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建材业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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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上海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上海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上海数字证书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用户填写申请材料:从相关网站下载《数字证书机构申请表》和《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

2.用户寄送书面材料:将加盖公章的《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和《数字证书机构申请表》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或递送至相关机构。

3.用户付款:根据证书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付款。

具体来说,每个上市公司可以免费获得首个证书;额外申请的证书按每年服务费500元/年收取费用;如一次性支付三年服务费用,收费优惠为1200元/三年。

对于需要付费的申请,用户在收到付费通知并完成银行转账后,需要将付费证明材料传真至相关机构。

4.证书制作:相关机构收到用户申请材料以及付费证明材料(需要付费时)并审核通过后,会为用户签发数字证书。

5.证书寄领:数字证书可以选择来人领取或邮寄方式领取。

选择来人领取时,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相关机构领取数字证书。

选择邮寄方式时,申请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邮寄地址和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相关机构将根据用户填写的邮寄信息进行邮寄,并通过短信发送通知。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与相关机构进行确认。

建设工程报建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特别提示:本系统只支持IE8.0 或更高版本(不支持360,火狐,搜狗等浏览器,由此产生的使用问题不给予相关技术支持),以下操作说明的截图仅供用户参考。

建设单位报建申请
1、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建设工程报建网上申报。

建设单位拥有多张法人一证通证书时,应使用主证书或经主证书授权的副证书登录。

主、副数字证书管理及证书驱动程序安装,详见网上办事大厅“登录说明”中“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认证平台操作手册”
2、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类办事节点下的“工程报建”——“工程报建申报”,进
入到项目报建信息列表页面。

该页面上还提供项目查询功能,通过输入相关的查询条件,来查询报建项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3、点击【添加项目】按钮,进入工程报建的信息填写页面,填写的内容主要包括:报建基本信息、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及其他相关内容等事项,页面如下图所示:
其中,点击页面上的“”,勾选建设性质及项目分类,如下图:
工程报建信息填写点击页面中的【保存】按钮,此时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其中文件类型中带“*”号的为必上传文件,支持的文件格式jpg,上传文件的大小必须控制在600K 以内。

点击下图中的【上传扫描件】按钮来上传材料:
4、扫描件上传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工程报建信息的申报操作。

此时报建列表的操作列中会显示“打印”,如下图,点击“打印”页面会跳转到报建申请表的打印页面。

*注意:若报建信息已上报但未受理时,可以删除或修改项目申报信息,若是修改信息的,修改完成后需要重新进行上报操作。

建设工程报建表打印样式。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2015年07月08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 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备案范围和备案部门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砂石、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胶凝剂、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业协会及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第三条备案办理程序(一)备案申请凡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 (以下简称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 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受理服务窗口。

相关行业协会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行业协会建材备案受理服务窗口(附件1)办理建材备案手续。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建材备案相关表格,并说明理由。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或者境外产品销售总代理单位。

01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01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一、数字证书申请材料:
1.SHECA单位数字证书受理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三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流程:
●现场办理:
申请单位办理人员携带证书申请材料到上海CA中心现场提交申请资料、缴费,现场办理。

办理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1717号1楼受理大厅
●非现场办理:
申请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后将汇款凭证连同申请材料快递到上海CA中心,上海CA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及汇款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
内会将做好的数字证书连同发票一起快递到申请表格内所填邮政地址
及办理人(联系电话请预留手机号码,以便短信通知快递单号)。

三、联系地址及公司账号
公司名称: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账号:浦发银行上海市南京西路支行/0764574292372288
收件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1717号1601室
联系人:卫监项目组电话:021-962600
四、数字证书收费标准:
单位证书:290元/个,包含数字证书(有效期二年)、UsbKey一个。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3日
附件:
1.SHECA单位证书申请(更新)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2021》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2021》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xx071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xx年07月08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备案范围和备案部门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砂石、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胶凝剂、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业协会及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第三条备案办理程序(一)备案申请凡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受理服务窗口。

