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利与弊

营改增的利与弊
营改增的利与弊

利处:1、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对大部分企业来说税负下降;2、由于发票可以抵扣,增加了企业的议价能力;3、营改增一旦完成,全行业会形成抵扣链。

弊端:没有办法核算进项的企业,或者科技企业等以人力为成本的企业将实际上吃亏。

1、什么是营改增?营改增进程是怎么样的?

营改增,全称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国家打算在“十二五”期间,将营业税这一税种基本取消,本来在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全都转为增值税。我们都知道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种,国税局主要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税局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因此,营业税取消后,地税局也可能会被取消,当然这是另一个话题了。原营业税的行业,主要包括建筑、房产、金融、餐饮、交通等,简单地说就是“衣食住行”,而传统行业比如制造业等一直是增值税范畴。

先说一下大背景,征收增值税的国税局,顾名思义就是为国家征税,先交给中央再分配给地方;地税局,顾名思义就是为地方征税,先交给地方再交给中央(我这么归纳国地税的关系是方便大家理解,但其实严格意义上有出入)。因此营业税改增值税,一个大背景是中央要把税权上收,是一种加强集权的举措(有没有想起1994年)。

营改增是2012年开始试点的,最早只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方试点,后来推广到全国。最早纳入营改增的是交通运输业、有形动产租赁业和现代服务业(比如软件开发等),后来又纳入了邮政业、物流业等。到了2014年,剩下还没有纳入营改增的只有餐饮、房地产、金融、建筑等硬骨头了。而营改增工程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也就是2017年就要完成,现在是2015年了,时间只有2年。原本我们接到消息说1月1号就要纳入的,后来说是7月1日,现在说年底,但反正是快了。

2、营业税和增值税有什么区别?营改增的好处是什么?

营业税,是一种根据营业额征收的税,一般税率是5%。比如你营业额100万,那么就要交5万的税,优点是非常方便简单,是个人都会算(所以很多营业税户连会计都不请,法人自己报税)。但是营业税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因为他只看营业全额不看增值。打个比方,我从别人那花100万买了A产品,这个100万里包括了95万的营业额和5万的营业税,如果此时我120万把A产品卖出去,我还要根据120万的营业全额再交6万的税(120万*5%)。也就是说,一个产品流转过程越多,要重复缴纳的营业税也就越多。一个产品如果流转十次才到消费者手里,消费者实际上负担了十次营业税。

增值税,看名字就知道,它是“增值部分交税”。比如我100元买进B产品,120万卖出去,税率是17%,我只需要交3万4的税金(120万*17%-100万*17%=3.4万),远少于营业税。所以很多税务小白不懂,一看营业税税率是5%,增值税税率是17%,就觉得增值税要交更多,其实不是,增值税税率高恰恰是因为增值税交的比较少,这里暂不讨论价内价外的问题。对于大部分的行业来说,增值税所带来的税负,远低于营业税。更何况90%的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只有3%,还可以**发票,比起营业税来说真是优势不小。

不考虑留抵的情况的话,一般的增值税的算法就是“销项税金-进项税金”。销项税金,就是指销售额乘以税率,比如上面一段的“120万*17%=20万4”;进项税金这个概念则是这个辩题的关键,所谓进项税金,是指“我企业买进来的产品已经给国家交过的税”,比如上面一段的案例中,B产品在卖给我的时候已经给国家交了“100万*17%=17万”的税金,所以我实际要交的税金,就只有“20万4-17万=3万4”了。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进项税金都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金,抵扣不完的还可以留下来以后慢慢抵

扣。比如我今天买了100万元设备,这100万元设备形成了17万进项税金,但是我只销售了50万产品,此时我的进项税金是17万,销项税金只有8万5,应交税金是-8万5,当然国家不可能倒贴你钱,此时你的应交税金就是0,下次你再销售的时候还可以继续抵扣8万5。

那得回到营业税,我刚说了营业税会带来重复征税,但是为什么还是有很多行业以前只能征收营业税?

