革 。 1 9 8 7年 1月 2 2 日通 过 了 有 关 深 化 农 村 进 实践奠定 了法律 依据 。与宪法 的修改
二 、 我 国农 村 土 地 流 转政
改革 的五号文件 , 规定长期从事其它职业 相呼应 , 同年年底召开的七届全 国人大 常 又不耕种土地 的承包户 , 原则上应 当解 除 委会 五次会议 对《 土地 管理法 》 也进 行 了
策 的演 变
与集 体 的 承包合 同 , 将 承包 地 交还 给集 首次修 改 , 这次修 改废 除了 “ 禁止 出租 土 1 . 流转 的开始 , “ 允许转 包” 阶 段: 体; 或 者保 留与集体 的承包关 系 , 经集体 地 ” 的规定 , 明确 指 出即国家所有 与集体

课题研究论文:浅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及建议

课题研究论文:浅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及建议

农村研究论文浅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及建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的流转主要是指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进行分离,集体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承包权转让给第二方。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作为现阶段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创新之举,尚不够成熟,还存在很多普遍性问题,必须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之策。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体制尚不够健全,出现了一些普遍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1、使用权的自发流转流失了大量的土地农村中的很多集体建设用地都会发生自发流转现象,土地流转后其中很多一大部分会流入到村民手中,村名或集体都能随意使用这些土地,这样一来,就加大了政府规划土地的难度,使得土地权益发生私有化。

2、耕地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当前,全国出现了房地产热高潮,农村村干部也热衷于把耕地转变成建设用地发展房地产业,这就导致将很多耕地转变成乡镇企业所用的建设用地。

如果这些建设用地没有得到很好的经营,发生停产倒闭,就会终因债权债务问题导致很难收回集体经济组织租出的土地,流失了大量耕地。

3、土地经营短期化很多地方在土地资产的增值保值上只考虑了短期利益,没有科学规划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利用程度不高,而是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得到的收入来填充财政。

再者,很多农民提前卖出土地,严重影响了今后集体的发展用地。

上述行为都引起了建设用地的集聚现象,很难显示土地的较高利用率。

4、融资困难因为缺乏法律保障,一些企业不愿利用集体土地;而银行为了避免贷款的风险,也不愿接受集体土地当成财产抵押,就很难利用集体土地来完成融资,极大的降低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价值。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1、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征地制度,减少征地的范围。

中国的征地当时都是强制征来的,并不是农民自愿交出,他们并没有把这些土地当成商品。

所以,要对现行的强制征地制度,在征地时严格控制公共用地范围,并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公共利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及政策建议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及政策建议

2023-10-28•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概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建议•案例分析:广东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践•结论与展望目录0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概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让渡。

定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需求逐渐增加,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和农村产业的发展需求。

背景定义与背景通过流转,可以将分散的、低效利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起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流转的必要性优化资源配置流转可以为农民带来租金、分红等收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促进城乡一体化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但规模较小,缺乏统一的政策和法规指导。

起步阶段2005年后,国家开始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规范了流转行为,促进了流转的健康发展。

规范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模式,如“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等。

创新探索阶段流转的发展历程0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分析立法滞后现行法律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限制较多,未能充分适应经济发展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需求。

法律体系不健全目前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较为笼统,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和明确的指导意见,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

司法保障不足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司法惩处措施,导致一些不规范流转行为得以存在。

法律法规不完善产权主体不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实际上往往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导致流转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

产权边界模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往往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所有土地等存在犬牙交错的情况,导致产权边界难以界定,进而影响流转的顺利进行。

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梳理与展望

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梳理与展望

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梳理与展望
王晓霞;蒋一军
【期刊名称】《中国土地科学》
【年(卷),期】2009(023)004
【摘要】研究日的:梳理并展望当前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片j权流转政策.研究方法:理论评述与现状分析结合.研究结果:在分析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背景的基础上,从流转的限制条件、价格确定、收益分配以及宅基地、商品房开放及直接入市6方面综合归纳了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政策,并分析得出当前存在所有权主体悬空且归属不清、使用主体限制严格且权能残缺不全、法制建设滞后且现行法规规定相互矛盾这三个主要问题.研究结论:为进一步促进、完善中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能、做好征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制度、做好用途管制和土地集中统一供应工作、建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建立集体建设用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等多项相关政策建议.
【总页数】5页(P38-42)
【作者】王晓霞;蒋一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100872;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北京,1000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0
【相关文献】
1.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演变与未来展望 [J], 霍雨佳;张良悦;程传兴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改革与立法突破 [J], 唐欣瑜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税收政策建议 [J], 张钦霖;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税收政策建议 [J], 张钦霖
5.法学视界中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之展望 [J], 王卫国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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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 出租 、 让 、 租 、 押等 流 转 形 式 的具 体 定 转 转 抵
的名称 不 同 , 但对 于 首次 流转 主体 的认定 思 路基
本 一 致 , ( 镇 集 体 经 济组 织 、 集 体经 济组 即 乡) 村
织 和村 民小组 集 体经 济 组织三 类 ;对 于 受让 方 ,
除宅 基 地 流 转 限 制 受 让方 为 本 村 集 体 经济 组织 成 员 外 , 他 建 设用地 流 转 的受 让方 都没 有特 别 其
各 地情 况 不 同 , 对 于流 转 的试 点政 策框 架 已基 但
本 达成 共识 。
i 关于 流转 主体 和 受让方 . 各试 点政 策 关 于 集 体 土 地所 有 权 主 体 代 表
流 转 范 围 、 途 限制 、 转 程 序 , 流 转 后 的 收 用 流 和 益 、 律 责任 等 问题 做 出 了 明确 规 定 ; 出 了 出 法 提