相关行业协会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行业协会建材备案受理服务窗口(附件1)办理建材备案手续。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建材备案相关表格,并说明理由。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或者境外产品销售总代理单位。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认证平台操作手册目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 (1)统一认证平台 (1)操作手册 (1)1. 名词解释 (3)2. 证书登录 (4)2.1环境准备 (5)2.1.1 证书驱动如何安装 (5)2.2退出系统 (19)2.3登录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20)2.3.1密码不正确 (20)2.3.2证书读取错误 (21)2.3.3证书过期 (21)2.3.4.企业证书注册 (21)2.4修改证书密码 (19)2.5企业主证书开通 (8)2.6企业主证书更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企业非主证书更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证书信息管理 (22)3.1企业证书管理 (22)3.1.1添加副证书 (22)3.1.2副证书授权 (23)3.1.3注销副证书 (24)3.2 企业主证书更新 (13)3.3 企业非主证书更新 (14)3.4 人证书管理 (25)3.4.1个人证书管理 (32)1.名词解释《法人一证通》证书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可以实现一张法人数字证书办理相关政府委办局提供的网上办事业务,可以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证书互认,为各类法人在不同政府部门、不同业务系统在线办事提供统一数字认证服务。

《法人一证通》主证书企业可能有多张法人一证通证书,在本平台上区别于其他证书,主证书具有管理其他证书的功能权限。

建议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并妥善保管。

《企业一证通》副证书企业中除主证书外的其他证书,统一称为副证书。

《个人证书》经SHECA签名的包含个人身份信息的证书,它用于标志自然人在进行信息交换、电子签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网络活动中的身份,并且保障信息在传输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证书登录2.1登录流程图2.2环境准备初次使用一证通证书的电脑需安装“证书助手”软件,可通过程序光盘或访问下载专区里选择软件驱动下载,下载安装“证书助手”程序。

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申请流程

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申请流程

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申请流程
一、办理须知
每一个对应的用户名(是指登录交易系统的用户名)只能够办理一个数字证书
请将用户名正确书写在数字申请表的对应位置,不然无法办理证书。

“机构证书”:证书信息为单位信息,为机构用户办理,原那么上每一个机构办理一张。

“个人证书”:证书信息为自然人。

二、办理流程
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请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本文附件,最好电脑填写,然后打印)一式二份
表格中的项目全数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请经办人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电子认证效劳协议),个人证书请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包括电子认证效劳协议)。

第二步:预备申请资料
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资料包括:(只需要提交办理的对应类型证书的申请表)
一、机构证书
(1)《机构证书申请表》(包括电子效劳协议)(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部份地域实现多证合一后可不提供此证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证书
(1)《个人证书申请表》(包括电子效劳协议)(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上海市闸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闸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市闸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篇一:上海市ca证书服务网点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服务网点服务热线:021-962600篇二:ukey各区网点各区县服务网点篇三:数字证书办理须知上海市建筑建材网网上办事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xx年4月一.网上办事涉及的证书类型................................................. . (3)二.申请方式:............................................... (3)1.个人证书办理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2.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3)三.数字证书更新及变更................................................. (3)1.数字证书更新................................................. (3)2.数字证书变更................................................. (4)四.数字证书遗失补办................................................. . (4)1.数字证书的密码遗失................................................. (4)2.数字证书遗失补办................................................. . (4)五.数字证书费用................................................. .. (5)六.数字证书驱动安装................................................. . (5)七.关于主副证书权限设置................................................. .. (5)八.ca各服务网点地址及服务时间: (5)一.网上办事涉及的证书类型个人证书:个人身份证书单位证书: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二.申请方式:2.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办理方式:特别提醒:a:如用户于20xx年6月以后已至ca网点更新过的数字证书,则更新后的证书已为法人一证通证书,可直接登录使用。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操作手册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操作手册
a、【工程概况】填写。如下图4所示:图4b、工程列表】填写。如下图5所示:
图5
点击【添加单位工程】按钮,系统自动弹出单位工程的数据信息,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本次需要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工程,如下图6所示:
图6
建设单位选中某一单位工程后,系统会自动判断该单位工程是否已经核发监督报告,若没有则该单位工程不允许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在打印申请表时,请点击ie浏览器菜单:“文件——页面设置”,将页眉页脚均设置成空,否则打印申请表时可能会含水印。如下图所示:
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样式如下图,建设单位将该表打印后,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建设单位盖章,随后建设单位再携带相关材料至相关受理部门机构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的受理和复核。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申请
操作说明
(2016-02-25)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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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登录
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网上政务大厅—项目类—竣工验收备案”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的“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类—竣工验收备案”。首次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时,请先下载证书驱动,具体操作步骤说明如下“登录说明”。插入数字证书一证通后,输入正确企业证书密码后登录申请系统,
图2
点击【确定】时,信息系统会进行相关数据检验(即验证当前登录的建设单位和报建时的建设单位信息是否一致等等)。
**注意:当系统提示“您输入的报建编号的机构代码证与项目报建时使用的企业机构代码证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可以在“项目类办事——工程报建——已报建项目查询”菜单下,点击下图3的“关联项目”按钮,通过项目的报建编号和项目卡号自行关联建设单位的机构代码证信息。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材使用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具体负责本市建材备案、建材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建材信息平台建设职能。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具体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材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建立本市统一的建材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技术,在建材备案、重要建材使用、新型建材认定、质量检测、监督抽查等环节,对本市建材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备案与管理、市场与现场的互相联动。