原因很简单:许多行业无法确认进项!我如果是一个生产厂商,我花100万买一套设备来生产产品,这100万设备的17万税金都是我的进项,我在之后销售的时候,这17万税金我可以用来抵扣。但如果我是一家软件行业,我主要依靠的是高智商的那些码农,而不是机器设备等产品。我在聘用码农的时候,并没有交过增值税(个税是另一回事),所以我根本没法抵扣。也就是说,我如果花了100万请人给我设计了一套软件,这100万成本得全部由我自己承担,而不可能像买一套机器一样,可以扣除个17万。所以第一批营改增期间,抵制力量最大的就是这些依靠人力而不是机器的新兴行业。当然国家也没太狠,广告业等新兴行业,增值税税率是6%。

3、营改增的好处是什么?坏处是什么?

除了刚才说的,其实交增值税对大部分企业来说比较合算外,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主要好处还包括两个方面:1、营业税期间,无论买什么东西都不能抵扣,比如一家餐馆买的电脑、桌椅都是不能抵扣的,现在可以把电脑、桌椅的增值税金用来抵扣了;2、在销售的时候,由于对方也可以抵扣了,所以你可以和他们重新谈判价格,比如可以说“哥们,你看现在你可以抵扣十七万的进项税金了,你要不再给我价格抬高一点,抬高个十万怎么样?”;

3、从大环境来说,以后营业税会取消,各行业都是增值税,人家都交增值税可以抵扣就你

交营业税不能抵扣,多亏啊。

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增值税明显能比营业税实现更好的监管,能更有效打击偷税漏税。

但是,营改增也有局限和弊端。

最大的弊端,还是进项无法核算,比如建筑企业从农民那里买到了水泥等,农民是不可能开发票给他的。而在中国,不能开发票,国家就不承认这些水泥交过税(实际上很多农民确实从不交税),既然不承认交过税,也不可能承认买进来的这些原材料所产生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这导致了,原本这些企业只要交3%的税,现在变成11%了,但实际上又没有抵扣,税负就大幅度增加了。所以也有专家说,虽然表面上改成增值税,但是可能还是按照原税率简易征收(增值税简易征收不可以进项抵扣,但是税率较低,和营业税一模一样)。

其他的弊端也有很多,比如现在营改增如果必须两年内到位的话,两个税种的过渡势必出现问题,很多大型企业的财务要把账重头到尾重做一遍。还有更深层次的,中央地方税制改革问题,地方吃不饱一定会出现问题。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和利润的影响

浅谈“营改增” 对企业税负和营业利润的影响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的热点“营改增”的背景和原因的认识,分析了税制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认清了营改增对各行业的税负的不平衡影响。【关键词】营改增重复征税税负分析利润影响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如何减税为企业减负,如何促进企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11月16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自2012年1月1口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由于营业税的缺点和增值税的优点决定的。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阻碍服务业发展、切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和征收管理困难等缺点,这也是营改增的主要原因。 二、营改增后税负分析 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税率

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也要比课征营业税时低。也就是说,“1+6”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很明显,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此次“营改增”是个极好消息,为企业降低了税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生存机会。 2.对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分别适用11%和6%两档税率,如果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由于这两档税率均高于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的税率,因此,其税收负担明显增加。假设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销售额分别为X 和Y,则改革前,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缴纳的营业税分别为5%X 和3%Y。改革后,缴纳的增值税分别为5.66%X[公式:X/(1+6%)×6%]和9.91%Y[公式:Y/(1+11%)×11%],税收负担分别增加13.2%和230.33%。 但是,通常纳税人都有外购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包括外购的机器设备、水费和电费所含的进项税额等,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

2017年东奥税法讲义-增值税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特别提示】就“营改增”项目而言,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业务范围、为他人、有偿”四个条件。具体是: ①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②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③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 ④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要点基本规定 境内销售服 务、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的 含义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 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销售主体 的境内销售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内发 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 外发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归纳2】基本行为界定——有偿、营业性(重要)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项目。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包括政府管理服务、纳税人自我服务等等: (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1】非营业活动本身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而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既无偿又不具备营业性,不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具体说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①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存款利息。