其 核 心 内容 是 仅 允 许指 定 范 围 内 的存 量 集 体建 设 用地通 过 转让 ( 包括 作价 投入 、 交换 ) 出租等 和 方 式进入 土地 市场 , 不得 开发 大型娱 乐和 高档 但 房地 产开 发项 目, 并提 出 了集 体 土地所 有权 主体 代表 为 乡 ( 农工 商 总公 司或村 经济 合作社 , 镇) 明

各阶 段典 型地 区集体 建设 用地 流转 试点
湖 成为全 国首批 开展“ 民集体 所有建 设用 地使 农
用权流转试点 ”地 区。 0 0 2 0 年芜湖市颁布 了《 芜湖
政 策
1 地方 自发试 点阶段 典型地 区—— 苏州 市 . 19 9 6年 , 国经 济 实现 了“ 我 软着 陆 ” 随之 而 内需等 经济政 策 出台 。 为当 时经 济发 展先头兵 作 的苏州 面 临着新 一轮 的土地 需求 , 大量 的乡镇企
20 0 1年 , 国土 资源 部和 国务 院法 制办 批 准
地 使用权 流转 管理 暂行 办法》 。该办法 范围和对 象 、 权代 表 、 价 管理 、 产 地 流转
限 和方 式 、 转 的程 序 、 流 使用 权 终止 的 益 处置和 管理 等方 面做 出 了详 细规 定 。
广 东 省顺 德 市 为 农村 集 体 土地 管 理 制度 改 革 试
和试 点政 策丰 富完善 四个阶段 。 在十 七届三 中全 会做 出 “ 逐步 建立城 乡统 一 的建设 用地 市场 ” 的 重大 战略 决定之 后 , 各地 掀起 了流转 试点政 策 出 台热潮 。 本文 旨在通 过对各 阶段 典型地 区试 点政 策 的梳 理 , 总结 各阶段 试 点政策 的宝贵 经验 和存 在 问题 , 进而提 出相 关政策建 议 。
2 关 于流转 的前 提 条件 . 试 点政 策 基 本 上 都 对 土 地流 转 设 定 了一 定 的前 提 条件 , 要 包 括 : 转 土 地 必 须 符合 规 划 主 流 要 求 ; 转 土地 必 须权 属 合 法 、 晰 、 争 议 ; 流 清 无 土 地 流 转 必 须 经村 民会 议 三 分 之 二 以上成 员或 者 三 分之 二 以上 村 民代表 的 同意 , 及 现使 用权 人 涉 的必须 经使 用权 人 同意等 。 3 关于 流转 形式 的确 定 .
业 需要 改制 , 所使 用 的集 体建 设用 地需 要显 化价 值纳 入 资产 管理 的范畴 , 由此 涉及 的农村 土地 产
市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管 理 办 法》 确定存 芜湖 市 5个镇 封 闭运行 , 点 时间为 , 试 3 。该办法 强 调试 点乡镇 的建设用 地利 用必须 年
符 合相 关规 划要 求和 土地 利用 计划 ; 对集 体建 设
用 地 的征 收 、 偿 方 式 、 转 范 围 、 转 管 理程 补 流 流 序 、 转 收益 分 配 等 内容 进 行 了规 定 ; 出 了集 流 提
镇建 设用 地 除依法 必须 征用 为 国有外 , 以不 改 可
权 制度 问题无法绕 开 。1 9 年 , 9 5 苏州 市率先 提 出
规定。
义 ,并特 别 规定 了土 地 出让 与 出租 用 于商 业 、 旅
游 、娱 乐 等 经 营 性 项 目应 该采 取 招 拍 挂 方 式 进
行 ; 定土 地所 得 收 益 中 的 5 % 规 0 以上 应 当存 入 银
行( 农村 信用 社) 专户 ; 明确 规定 集 体建 设用 地 不
了“ 集体 建设 用地 能不 能流转 , 能不 能进 行试验 ” 的 问题 , 于 1 9 并 9 6年 颁布 了 《 苏州市 农村集 体 存
变 集体 所 有 权性 质 , 由乡镇 政府 统 一 开 发 , 采用 招标 、 拍卖 等 方式供 地 并办理 集体 土地 使用权 手 续; 还规 定 建 设用 地 流 转 不得“ 地 ” 转 , 须 裸 流 必 附着有地 上建筑 物 。 3 试 点政 策推广 阶段 典型地 区— —广 东省 .
土地市场
点 。 试 点地 区经验 的基 础上 , 东 省于 2 0 在 广 0 5年 由省 政府 签 发 出台 了 《 东 省集 体建 设 用地 使 用 广 权流 转 管理 办法》 ,并逐 步将 试 点地 区 扩大 至 全 省 2 个 地市 。该办 法对 集 体建 设用 地 使用 权 的 1
土地市场
我集建用流试政的进展 国体设地转点策演与望
何 芳 黄 震魁 同济大 学经济 与管理 学院
自 19 9 6年 苏州市 率先颁 布存 量建 设用 地流 转政策 以来 , 国集体 建设 用地 流转试 点 已发展 我 了十 多年 。按试 点政策 的推进 程度 , 可划 分 为地 方 自发试 点 、 国家批 准 试 点 、 点政 策 逐 步推 广 试
确 了集 体土 地 的产 权运 作主体 。 2 国家 批准试 点阶段 典型地 区—— 芜湖 市 .
针对 集 体 建 设用 地 自发流 转 在城 乡 结合 部
及 经济 比较 发达 地 区普遍存 在 的现象 , 调查研 在 究 的基 础上 , 国土资源 部 于 1 9 9 9年批 准 安徽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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