第三条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粘结材料、市政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和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一)实行备案管理的建材产品,其建材供应商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及其授权经销商或者港、澳、台及境外销售总代理单位。

办理建材备案手续不收取费用。

(二)备案建材产品应当具有相应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团体、企业应用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办事指南一、受理依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建管[2015]451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清单文件数据标准(2015-Ver1.0)》的通知(沪建管[2015]653号) 二、需具备条件(一)建设工程已完工;(二)发、承包双方已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结算;(三)竣工结算文件已经过发、承包双方确认;三、报送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文件均需报送备案。

(资金来源含国有资金、国有资金为主或其他)国有资金的资金包括国家融资资金、国有资金为主的投资资金。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3)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有国有投资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监督管理机构市建设管理委负责全市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的平台建设及业务指导;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日常管理(招投监管范围内市管项目的管理);本市各区县建(交管)委负责各自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监督管理(区县项目的管理);本市特定园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监督管理(特定园区内项目的管理);五、竣工备案网上报送程序(一)由发包单位使用本单位“法人一证通”登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类—→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二)新建“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申请”,在网页中填写项目概况信息、办事人员信息以及价格信息。

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附件四、个人数字证书办理一、服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3、《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4、《关于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推行数字化和白图交付的通知》(沪建管联[2015]462号)二、服务对象1、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注:担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等2、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注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3、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注: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三、办理程序和提交材料方式一:企业统一办理1、企业统一收集项目负责人办理数字证书申请资料,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受理窗口办理个人数字证书。

1)企业办理个人数字证书申请和人员清单(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师批量办理表)2)SHECA个人证书受理表(建筑制图)(加盖企业公章)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同意委托办理个人数字证书意见及签名)4)执业电子印章申请表注: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含个人签名5)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办理部门核对和验证个人信息和注册信息后,制作办理个人证书和电子执业章。

方式二:个人办理1、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受理窗口办理个人数字证书。

1)SHECA个人证书受理表(建筑制图)(加盖企业公章)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执业电子印章申请表注: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含个人签名2、办理部门核对和验证个人信息和注册信息后,制作办理个人证书和电子执业章。

四、服务收费(可办理1年至3年有效期个人数字证书)数字证书:50元/年,介质费:50元五、服务网点和咨询电话服务咨询电话:962600。

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

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

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作者:————————————————————————————————日期:ﻩ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网上申请操作说明(2015-11-18)特别提示:1、本系统只支持 IE8.0 或更高版本(暂不支持360,火狐,搜狗等浏览器,由此产生的使用问题不能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手册中的操作界面仅供参考。

2、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海洋工程;建筑工程配套的民防、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各类小型工程,按照开工信息报送(备案)的办理。