浅谈营改增的意义和问题

浅谈“营改增”的意义和问题 2012年1月1日上海首次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伴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营业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两个最为重要的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离并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税制日渐显现出内在的不合理和缺陷,已经不利于、不适应经济结构优化的需要。因此,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法势在必行。“营该增”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那么,“营该增”到底是什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所谓“营改增”,就是把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和企业改为征收增值税,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变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现行将营该增试点涉及“1+6”行业:“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作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营改增”看似仅涉及两个税种,即增值税扩大范围和营业税退出,实际上却牵动了整个财税体制。两年来,这项改革在试点地区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相关企业税负降低,试点行业发展速度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热情高涨,这些都显示出其在各个层面的“增值”效应。【来源:中国税务网】 “营改增”可以通过打通纳税链条从而促进产业升级,,消除重复征税,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辽宁安吉联合汽车物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俐俐说,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仓储配送服务。这次“营改增”,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是11%,仓储业作为物流辅助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是6%,这两块业务,企业都有涉及。“如果企业只是简单地搞运输,可能实际税负就会增加,但如果业务向仓储配送等服务延伸,企业的负担就会有所下降。”刘俐俐说。 从上海迈向全国,这一场“营改增”试点带来的改革红利正逐步放大。在北京,截至2013年12月底,北京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2.2万户。其中,现代服务业纳税人31万户,占比96.1%。在辽宁,2013年8月至12月,试点纳税人(不含大连)整体减少税收6.84亿元。因此,自从“营改增”推行后,许多小规模纳税人纷纷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只求在‘营改增’改革中尝到更大甜头。 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科研处处长杨亚琴指出,“营改增”改革的战略意图是要推动服务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营改增’的中性特征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对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深远影响。同时,大幅度减税效应促进了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客观上也提高了制造业的竞争力。”杨亚琴说。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被确定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实施“营改增”,可以通过增值税具有的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由于这项重大税制改革将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实施这一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评估“营改增”对其的利弊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利弊 一、“营改增”对企业有利影响的分析 “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至今已将近两年。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以及完善税制的关键时刻,“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无疑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1.“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受“营改增”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的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武汉工贸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电连锁企业,“营改增”之后,该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独立的物流子公司,通过主辅业分离进一步扩展市场。通过对外提供服务后,该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更大,营利前景更广阔。 除了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营改增”对于整个行业的细化、升级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往业务环节越多税负越重,“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从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动寻求外包。以IT行业为例,“营改增”后IT行业更加集群化,从市场测算情况来看,“营改增”后不少IT软件企业的外包比例达到20%以上。这样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给小公司发展壮大的空间,有利于整个行业集群化发展。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外购的设备和服务都可以允许抵扣,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更是吸引企业加大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力度。网易公司财务总监刘正俊介绍说,从2012年底实施“营改增”以后,网易公司加大对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相关固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从8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情况来看,该公司固定资产进项所抵扣的税额就达到了218万元,这说明公司在8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此外,2013年上半年,浙江有代表性的试点企业普遍加大了对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别达到6980万元、3402万元、3390万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促进了试点纳税人加速设备的更新与改造,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2.“营改增”有利于部分企业减轻税负 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其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以上海市为例,通过一年“营改增”的试点,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减轻有关企业税负高达170余亿元,且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10%以上的增长。同样,“营改增”后,青岛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电视广告企业税负有较为明显的减轻。经测算,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减税2000万元,青岛广播电视台预计年税负降低14.3%,对当地服务业和制造业形成互动良性循环起到积极作用,也为促进青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 具体就统计数据而言,2013年9月-10月两个月时间里,青岛市增值税纳税人整体减税已达2.45亿元。其中,“营改增”效果明显,试点纳税人减税1.29亿元,减税幅度为 22.2%;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则增加抵扣1.16亿元。此外,多数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所下降。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4037户税负减轻,占一般纳税人的37.7%,减少税额2.25亿元;不

营改增的利弊分析

营改增的利弊分析 背景分析 1.1.我国现行营业税制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税率: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 税收优惠,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一》对服务业的影响 案例1.上海某广告公司在此次“营改增”试点中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10日,其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合同含税总价为1060万元,该广告公司又与某电视台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金额为636万元。该广告于2月10日发布,广告公司收到该电视台开具的广告发布营业税发票,金额为636万。 广告公司支付了该电视台全额费用,但只收到客户80%的合同款,该上海广告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由合同的含税价计算出不含税价: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 所以合同的不含税价=1060÷(1+6%)=10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6%=60(万元) 进行账务处理如下: 广告发布时: 借:银行存款8480000 应收账款2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02. 收到符合条件可以差额纳税发票时,差额纳税的核算:

营改增后采购合同讲义

采 购 合 同(范本)

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按照甲方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细则及相关采购招标文件,甲乙双方 就项目货物的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采购货物及总金额 1.1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下列采购清单,向甲方交货。 《项目货物采购清单》 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总金额人民币:元 (¥元) 注:“总金额”为合同约定总价,但可能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书面要求变更采购数量而相 应增减。 1.2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在采购清单报价总额(含增值税)以外收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依据税法规定,视为价外费用(含增值税)。 如果采购项目涉及到增值税混合销售、兼营行为,从乙方的角度应进行分别核算,否则可能从高适用税率,站在甲方的角度,需要判断是否对甲方有利。必要时候,将含增值税的报价分开,以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需要考虑特定采购项目以修改本条款。 1.3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货物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度变更,这些变更将在原有的货物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这些变更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货物的单价不予调整。 1.4 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货物量,无论采购货物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1.5 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1.6 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按以下约定:

浅谈“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和分析

浅谈“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和分析 [作者简介]王丽群(1981-),女,汉族,黑龙江肇东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会计学。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现代服务业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营改增”之前,在我国服务业中,广泛存在着营业税重复征收的现象,营业税本身存在着很多缺陷,阻碍了现代服务的发展。“营改增”的出现,为现代服务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契机,并从理论上消除了现代服务业重复纳税的弊端,为经济体制改革注入了无限动力。 一、“营改增”的背景 “营改增”是“十二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继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税制改革,其实质就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把原缴纳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到增值税征收范围。 营业税是对经营者所取得的营业额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经营者取得的营业额分为收入部分和增值税部分,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营业税纳税人购进增值税货物的支出部分和增值税纳税人购进营业税劳务支出部分都不能进行抵扣,导致了重复征税问题的发生,而增值税能有效地解决以往销

售中重复征税的问题。 我国自 1994 年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了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机器设备,但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仍在征收营业税。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时期,能够消除重复征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部分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提高我国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营改增率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广播影视服务。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试点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 8 个省(直辖市)。2013 年 8 月 1 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014 年 1 月 1 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 年 6 月 1 日,电信业也纳入到营改增试点范围。 二、“营改增”的意义 “营改增”政策是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手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税制结构对于社会化分工的细化非常不利,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营改增”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实现结构性减税,还能够在税制不断优化的环节中,为现代服务业提供良好的税收环