具体操作见《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备案)网上办理操作说明》。

开工报送的项目无需安全质量措施现场审核。

3、工程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申请和办理,按照施工许可相关规定办理。

具体操作见《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一、用户登录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网上政务大厅—项目类—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的“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筑工程开工信息报送”。

首次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时,请先下载证书驱动,具体操作步骤说明如下“登录说明”。

插入数字证书一证通后,输入正确企业证书密码后登录申请系统,二、申请信息填报点击“项目类办事——开工信息报送”菜单。

列表默认显示建设单位下已报送或正在开工报送中的开工备案信息。

如下图1所示:图 1ﻩ操作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可新增开工报送信息,【编辑】按钮可修改开工报送记录,【删除】按钮在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尚未接收数据之前,可删除开工报送申请记录。

开工信息报送(备案)网上报送上报后,建设单位可打印开工报送(备案)表。

点击【新增】按钮后,列出当前建设单位下已正常报建的(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并报送完成施工总包合同信息,以及该建设单位下已报送的小型项目合同信息(若有),如下图2所示。

上海住建部建材企业备案流程

上海住建部建材企业备案流程

上海住建部建材企业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上海住建部建材企业备案全攻略:流程、材料与注意事项随着城市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确保建材质量和工程安全成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上海住建部”)的重要任务。

上海试点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上海建筑建材业

上海试点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上海建筑建材业

上海市试点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资质证书)是以电子文件形式颁发和使用的资质证明文件,具备纸质资质证书功能和证书使用管理功能。

为方便电子资质证书的使用,制定本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一、电子资质证书范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并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二、电子资质证书载体和样式电子资质证书采用多重数字签章(签名)PDF格式文件为载体,电子资质证书分批准件和使用件。

批准件只能用于企业内部展示等非经营活动,使用件用于企业承接任务等日常经营活动。

批准件包含:纸质证书企业基本信息及资质信息、验证二维码、颁发机构电子签章和批准日期。

使用件在批准件内容上增加证书用途(“使用件仅用于:××××××”)及使用期限内容。

电子资质证书大小为A4(竖版),使用件样式及说明见附件1、附件2。

三、电子资质证书使用规则(一)证书颁发。

企业资质事项申请批准后,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系统”(以下简称企业资质系统)中下载电子资质证书批准件和使用件。

企业资质发生升级、降级、增项、吊销、注销、撤销、撤回或证书内容变更的,颁发和下载新的电子资质证书,旧电子资质证书不能下载。

(二)证书使用。

企业在承接任务等经营活动前,应当使用企业数字证书下载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并填写该使用件的用途、使用期限,用企业数字签名后下载。

使用件可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或电子文件打印件的形式提交,打印件(黑白或彩色)和电子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使用件用途应正确填写,填写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以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使用件无效。