浅谈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浅谈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发表时间:2017-10-30T11:11:19.98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0期作者:史静妮[导读]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此项改革对于工程造价带来了重大影响。本文主要从工程造价“营改增”的背景着手,浅谈“营改增”对目前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以及“营改增”形势下计价体系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 一、前言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将增值税改革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政策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业税和增值税分立、并存制度日益凸显其不合理性和缺陷,这些问题迫使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是一项结构性减税措施。实施“营改增”是否确实能够通过减轻相关试点行业的税负来促进其发展和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就有待检验。因此,评估我国当前“营改增”的影响效应具有现实意义,有利于明确我国下一步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的实施路径与策略选择。 二、工程造价营改增的背景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下称《营改增方案》),拉开了我国“营改增”的大幕。自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上海率先启动以来,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特别是在2013年,迈出了局部地区试点到全国试点的关键一步,试点行业继续增加,试点户数大幅增长,试点制度体系日趋完备,改革红利进一步得以释放。2014年是“营改增”的攻坚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营改增”试点的工作部署,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电信业、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的试点方案,稳步扩大试点范围。2016年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此项改革对于建筑业来说,带来了重大影响。有媒体报道,《营改增方案》对建筑业“营改增”的税率与计税方式等主要税制问题作了具体安排,如增值税税率11%,计税方式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等。由于11%的增值税税率相比3%的营业税税率大幅提高,于是普遍认为建筑业“营改增”不减税而是增负;再由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于是普遍认为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中的税金将无从计算。那么,对造价行业来说,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 三、“营改增”对目前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 一旦建筑业“营改增”试行全面铺开,其对建筑业现行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将不可估量,因此造价体系的修订迫在眉睫。 1.“营改增”改变现行造价体系的计税模式 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尚未实施,现行建筑业税费的取费方式仍采用记取综合税率的方式,即为整个造价的3.41%。而一旦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其不再适用原营业税3%的税率,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营改增”后现有造价模式必须改变,必须出台与之相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配套工程造价和计价体系,否则建筑业投标报价将无章可循,招投标也将失去相关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 2、现行造价体系修订的现实性分析 一是由于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我国现行建筑产品定价模式、计价方式,与残酷的市场环境之间,存在着政策制度和实际操作上的矛盾。如果没有合适的配套过渡政策,“营改增”恐将导致房地产开发商成本上升,而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很有可能会转嫁至购房者。二是由于无法转嫁的高额税负。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曾通报了对66家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调研测算情况,该测算按规定进行了理论和实际两种测算,其结果反差较大。其中,理论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平均减轻税负为83%;而实际测算结果则是:平均增加税负为93%,折合营业税税率是5.8%,约增加2.8个百分点。 3、“营改增”将使工程造价价税分离更为彻底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使建筑行业所有环节都缴纳增值税,环环相扣,层层抵销,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全都实现价税分离,全部采用“裸价”,要求在信息价和市场价的采集方面都要考虑增值税因素和市场上行因素,重构计价体系。在计算所有费用时,要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组价过程的将变得异常复杂,但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实现价税彻底分离。 四、“营改增”形势下计价体系相关配套政策及应对措施 1、劳务分包税负不宜增加 分包成本支出占总成本的比例大约50%左右,专业分包占总成本20%~30%的劳务分包基本都是纯人工费,除小型机具等可抵扣的进项税外,基本无法取得任何其他进项税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这部分劳务分包只要税负提高就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总承包单位。考虑到工程造价实现平稳增长的因素,为促进建筑劳务行业规范化发展,建议对劳务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如若执行11%的增值税率,对于超出现行实际营业税税负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和定期审查的管理方式。 2、建筑业营改增执行过渡期政策 建筑业的新老项目不能“一刀切”,由于建筑项目施工周期长、跨度大,在税制改革衔接上建议执行“老合同老办法,新合同新规定”的思路,对原有未执行完成的老合同继续沿用现有政策,不修改定额取费、不修改税款缴纳比例及方式,实现建筑业平稳过渡。 3、甲供材要从经济合同中给予约束 对于已经执行增值税的建设单位,如工业企业建设厂房,如果整体工程全部承包给总包单位,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发票仅为造价总额的11%,但工业企业如果采取分项发包,17%抵扣税率的材料自行采买,那总包单位就无法实现人、材、机的工程总承包,工程造价体系就会面临被肢解的窘境。总包企业也只能啃抵扣率较低、建设单位无法直接分包部分的鸡肋,这将极大地损害总承包企业的利益,无论是从产值、收益、规模看,对总包企业都是极大的打击,工程造价体系将不复存在。建议从总承包经济合同中给予约定,建设单位在发包过程中,不得分拆工程建设主体。 4、实现部分辅助材料非票抵扣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胡文霞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税务筹划 会务组织:一六八培训网 时间地点:2016年05月27-28日广州 06月04-05日上海 06月25-26日深圳 学员对象:总经理、高管、税务专员、财务人员等企业税务方面专业人员 授课方式:案例研讨、角色演练、小组讨论等形式的互动式,要求全员参与。 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及上下午茶点等) 1 月 1 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范围和行业逐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房地产、建筑施工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在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营改增”。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好处,享受结 “营改增”税收法规的大范围变化给企业的 布局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寻求战略布局及税务筹划的创新思维和方法,来提升企业税收策略和对策,同时防范由税务引发的法律风险。具体培训收益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全面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法规变化 2、了解“营改增”的最新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3、掌握企业战略决策中的税务管理与筹划方法 4、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税务管理与避税方法 5、掌握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营改增“的特殊处理 1、“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的解读 2、“营改增”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新契机 二、 “营改增”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分析 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解析

2、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4、可抵扣与不得抵扣进项税 5、“营改增”过渡政策如何执行 第二讲:“营改增”带给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一、“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1、全面降低纳税成本的深度分析 2、节税效益促发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升级 二、“营改增”政策带来哪些严峻挑战 1、企业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2、企业涉税风险进一步增大 第三讲:“营改增”企业经营应对策略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流程的规整与设计 1、不同的商业模式(经营流程)决定税负的轻重。 2、如何创新商业模式(经营流程),从而获得节税效益的最大化。 二、组织结构的梳理与设计 1、如何选择和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从而改变企业的纳税待遇。 2、设计和调整组织结构的有效路径与方法。 第四讲:“营改增”财务管控方法 一、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思考与设计 1、采购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2、销售环节涉税流程的管控 二、销项税额中的管控与疑难问题处理 三、进项税额抵扣疑难问题的管控 四、“营改增”票据管理涉税风险防范 第五讲、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税务筹划与案例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要点与筹划思路 1、“营改增”政策税务筹划要点 2、“营改增”税务筹划思路 二、纳税人的税务筹划 三、税率的税务筹划 四、应纳税额的税务筹划 五、“营改增”税务筹划方式

营改增必要性和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这一始于1994年的税制安排,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首先,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其次,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出口适用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退税,导致服务含税出口。第三,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随着多样化经营和新的经济形式不断出现,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难题。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某些传统商品已经服务化了,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愈益模糊,二者难以清晰界定,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就

随之产生。 国际经验也表明,绝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商品和 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 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 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这一总体上使相关企业免除 重复征税制约而在总体上减轻税负的改革,将促进一大批市场 主体放开手脚发挥潜力推进自身业务经营和发展中的专业化 细分,提升服务水准,进而有利于提振消费和改善民生增进百 姓实惠,并助益于扩大内需、推进产业升级换代,加快转变生 产方式。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有利影响 国家现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项政策已于2012年1月1 日在上海试点。据税总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可带动GDP 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还可以 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0万个。若改革在全国推开,全国税收净 减收将超1000亿元。 1.降低企业税负。我国在原有的基础上新设了两档更低的税率 11%、6%,这是精心测算之后选择的结果。有关测算表明,现有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转换成增值税,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 不同,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上在11%一15%之间,无疑,在这个区间内选择的税率,改征后的税负水平就大致保持稳定,

浅谈营改增对各行业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浅谈营改增对各行业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实施“营改增”改革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税改面临的一项重要热舞,也是我国实施结构性减负的重要内容。但随着各行业各试点实施以来,问题也是不断的增加,有的行业没有达到营改增的减税目的不说,反而增加了不少。那么就来从浅跟大家分析一下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在哪里。不能说明分析全面,但是浅度从政策来看,对企业影响考虑的因素应该是:税改前后企业的税率变化和政策优惠情况、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周期、采购过程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情况、上下游企业的流转税状况、企业所处行业竞争状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定价等等。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概述 1.“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质内容 “营改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试点后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应税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试点纳税人在境外或向境外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勘探等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予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管。 2.交通运输业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机遇期。对交通运输业而言,实施“营改增”具有以下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效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促进交通运输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迎合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交通运输业的外包服务已成为运输业发展趋势,尤其是物流业表现明显,但现行的营业税实行多环节、全额征税,也就是每交易一次就按其收入缴纳一次营业税。这样交易次数越多,税负就越重,重复征税问题凸显。同时,因为运输企业无法抵扣其外购燃料、固定资产等已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从而导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双重征税。因此,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实行“小而全”、“大而全”的生产经营方式。这将不利于运输业