本企业和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查询电子资质证书及其使用记录。

(三)证书验证。

电子资质证书具有三种验证方式。

上海数字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上海数字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上海数字证书使用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数字证书的使用和管理,推进数字证书的应用,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 , 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 , , 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数字证书, 是指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能够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具有关联性的一种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数字证书的申请, 发放, 使用, 更新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信息委) ,上海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密办) ,上海市国家保密局(以下简称市国家保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市数字证书使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第五条(电子认证服务)本市电子政务活动中涉及数字证书使用的电子认证服务, 应当由依法设立并经市信息委,市国密办,市国家保密局共同认可 1 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统一提供, 其系统建设应当符合本市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 本市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中涉及数字证书使用的电子认证服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其系统建设应当符合本市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 本市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数字证书使用的电子认证服务, 应当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第六条(数字证书在电子政务活动中的使用)在下列电子政务活动中,需要解决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使用数字证书: (一)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开展内部办公或者协同办公,公文流转,公文归档以及归档公文向档案馆移交等活动; (二)网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 (三)网上申报,年检,备案,审批,缴费,资质认定,统计等社会管理活动; (四)利用网络向社会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的活动;(五)其他利用网络开展电子政务的活动.第七条(数字证书在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中的使用)在下列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中, 需要解决身份认证, 授权管理, 责任认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使用数字证书: (一)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利用网络开展的社会公共服务活动; 2 (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行业的机构利用网络开展的金融服务活动; (三)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环保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利用网络开展的社会公共服务活动; (四)其他利用网络开展的社会公共服务活动.第八条(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使用)在下列电子商务活动中,需要解决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的,鼓励使用数字证书: (一)设立各类网络交易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娱乐平台的活动; (二)利用网络签订电子合同,进行电子支付,交付数字产品的活动; (三) 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各方认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的活动; (四)其他利用网络开展的电子商务活动.第九条(数字证书的申请和发放)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政府机构,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双方签订数字证书使用服务协议,由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数字证书并收取相关费用. 3 因开展电子政务活动或者社会公共服务活动申请数字证书的,应当由单位集中办理.第十条 (数字证书的更新, 挂失, 撤销及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数字证书的更新,挂失,撤销等事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由数字证书使用服务协议予以约定. 市信息委会同市国密办, 市国家保密局组织制订和发布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供协议各方参照使用.第十一条(数字证书的收费标准)用于电子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活动的数字证书的收费标准, 应当经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用于电子商务活动的数字证书的收费标准, 由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明码标示或者由数字证书使用服务协议约定.第十二条(数字证书持有人的使用保管义务)数字证书应当保存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相关规定的载体中. 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钥,未经明确授权,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 单位需要使用 2 个及 2 个以上数字证书的, 应当建立内部规章制度,明确数字证书的实际保管人,使用权限,用途,登记, 发放等内容.第十三条(数字证书的相关信息保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 4 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下列信息: (一) 数字证书持有人的身份信息; (二) 数字证书持有人委托认证机构保管的数字证书密钥.第十四条(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的安全要求)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建设应当符合《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以及 , 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的安全要求.第十五条(法律责任)在使用数字证书的过程中,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或者数字证书持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 , 国电子签名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 , 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公安信息系统数字身份证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系统数字身份证(以下简称证书)在公安信息网上从事相关公安业务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公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一、业务简介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含移动证书),主要使用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应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

企业或企业个人通过办理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并开通该应用后,在电子标备案系统中使用数字证书。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建设工程数字证书根据存储介质不同分为两种:1、存放到Key的证书2、存放到手机的移动证书;每个key中的证书都对应有一张移动证书,两种不同存储介质的证书代表同一个证书主体。

备注:根据国家密码局相关文件要求,深圳市政务领域应用系统需升级为SM2算法,因此原有非SM2算法的证书需更换为SM2算法证书。

二、办理方式咨询电话:4008862801电子邮箱:3170592079@方式一:提交电子档资料将申请资料拍照或者扫描发至邮箱3170592079@(电子档资料必须清晰可见)交费方式:转账至以下账户,如个人转账请备注公司名称账户名:深圳小信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号:755929044510802领取方式:将证书邮寄至业务申请表中的指定地址,收件人默认为经办人,如需其它人签收,请在申请表中注明。

方式二:邮寄办理将申请资料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银田路宝安智谷D506 ,收件人:谭先生,电话:4008862801交费方式:转账至以下账户,如个人转账请备注公司名称账户名:深圳小信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号:755929044510802领取方式:将证书邮寄至业务申请表中的指定地址,收件人默认为经办人,如需其它人签收,请在申请表中注明。