营改增相关政策内容

“营改增”政策 根据财税〔2016〕36号公告,自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即原交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跟我们直接相关的主要是服务类和建筑安装工程类的合同会有不同程度影响,现与大家一起讨论以下问题。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其征税范围主要有: 1)销售货物(生产销售、批发销售、零售销售)、进口货物、 2)提供应税劳务(受托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销售服务即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2、增值税税率主要有:17%,13%,11%,6%,5%,3%,0。 3、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5%(进销均不能抵扣); 由以上计税方法可以看出,同等收入的前提下,减少销项税额或增加进项税额是增加利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即我们在以下环节都需要注意: 1:销售合同的拟定: 1)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维修,适用税率17%,服务类适用税率6%,安装工程类总包适用税率11%清包适用6%。在报价前需确认相关业务所属类 别,避免低税率类按高税率类执行(同一合同中勿同时出现“维修服务”。 字样,服务业务合同勿出现“配件材料”,必要情况下可另附材料清单,但发票不能开具材料或清单)增加税负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税收风险。 2)合同中应当明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含税 X%)价格,单项价格和总价准确到2位小数点。 3)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发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二种,提供发票类别和税率必须注明。付款方式应该与发票提供 时限一致。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 题目: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作者:郭瑞学号:12023180349 二级学院:经贸学院 系:会计系 专业:会计 班级:会计(注册会计师)1203 指导者:高蕴华 评阅者: 2015 年 5 月

毕业设计(论文)中文摘要

目次 1 引言 (1) 2 “营改增”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1) 3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1) 3. 1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收入的影响 (1) 3. 2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成本的影响 (2) 3. 3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利润的影响 (2) 4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2) 4. 1 “营改增”对服务型企业税负的影响 (2) 4. 2 “营改增”对制造型企业税负的影响 (2) 4. 3 “营改增”对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的影响 (3) 5 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有效措施 (3) 5. 1 根据税收政策,适时调整企业经营战略 (3) 5. 2 进行纳税筹划,合理减轻税负 (3) 5. 3 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尽可能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4) 5. 4 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 (4) 结论 (5) 致谢 (6) 参考文献 (7)

1 引言 在当前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两者分立并行。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导致重复征税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这种税制不利于我国经济结构优化,为此国家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而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企业影响范围甚广,程度甚深,那么,“营改增”究竟给企业带来了什么。 2 “营改增”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营改增”,简单来说,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试点企业现在改征增值税。按照国家相关规划,“营改增”可大致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在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第二步是2013年实现全国地区的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第三步是在全国范围内所有行业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营改增”的适用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前期概括来说是“6+1”模式:“1”指交通运输业,“6”指部分现代服务业,分别是信息技术业、研发和技术业、物流辅助业、文化创意业、鉴证咨询业和有形动产租赁业。到了改革的第二步时,邮政电信业、铁路运输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目前范围已扩大到“3+7”个行业。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研发和技术、物流辅助、文化创意、广播影视、鉴证咨询服务的适用税率为6%,交通运输业的适用税率为11%,邮政和电信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11%,而有形动产租赁业的适用税率为17%。“营改增”以后,企业最为关注的就是“营改增”对企业自身的影响。一般而言,“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财务和税负两个方面。 3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企业的财务核算主要是指对企业的收入、成本以及利润的核算,“营改增”后试点企业财务受到影响,即企业的财务收入、财务成本、财务利润受到相应的影响。3. 1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收入的影响 对于“营改增”前,一直缴纳营业税的企业而言,企业是按照销售收入的全额缴纳营业税;而“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隶属于价外税,而企业取得的收入为含税价,因此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先进行价税分离,这样才可以计算出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进项税额。进行价税分离的具体分析公式: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增值税税率)。举例来说,在服务业6%的税率下,同一产品的销售价格或者劳务价格为800元不变,税收改革前企业销售该产品的营业收入应记为800元,而税收改革后,企业的营业收入记为800/(1+6%)元。不含税价格比含税价格下降百分比=[800-800/(1+6%)]/800×100%=5.66%,从上述的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企业的营业收入减少了5.66%。“营改增”后,企业的收入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因此,在“营改增”后,

浅谈“营改增”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浅谈“营改增”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影响-营改增论文 浅谈“营改增”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摘要】:为了满足国家一般社会共同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凭借政治的权利向纳税人进行具有“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税收活动从而取得财政收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征税、纳税”一直都是国民所关注的话题,2011年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拉开了国家“营改增”的帷幕,此次改革无疑是一次重大的税收改革,是国家实行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进行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施对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影响的研究。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降低税负;现代服务业 1.前言 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个人和单位,就其所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我国现行的三种流转税之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具有价外税、多环节不重复征税等特点。为了更好地完善税收制度,2012年1月1日我国开始在上海实施“营改增”改革,对象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能开始实施“营改增”,对象不变但并不包括铁路运输。2014年1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涉及至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自2014年1月1日起,电信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内。 2.分析和探究 在实施“营改增”之前,我国已经有符合自己实际国情的社会主义税收制

度,但是在对于向服务业进行营业税征收方面,一直存在着许多问题:国家不仅向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同时,服务业在采购相关货物时还需要上缴由于购买货物而产生的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悲催”的服务业相当于代替其采购货物的供应商上缴了增值税的进项税,同时又上缴了自身在出售相关产品时候的营业税,这样就产生了重复交税的现象,从而便导致毛利润越高的企业,其交税时所需缴纳的重复税款就越多,致使企业获利减少。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有疑问“营改增”到底是什么?通俗的讲,其实就是将以前部分应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了缴纳增值税,即只需要对于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计税,这样的改革便可以帮助减少重复纳税的环节产生,有利于服务业企业的整体发展,可以降低上下游产业链条上的税务负担。进行营改增之前,增值税的税率分别是17%和13%,即税率分为两个档次。但是,在进行了“营改增”以后,税目税率表的内容增加了,从原来的两个档次增加至了四个档次:分别是17%、13%、11%、6%。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有固定资产的租赁业务实行的是17%的税率,其他部门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3%税率,另外,对于符合规定的服务业企业,则也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营业额进行税率的征收,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一般来说,被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销售额高于500万的企业,而销售额低于500万的则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即使他们的实际销售额度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来交纳税款的。另一方面,放眼全球世界上别的国家之间进行货物交易的时候,一般会征收增值税,并且在货物出口后会进行退税,但是,我国的服务业不仅需要交纳营业税,而且服务出口到别的国家以后不能进行出口退税,这种方式似乎是与国际上的通用方式脱轨了。所以,

2016会计继续教育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题库及答案

第1部分判断题 -------------------------------------------------------------------------------- 题号:QHX016505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10.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11%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B 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题号:QHX016491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12. 进项税额是企业代垫资金,一定要加快货物的销售,才能把代垫资金收回来;收回了代垫资金,才能降低经营风险。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A 解析:进项税额是企业代垫资金,一定要加快货物的销售,才能把代垫资金收回来;收回了代垫资金,才能降低经营风险。 题号:QHX016489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21. 增值税不会重复征收。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A 解析:增值税不会重复征收。 题号:QHX016504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2.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A 解析: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题号:QHX016509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6.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或1年。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B 解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题号:QHX016486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23. 增值税就增值部分交税,故称为增值税。 A、对 B、错 您的答案√正确正确答案:A 解析:增值税就增值部分交税,故称为增值税。 题号:QHX016512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1.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错误 解析: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题号:QHX016507 所属课程: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 2. 甲餐馆为一般纳税人,收取餐费106元(含税),则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6/(1+税率6%)=100(元)。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错误 解析:甲餐馆为一般纳税人,收取餐费106元(含税),则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6/(1+税率6%)=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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