三、业务办理指南(一)新申请、资料变更、介质补办、数字证书解锁、数字证书SM2算法升级、注销、冻结、解冻业务说明:新申请:首次办理建设工程数字证书资料变更:建设工程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公司名称/个人信息变更介质补办:建设工程数字证书丢失需要遗失补办数字证书解锁:证书密码忘记数字证书SM2算法升级:原有数字证书,需更换为SM2新算法的证书,再进行相关电子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个人备案(新申请需要备案)-->邮寄申请资料(或发送电子档申请资料至邮箱)--->缴费--->领取证书➢申请资料(参照附件表格)境内企业:1. 《建设工程数字证书申请表》一份,表格一式两联2. 《建设工程机构业务个人数字证书附页》一份(办理建设工程机构业务个人数字证书需填写,并提供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4.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5. 标识统一信用代码号的单位证照(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或其它相关证照)(加盖公章)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7.付款凭证(付款流水截图,无需盖章)注:以上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1.《建设工程数字证书申请表》一份,表格一式两联2.《建设工程机构业务个人数字证书附页》一份(办理建设工程机构业务个人数字证书需填写,并提供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5. 企业相关证照公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香港、澳门企业必须在具有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的律师楼出具内地认可有效公证书,公证内容为办理数字证书;其它国家需在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开具相关公证文件,公证内容为办理数字证书;同时还需提供国内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开具的公证文件的中文译文(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6.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7.付款凭证(付款流水截图,无需盖章)注:以上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收费标准机构数字证书服务年费:200元/年机构业务数字证书服务年费:200元/年机构个人数字证书服务年费:150元/年证书介质费:200元/个数字证书解锁:免费数字证书SM2算法升级:免费➢办理时效➢两个工作日回寄证书(从接收到申请资料且款项到账当天算起)(二)证书续期业务说明:证书续期: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到期➢办理流程邮寄申请资料(或发送电子档申请资料至邮箱)--->缴费--->领取证书➢申请资料(参照附件表格)境内企业:1. 《建设工程数字证书申请表》一份,表格一式两联2. 《建设工程机构业务个人数字证书附页》一份(办理建设工程机构业务个人数字证书需填写,并提供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4.付款凭证(付款流水截图,无需盖章)注:以上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1.《建设工程数字证书申请表》一份,表格一式两联2.《建设工程建机构业务个人数字证书附页》一份(办理建设工程机构业务个人数字证书需填写,并提供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4.付款凭证(付款流水截图,无需盖章)注:以上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收费标准机构数字证书服务年费:200元/年机构业务数字证书服务年费:200元/年机构个人数字证书服务年费:150元/年办理时效两个工作日回寄证书(从接收到申请资料且款项到账当天算起)(三)移动证书申请业务说明:1、移动数字证书是指保存到手机里的数字证书,每张移动证书,可有多个被授权人(即:一张移动证书可授权给多人下载保存至手机),但仅有一个管理员。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材使用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具体负责本市建材备案、建材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建材信息平台建设职能。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具体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材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建立本市统一的建材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技术,在建材备案、重要建材使用、新型建材认定、质量检测、监督抽查等环节,对本市建材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备案与管理、市场与现场的互相联动。

第三条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粘结材料、市政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和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一)实行备案管理的建材产品,其建材供应商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及其授权经销商或者港、澳、台及境外销售总代理单位。

办理建材备案手续不收取费用。

(二)备案建材产品应当具有相应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团体、企业应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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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建材网
网上办事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一.网上办事涉及的证书类型 (3)
二.申请方式: (3)
1.个人证书办理方式: (3)
2.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3)
三.数字证书更新及变更 (4)
1. 数字证书更新 (4)
2. 数字证书变更 (4)
四.数字证书遗失补办 (4)
1. 数字证书的密码遗失 (4)
2. 数字证书遗失补办 (4)
五.数字证书费用 (5)
六.数字证书驱动安装 (5)
七.关于主副证书权限设置 (5)
八.CA各服务网点地址及服务时间: (6)
一.网上办事涉及的证书类型
个人证书:个人身份证书
单位证书: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
二.申请方式:
1.个人证书办理方式:
请携带以下材料至CA各服务受理网点办理:
●个人证书申请表一份(可至下载专区中下载申请表)
●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代身份证已停止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需在有效期内)。

●如需他人代办,则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特别提醒:
A:如用户于2012年6月以后已至CA网点更新过的数字证书,则更新后的证书已为法人一证通证书,可直接登录使用。

B:如用户于2012年8月以后已申请过用于税务、社保、工商年检等业务的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则可直接使用,无需再次申请。

申请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至CA各服务受理网点办理:
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法人)(加盖公章)必需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需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核定表(人保经办机构发放)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选
住房公积金登记证或汇缴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选
三.数字证书更新及变更
1. 数字证书更新
更新前需安装《证书助手安装包》,
下载地址:/Service/Index/16?subId=19
●个人证书:证书到期后,可至证书更新——更新一站通中
进行更新。

或携带申请时所需的材料、USB介质、密码至各受理网点现场更新。

●法人一证通证书:证书到期后,可至证书更新中根据说
明进行更新。

或携带申请时所需的材料、USB介质、密码至各受理网点现场更新。

(外地企业只能至各受理网点现场更新)
(注):如用户持有2012年6月前申请的数字证书,且2012年6月以后未更新过的,可至证书更新中根据说明更新为法人一证通证书。

或携带申请时所需的材料至各受理网点现场更新为法人一证通证书。

(外地企业只能至各受理网点现场办理)
2. 数字证书变更
当用户的名称或相关证件号码有变更时,需带好已有的数字证书和变更后的新材料及时至CA各受理网点重新变更证书信息。

所需材料及流程与新申请一致。

四.数字证书遗失补办
1. 数字证书的密码遗失
申请时发放的密码信封请妥善保管,建议用户不要随意修改密码,如需修改请勿超过8位。

密码遗失,请携带好申请证书的所需材料及已有的证书介质至CA各受理网点办理证书密码重置。

2.数字证书遗失补办
请携带以下材料至CA各服务受理网点办理:(补办流程与新申请一致)
上海市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法人)(加盖公章)必需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需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需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单位基本情况(变更)核定表(人保经办机构发放)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选
住房公积金登记证或汇缴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选五.数字证书费用
具体办理费用请致电CA服务热线962600咨询或携带申请材料至各受理网点咨询办理。

六.数字证书驱动安装
第一次在电脑上使用CA数字证书时,需安装证书驱动——《证书助手安装包》。

可至下载专区中下载安装包,并根据“驱动安装手册”正确安装,如有疑问请致电服务热线962600咨询或查阅《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

七.关于主副证书权限设置
如同一企业用户申请了多张数字证书,在建筑建材业网上办理业务时需设置主副证书,用户用数字证书首次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申请开通主证书。

(详情见 数字证书专区首页)
如主证书信息需做变更,用户至ca各网点办理该业务时,请告之工作人员该证书为主证书,以便工作人员变更证书时不影响主证书权限。

八.CA各服务网点地址及服务时间:
服务热线:021-962600
区域受理服务窗口地址工作时间(冬夏令时以各服务中
心公告为准)
浦东新区市民中心(投资促
进中心)
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3
楼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市民分中心(投资
促进分中心)
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1366号(沪南公路投资
服务中心)2楼数字证
书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世博村受理点
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
综合办事大厅15-16号
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宝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宝山区淞滨路28号2
楼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
午13:30-16:30周五上午
8:30-11:30(节假日除外)
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
A103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闵行区人民政府证照办理
中心
闵行区莘建东路201号
2楼数字证书窗口
(62-64号)
周一至周五 8:30-16:30(节假日
除外)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6189号2楼数字证书窗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奉贤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奉贤区解放东路58号
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黄浦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巨鹿路139号数字证书
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
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普陀区企业服务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
1718号(阳光大厦)2
楼大厅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周五上午9点
-11:30(节假日除外)
区域受理服务窗口地址工作时间(冬夏令时以各服务中
心公告为准)
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2
楼66-67号数字证书窗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6:30(节假日除外)
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2楼31-3号数字证书窗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徐汇区7月22日开始营业桂林路128-1号(徐汇
区旅游咨询中心内,桂
林公园旁边)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
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长宁区招商服务中心长宁区安西路8号数字
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周五上午
9:00-11:30(节假日除外)
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杨浦区黄兴路2022号2
楼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闸北区行政服务中心闸北区秣陵路38号2
楼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虹口区招商服务中心虹口区三河路338号大
厅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四:8:30-11:30,
13:30-16:30,周五上午
8:30-11:30(节假日除外)
松江区企业服务中心松江区文诚路69号副
楼3楼数字证书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15
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静安区企业服务中心胶州路58号数字证书
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周
一至周四下午13:30-16:30;周
五下午13:30-15:00(节假日除
外)
上海CA 上海CA 虹口区四川北路1717
号18楼
周一至周五 9:00-17:00(节假日
除外)
(截至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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